《蜀红(出书版)》作者:林苡安

作者简介
林苡安,女,职业摄影师,最世签约作者,第二届“THE NEXT·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7强选手,作品刊发于《最小说》。大学时期导演专业的学习、个人情感方面的丰富体验、纯女性化的视角、以及对张爱玲作品的深入研究,使得她的文字风格异常突出,充满了怀旧的氛围,有一种十分黏稠绵密的质感,同时又不失大气。

内容提要
故事由三部分组成,分别讲了三个女人的爱情故事,而这三个故事,又彼此关联。
故事一,锦绣奉母亲之命去相亲,遇到了张正勋。张正勋比她大十二岁,十分有男人味,很讨女人喜欢。锦绣渐渐爱上他之后,竟发现他原来是有老婆有孩子的……
故事二,苏九久是锦绣的好朋友。她爱上了一个叫颜子乐的男人。颜子乐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苏九久为了制住他,怀了他的孩子,逼他跟自己结了婚。婚后,苏九久开始施行自己的报复计划……
故事三,王若薇在同颜子乐分手后,痛苦不堪,整日沉浸在与颜子乐的回忆之中。她改名为“束河”,去一家公司上班,希望忙碌的工作可以转移她的痛苦。而公司里有两个性格迥异的男子同时追求她,她同时爱上了他们俩,稀里糊涂陷入了一场明争暗斗……

编辑推荐
林苡安擅长描写爱情,女性在爱情中的种种样貌,对爱情的痴愚以及痴愚之下的小心机,在她笔下显现出异常细腻且细密的美感。她笔下的女子不一定是漂亮的,但一定充满风情,举手投足间释放迷人的光彩;她们也不一定是聪明的,但总能在关键时刻保持清醒,并不轻易掉进爱的陷阱。她们来自蜀地,带有蜀地女子的泼辣和直率,是重重山水间的一抹艳红。她们又是所有女子的象征,为爱而活,在爱之中痛苦,又从中涅磐,获得新生。

宣传语
作为第二届“文学之新”七强选手之一,林苡安的路走得并不像表面上那么顺利。她酷似张爱玲的文风,引发了大赛评选组的内部争议,直到进入七强仍处于激烈讨论的中心,她的去留因此多次悬而未决。郭敬明十分看重她的文字天赋,鼓励有加;评委们对她褒贬不一,争持不下;读者对她的文字,态度亦是正反相当,各执一词。而她止步于七强之后,默默地完善参赛作品《成都记》,定稿后更名为《蜀红》。
《蜀红》是她自我成长与蜕变的一道分水岭。她在创作中逐渐摆脱了张爱玲的影响,文字风格有着鲜明的变化,变化的同时,完好地保留了自身最为独特的资质——对女性心理及情感的细致体察与精微表达。她笔下的女性形象是丰满的,有着春水一般的风情;她们在纸面的世界里是活着的,一颦一笑都闪烁灵魂的辉光;她们的爱是梦幻的,又是最真实的;她们天生就知道如何使性子、耍心机,只为将身心彻底奉献给爱情。这样的女性故事,让林苡安得以圆满自己的创作诉求:女人,为爱而生,为爱而新生。

林苡安
这个故事,就是讲的如何在爱情里面耍小心机,而这些小心机不坏,无伤大雅,也不会伤害任何人,因为有它,爱情变得更加饱满和富有激情。
男女之间的感情博弈,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第1章 第一场 锦绣二三事
锦绣其实是一个顶好嫁的女人。但她的脸上长了太多的不安分,任何一个男人见了她,都以为她是随时可能裹铺盖卷就走的女人,所以都不好好待她。
往些年的时候,她会据理力争,解释给他们听,她不过是在银盘似的脸上硬生生地长出两道一字形的浓眉毛,略显得有些英气,当她望向他们时,这英气甚至是有些逼人的。但这都不是她的本意,她骨子里其实是很女人很女人的,当你和她上了床,你就知道了。
但要和锦绣上床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是典型的具有中国传统思想的女人,把身子看得很重。她坚信“到女人心里去的路通过阴道”。所以,她是不会随随便便稀里糊涂地就两眼一闭双腿一张将自己妥协给一个男人。一旦妥协,便意味着全身心地交付,这岂能当儿戏。再说了,她不能让别人白白捡了便宜去。尽管有时身子会作怪,赌气似的两只乳房胀得慌。
二十五岁以后,她便不再多言语。身体力行,试图用温柔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整个人是一汪水,要泼到男人的身上去,却又是一败再败,徒然换来满心的伤害。她母亲找来一位算命先生为她卜了一卦。先生说:“三十岁后得福报。”母亲没懂他的意思,先生不耐烦地手一挥,说:“三十岁之前,嫁不出去了。”母亲听见,眼白一翻,晕了过去。
锦绣其实并不急着把自己嫁出去,她是个随缘的人,她相信她的缘分还未到,急也急不来。她把这套话用来宽慰她的母亲,却不怎么受用。她母亲天天揣着她的照片,四处奔走,像一个推销员一样试图把自己的女儿推销出去。她母亲的观点是,一个女人,25岁以前是你选人,二十五岁以后是人选你。所以,趁着二十五岁,最后挣扎一把,说白了就是负隅顽抗。一颗待嫁的心就这样攥在她母亲的手里,像一枚定时炸弹随时都准备被抛出去,分秒必争。几个月下来,锦绣的照片被她汗津津的手捏来捏去,捏成了一张大花脸。
一日她母亲回家,人还未进门,声音就先唤上了,说:“锦绣,有门路了。”锦绣问:“什么门路?”母亲气喘吁吁地往沙发上一坐,汗水顺着她的发梢往下滴落,看样子是跑着回来的。她说:“拾掇拾掇自己,这个周末,相亲去。”锦绣嘴一嘟,说:“我不去。”她母亲把眼睛一瞪胸脯一挺,说:“你敢。”
在锦绣看来,相亲是极其丢脸的一件事情。你一旦去相亲,就证明自己嫁不出去。嫁不出去的人多得很,但谁都不会傻呵呵地去承认。死撑着在春天里冒出一脸的痘的脸皮。她半耷着眼,见母亲不依不饶、呼天抢地在家里闹了好一阵,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出来,即使心里有再多的不情愿,也只得低眉顺眼地答应了。答应是答应,但做不做得好是另外一码子事。锦绣一贯是一个“外化而内不化”的人,与这个社会处处矛盾。在她上大学那会儿,有过一个男朋友,那男朋友是真心地待她好,她一度以为可以与他白头偕老。那时他在国外读书,偶尔也会找借口回来看她。耍了两年半的朋友,真正相聚的时间其实手指脚趾搬一块儿数差不多。久而久之,在这份爱情里,喜悦占了一半,忧愁占了一半,但谁都硬忍着不说。每次她去机场送他离开,都红着双眼,像孩子一般拽着他的衣角一言不发。她把所有的不舍都藏在沉默之中,这种沉默让旁人看了也生出几分心疼。那男人过了安检都还不停地回头望她,向她挥手让她走。她为了掩饰悲伤,总是左右晃荡着身体,使他看不清她的表情。但当他一拐进去,实在看不见了,她便失声痛哭起来,哪怕有再多的人围观她也不管不顾。那时,她实在不知道,下次再见他,又该是什么时候,那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等待,这种等待多少有点天真,她自知却又不敢去面对,好像一旦面对,把这层纸戳破了,活着便连个盼头也没有了。后来,到底是多久锦绣也说不清楚,三月初还是二月底,反正是春天。春天是狂躁症和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那男人突然犯了哮喘。他从小就有哮喘,好几次差点要了他的命。那天他也许也曾试图与命运挣扎一番,但这挣扎微不足道,没多久便没了气。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朋友的时候样子看上去很平静,似乎是一件与她无关的事情。她一边用茶杯里剩下的水浇着她的花,一边埋怨道她连他的最后一眼都没见着,兴许他还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她的语气里有一种事过境迁的豁然,偶尔她还抬头对她们微微一笑,好像是在安慰着对方。她这样一做,别人的眼泪反倒下来得更快。她伸手把她们的头揽在怀里,说:“哭出来就好了。”锦绣那时心里什么也没想,是广袤无垠的荒野上寸草不生。只有她知道他还没有死,他活在她的内心深处,永远都不会老。这应该是她“外化而内不化”最成功的例子,她一直为此感到骄傲。
锦绣的母亲一向未雨绸缪,恨不得化了锦绣的身。她认为锦绣嘴笨,不太会讨男人的欢心,生怕别人误解了锦绣的迟钝,其实是不解了锦绣的风情。她一遍一遍教锦绣说话,这话放在她那个年代都是一些俏皮话,放在现在,都是一些蠢话。她对锦绣说:“要是那个男人问你,为什么都25了还没男朋友,你就说,你其实根本不急,要不是妈妈催得紧,你还想考个研究生,学习总是好事情。这样一说,不失清高,还把问题的实质给掩盖了过去。”锦绣心想,情况本来也就这样。
谢天谢地。锦绣的母亲得上北京参加一个关于女子维权的会议,她是几个社区联合推选出来的民意代表。当她得知这个消息后,情绪几度失控,大家都说,看把她给高兴得。其实她是在犯难。她一一与群众握手,每一双手都饱含了深情,她握着它们久久不肯放开,心里想,选得可真是时候啊。那天夜里,她千万次地问自己,她是应该去维护广大女子的权益,还是应该去维护自家女子的权益。她把熟睡中的锦绣摇醒,问她:“我不跟你去,你一个人能行吗?”锦绣不耐烦地把被子拉起来蒙住头,说:“又不是搞革命。”第二天一大早,锦绣的母亲便买了一大束鲜花去请教她的上师。她把情况大致地跟上师讲了讲,上师一直闭着眼睛,也不知有没有听进去。半天,上师才缓缓问道:“你信的是什么教?”她愣了一下,觉得上师明知故问,事定有蹊跷,答:“大乘佛教。”上师说:“既然知道,还不走。”她一下子理解了上师的意思,对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她是从那一刻起突然意识到她身上原来是负有使命的。她想,大师果然是大师!
社区特别为她租了一辆大巴车送她去机场,她上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锦绣,满脸都是不放心,在座子上坐定了,还又翘起屁股,把头支出窗外,嚷了一句:“穿那条米黄色的碎花裙,女人不穿裙子,就不女人。”
全车人都看着锦绣,脸上的笑似是而非,锦绣觉得真见不得人了。
锦绣没有穿那条米黄色的碎花裙,她心想,他也配。她甚至连妆也懒得化,她一心想让别人看不上她。她始终认为试图利用相亲的方式去找寻自己的另一半简直是一件荒唐的事情,首先,两个人结婚一定要有爱情做前提,而爱情这种东西,只可能发生在咖啡馆、图书馆、地铁站、十字路口、电影院、电梯间,接近于一场意外,刺激人类的神经末梢,导致男人性欲增强女人分泌物增多。相亲则是一出布好的局,无论胜利与否,都在预料之中,没有戏剧性情境与冲突,高潮也只是一个仓促的落幕。


第2章
据说那男子叫张正勋。这名字听上去倒有几分书生气。只听说是生意场上的人,生意场上的人都不单纯,啤酒肚里净装了些偷鸡摸狗的事。锦绣一早给他们定了性。她来到约会的地点,想不到竟是一家面馆,当场就想掉头走人。她肚子里窝着火,站在店门口向上翻了好几个白眼,店里的老板觉得这女人随时都可能晕厥过去,问她要不要进来喝口水。她摇摇头,闪到一边。想自己也是读过书的人,如果这就走,未免显得太过于虚荣,平白给别人留下了口舌。她硬是劝慰住了自己。站那里,顶着毒辣的太阳,等了老半天。一辆白色的桑塔纳停在她的面前,一个戴着蛤蟆墨镜的男人从车里伸出光溜溜的头来,问:“你是锦绣吧?”锦绣盯着他脖子上那根有小指头那么粗的金项链,点点头,他自以为潇洒地往他旁边的座位甩了一个大拇指,说:“上车。”锦绣倒吸一口气,想,人老心不老的男人对社会可产生不了什么积极的作用。
她坐在那人的车上,见那人不时转过头来从上到下地打量自己,她气不打一处来,摸出手机给母亲发去短信,说:“这男人适合你。”母亲没回她,估计在那边幸灾乐祸。
车子开了十几分钟,他们一句话也没说。锦绣把脸别得很开,不让他看她的表情。她现在一定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那男人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地道的北京话,他说:“是的是的,您放心,她已经和我在一起了。”锦绣更加肯定他就是张正勋。
她母亲一早说过,张正勋是北京人。
车到一家咖啡馆门口停下,他说:“到啦。”锦绣望出去,这咖啡馆倒是不错,旧式小洋楼,爬了满壁的粉红蔷薇,门外撑着蓝白条纹的大号遮阳伞,下面摆着田园风格的纯白桌椅,处处迎合着中产阶级的审美趣味,像19世纪的英国小镇上某位淑女的家。之前,好似她配不上去这样好的地方,现在,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尊严。她下了车,想着找什么借口早早地脱身,没想到车子在身后一溜烟地开走了,锦绣暗吃一惊,想:“逃得比我还快,连这样的人都没看上我,这不伤自尊么!”
“锦绣。”
有人叫她的名字。她顺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咖啡馆二楼的窗台上,伫立着一个男子,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形成一圈很大的光晕,她把眼睛眯成一条缝才把他看清楚。他招招手,说:“上来吧。”
锦绣这才知道,他才是张正勋。原来是个年轻人。
张正勋坐在她的对面,饶有兴趣地看她。她一语不发,手转动着咖啡杯,假装在欣赏上面的图案,其实是在用余光瞥他。他说:“怎么样,比你想象中的差多少?”她“啊”了一声抬起头,不小心碰见了他的眼睛,又很快把头埋了下去。他说:“听说你还不想来的?”锦绣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说:“没呢,只是不太好意思。”他说:“其实我也不想来的,来只是想给张阿姨一个交代。”张阿姨是锦绣母亲的干妹妹,经人介绍打过几次牌,后来熟了,就不再在一桌打,不好意思赢对方钱,点了炮,也都让着不推牌。面子上敷衍得极好,背地里究竟是怎么样,倒也很难说。她对干姐姐讲,她认识一些有钱的人,有钱人那可是上流社会的人。她的小区里住着好多这样的人。张正勋就是其中一个。她上门去游说了好几次,他才同意见上一见。张正勋说:“张阿姨把你都说神了。”锦绣听出他话里有话,一时语塞,突然觉得低人一等,在桌子底下抠指甲盖上残留的指甲油,她开始后悔没有好生打扮一下自己,要是漂亮一些,也不至于让别人如此地羞辱。锦绣说:“张阿姨是那么一张嘴,在我面前,也把你说得可神,我倒是暗想,这年头,稍微出色点的男人,就跟超市里的限量供应似的,早被人哄抢一空,哪还剩下点便宜让我捡。”张正勋说:“我怎么觉着你这话有点讽刺我呢?”锦绣嘴角往上一提,只有一个弧度,却没有笑,说:“别对号入座就是了。”张正勋说:“看来你没看上我。”这样的话最不好接,锦绣滑头地说:“欲知后事,且听下回分解。”张正勋恍然大悟般地点点头,说:“张阿姨说的没错,你是挺神的。”
张正勋的手指不漂亮,掌心也不大(锦绣断定这是一双做不了大事的手),秀秀气气的如同他的人。个子倒也不太低,比锦绣高出一个头,站一块儿是最和谐的身高。他走在锦绣的前面,锦绣只是在后面跟着。她这才注意到他穿一件蓝色做旧牛仔衬衫和一条卡其色梭织布长裤,像画报里的人,走出来照样具有纹理与质感,便可想这一套衣裳所费不赀。他假装看手腕上的表,放慢了步子,其实是在等她。锦绣与他并肩走了一会儿,晚风送来“三宅一生”的气味。那是从他身上散发的气味。他的讲究一目了然又恰如其分。他问:“你属什么?”锦绣说:“属鼠。”他说:“和我一样。”锦绣有些吃惊,问:“你和我同岁?”他把手插进裤袋里,笑而不语,锦绣立即反应过来,他比她大上一轮。他说:“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你会不会压力很大?”锦绣问:“哪方面?”他说:“年龄。”锦绣觉得好笑,说:“应该是你的压力比较大吧,老夫少妻最叫人担心。”他点点头,说:“也是。”他们继续走,不知觉就到了锦绣的家,他试探性地问:“你会发短信吗?”锦绣没怎么听清,回了一个“好”。他说:“那我跟你发短信。”锦绣点点头。很快,两个人便道了别。
锦绣说不上来对张正勋的感觉,把她母亲快急死了。她母亲在电话那头问:“他没再约你见面?”锦绣说:“没。”她母亲叹口气,说:“再等两天,看他会不会给你电话。”锦绣耸着一边肩膀夹着手机,用洗甲水洗着指甲盖上斑驳的金色蔻丹,不以为然地听着。她并不认为张正勋会再约她,她自觉今天说话有些冲,指不定把他给得罪了。她挂了母亲的电话,收到一条短信,一看竟是张正勋发来的,他说:“睡了吗?”锦绣隔了一会儿才回的他,显得不那么上心,故意急他。她回短短两个字:“还没。”
“我也是,喝了咖啡睡不着。”
“明天不上班?”
“我的时间自己安排。”她是听张阿姨说过,他入股了几家公司,平时不怎么做事,只等着年底分红。她无意打探他太多的事情,敷衍地回了一句:“困了,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第3章
张正勋再约锦绣已经是两天以后的事情了。当时她正在一家书店里看书,突然收到他的短信,说:“今天要不要见个面?”锦绣的大学同学苏九久也在,她把短信给她看,问她,要是她会不会去。苏九久说:“我的政策是,宁愿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苏九久江湖人称“淡定姐”,是一个机会主义者,她有一个青梅竹马,却早已是名存实亡。她储蓄后备力量以备不时之需,又淫而不乱,男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一种潜在的商业机会与一只劣等的动物交配出的杂种。杂种也得喂草,她就给它们草,又让它们吃不饱。她称之为“理性投资”。对待“理性投资”,必须用科学的发展的态度对待它,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精神建设,一手抓经济建设,二者缺一不可。当然,也有人不相信科学,比如锦绣,她几乎把爱情与上帝混为一谈。虔诚得近乎于迷信。她片面地肤浅地愚不可及地利用真诚去获取爱情,被称做是“感性投资”,也叫“盲目投资”。这种投资只可能是一种结果,就是感情的无疾而终外加灵魂的流离失所最后是彻底地一败涂地。锦绣说:“苏九久,你是一个阴谋家。”苏九久敧立在书架上,说:“女人总不甘于平庸的爱情,不找点罪来受就心慌,尼采就说过,‘你要去见女人吗,记得带上你的鞭子’。你就是这样,锦绣,不管你承不承认,被爱情折磨其实你打心底里快乐。”锦绣把手机摁在胸口,好似她的话正中了她的要害。她说:“苏九久,那你为什么不这样?”苏九久把眼光落到远处,说:“总有那么一个人会卡在你的命门上,我也一样。”苏九久欲言又止,转过身对着书架,随便抽本书来翻,就此把话题打住。锦绣看出她似是有心事,但她不说,也不好多问,只是叹了口气,说:“不行不行,吃他的鞭子不靠谱。”
说归说,锦绣还是去见了张正勋。至于为什么去她也说不上来,她对他有着那么一点不同的心思,可能是因为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总是半睁着。当你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这样用这双半睁着的眼睛看你,好像是用理解的笑回报你。如果看着它们久了,会觉得它们像两道在战场上留下的伤疤,证明着曾经的勇敢与无畏,和现在的淡泊与安宁。
她提前在书店的卫生间里补了一个妆,看上去比上次要好些,但又怕太刻意,便又用纸巾把唇彩抹了,换成润唇膏。她站在书店的门口,觉得自己不够明显,又往前站,索性下了人行道。他执意要开车过来接她,他说:“下班高峰期不好打车。”他的这份体贴只怕是久经情场操练出来的,锦绣多留了一个心眼。就是不知他开的是什么车,上次也没听他说他有车,当然,他也不会直接说,她是在很早以前就明白,一个男人若坚持要开车来接送你,无非就是想要秀下他的家当,用这样婉转的方式来告诉你他的有钱。锦绣在那里走了神,一辆电瓶车差点撞上她,幸而有人及时拽了她一把。她被这么强硬地一拽,整个身子跌入那人的怀里,她觉得那人故意把双臂收紧,几乎把她包裹了起来,下颚不经意间蹭到她的额头,她的额头很敏感,女人的额头应该都很敏感。她一把推开他,用手把头发卡到耳朵后面,始终不抬眼瞧他,怕被他瞧出她的迷乱。她说:“你不是开车过来吗?你的车呢?”张正勋把手抄进裤子口袋里,说:“泊在了前面,想和你散散步。”锦绣转身朝前走,把张正勋留在原地。走了两步,又侧过了半边脸,说:“不是散步吗,走啊。”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了会儿,不知为何都觉得尴尬,好像刚才那一抱来得不是时候。路过一家电影院,张正勋说:“要不要去看电影?”锦绣点点头,便跟着他进去了。电影院有些冷清,正赶上吃晚饭的时间。他们买了票坐在走廊里等开场,说些有的没的,说了会儿自觉无趣,突然地静默下来,这种静默总是让人难以忍受,都巴望着电影早些开始。锦绣看着他搭在腿上的手,没话找话,说:“你的手真小,还没我的大。”张正勋说:“不会吧。”锦绣炫耀似的把手伸到他的面前,她的手很漂亮,十根指头长得郁郁葱葱。她已经把指甲盖收拾得很干净,擦着一层薄薄的营养油,看起来晶莹剔透。他把自己的手叠在锦绣的手上比大小,果然比锦绣的小一些,他说:“你的手真好看,像弹钢琴的手。”然后把自己的手指往下一合,锦绣的手就被握在其中了。锦绣没料到他有这么一招,想把手收回来,缩了缩,反倒被他握得更紧。她只得假装注意力被对面墙上贴着的电影海报吸引走,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好似她现在心思全都在那上头,没空去理会他干的这事。张正勋勾下身子,挡着她的视线,说:“看什么呢?”锦绣支吾了一下,说:“我在想,这种垃圾电影也会有票房。”张正勋知道她在难为情,也不拆穿她,身子靠回椅子上,却一直没有把她的手再放开过。
整场电影下来锦绣的手就被他那么握着,她找借口说她想喝水。他就用空出来的另一只手帮她拧开了矿泉水瓶盖。她就着大屏幕上的光,竟发现他出了一额头的汗。她很是反感,下意识地把衣服的领口往上拽。电影散场,她见他还没有要放手的意思,便扯了个谎,说:“我要上厕所。”张正勋依依不舍地松开她的手,一阵冷空气迅速钻进手心,躁动的情绪也跟着冷静了下来。她在厕所里作了好几个深呼吸。这完全不是她所期望的,就算她要跟他好,也不应该发展得这么快,她觉得感情发展太快略显得轻浮。她喜欢用明朗的眼神中暗含的暧昧,俏皮的句子中潜藏的挑衅,无意的指尖触碰中隐匿的欲望来壮大对彼此身体的渴求。换句话说,就是必须有量的累积才会有质的飞越。高中哲学书上都有,是基础知识。她走出去看见他正在抽烟,她第一次见他抽烟,她说:“你抽烟。”他笑而不语,把烟嘴对着她,她摇摇头,说:“我不抽。”其实她是要抽的,她只是不在男人面前抽烟。张正勋把烟扔在地上踩熄,说:“要不要去吃点东西?”锦绣心想,今天应该适可而止。便说:“我想回家了。”张正勋说:“好吧,我送你回家,我去取车。”
张正勋取来了车,在锦绣面前使劲按喇叭锦绣才反应过来,她没想到他竟开这样好的车。她坐上了车,问:“这是保时捷么?”张正勋只是笑,向左打着方向盘。锦绣说:“我问你呢。”张正勋说:“是又怎么样吗?”锦绣怔忡,问:“你这么有钱?”张正勋朝她坏坏地一笑,说:“是婚庆用车。”锦绣“啊”了一声,张正勋伸手过来再一次把她的手握住,说:“今天借来泡你。”锦绣听出他在逗她玩,白了他一眼,却再也没有想要把手缩回来的念头了。她突然明白了一句话——权势是春药。说这话的人可真是不简单。
张正勋的车很拉风,引来一路人的侧目。特别是女人们的眼光总有那么一点不怀好意,好像坐在里面的人不应该是锦绣,而是她们。锦绣努力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要是她稍微露出那么一点点欣喜,就显得太失大方。她不知道应该和他说点什么,应该要说点什么的,一个女人矜持得太久就是沉闷。她说:“把音乐打开吧。”他便拧开了音乐。音乐是《巴黎圣母院》的音乐剧选段,她曾和朋友一起去体育馆看过这场演出,没想到张正勋也知道它,真是让她有些刮目相看。想自己一定是小看了这个男人,他远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深更远,像一片缓缓舒展开去的草原,望不到头的。好吧,她安慰似的想到,他们也算是志趣相投、男才女貌,勉强接受他吧。“欢迎收听《城市之音》。”啊?原来是广播。“喜欢音乐?”张正勋问。“嗯,你呢?”“读书时特别喜欢唱歌,看不出来吧,我还组过乐队,担任贝斯手兼和声。”“真的?那你什么时候也唱给我听听。”“算了吧,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一句话说得锦绣捧腹大笑。她是听谁说过,没有幽默感的男人比长相丑陋更可怕。这么说,他一点也不可怕,倒有几分可爱才是。张阿姨突然打来电话,邀请锦绣周末去参加她小女儿的生日派对,锦绣有些为难,周末她有课,给两个中学生当英语家教,她说:“到时候再看。”张阿姨说:“把张正勋一起叫上吧。”张阿姨显然不知道他们已经开始约会,只当是想法子让他们再见上一面。锦绣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嗯”了一声。挂下电话,她问张正勋要不要去,张正勋说:“我说不准,到时候你提前打电话问我。”锦绣点点头,从倒视镜里看看自己,觉得自己晚上看起来还是挺美的,至少少了一些杀气。她的好些朋友说她一脸杀气,她原先并不知道为什么,以为是眉毛的缘故,心一横把它给剃成了一根细线,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柳叶眉,不但有些土气,配在她有些方正的脸上,竟被人讥讽是女生男相。她是又好气又好笑,便索性不再去管它,任它长得乱七八糟,反倒有些英俊。后来她读张爱玲的《对照记》,里面配有很多张爱玲年轻时候的照片。她还算个标致的人,乍一看是一副知识分子的样子,看久了却也能看出一股子杀气来。她立时明白,也许她和张爱玲一样,生长在单亲家庭,免不了被人欺负,继母的压迫、母亲的疏离、周围的是非不得不使她们具有先发制人的勇气,脸上的微笑得比拳头更加强劲且充满力量。她自以为能感受到张爱玲内心更多的东西,比如她的淡漠,她比锦绣更加的淡漠,对周围的事情漠不关心,看见别人的痛苦会开心,这极其变态,却又相当正常——别人有了痛苦,她们才会平等。她就着夜色,做出好天真的样子,说:“也不知张阿姨怎么会想让你去。”她其实心里很明白。他哧哧一笑,说:“还不是想撮合我们。”锦绣没吱声,不知是不是在笑话她们的热情其实是一种谄媚,心里有些替张阿姨打抱不平起来,想,要不是张阿姨答应过母亲要替她找个好归宿,也不至于这样看得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