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镇魂直起身来,叹了口气,走向对面铜牌标示“副科长”的房间,用钥匙开了门,走了进去。陶邺山猜想,那才是镇魂的办公室。过了几秒钟,镇魂又出现了,手里多了一个像是组合化妆包似的东西,回到刚才无法打开的那扇门前,开始使用那个小包里的各种工具,在锁眼内拨弄着。

  “你在做什么?”

  “看也知道,盗窃啊。”镇魂用一种在餐厅向服务生要咖啡般的平淡口气回答他。

  “啊?”陶邺山立刻控制了自己的音量,因为会客区办公桌上的那盏金红色台灯毫无征兆地亮了起来,大概是声控的吧。

  镇魂利落地开了门,进去转了一圈。拿着一个中等大小的信封走了出来。“得手了。”她说,“现在就赶紧逃离现场吧。”

  陶邺山的音调无法控制地再度扬高:“什么?!”

  栗色卷发的娇小年轻女子却对他充耳不闻,用经验丰富的江洋大盗般的眼神扫视房间的每个角落。“啊,你被留在这儿了啊。”

  虽然不明白镇魂在对谁说话,但是现在陶邺山可以确定那盏台灯是声控的了,因为镇魂的话音刚一落地,它就应声熄灭了。接着,让他迷惑不已的一幕出现了。镇魂径直走到办公桌前,抓起那盏俗气的台灯。那台灯的灯杆和灯罩都在轻微地颤抖着,不由得令陶邺山产生了奇怪的感觉——那台灯仿佛正在努力使得自己看起来像盏台灯。这是一句毫无逻辑可言的话,但是他真的想不出更恰当的形容了。

  “不行,不能把你留在这里向他告密。”镇魂皱起眉头瞪着台灯。

  台灯深深地弯下灯杆,把灯罩一直垂到底座上,然后又直起身来,快速地左右摇晃着它的灯罩,像是要表示它是一样不会说话的物品。

  “想要告密的话总会有办法的,谁知道你会不会发灯语啊还是摩尔斯电码的。”镇魂不由分说地抓起连接着微型电源的金红色的俗气台灯,塞进她的手袋里,只剩灯罩的部分露在外面,接着把手袋提到与眼睛平齐的高度,命令道:“不准亮着。我又不是南丁格尔,为什么要提着一盏灯在马路上走啊。”

  台灯应声而灭,那样子像极了一个饱受惊吓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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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妖无期 VII

  两小时后,他们已经坐在镇魂租来的黑色旧房车内,向着城市南面的旧城区驶去。长缨集团的势力遍及通信运营商与银行业,也有完备的自用数据库,对各项线索进行查询,很快就能提取出指定的数据。两年前,名为何铁的欺诈犯所使用的银行帐号确实是在相叶市的某家银行开户的,款项到帐后三天,他使用配套的提款卡将这笔款项取走了,此后不久,陶邺山家的花园就遭到了强横的扩建。电话号码虽然属于相叶市,但是所有来电却都被转接到一支手机上,而那支手机当时的位置,是一个极其遥远的北方城市。开设银行和电话帐户所使用的证件,持有人都叫作何铁。然而,户籍资料的调查结果大大出乎镇魂的意外。在户籍上,何铁是确有其人的。年龄虽然已经近四十岁,但证件上的照片,正是她与陶邺山都非常熟悉的那个欺诈犯,最重要的是,开户银行也好、取款银行也好,其位置都非常接近户籍上登记的地址,而本地电话的安装位置,恰恰就是这个地址。

  莫非这个地址,是真实存在的吗?假如能够亲手抓到那个家伙……镇魂不自觉加重了握住方向盘的力气。

  “……如果这个人是清白的,固然能够亲手为他洗刷嫌疑;如果他确实背叛了同伴,也应该由你来亲手揭发他吧。”老蠹的声音忽然跳进了脑海。

  也应该由你来亲手揭发他……镇魂在心里默默复诵着老蠹的话,被这只老虫子悄悄替换掉的那个奇妙的人称代词,像根细小的刺猛然挑动神经。真是个狡猾的老东西。她的思路飞快向前拓展、分支,对未来的状况作出种种估计和测算。捕梦不是一个好对付的男人。虽然他的行为方式向来比她温和,然而,对他来说,在身边一定范围内,任何人的头盖骨都是透明的,他能够毫无阻碍地读取人们脑中的思想和感情。在捕梦面前,只要他愿意,她就藏不住秘密。况且,镇魂深深知道,在长缨保险特别部每一个员工各色各样的皮相、外貌与个性下,都掩藏着职业佣兵般的冷静、谨慎与自持。想到这里,她向扔在后座的手袋瞥了一眼——那盏台灯大概是唯一的例外。它看起来还不大适应这个新的形体,把灯罩有气无力地搭在她的手袋袋口上,一付晕车的模样。

  一路上,陶邺山都很沉默。镇魂无意中扫了他一眼,竟然发现他的额角有冷汗淌下。

  “你不舒服吗?”

  青年用袖子擦去额上的冷汗,勉强地摇了摇头。“我的病……就是这样的。只要离开家,就会一直衰弱下去,据我的父母说,这是我们的家族病。如果离家一昼夜内没能回到家里静养的话,就会支撑不住,衰弱致死。所以……请你快一点,我的时间剩余不多了。”

  “他到底欠了你什么?”

  陶邺山沉默了一会,答道:“一样很贵重的东西。”

  镇魂看了看他,沉默地踏下油门,加速向南行驶。

  

  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接近中午了。这是一栋陈旧的12层红砖公寓楼,在周围的老式住宅区内,还算是鹤立鸡群的。

  按照何铁户籍上所登记的住址,他们搭乘电梯来到11楼的某间公寓。按了数次门铃,始终无人应答。这本来是预料之中的事。

  镇魂翻阅着手头的资料。“这个何铁的妻子在七年前去世了,有一个刚上大学一年级的儿子。在这方面,我看不出有什么伪造的必要。撒的谎越多,露出破绽的可能性就越大。你觉得呢,捕……”她忽然紧紧地咬住了嘴唇 。

  她身边的同伴,已经不是捕梦了。不是没有独立工作过,也不是没有换过搭档,这种仿佛心里猛然空缺了一块的感觉,大约只是像每天使用的茶杯不见了一样,不习惯而已吧。

  “现在还有时间,我们去一趟他儿子就读的大学吧。”镇魂草草地将资料塞进手袋,抓住轮椅的推手,准备将陶邺山送进电梯,然而,陶邺山却突然抓住轮椅的两边轮子,阻止了她的动作。

  “怎么了?”镇魂漫不经心地顺着陶邺山的视线回头看去,却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有个人正叼着根棒棒糖,晃悠晃悠地拎着外卖便当,一边摸索钥匙,一边从楼梯间走进11楼的走廊。只要一眼,镇魂就可以辨认出来——这正是何铁,她追捕了半个月的骗保犯人!

  不,仔细一看,又不那么确定了。

  虽然五官与身材分明是那妖兽的模样,可是又有着微妙的差别。山羊胡子和黑色塑胶框眼镜都从脸上消失了,花俏时髦的夏威夷衬衫换成了简洁的白色t shirt和军裤,连眼神都变得更加清澄,看起来完全像个不满二十岁的少年。但那妖气却是熟悉的。

  她刚要冲上前去,陶邺山却比她还更快一步。他扶着轮椅的扶手,取下挂在椅背后的拐杖,摇摇晃晃地将身体努力支撑起来。

  而那个人只是站在原地,好奇地看着他们,丝毫没有逃走的意思。

  “果然是你……妖怪。”陶邺山的声音和纤弱的躯体一起颤抖着。

  “啊?”那个不明目标叼着棒棒糖,含糊不清地发出一个疑惑的声音。

  不知道是从哪里调集来的血液,陶邺山那原本苍白得毫无人色的脸上,涌起愤怒的红潮。“你这个骗子!”他依靠着拐杖,跌跌撞撞地向眼前拎着便当的少年扑了过去。

  “等等,等等。”少年灵巧地后退一步,伸出手臂挡开了陶邺山。“我说,你是谁啊?”

  “你不认识我了?”陶邺山怒极反笑,“骗过的人太多了,所以根本没有印象了吗?”他丢开一只拐杖,紧紧掐住了少年的脖子,猛力摇晃着他。“我们的约定,你根本没当作一回事对吧!”

  少年翻了个白眼,呸地吐掉了嘴里的棒棒糖,大声说道:“喂,拜托,如果要找我老爸的话,他根本不在家。你们要讨债也好,要报仇也好,都随便啦!就是找到他的话记得通知我一声,我都两三年没看见过他了好不好。”

  陶邺山却像是完全听不进去,只顾一味地扼着少年的咽喉,对他怒吼。“我曾经那么相信你,像个傻瓜一样地相信你!为什么你要骗我?”

  镇魂艰难地将自己挤进扭打的两个人之间,企图将他们分开,手袋里的台灯痛苦地躲闪着四处乱舞的人类肢体。

  一派混乱中,少年干脆丢开便当盒,用力握住陶邺山的手,毫不示弱地回敬:“被骗的人为什么永远不反省自己呢?所谓骗术的受害者,十个有倒八个是想发不义之财的、占小便宜的、贪图方便的、依赖别人的,这些人只想着如何尽快吞下眼前的这一点饵食,迫不及待地把“等价交换”和“自食其力”的常识抛弃到大气层以外,才会像上钩的鱼一样任人摆布——这是我那个骗子老爸说过的最有智慧的一句话。”

  镇魂猛地怔了一怔。因为自己过于软弱,想要依赖别人,所以被欺骗了吗?她苦笑起来。确实如此啊。这样想着的同时,她用手肘猛力向陶邺山的肋下一顶,紧接着瞬间转身,运足了力气,抡着手袋狠狠砸在少年的脸上,手袋里的台灯敲到了少年的额头,发出清脆的金属响声。一连串准确有效的攻击动作之后,终于把扭成一团的两个人分开了。

  陶邺山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嘶声说道:“你和我的约定,为什么没有实现?!十二年,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了十二年!”他当啷一声丢开拐杖,颓然跌坐在地上,双手抱头,像是终于恢复了理智,明白了眼前的少年并非当年的那一个。“他答应过我的……”接下来的言语,和破碎的呜咽声掺杂在一起,听不清了。

  少年慢慢地站了起来,捡起掉落在地面上的钥匙,打开家门。“有话进来说吧。”他揉着被掐得生疼的脖颈,犹豫着说。

  公寓内的陈设简单洁净,餐桌上摆着何铁和亡妻的合影,无声地证明这正是他们曾经共同生活过的屋子。

  喝了一大杯水之后,陶邺山看起来镇静多了。

  “那么……你和我老爸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约定呢?”少年坐在地板上,认真地剥开一支新的棒棒糖。

  陶邺山面孔上的红潮已经退去,恢复了石膏般的脸色,只是大约刚才透支了体力,发病的时间又逐渐逼近的缘故,冷汗几乎湿透了他的衬衫,像是正在融化的雪人一样。

  “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他喘息着说道。

  台灯好奇地从镇魂的手袋里探出了它的灯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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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妖无期 VIII

  为了疗养,陶邺山从小一个人独自住在乡下的别馆,父母很少来看望他,偶尔来了,也是匆匆待上半天,又必须赶着回家去。因为家族病的关系,他不能离开别馆,也不能行走,只能由常青伯伯替他推着轮椅,在花园里稍微走一走。常青伯伯说,等到他长大以后,把病养好,就可以像父亲和母亲一样正常行走,只是不能离家太久。

  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他没有玩伴,也没有朋友,别馆的花园就是他的整个世界。好在花园虽小,却有繁茂的花木,景色美好。春天,迎春会沿着庭院的栅栏一路开去,像是栅栏本身开出了娇嫩的黄花。天空变得又高又蓝的时候,粉色和白色的夏蔷薇就会霸占整个花园,蜜蜂们身上沾染了太浓厚的花粉和蜜,在阳光下飞着飞着,会一头醉倒,直栽到地面上。秋天,园子里一眼望去看不见花,却有沾衣绕袖的香气,是那一排桂树,开出密密丛丛的小到近乎不存在的花朵。周围的屋子也都是人家的别馆,夏秋的时候热闹些,冬季就寂无人烟。花园中央有一丛小小的灌木,即使在最寒冷的天气里也会结出星星点点珊瑚珠子般鲜红的小果实,每到晴朗的冬日,常青伯伯便把他的轮椅推到那丛小灌木旁,让他静静地晒一个上午的太阳。

  那一天,隔壁的屋子里有人住进来了。那是个晴天,他在阳光下睡着了,梦见自己在广阔的草原中央,不再是坐在轮椅上,而是自由自在地用双腿行走着,满心欢喜。

  有什么细小的东西打到他的脸上,打断了他的梦。他烦恼地胡乱摇头,想回到刚才的梦境里去。但是对方还是不依不饶,一口气将一大把扰人清梦的小玩意甩到他的脸上,刷拉拉的声音像是下了一场小小的急雨。他痛苦地揉着脸,坐了起来。刚才骚扰他的东西便蹦蹦跳跳地钻进衣领里。他伸手去摸,才发觉那是许多米粒大的小石子。

  “喂!你的脚怎么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趴在隔壁的栅栏上好奇地看着他。

  他扭过头去,并不理睬那个少年。少年如同风一样轻盈地跃过栏杆,绕到他的面前。“喂,你不会走路吗?”

  他恨恨地瞪着面前不识趣的家伙,但那家伙似乎并不以为意,仍然没心没肺地笑着:“我带你出去玩怎么样?”

  他开始有些动摇,脸上却还紧绷着。

  “你看,只要爬上那边那座山,就能看见海岸哦,想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