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走马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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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碰到莫名其妙出现在楼道里的黑玉球之后,陷入了一片黑暗。等他再次恢复神智时,发现自己的眼前竟然出现了熟悉的画面,有些老旧的宿舍楼,相似的马路,道路两旁几乎遮天蔽日的梧桐树…这不是他的大学校园吗?
路边都是一个个摆着旧物的摊位,摆摊的卖家和闲逛的买家都是学生,医生分辨了一会儿,才确认这是他毕业的那一年,快要离校的时候…
医生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他也是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并且也以优异的成绩从医学院毕业了,实习的医院也已经找好了,一切都按既定的计划按部就应地前进着,医生也是满腔斗志。作为学校每年的传统,在实习期开始前的一个周里,快要毕业的学姐学长们都会在校园之中固定的一条马路两旁,摆上带不出去的东西。课本书籍、参考笔记、篮球足球、生活用品等等,种类玲琅满目,吸引了许多学弟学妹们来淘宝。从一大清早开始,整条马路就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
医生也和同宿舍的好友淳戈折腾了一个老旧物象征性地一件收个三块五块地卖了出去,因为周围同类的竞争者实在太多,也就是体育用品都被扫光了,其他的东西还都无人问津。
他们倒是也不急,他们的实习单位都定了,比起其他人还要悠闲许多,因此被抓来当摊主。反正卖旧物的钱也不会太多,就用来作业他们宿舍散伙饭的资金来源。
淳戈像有强迫症一样,把塑料布上面的东西个个摆放得整整齐齐,这才满意地拍了拍手上的灰。他盯着一旁正在修理闹钟的医生,皱了皱眉,“听说你定了实习单位了?是市医院?”
“差不多定了。下礼拜一去参加最后的复试应该差不多。”医生这些天都忙得脚不沾地,每晚倒头就睡,和淳戈也是才有空聊这件事情。闻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到那个地方?按照你的成绩,努努力,应该是去三甲医院的。”
医生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他的这个好友有时就是有点太天真了。老牌的三级甲等医院是随便就能进去实习的吗?他的成绩又不是医学院中最好的,医院高层内又没有熟悉的人可以咨询拜托,就像是无头苍蝇一般乱转,能找到一家三级乙等市医院收留他就已经很不错啦!再说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有些忐忑,但说在医院里的竞争特别激烈,也不知道能不能扛得住。先从低一点的地方积累经验也不错,等能力够了再往高爬。
不过他也知道淳戈是为他好,便把心里想的都慢慢地说了出来。淳戈却是依旧无法接受,在他看来,连努力都没有过就已经退缩,根本就是懦弱的表现。
医生无力反驳,也不知道怎么反驳。淳戈出身医学世家,从小耳濡目染,所见所闻所出入的都是顶尖的医院,当然思维也就跟普通学生完全不一样。而他自己则父母双亡,单独一个人在这个城市挣扎打拼,没有任何靠山,自然想的是以求稳为主。
观念认知不同,自然谁也说服不了谁,完全无法沟通。医生知道淳戈其实是想和他在一个医院工作,但现实又不是童话,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实现?医生耐着性子听着淳戈唠叨了好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放下手里的闹钟,找个去其他单位逛逛的借口,留下淳戈看摊。
虽然周围人声鼎沸,但对于医生来说反而找回了清静,他本是随意出来溜达一下,但逛着逛着就忍不住认真了起来,好多东西都想要买回去。
不过回来这里是为了卖旧物,而不是买更多的旧物回去的啊!医生克制了想要买东西的冲动,从路口逛到了路尾,发现尽头有个摊子有点特别。
摊位上放着一个纸盒子,上面写着“义卖”两个字,摊主是个剪了板寸的男生,正在跟围观询问的同学了解情况。医生一听才知道,这些旧物都是一名医生教学生的遗物,那名因车祸而去世的学生名叫殷韩,是医学院名列前茅的优等生。据说还早就定了淳戈去的那家三甲医院实习,真正的学霸,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居然这么年轻就逝去了。
殷韩的父母都在偏远山区,来学校办了手续,拿上他的衣物当作念想之后就回去了。剩下的书籍、教本还有杂物,便留了下来。同寝室的室友决定把这些遗物都义卖,得到的善款会转汇给殷韩的父母。
寸头男生长得一般般,但伶牙俐齿,很快就让围观的同学纷纷解囊。摊位上的所有东西都没有价格,全部都凭买者心情随便给。医学院的学生连尸体都解剖过,自然也就不会觉得遗物有什么膈应人的。再加上殷韩的成绩好,学习认真,课本和笔记很快就被疯抢一空,就连文具用品也都卖出去了大半。等医生挤进去一看,摊位上几乎都空了。许多同学即使没有拿东西,也都往纸盒里塞钱,医生也掏出钱包塞进去一张红票子。医生也认识殷韩,虽然并不熟悉,只是点头之交,但也愿尽绵薄之力。可有可能他塞的面额有些太大,那个寸头男生见他转头就要走,连忙拉住他,劝他在摊子上选个东西拿走。
“就当留个纪念也行啊,同学一场不容易。”
寸头男生果然能说会道,医生也不禁回过头扫了眼摊位上剩下的东西,最后拿起了一盏古旧的灯。这盏灯像是古旧的煤油灯,高不到二十厘米,青铜材质,表面还有些因为年代已久而产生的铜绿。一共有六个面,却只有一个面是纸糊的,其余五个面都是不透明的墨色玻璃。看起来古香古色的,却有个电源的插口,不过应该是坏的吧?
“哎呦!真是好眼光!这是殷韩最喜欢的一盏灯,据说还是走马灯,原来是需要点蜡烛的,后来宿舍不能用明火,他就自己改成了电灯泡,据说插上电就能自动转。”寸头男生口若悬河,当然他说的是据说能自动转,实际上到底能不能转他也没留意过。
医生倒是觉得无所谓,只是拿起来了就不好再放下去,便让寸头男生找了个塑料袋,拎着带走了。
等他转悠回去的时候,淳戈倒是没有再提之前的话题,反而调侃他又买回来一个不实用的旧物,劝他赶紧把这走马灯摆着卖掉算了。
医生偏不,他倒是看看这走马灯插上电了之后会是什么样子,等晚上回到宿舍之后,便迫不及待地插上了电。走马灯并没有坏,闪烁了一下之后就亮了起来,是一种令人心情柔软的暖黄色,那只有一面纸糊的灯罩上,映出了一个剪纸的纸画。
“咦?这画的是什么啊?”淳戈凑过来问道。
纸糊的灯罩因为年代久远而有些昏黄发皱,但依旧能分辨得出来这纸画上面左边有两个人,而右边是一匹离开的马。
“两人一马,鞍前马后?但位置也不对嘛!”淳戈吐槽道。
“又不是看图猜成语。”
“…不是说这灯是可以自己转的走马灯吗?怎么这么久都不见它换个面?”
两人守在走马灯前面半天,也没见画面转动,便不再抱希望。说实话这灯能亮起来就已经超出他们的期望了。而且这走马灯的光芒确实温暖不刺眼,医生便也没有关上,索性就放在那里当床头灯了。
淳戈清点了一下没有卖出去的旧物,把自己的那份就先带回家了。临近毕业,学校也就不要求他们毕业班每日都留校,家就在本市的他周末都回家住,和医生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