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兰的哥哥见狗走了,忙扑了过来,却是被周羡一把给拽住了,“他是仵作,你不要过去,随便破坏了现场。”

  池时伸出手来,探了探娇兰的鼻息,摇了摇头,“已经死了。”

  她回过头去一看,姚氏的酒楼的视线,到这里,恰好被停在门口的马车挡得死死的。

  “凶手对城中十分的熟悉,勘察过路线的。极有可能,娇兰一进城,就被人盯上了。”

  池时说着,接过久乐递过来得灯笼,戴好了手套,开始验起尸来。

  这时候,北康城中的衙役们得了消息,匆匆的赶了过来,领头的县太爷穿着一身官服,留着两撇小胡子,看上却约莫四十来岁的样子。

  “你是干什么的?快些让开,不要阻挠官府破案,若是弄坏了凶案现场,拿八条命都不够你赔的!”

  周羡刚要上去亮明身份,就瞧见那酒楼的女掌柜的凑过去,在县太爷的耳边低语了几句,那县太爷眼睛一亮,便不言语了。

  “在下池时,来听你今世之苦。”

  “死者的死因,是被人快很准的扎中心脏,一刀毙命。”池时第一句话,便语出惊人。

  那县太爷身边的一个背着木箱的老头子,立马问道,“不是因为开膛破肚,所以才死的,而是因为被扎中心脏么?可是死者的身上,都只有一条开口的痕迹,你怎么知晓……”

  池时头也没有回,“你就是这北康的仵作么?是只有一条开口。他是直接扎入心脏之后,没有拔刀,直接划拉了下去。凶手这么做,就是为了迷惑你。”

  “若是你验看的尸体多了,就知晓猛扎进去,同用刀划开,造成得伤口相差很大。而且扎进去的伤口,会有喷溅的血点。”

  “当然了,不能怪你。因为前面三具尸体,发现的时间都离死亡时间太长,且有野狗将尸体的内脏吃掉,表皮被啃咬,很多痕迹就看不出来了。”

  “我们坐在那边的酒楼里。这位娇兰的哥哥,大叫出声,我们很清晰的可以听到。娇兰若是被人活剖了,不可能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池时说着,顿了顿,又道,“而且,如果不怕疼的话,用刀剖开一个人的肚子,她并不会像现在一样,立马死去。她会因为疼痛昏迷,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但不是即可毙命。”

  池时说着,又继续验看起来,“伤口切割得十分的整齐,除了扎中心脏再划拉下来有些歪斜之外,其他的都画得十分竖直,像用尺子量过一般。”

  “这说明了两点问题,首先,凶手这把凶器十分的锋利,不说什么神兵利器,那至少也不是凡品;其次,凶手一定做过切割的练习。”

  “看到那群狗了么?闻到血腥味,立马就出现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它们遇到这种有血淋淋的食物的场景,不是三两回了,而是长期的……”

  那仵作腿一软,“你是说,这城里除了已经发现的包括这位姑娘在内的四个人之外,还有别的,没有被我们发现的尸体?可是北康城不大,若是哪里有人死了,我们不会不知道的。”

  池时摇了摇头,“我没有说人,也可以是动物被虐杀。譬如狗,猫,兔子之类的。你回想一下,城中近年来,有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仵作拍了拍自己的脸,“老夫名叫李杰铭,这北康城里,没有仵作。我就是一个老郎中,城中发生了案子,都是叫我兼做仵作,看看伤情,写个供词。”

  “我们这里太平得很,以前几乎没有出过什么大案,这次……这次……实在是太吓人了!”

第二五二章 凶手画像

  李杰铭说着,激动的朝前走了过来。

  “你站着不要动。常康怎么样?”池时说着,对站在最后头的常康问道。

  “没有追到,附近都没有发现血脚印。那凶手十分的谨慎,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常康拨开人群,先前池时同周羡来查看死人,他便追了出去。只可惜一无所获。

  “很正常,凶手一早就埋伏在这里,早就预定好了逃跑的路线。他就是北康人,对这里熟悉得很。前面三次,发现现场的时候隔得太久,早就被破坏了,即便是发现了脚印,那也没有办法当做证据。”

  “因为分辨不出,到底是凶手留下来的,还是过路的人。这一次若是有脚印留下,倒是可以当做证据,只可惜,凶手早有预想,他十分的小心谨慎,什么都没有留下。”

  池时说着,站了起身,“除了这个伤口之位,死者身上,并没有其他的伤痕。她应该是走到这里来的时候,被人拿刀子一刀毙命,随即倒地。”

  “等她倒地之后,凶手蹲下身子,将她开膛之后,拿走了凶器。这一切都进行得十分的快,毕竟从娇兰从酒楼出来,到发现她身亡,不过是一会儿的功夫。”

  “那么问题来了。北康城里有许多的女子,虽然传闻十分的凶险,但总有人为了生计,逼不得已需要半夜里出门,亦或者是像娇兰这样的人,没有把官府的警告放在心上。”

  周羡听着,点了点头,“你是说,凶手在选择被害人的时候,一定有某种特殊的共同点,不然的话,他完全可以选择一个更加容易被击杀的目标。而不是非要在离城门口不远的地方。”

  “冒着可能被酒楼里的人发现的危险,来杀死娇兰。”

  “没错!”池时赞同的看向了周羡,她将手上的手套摘了下来,“大人叫人抬她去府衙吧,之前的几具尸体,都在哪里,我要验看一下。”

  那县令大人像是知晓了池时同周霞的身份一般,弯着腰笑道,“我们府衙太小,没有地方放,都放在义庄里。全都还没有下葬,都在呢。”

  池时点了点头,“那就去义庄。”

  仵作常年与死人打交道,同那些盗墓的土夫子一样,都是被人嫌晦气的存在。是以像北康这种小地方,没有仵作是十分正常之事,毕竟他们好些年都未必出得了一桩凶案。

  若是不幸赶上了,就会像现在一样,寻一个德高望重的郎中,临时来充当仵作。

  没有仵作,县衙自然也不需要验尸的地方。

  池时说完,看向了娇兰的那一大家子人,他们还处在震惊之中,完全没有回过神来。

  “我已经验完尸了,你们可以选择,现在过来看看她,但是不要随便得触碰。若是害怕的话,也可以等案子了了,我将她装扮好了,再过来看她。”

  一个妇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她一把抓住了池时的胳膊,用力得像是要掐进她的肉里去一般。先前在酒楼里,娇兰那般吵闹,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捂着额头坐着。

  看年纪,应该是她的母亲。

  “你们在开玩笑对不对?我女儿刚刚还在酒楼里说话,你也在的,你也瞧见了的!她性子活泼,说话咋咋呼呼的,不听人劝,但是……但是她的是一个好姑娘的。”

  “我坐马车,难受得很,吃不下饭去,她是想要去给我买药。她祖母病重,我们回去奔丧的,一连跑了好几日,马实在是受不了住了,所以才来这北康歇上一歇……”

  “现在,你告诉我,就这么一夜,我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为什么,为什么啊!我不信!娇兰,娇兰,你快起来,阿娘脑袋不疼了,咱们不待在这个鬼地方了,咱们回老家去。”

  “你不是最喜欢你祖母了么?你祖母还等着你回去见她最后一面呢!”那妇人说着,蹲了下去,嚎啕大哭起来。

  “你为什么不拿鞭子捆住她啊,你捆住她,她就不会出来了,她不出来,就不会死了!”

  她说着,扯住了池时的腿,哭天抢地起来。

  池时站着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倒是周围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起来。

  “你们这一家子,好不讲道理!分明是你家夫君,叫人家放开的啊!”

  “对啊对啊!腿长在你女儿身上,你们自己不看好了,倒是怪一个过路人来了!人家开始还好心好意的劝她呢,谁要她不听呢!”

  “就是就是!你这妇人,莫要撒泼,你女儿死了是很可怜。但是干小公子什么事?这年头当真是好心没有好报!做好事还要被当做恶人了!”

  娇兰的父亲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一把将坐在地上的夫人提溜了起来,“你们还愣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去扶着你母亲。陈西,你随着县大人,还有这位公子一道儿,去义庄,一定要抓住杀害你妹妹的凶手。”

  他说着擦了擦眼角的泪,“在下名叫陈鸣,这是我儿陈西,那是我女儿陈娇兰。我们一家子从京城来……万万没有想到……内子受了刺激,说话不中听,我替她向你道歉了。”

  “至于您说的,娇兰一早就被盯上了,这我也不清楚,我们也是擦黑才进北康。因为着急住店休息,并没有注意,是否有人盯着我们看。”

  “不过娇兰是最后一个进屋的,她的其他几个姐妹,都十分听话乖巧,戴着帷幂不说话。唯独她是性子好动,喜欢骑马。因为马连续跑了太久,她心疼得很,进酒楼之前,还在外头喂了一会儿马。”

  池时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只示意北康县令前头领路。

  义庄离城门口很远,池时同周羡上了马车。不知道是因为陈娇兰死状太过可怖,还是义庄这两个字太过骇人,好事的人没有一个跟过来的,见他们走了,都悄悄地散开了去。

  池时一上车,便拿出了笔墨纸砚来。

  “这个凶手虽然厉害,但是根据现有的东西,我们可以给他画像。不是说画出他长成什么样子,是写出他这个人,大约有什么特点。”

  池时说着,提笔写下了第一行字,“凶手个子不高,同陈娇兰差不多的。”

  周羡递给了她一块点心,“先前在酒楼里,你还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吃呢,先吃一块点心垫垫肚子,一会儿我叫常康再给你买肉吃。”

  “你平时好怼人,今日那陈娇兰的母亲胡言乱语,你怎么不怼回去?倒是成了哑巴了。”

  “她若是不怪我,就只能怪自己,毕竟陈娇兰是给她去买药,方才出事的。她是一个母亲,若是觉得女儿是因为她而死的,一辈子都走不出那个坎。”

  “怪我就怪吧,左右我又少不了一快肉。”

第二五三章 共同特征

  “这点心一点味道也没有!是买不起糖了吗?”池时咬了一口,嫌弃地挪开了,又拿到了嘴边,不情不愿的吃了下去。

  周羡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不对啊,我明明放了很多糖啊!”

  池时一愣,果断的将点心放在了桌案上的碟子里,认真的问道,“放了什么毒?不然的话,我委实想不通,楚王殿下为何要做点心!”

  周羡一听,顿时恼了,“这一次做点心,做成这样,做点心的婆子,已经夸我天赋异禀了。好心当作驴肝肺,我是会给你下毒的人么?”

  池时点了点头,“怎么不是!指不定你觉得黄泉路上太过孤单,想着咱们一起死了,还能去地府里查案!”

  周羡被她气乐了,眼眸一动,拿起那块点心,自己吃了起来,“听起来也不错!明明就很好吃,你吃那么齁甜做什么?也不怕夜里睡着了,蚂蚁爬到你肚子里去。”

  “你凭什么说,凶手要同陈娇兰差不多高的?”

  他不是那种不知分寸之人,现在的正事,乃是这个案子,不然的话,按照三日的规律,再过几日,这个凶手便又要出来杀人了。

  “当然是从刀口的角度来看的。一把刀扎进胸口,从上往下扎,平着扎,还有从下往上扎,那造成的伤口,是有着细微的不同的。”

  “当然了,一般的仵作看不出来,英明神武如我,轻而易举便能分辨。你若是不信,可以买半扇猪肉,自己在家中戳着玩儿,戳得多了就知道了。”

  周羡想着池时蹲在地上,面无表情的对着一块猪肉,戳来戳去,将那肉戳出了一堆窟窿洞,然后提溜起来喊着“今晚红烧肉”的模样,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不能想,不能想,不敢想!

  池时说着,又提笔写了起来,“凶手个子不高,且平日里就十分的暴虐,有虐杀小动物的癖好。哦,对了,北康县令还有那个李郎中,还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城中是否有过这样的事情。”

  “他对城中的地形,还有县衙的人员部署之类的事情,十分熟悉,就是土生土长的北康人。且拥有一把锋利无比的刀,祖上可能是军将,屠夫,猎人之类的人。”

  “酒楼门前,有过来过往巡逻的县衙差役,还有自发巡城的民兵,他在那药店附近伺机而动,却没有任何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地方。那么,凶手一定是附近居民眼中的熟面孔。”

  “譬如他经常去酒楼喝酒,家中人久病亦或者自己长期要去药店抓药,或者他是个马车夫,别忘记那里是城门口,他可能停在那里拉生意。”

  “因为害怕杀人魔,北康所有的铺子,除了咱们待的酒楼之外,几乎都把自己的门帘给掩上了,只露出一截缝来,他便是利用这一点,嚣张的在大街上,杀了陈娇兰。”

  池时写完,抬头看向了周羡,却见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不解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你看我做什么?我的鼻子上沾上灰了?”

  周羡回过神来,清了清嗓子,“我就是在想,崔江晏对你说的那番话到底是不是真的。”

  无论看了多少次,每一次池时认真查案的样子,都让他觉得光芒万丈。

  那可能是一个人专注的做着事情时,不自然的会流露出来的美好。

  池时“哦”了一声,摇了摇头,“我同崔江晏头一回见,不好妄下定论。左右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旁人说的,都不如咱们自己查的。”

  “到了!”池时说着,撩开了马车帘子,突然一顿,“哎呀,忘记那条狗子了。”

  久乐笑着牵了马,递给了池时一个灯笼,“公子放心,我叫吴娘子收起来了。吴娘子就是咱家酒楼的掌柜的,夫人对她有恩情。公子小时候,她还见过公子呢。”

  池时吃惊的想了想,却是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她小时候虽然是有记忆的“神童”,但也抵不住婴幼儿的基本生理需求,一日下来,大半时间都是在睡觉中渡过的。

  她也不知道姚氏生意一开始有多大,现在又有多大,只不过她的确有很多掌柜的,像吴娘子这样的女掌柜亦是如过江之鲫,她委实记不清了。

  久乐就这么说一嘴,也没有在意,“那狗子凶猛得很,一看就是野惯了的,公子一会儿若是要去看它,可得小心些。”

  池时点了点头,朝着黑漆漆的义庄行去。

  一个瘸了右腿的守尸人,提着灯笼,一瘸一拐的在前头带路。

  “就在这里了,统共只有三具尸体。得亏如今天气还没有热起来,除了味道难闻些,还勉强能看。我早就催你们把头一个下葬了,你们偏生不听,等不得了。”

  “要不就用点药。新来的小公子是仵作吧,那你应该会,不像老李,胆子小不说,还没有什么本事。”那守尸人声音有些沙哑,他嘴里咬着灯笼,掏出腰间的钥匙打开了门。

  在门开那一瞬间,一股令人窒息的味道便传了出来。

  池时皱了皱眉头,掏出了帕子系在了脸上,“你们也都戴着,这尸体放置得太久了。”

  守尸人见县令同李郎中去一旁吐去了,幸灾乐祸的摇了摇头,他将钥匙递给了池时,“小公子看着白净,是个狠角色。这钥匙你拿着,一会儿看完了,锁了门再还给我。”

  “我就坐在前头喝酒。老李,你又帮不上什么忙,不如同我一道儿去喝酒,今日我端了红烧兔肉,张寡妇这手艺,那是越来越好了。”

  他说着,一瘸一拐的吹着口哨,晃着灯笼离开了。

  北康的衙役门将陈娇兰的尸体抬了进去,放在了第四个空位上,又赶紧跑了出来。

  池时拍了拍周羡的肩膀,“你若是受不了,不必勉强,我同久乐进去就行。”

  周羡强忍着要吐的冲动,挺直的脊背,“去,我怎么就受不了了,我受得了。”

  池时挑了挑眉,径直的走了进去,掀开了盖在尸体的白布。

  第一具尸体已经腐烂得太厉害,几乎看不出什么来了。而第二具和第三具,则还基本完好,池时站在这两具尸体中间,等了好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我知道了。”

  周羡捏住了鼻子,发出了怪异的声音,“是什么?既然知道了,不如我们先出去再说?”

  池时见他实在难受,点了点头。

  她一点头,周羡便像是脱缰的野马一般,直接蹿了出去。

第二五四章 神兵相助

  周羡扯下了脸上的帕子,嫌恶的将它扔到了一边的撮箕里,扶着大树,强忍住了胃里的翻江倒海,过了许久,直到憋不住了,方才放开了呼吸。

  这一洗,一股子薄荷的清凉直冲脑门,让他整个人瞬间活了过来。

  他吸了好几口,还想要再吸,池时却是手一收,将手中的小瓶子快速的塞住了,放回了自己的锦袋里,“你是猫儿么?还吸个没完了。”

  周羡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你有这种好东西,怎么不早些拿出来!”

  池时看着他,眼角带笑,“若是早些拿出来,怎么看到我们小王爷这副狼狈的模样!可惜了,没有吐出来,不然人家一定要说,周姑娘有喜了啊!”

  周羡一恼,抬脚就踹,池时却是早有准备,回踹了回去,两人噼里啪啦的踢了起来,不一会儿功夫,那四条腿就只见残影。

  一旁连早饭都吐了个精光的北康县令同李郎中,还是头一回瞧见这样的情形,眼睛跟着滴溜溜的转,不一会儿,又感觉到眩晕起来。

  见怪不怪的久乐同常康,无语的站得远了些。

  虽然这二人已经做了许多惊天东西的大事了,可到底还这是十六岁,喜欢义气相争的少年罢了,那是一日不互怼上几句,踹上几脚,那是不舒服的。

  “哈哈,你们不用担心,他们是一起上茅厕,都会比谁尿得更远的关系。”常康瞧着,乐呵呵的对着二人解释道。

  正踢的酣畅的池时同周羡一听,立马收了脚。

  周羡清了清嗓子,“你发现了什么?”

  池时指了指眼角下面,“泪痣。在第一个死者,已经看不清楚面容了,但是第二个同第三个,看得十分的清楚,在她们的右眼睛下面,都有一颗小小的泪痣。”

  周羡听着,神色凝重起来,“这么说来,凶手的确如同你所言,是很早就锁定了目标之后,然后在等待着她们落单的时候,方才下手的。

  亦或者说,凶手是前三个死者的熟人,至少他在杀人之前,都同死者有过照面。”

  池时点了点头,“北康城虽然不大,但是先前小二哥说了,三位死者,第一名死者张茹茹,死在进城不远处的巷子里,第二名死者孙篮子死在了城南;第三名死者鹦哥死在了城北。”

  “三个地方,相去甚远。到底是什么人,会对这三人都十分的熟悉?撇开前三人,让我们把目光看回了陈娇兰的身上。陈娇兰刚刚进城,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在酒楼里,同父兄在一起的。”

  “单独待在外面,就是喂马的时候,也就是在那个间隙,凶手接触到了她。咱们也进了酒楼,你注意到斜对面有一个药店了么?”

  周羡摇了摇头,不光是他们,酒楼里所有的外乡人,都是在陈娇兰硬是要去那药店的时候,方才发现,那里确实有个卖药的地方。

  “再说回泪痣。像这种连环杀手,尤其是杀死女性的连环杀手。通常情况下,都是因为过往的经历,刺激到他,让他产生了这种变态的行为。”

  “他选择的目标,所具备的共性,一般来说,就是那个刺激到他的身边人的特征”,池时分析道,“每杀死那个人一遍,就像减少了一次,他曾经受到的伤害。”

  周羡惊讶的看向了池时,“就像你同人吵架,当时没有吵赢,后来不停地在脑子里重复,恨不得再重新吵一次。只是我们只是在脑袋里想了想,可凶手却将这些付诸了实际。”

  “他不停的重复过去的场景,因为当年没有杀死那个人,所以无能狂吠的他,只能杀死同那个人一样的,有泪痣的女人。”

  池时点了点头,“你说得很对,但是我何时吵架吵不过别人了?打娘胎里出来,就没有这事。所以你吵架的心境,我是没有办法体会了。”

  周羡一梗,想着池时的那张嘴,一时之间,竟然无法反驳。

  的确,那么毒的嘴,谁吵架吵得过他?就算吵赢了又如何?人家还有拳头,拳头比你大!

  这么一想,莫名的觉得池时身上度了一层金光,变得无敌了起来。

  见池时同周羡说得神神叨叨的,那边的李郎中弱弱地举起了手,“你说的这些,我已经明白了。可是北康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我们上哪里去找符合您说的人呢?咱们总不能一家家敲门去问罢?”

  那北康县令一听,沉吟了片刻,认真地对着池时说道,“劳烦您把凶手有什么特点,都给写在纸上,我叫那些兄弟们,人手一份的拿着,就一家一户的敲门去问。”

  “三天杀一人,这种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一定要在下一次时间到之前找到,不能再有下一个受害者了!”

  周羡闻言,给了北康县令一个赞赏的眼神。

  那县令顿时激动了起来,“小人姓侯,名叫侯也。”

  他说着,又有些不好意思了,“之乎者也的也,不是侯爷的爷。”

  周羡笑了起来,“知道了!你一个县令,离侯爷还有些远。但一切皆有可能,努努力未必就不行,就算你不行,你还有儿子还有孙子。说不定有朝一日,这个名字便成真了。”

  县令的脑子一热,险些给周羡跪了,好大的一张饼啊,连孙辈都不愁吃了!

  池时无语的瞧着他们,摆了摆手,“不必如此麻烦,山人自有妙计,可以大大的缩小范围。现在咱们先回到酒楼去,我把我的独家法宝,放在那里了。”

  周羡琢磨了一下,“你又开始忽悠了,你们池家是仵作世家,又不是休仙的,哪里有什么独门法宝?”

  他想着,突然眼睛一亮,“你是说那只被你打伤了的狗子?”

  池时点了点头。

  周羡感慨的看向了池时,“所以你一开始打那只狗,将它打伤却不打死,一早就全部都计算好了?”

  池时锁了放尸体屋子的门,率先朝外走去。

  那瘸子看门人坐在前院的小凳子上,面前摆着一大盆红烧兔肉,他夹了一口肉,又抿了一口酒,抬手一接,接到了池时扔过来的钥匙。

  “看完了,兔肉吃不吃?”

  池时吸了吸鼻子,“哪里端的,一会儿我也端一盆去。”

  瘸子又抿了一口酒,“张寡妇做的,北康有名得很,你去打听打听,就知道了。不管你在哪个客栈住着,同小二说一声,去端便是。”

第二五五章 上吧狗狗

  池时同周羡赶到姚氏酒楼的时候,一楼用饭的大堂里,已经没有人了。

  虽然陈娇兰死了,但大家都是萍水相逢初次见面,在这里住店的,都是赶路的人,明儿一早天不亮,便又要启程了,便是想要多关心关心,那也腾不出那个精神来。

  吴娘子坐在柜台后头,拨着算盘,见他们回来了,对着桌上趴着的陈西喊道,“你不是没有追上么?他们回来了。”

  池时这才想起,当时陈鸣叫陈西跟着他们去义庄,可到了那里,这小子压根儿没有去。想来是久乐他们早早地把马车赶了过来,他们上车就走。

  而陈喜还要回过酒楼这边来重新套车,没有追上。

  “怎么样了,找到杀我阿妹的凶手了吗?”陈西焦急的站了起身,他起得太急,一下子撞在了桌角上,疼得直抽抽,还来不及站稳,又有些眩晕起来。

  “没有。我的狗呢?”池时问道。

  吴娘子招呼了先前那个会说书的小二哥,“桂宝,你去把那狗牵过来,它野得很,你小心点儿。”

  叫桂宝的小二哥应了声,赶忙朝着后头跑去,蹬蹬的牵了一条狗出来。

  池时接过绳子,对着吴娘子竖起了一个大拇指,狗还是那条狗,但是已经彻底的改头换面了。那吴娘子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嚼头,套在了它的脑袋上。

  它一见到池时,像是见了仇人似的,猛冲过来,池时手一抬,那狗像是知晓了什么似的,乖巧地站在了她的身边,亲热的摇起尾巴来。

  吴娘子一瞧,惊讶得连算盘都不打了,“倒是我多此一举了,连狗都知晓,谁才是爷!”

  池时点了点头,牵着狗就出了门,“去你平时吃肉的地方。”

  那狗耳朵动了动,撒丫子便跑了起来。

  它在巷子里头七弯八拐的,跑了没有多远,便在一处空地停了下来,汪汪汪的叫了起来。

  池时停下了脚步,往四周一看,这里光秃秃的,只有一些枯黄的草,附近有一条清亮的小溪水,四周安静得很,能够听到溪水汩汩的声音。

  池时伸出手来,轻轻的一捏,将套在狗头上的东西,拆了下来。

  那狗呲了呲牙,到底想明白了谁的拳头大,低着头在地上嗅了起来。

  池时皱了皱眉头,蹲了下去,“这里有血迹,还有一些没有处理干净的动物毛,看花色,应该猫,鼠,兔子都有。应该就是我说的,凶手用来虐杀动物的地方。”

  池时说着,站起身来,朝着不远处看去,那里是离这里最近的一排民居。

  池时拍了拍狗头,“走!”

  没有找到肉,那狗子汪汪叫了几声,像是一支离弦的箭冲了出去,这回它没有再绕弯子,直接朝着一户人家的后院,不停的狂吠了起来。

  池时同周羡对视了一眼,出了他们主仆四人之外,其他的县衙的人,现在还没有赶上来。

  狗不停的叫着,屋子里头的灯一下子就亮了,隔壁院子里传来了一阵骂声,“张寡妇,能不能把你家的兔子肉,收到屋子里头去,天天引来野狗叫,烦死人了!”

  说话间,张家的门打开了来,一个穿着蓝底子起白花的妇人,打开门探出脑袋来,她的手中,还提着一通肠子下水之类的东西,看到池时同周羡,一下子惊慌起来,伸手就要关门。

  可那狗子哪里给她这个机会,大胖身子一扭,便将门挤开了一条缝,一下子将那装着下水的桶扑翻了去,在地上大快朵颐起来。

  “阿娘!发生什么事情了?”池时同周羡趁着这个机会,也一并走了进去,只见从那屋子里头,走出来了一个懵懵懂懂的少年,他看上去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

  “你们是谁?来我家做什么?快些出去,不然我就要报官了!”

  池时淡淡地看了二人一眼,伸手一掰,将院子的后门直接掰了下来,放在一旁。

  几乎是一会儿的功夫,一群野狗全都闯了来,吭哧吭哧地在院子里吃了起来。

  “啊!这不就是刚才啃尸体的那群野狗吗?”北康县衙的人,到这个时候,终于跑了过来。

  “现在知晓我们来这里做什么了么?当然是来抓最近北康出现的那个杀人凶手的。”池时说着,朝着厨房里走去,这桶兔子的内脏还新鲜得很,张寡妇是专门给人做红烧兔子肉的,想来她刚刚才在厨房里杀兔子来着。

  那小哥儿一瞧,忙挡在了厨房门口,“你想要干什么?什么凶手?我阿娘心肠好,拿客人不要的东西喂野狗,也有错吗?那些狗也不是我家养的,它们饿了,自然到处啃。”

  “你们不要看着我们孤儿寡母的好欺负,就随随便便找了个荒唐的理由,说我们是凶手!”

  池时没有理会他,轻轻一拨,便将那孩子拨了开来,她朝着厨房走了进去,果不其然,瞧见那案板上放着一把匕首。

  那匕首明晃晃的,几乎能够照得出人影子,一看就非比寻常,不是一般的利器。

  “你阿爹是军人么?”池时说着,拿着那匕首对着一只已经剥好了皮的兔子,刺了过去,然后轻轻一划拉,那兔子便整整齐齐的被切开了。

  她想着,将这匕首一转,递给了周羡,“是凶器无疑,我说过了,凶手是先扎进死者胸口,然方才开始往下划的。凶手妄图把一刀变成两刀,用以掩盖凶器的宽度。”

  “这样仵作就很难推断兵器到底是什么样的刀。只可惜,尸体是不会撒谎的。这把匕首的宽度,同凶手扎进死者胸膛的第一刀,是完全吻合的。这就是凶器。”

  张家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周围的邻居,都好奇的跑来看热闹,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那围墙之上,后院门口,全都挤满了人。

  池时这话一出,趴在墙头上的一个人,立马忍不住呕吐了起来,“我今天刚吃了他们家的红烧兔子,他们尽然拿杀了人的刀,来杀兔子!”

  那人一开口,有不少同样吃过张家兔子的人,都跟着呕吐了起来。

  那张寡妇脸色一白,身子一晃,咬了咬嘴唇,说道,“是我杀的,那些人都是我杀的!”

第二五六章 另有其人

  那张寡妇说着,眼眶一红,“我太恨了,虽然人人都叫我张寡妇,可是我夫君张军,却压根儿好好的活着。他在边关抱着那个狐狸精吃香的喝辣的,为了前程,抛弃了我们母子。”

  “我太恨了,恨所有跟那个狐狸精一样,长了泪痣的女人。我同张军成亲多年,刚生下儿子张石不久,他便参军,去了边关。”

  “可怜我一个人在家中,上要服侍公婆,下要照顾嗷嗷待哺的孩子,你是不知道,那些日子我是怎么熬过来的。都说那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

  “我又何尝不是?我送走了公婆,不说让他们大富大贵,至少也将两位老人的身后事,打理得妥妥当当的。十里八乡的人,都可以为我做个见证。”

  张寡妇说着,越发的悲戚起来。周围的那些看热闹的人,也纷纷的点起头来。

  这张寡妇是个苦命人,家中没有一个壮丁,她也没有办法下地干活,全靠养兔子烧兔子的手艺,支撑着门户,上养公婆,下养小儿,穷的时候,那是直接啃树皮吃。

  “夫君张军一直杳无音讯,大家都以为他战死沙场,人人都管我叫张寡妇。可就在我公婆去世后的一年,我收到了边关寄来的一封信,张军要我带着儿子去边关。”

  “我以为我苦尽甘来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畜生叫我们过去,不过是逼着我写一封断绝书。他本想休妻,可是我替他父母守了孝,他不能休我。”

  “那个狐狸精,眼睛下面生了一颗泪痣,是他上峰的女儿。那个女人,人前唤我姐姐,待我同石头极好,还说就算我同张军不做夫妻,那也能做兄妹。”

  “可是一转头,便拿石头的性命要挟我,叫我写下断绝书,我背着孩子,身份一份盘缠也没有,沿路乞讨,方才回了北康。”

  张寡妇说着,眼泪掉了下来,“我的公婆忠厚老实,待我如同亲女,我不忍心,他们的名声坏了,便一直没有说,只说军中通知我去拿张军的遗物还有抚恤银。”

  “可是回来的路上,叫山匪给抢走了,所以才乞讨回来!”

  周围的人显然从来都没有听过故事的后半段,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了起来。

  张寡妇擦了擦眼泪,“我也不想杀人的,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我一看到眼角有泪痣的女人,便控制不住自己!那把匕首,是他去参军的头一年托人捎带回来的。”

  “我想着……扎死她,扎死她!就像是张军扎死了那个妖精一样!”

  张寡妇说着,抬起手在空中挥舞起来,那模样癫狂得吓人,“扎死她!扎死她!”

  池时抱着双臂,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扎了许久,方才说道,“演完了?累不累?虽然你的故事很值得令人同情,但是你不必掩饰了,你根本就不是凶手。”

  “凶手是你的儿子张石。母亲为孩子顶罪的很多,你是我见过的演得比较好的那一个。你早就知晓了吧,张石就是杀人凶手,你刚刚演的,不过是张石对你说的他的感受而已。”

  “真正的见了有泪痣的女人,便控制不住的人,不是你,而是你的儿子张石。”

  张寡妇还没有说话,周围的邻里便为张石打报不平了起来。

  “不可能啊!小石头还是个孩子呢,孩子怎么可能会杀人!”

  “他这孩子,心地好着呢,时常会去喂那些流浪的猫猫狗狗的,这样的孩子,怎么会是坏人!”

  “就是就是,这孩子太不容易,对母亲又孝顺。小小年纪,便赶着车到处跑,给人送兔子肉。有时候路上摘了果子,还会送果子呢!”

  “就是就是!按照张寡妇说的,他们去边关的时候,小石头才多大,哪里记得什么有泪痣的女人啊!”

  池时挑了挑眉,对着周围的人拱了拱手,“张石应该感谢你们,感谢你们一锤定音,再次证明了他就是凶手。孩子为何不能杀人?只要我想,我在他这个年纪,便能够轻松的扭断在场所有人的脖子。”

  池时说着,走到了张石的面前,“我去到义庄的时候,他刚拿到你送过来的红烧兔肉,现在天气冷,肉凉得快,他还是坐在院子里用饭的。”

  “可那盆红烧兔肉,热气腾腾的。我仔细瞧过了,他那里没有生火。你倒是淡定,杀完了陈娇兰,还能够去给人送兔肉。”

  “看你阿娘一天夜里要杀这么多兔子,可见她的生意极好。那会儿正是饭点,你阿娘是不是在家烧兔子肉,左邻右舍的人,都能用鼻子闻得到。”

  “她一直在厨房里忙着,根本就没有时间出去。所以,她有不在场的证明,但是驾车出去送肉的你,却是没有。”

  “你之所以能够发现,城门口,城南,城北三处不同地方的姑娘,脸上都有泪痣。是因为她们都从你阿娘开的张寡妇兔肉馆,订过兔子肉对吗?”

  “你去送的时候,发现了她们眼角下有泪痣,于是控制不住自己,趁着他们落单的时候,将她们杀害了。不用狡辩,一问便知。”

  “张石,你母亲为了你已经苦了一辈子了,证据摆在眼前,你还想要她替你顶罪么?你若是不承认,那我就继续说了。活人会撒谎,但是尸体不会,她们已经明明白白的控诉了,你就是凶手。”

  张寡妇听着,忙凑了上来,“大人,大人不是的,不是小石杀的,是我杀的,都是我杀的。我杀兔子杀惯了,我刀法好,都是我杀的。”

  那张石却是抓住了她的手臂,“阿娘,你不用说了,没有用的。”

  他说着,看向了池时,“就不能是我在家中烧兔子,我阿娘去杀人了么?”

  池时摇了摇头,“如何没有人看见,当然有。你无缘无故,不会去城门口,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去了那里的药铺,给药铺的老板送兔子,无意之间,瞧见了站在酒楼门口喂马的陈娇兰。”

  “你瞧出她喜欢小动物,所以故意说你家是养兔子的,回家拿兔子给她看,就在药店门口见。这就是为何,陈娇兰死活都要出门,还直奔药店去的缘故。她同人约好了。”

  “你站在北康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有人觉得奇怪,别人只会以为,你是去那里送兔子的;但是相反,若是换了你阿娘送兔子,那种突兀,便会立马放大了千倍百倍,只要见过的人,都会问上一句,张婶子,今天怎么是你来送兔子,小石生病了么?”

  “那件事已经发生了很多年了,若是你阿娘当真瞧见生了泪痣的女人控制不住自己,她早就开始杀人了。之所以北康到现在才有命案发生,是因为杀人狂魔,之前一直没有长大罢了。”

第二五七章 变态与俗子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能够胸口碎大石的池时,亦或者是可以徒手捶死老虎的周羡。

  大部分的人,都普普通通的。从一个手无缚鸡的之力的小童,慢慢地长成了一个寻常的壮丁。

  张石年幼的时候,就算想杀人,那也是有心无力。

  “没错,都是我杀的”,张石淡定地说道,比起激动的张寡妇,他平淡得仿佛在说,那只鸡是我的杀的。

  “我控制不住自己。去边关的时候,我虽然小,但却已经记事了。那个女人穿着狐裘,戴着金步摇,身上有很重的桂花油的味道,她抹了很多胭脂,可是都盖不住她脸上的泪痣。”

  “我亲耳听到的,父亲对她说,说她的泪痣真好看,可以把人的魂勾走。那时候我不懂是什么意思。大家都说,我阿娘刚嫁给父亲的时候,也很好看。”

  “她没有亲爹亲娘,这种孤女,一般的人家不乐意娶。可是我父亲非要求娶我阿娘,因为她那时候,是十里八乡最好看的姑娘。”

  张寡妇听着儿子寡淡地描述着她的过去,忍不住哭了起来。

  “小石他也不想的,都怪我,我天天在他的面前,絮絮叨叨的。说他阿爹为了狐狸精抛弃了我们,是他们害了我们一生。我受的苦,都是他们造成的。”

  “我就是这么一说,可是没有想到,小石他全都记在了心里,他恨啊……”

  张石拿出一张帕子,递给了张寡妇,“阿娘你擦擦眼泪,不然就不好看了。”

  他说完,又看向了池石,那目光沉静得不像是一个孩子,更不像是一个连环杀人魔。

  “我从第一次帮阿娘杀兔子开始,就知道我同旁人是不一样的。别人杀生,会觉得血腥,或者是难受。可是我没有,相反,我兴奋得很。看到血从身体里涌出来,看到它们别开膛破肚,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美妙的事情了。”

  “就在那一瞬间,我便悄悄地在心中下了一个决定。我要去杀了我阿爹还有那个狐狸精。”

  池时皱了皱眉头,“在那之后,你一直控制不住心中的暴虐与嗜血,所以假借着喂养,虐杀了很多小动物,让那些野狗来分食尸体,以免被人发现。这也就是为何,北康县并没有知道,有人虐猫虐狗。”

  “因为被毁尸灭迹了。就算有人经过,看到血淋淋的现场,也只会以为是野狗啃咬的。你没有去杀你阿爹同那个女人,是因为他们出事了对吗?”

  “是的”,张石看向池时的目光,终于有了一丝波动,“我迫不及待要杀掉他们,可惜他们却早就死了。那段时间,我十分的烦躁不安。”

  “那天青楼里有人要吃兔子肉,我给送过去了。恰好看到了那个琴师,在那一瞬间,我便决定要杀掉她。杀了人之后,我的内心十分的平静,像是被人超度了一般。”

  张石说着,抱住了自己的脑袋,狞笑起来,“可是,管不了多久,便会变本加厉了。”

  “于是我又杀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那些有泪痣的狐狸精,统统都该杀,别看她们现在装得好,以后都是要抢走别人的夫君,夺走别人的父亲的……”

  “我这么做,不过是替天行道罢了。像这样的人,是不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池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嗯,像你这样的人,的确是不配生活在这个世上的。你娘就应该在你刚出生的时候,便把你扔到墙上去,掼死。”

  “你算什么东西,训了几条狗,真把自己当疯狗了么?还愣着做什么,将他抓起来罢。像他这样的,你便是请来十尊大佛在他耳边念经,他也不会修炼成人的。”

  一旁的北康县令,被池时这么一呵斥,顿时回过神来。

  现场雅雀无声,好些人低头一看,都发现自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们没有看到张石杀人,可是这孩子的表情,还有话语,都在告诉大家,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人在他的眼中,同猪狗兔鼠没有任何的区别。

  都是想杀掉,就能够随便杀掉的猎物。

  不等县令发号施令,那些从惊骇中回神的衙役们,已经冲上前来,一举将张石拿了下来。

  池时长叹了一口气,同周羡一道儿,走出了张寡妇的家,那条被她带来的野狗,追着她小跑了一会儿,摇了摇尾巴,一溜烟扭头就走了。

  先前跑出来吃兔子内脏的野狗们,跟在它的身后,像是将军的士兵。

  “出来吧,你腿短,跑又跑不动。这喘气喘得,十里地都能听见。”池时说着,同周羡一道儿停下了脚步,朝后看去。

  一个气喘吁吁的人,从一旁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的脸上满是泪水,嘴唇发白,轻轻的颤抖着,“为什么?我们不过是在这里路过而已,我阿妹虽然刁蛮任性,但是她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简直太好笑了,就因为一颗泪痣,所以被杀掉了。你知道吗?在我们老家,有泪痣的人会被认为不吉祥。我妹妹娇兰之所以养成了这性子,就是因为在老家的时候,大家都躲着她。”

  “说她一辈子都会命苦。后来父亲去京城做买卖,把她接了过来,发现她已经养成了这么一副爆仗的性子,改不了了。她曾经想要把那颗痣烧掉,火炭都到了脸边,被我拦了下来。”

  “我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是当年,她把那颗痣烧掉了,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池时一直没有插话,直到陈娇兰的哥哥陈西说完,方才说道,“每一个后悔的人,都会说,早直到……但是命运是很神奇,你没有办法重来,也没有办法预料。”

  “陈娇兰烧掉了那颗痣,她也有可能因为烫伤的烫伤出现问题,早在那一年就死了……谁又知道呢?”

  “咱们都只是凡夫俗子,我这么聪明都不敢说去操控命运,蠢笨如你,还是少想七想八的了,你没那么大的本事!回去之后,同你阿娘可以吵一架,争辩一下,看看是谁害死了陈娇兰……”

  “毕竟你们两脸都很大,都觉得是自己。但主凶只有一个不是么?回去决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