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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解眨巴了半天眼睛,竟接不上话来,转身把高低床归了原位。

  “我说,小法医。”不知什么时候,老皮站在了门口,从兜里掏出一包周黑鸭,撕开扔在嘴里,笑嘻嘻地说,“有没有兴趣看看厕所和厨房,那里估计更对你的胃口。”

  唐小糖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所以连睬都不睬他。

  “啧啧啧。”老皮转过身,一边嘬着牙花子一边扭着屁股说,“还什么‘抛射血迹形态’,练得好口活儿,一打真军才发现——硅胶哒!”

  站在客厅的张超嘻嘻笑了起来。

  “你们俩差不多就行了啊!”李文解有点不高兴,“人家刚刚来的一女孩儿,你们就荤的素的一起上,不合适!”

  老皮笑得满脸沙皮狗一样的褶子:“文解,你不会是喜欢上这小法医了吧?”

  多亏小夜灯的灯光比较暗,才没人注意到李文解的脸红了。

  唐小糖不想让他们看扁了,虽然一百个不愿意,还是低着头说:“走,去洗手间,看看就看看,有什么了不起。”

  老皮吹了个口哨,朝张超甩了一下眉毛。

  唐小糖走进没有窗户的洗手间,扑鼻一股恶臭。这里空间不大,但也不算逼仄,除了浴缸、洗手池和马桶外,在门后面还放着一个塑料架,上面堆着手纸、洗衣液、洁厕灵之类的东西。一盏小夜灯插在齐腰高的插座上,因为临近浴缸的缘故,所以将里面照得十分清楚。

  饶是唐小糖跟蕾蓉出过不少犯罪现场,也被浴缸内的景象吓了一跳,倒不是说里面堆满了残肢断臂、烂肺流肠,而是白色浴缸的底部和四壁,遍布着足以让想象力达到恐怖极限的血迹:大片的血迹主要集中在浴缸底部,侧壁上有瀑布似的血痕,这应该是凶手在缸沿切割肢体时,血液流下汇聚而成的;缸壁和墙面有星星点点的喷溅型血滴,这无疑是切开动脉的结果;在头枕的位置有一汪特别浓稠的血污,可以想见是切割头颅时,颈部流出的血液,仔细看,甚至可以看见刀用力砍下时,将浴缸砍出的裂口和裂纹;零散可见像扫帚头一样的血痕,东一涂西一抹的,拖拉或甩动断肢时,断端最易留下这种痕迹……不过尤其令人作呕的,是几只又黑又长的蠼螋,探头探脑地从早已凝固的血渍中爬过。

  分尸的现场有多么血腥,只看这些血迹,就足以想象得出来了。

  相比之下,地面还算是干净,只在贴近浴缸的地方有一些斑斑点点的血滴。

  “这是什么东西啊?”唐小糖指着浴缸内壁上的一些白色泡沫问,那些白色泡沫闻上去有橘子的清香。

  对唐小糖居然没有当场吐出来,老皮感到十分惊讶,所以收敛了一点:“这是浴室清洁剂,本来是喷上后,用抹布一擦,就可以擦掉血迹的,但案子隔的时间太长,血迹早就凝固了,不容易擦掉,所以就先喷上,过个十几二十分钟再擦,效果会比较好。”

  唐小糖直起身,叹了口气:“擦得再干净,也不会有人想在里面洗澡了吧。”

  “没错。”张超笑嘻嘻地说,“在这儿拉完屎再洗个澡,成啥了——浴血粪战?”

  “少他妈逗贫!”老皮悻悻道,“跟我一起擦浴缸,人家金盆洗手,咱哥儿俩今儿得血盆洗手了。”

  “拉倒吧!”张超说,“这么窄的地方,一个人待着都嫌挤,咱俩一起擦,你别是憋着让我捡肥皂呢吧……”

  唐小糖一怔。

  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完全找不到思绪,那只是甩出的血滴,而远远不是喷溅的血液。

  张超突然又说话了:“小法医,看来你还真的当过法医,要不也不会这么容易就过了铁胃这一关,算你行!有种的,你去厨房闻闻,试试你的鼻子够不够瞎!”

  法医的鼻子岂但不能瞎,甚至要比猎犬还要灵敏。对于很多刑事案件——尤其是毒杀案件而言,有经验的法医甚至不用化验胃容物,只要闻闻死者口腔里的气味就能判断个八九不离十,比如苦杏仁气味是氰化物中毒、蒜臭气味是磷化锌中毒等等。问题是,一般来说,只要送到法医那里的尸体,并不总是玉体横陈的,相反,绝大部分都是被腐败细菌搞得臭气熏天的,许多闻到尸臭就恶心反胃的法医,习惯在鼻子下面涂抹一点风油精再上解剖台,这是蕾蓉法医研究中心严令禁止的,“今天遮住鼻孔的人,明天就会遮住眼睛!”蕾蓉每次说到这个问题,就异常严肃。

  所以,当唐小糖走进厨房的时候,久经考验的鼻子并没有被血腥和腐臭熏倒,反倒是另一种为血腥和腐臭所深深掩盖的气味儿,被她敏锐地觉察到了:那是牙科手术时,伴随着钻头的刺耳声响发出的一种尖酸入髓的可怕气息……

  应该是大量的尸块在硫酸中泡过、在锅中煮过的结果,没想到时隔这么久了,还挥之不去。

  唐小糖看了看厨房,虽然尸块、锅、案板、斩骨刀、放硫酸的桶都已经被警察作为证物取走了,但这里由各种管道和炉灶叠合而成的阴森压抑,依然可以体验到案件发生时的情境……还有足底与地面接触时的黏稠感、水龙头不时的滴答声、抽油烟机附近墙壁上大片大片的黄色油渍,更加让她不寒而栗。

  一个人,到底因为什么,才会对同类产生非肢解不足以平息的仇恨?

  幻觉,刹那间,出现。

  那个往硫酸桶里浸泡尸块的凶手,慢慢地转过身来,满脸的狞笑——

  “唐小糖,你记住,这辈子无论你走到哪儿,我都要死死地缠在你的脖子上!”

  她吓得一哆嗦,身子迅速向后一躲!

  “滋啦”!

  还好是幻觉,还好是幻觉!

  她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咋样?”身后传来了张超的声音,“受不了了?”

  唐小糖没理他,歪着脑袋看刚才是什么碰到自己的肩膀发出的“滋啦”声:原来在厨房的门框上,贴着整整一圈黄色宽包装胶带。

  “这是什么啊?”

  “进来的时候就这样。”张超说,“估计是凶手为了防止臭味儿出来,所以用胶带把门、窗都给封上了,你看,门框这一边还贴得很紧实,开了的一边应该是贴门的。”

  唐小糖用手在门的边沿上轻轻一捋:“嗯,黏黏的。”

  她又仔细地看着贴在门框上那一边的胶带,虽然胶带的边沿紧挨着门框上的一溜凸槽,但确实如张超所言,贴得很紧实。

  冷不丁的,她转身就跑,跟从阳台出来的须叔撞了个满怀。

  一身的香烟气味儿。

  “黑咕隆咚的,你瞎跑什么?”须叔皱起眉头问。

  唐小糖小心翼翼地问:“须叔,你刚才看电脑里的凶案材料时,有没有注意到,那个被分尸的坐台小姐,是在哪里被杀死的?”

  须叔想了想,指着主卧门口说:“因为尸体已经被挪动后肢解了,所以警方只能根据血迹推断,她是被人突然砍死在这里的,头在门外,脚在屋里,没有搏斗的迹象。”

  血迹已经完全被擦干净,地面的水渍还没有干。

  唐小糖蹲下来,呆呆地看着这片水渍,搞得王红霞倒有些紧张了,拎着墩布跑过来问:“咋了?没擦干净?我再擦擦?”

  唐小糖摇了摇手,示意她走开。

  王红霞大大咧咧的,也没在乎,跟须叔说:“主卧的地已经擦干净了,有血迹的墙壁也被文解喀哧掉了,我用不用再去把次卧也给拾掇拾掇?”

  “次卧又没有发生案子,你管它做什么?”

  次卧……

  “两个女孩,为什么不一间屋子住一个人啊,非要挤到一个屋子里,你看看,死都死一块儿了。”王红霞嘟囔着走开了。

  这种大妈是不能理解“闺蜜”这个词的含义的,女孩子要好时,真的是非要挤在一个屋子——甚至一个被窝里,从早到晚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才开心的,她们就是喜欢那种彼此依偎、相互呢喃的感觉。她们可以分享一切,无论悲伤还是喜悦,无论花香还是月光,无论巧克力还是化妆品,无论早恋的秘密还是初次的经验,就像——

  就像当初的我和李媛……

  “唐小糖,你记住,这辈子无论你走到哪儿,我都要死死地缠在你的脖子上!”

  唐小糖闭上了眼睛。

  仿佛黑暗还不足以遮蔽一切。

  为什么我置身于这座凶宅之中,总是会想起李媛?

  难道说——

  唐小糖睁开眼,向前走去,推开次卧的房门。

  黑漆漆的屋子,没人清洁,所以也就没有点小夜灯,但依然可以看出那些与背景迥然不同的、凸浮出的立体状物。

  跟主卧不一样,这里十分冷清,只有一张单人床,地板和墙壁都十分干净,甚至连一张标示物证的楔形卡都没有,足以证明警方勘查后认定:这间屋子跟凶案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是——

  那种非常非常不对劲的感觉,再一次从心底油然而生,仿佛是表面毫无伤口的尸体运进焚化炉之后,忽然回忆起了牙龈一处不该有的挫伤出血……这种感觉既是第六感的作用,更是法医工作训练的结果,对某些微不足道、一眼带过的细节,能产生如芒在背的不适感,并凭借这种不适感,找到隐藏在表相后面的可怕真相。

  “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