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拔刀只有一种理由。”傅红雪说。

  “什么理由?”花满天说:“杀人?”

  “那还得看杀的是什么人。”傅红雪说:“我一向只杀三种人。”

  “哪三种?”

  “仇人、小人..”

  “还有一种人是什么人?”云在天说。

  傅红雪转头冷冷地看着他,冷冷地说:“就是你这种定要逼我拔刀的人。”

  “好,说得好。”云在天仰天而笑:“我就是要等着听你这句话。”

  云在天笑声未绝,手掌已握紧。

  花满天的剑又有剑花抖出,他的双眼已露出红丝。

  傅红雪的眸子更亮,似也已在等着这一刹那。

  拔刀的一刹那。

  但就在这除了风声,寂静如死亡的草原上,突传来公孙断如雷的声音。

  “大小姐回来了!”

  第五章大小姐是她?

  一

  “大小姐回来了!”

  一听到这声音,花满天和云在天立即止位收势,马空群也脸露喜色,眉头却微皱起来。

  “这个丫头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在这种时候回来。”马空群看着迎宾处头也不回地对花满天说:“收剑,进去。”

  “但傅红雪——”

  马空群没有让花满天说下去:“傅公子要走,有谁拦得住呢?”

  说完后,马空群就大步走回迎宾处,花满天却还犹豫地看着傅红雪。

  这时叶开又笑了,笑着说:“花堂主,你放心好了,在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以前,你就算用轿子也抬不走他的。”

  听见这句话,花满天才稍微放心地收剑,转身和云在天欲走进,叶开突又问:“大小姐回来了,这位大小姐是谁?”

  “大小姐就是大老板白天羽的女儿。”花满天笑着说:“也就是白依伶。”

  “哦。”叶开点点头:“也就是三老板将我们找来让她挑选丈夫的白大小姐。”

  花满天笑了笑,转身走入迎宾处。

  叶开沉思了一会儿,忽然抬头看着傅红雪,忽然笑了:“如果白大小姐选上你了,不知道马空群还会不会为了马芳铃的事而杀你?”

  “这件事并不好笑。”傅红雪冷冷地说,他左手上的青筋已消失。

  “事情的本身是不好笑。”叶开仍笑着说:“但里面的微妙关系,越想就越觉得有趣了。”

  他觉得有趣,傅红雪却一点趣都没有,不理的迳自回身走向昨夜睡的房间。

  “喂,你不想进去看看那位白大小姐吗?”叶开笑着说:“机会千万别错过了。”

  “留给你好了。”傅红雪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转角处。

  叶开笑了笑,笑着抬头看着苍穹,一脸思索的神色,他现在想到并不是即将见面的那位白大小姐,而是昨夜四更后,迷迷糊糊睡梦中,所见到的那位长发披肩的飘逸女人。

  长桌上的尸体已被移走,桌面已擦得光滑如镜,粥菜也换成了酒菜。

  除了万马堂的人以外,昨晚被请来的客人都还在迎宾处,慕容明珠、云在天等面前的酒菜都未动过,那位爱酒无量的三无先生乐乐山,却早已又趴在桌面上了,看样子已喝醉了。

  叶开微笑着走至自己的位子上,愉快地倒了杯酒,愉快地喝下。

  “嗯,这是道地边城四十年陈的高粱。”叶开闭目喃喃地说:“好酒。”

  “当然是好酒,万马堂从不用劣酒招待客人。”乐乐山忽然抬起头来,醉眼惺忪地说出这句话后,又睡着了。

  叶开看着他,又笑了笑:“看来三无先生又要加上一无了。”

  他喝了杯酒后,接着又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听到有关酒的事,都会醒来。”

  “答对了。”乐乐山这次没有抬头,只是翻个面就继续睡。

  “看来叶公子真是三无先生的知己。”马空群不知何时已走入。

  “知己谈不上。”叶开笑笑:“只是对酒有同好而已。”

  马空群也笑了笑,然后转身面向大家:“粗菜淡酒,请各位随便用用后,稍作休息,晚饭时,在下定和各位共谋一醉。”

  “大小姐呢?”慕容明珠急着问:“大小姐不是回来了吗?”

  “是的。”马空群笑着说:“长奔驰,铁人也会疲倦,略微休息,晚宴定和各位共享盛餐。”

  一直趴着睡的乐乐山,忽然又抬头:“不知她的酒量如何?”

  “还可以喝两杯。”马空群说。

  “那就好,那就好。”乐乐山又伏下,但口中仍念念有词:“我就怕她不会喝,万一让我灌醉了怎么办?”

  二

  午饭后,每个人似乎都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傅红雪自从回房后,就一直没有出来过。

  叶开没有回房休息,他也没有留在万马堂,他东游西逛,左瞧右看地就到了小镇,他沿着长街慢慢地走着,那双永远笑眯眯的眼睛,就像是某种特制的精密仪器般扫向每个角落每个人。

  若有人注意,他今天至少已打过三四十次呵欠了,可是他偏偏不去睡觉。

  他总认为人的一生已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浪费在床上了,没到非必要时,他是绝对不会去睡觉的。

  他这个论调一提出,马上就有人问:“那么人生的其他三分之二是在干什么?”

  “三分之一是在等女人脱衣服。”叶开笑着说。

  “剩下的三分之一呢?”

  “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在等女人穿衣服。”

  叶开喜欢跟各式各样的人聊天,他觉得不管什么地方,什么人,都有他可取之处,只有去接触他们,才能发觉这些可取之处。

  他现在正好从一家杂货店走过,记得十年前这家也是开杂货店的。

  那时杂货店的老板,是个很乐观的中年人,圆圆的脸,无论看到谁都是笑眯眯地说:“好吧,马马虎虎算了,反正都是街坊邻居嘛!”

  这个总是笑眯眯的老板姓李,别人都叫他李马虎,只可惜这位李马虎,已经马马虎虎地到阎罗王那儿去开杂货店铺了。

  现在的这家杂货店老板姓张,名健民,大概有四十几岁左右,为人和和气气的,但只要一见到小姐,那双眼睛立即就会变得色迷迷的。

  从他那张“老还俏”的脸孔看来,他年轻时一定属于英俊型的男人,只可惜这种男人所娶的老婆,大多数是和他极不相配的女人。

  这一点叶开没有算错,因为他很快地就看见张健民的老婆从里面走了出来。

  如果不看人的话,光听她走路的声音,叶开一定会认为是大象在踏步。

  身高不到张健民的肩膀,手臂却比张健民的腿还要租,一张脸就仿佛一个笨雕塑匠所雕出来的“美女”般,令人实在无法欣赏。

  叶开一直认为美丑只是人的外表而已,最重要的是内在美。

  只可惜我们这位张健民的老婆,内外实在都是很“合一”的,已经都快四十岁的人了,每天还打扮得跟十七八岁的少女一样。

  不开口还好,一说话简直可以把人吓得跳到屋顶上去,明明是粗哑、毫无磁性的声音,硬要装出少女的娇嗔。

  现在她就用那听了会让人汗毛直竖的声音在对张健民说话。

  一看见她走出来,叶开就赶紧加快脚步地走过杂货店,她的声音,叶开实在不想再听到第二次。

  他也很同情张健民,这种老婆他是怎么忍受下来的?而且一忍就是十几年。

  叶开当然也知道张健民的老婆叫什么,她的名字和她的人实在是不搭配的,不过有一点倒也说得过去,她的名字和她的人都属于东瀛扶桑的。

  她的名字叫江美樱。

  樱花是东瀛的国花,她的身材也是标准的扶桑身材,矮矮的,胖胖的。

  一过了杂货店,就是一家卖米粮的铺子,只要有关米的东西,这一家都有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