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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厢摇晃不止,嘎吱作响。马儿喷着鼻息,笼头叮当作响,而我们穿过伦敦城,朝着梅菲尔区的方向前进。我的膝盖上放着那只盒子,里面是海瑟姆的信件和珍妮给我的项链。我紧紧攥着盒子,心里明白,它代表着和平未来的可能性。我欠她一份人情,必须把它们交到合适的人手里。

  海伦静静地坐在我身边。我朝她伸出手去,指尖抚摸着她的手背,试图安慰她。

  “抱歉,我不该把你牵扯进来的。”我说。

  “您没有把我牵扯进来,小姐。您忘记了么?您劝过我不要跟来的。”

  我轻轻一笑,只是笑声里毫无笑意。“我猜你现在肯定后悔没听我的话了。”

  她透过车窗看着从我们身边掠过的城市街道。“不,小姐,我一秒钟也没有后悔。无论我遭遇怎样的命运,都比加莱的那些人为我安排的要好。当时是您救了我。”

  “不管怎么说,海伦,你欠我的都还清了。等我们回到法国,你就可以做个自由人,走你自己的路了。”

  她的嘴角掠过似有若无的微笑。“等着瞧吧,小姐,”她说,“等着瞧吧。”

  就在这辆马车驶入梅费尔区绿树成荫的广场时,我看到大约五十码远处的卡罗尔家门口有些异动。

  我用力敲了敲天窗的门,示意车夫停车。就在马儿恼火地跺脚的时候,我打开了车门,站在踏脚板上,然后手搭凉棚,看着远处。我在那儿看到了两辆马车。卡罗尔家的男仆正在四处转悠。我看到卡罗尔先生站在自家门口的台阶上,戴着手套。我看到韦瑟罗尔先生快步走下楼梯,一边扣上外套的纽扣。他的剑挂在腰间。

  这可有趣了。那些男仆都配备了武器,卡罗尔先生也一样。

  “等在这儿。”我对车夫说完,然后把身子探进车厢。

  “我很快就回来,”我小声告诉海伦。然后我提起裙子,匆忙来到靠近一排栏杆的位置,从那里更加仔细地打量马车。韦瑟罗尔先生背对着我。我把手举到嘴边,学着猫头鹰的叫声——那是我们从前常用的暗号。我释然地看到只有他转过身来,而其他人忙得不可开交,没空去思索为何才到傍晚就能听到猫头鹰叫。

  韦瑟罗尔先生的双眼扫过广场,最后发现了我,而他走了几步,双手拂过胸前,摆出个看似不经意的姿势,一只手捂着嘴巴侧面和小半边脸,用口型对我说:“见鬼,你怎么会在这儿?”

  幸好我们练过唇语对话。

  “别管这个了。你们要去哪儿?”

  “他们找到了拉多克。他目前在佛里特街的野猪头旅店。”

  “我需要我的东西,”我告诉他,“我的行李箱。”

  他点点头。“我会帮你拿出来,放在后院的其中一间马厩里。别逗留太久;我们随时都会出发。”

  有许多人说过我很美,但我直到那时才第一次真正运用自己的美貌。我回到我们的马车那边,朝车夫抛了个媚眼,说服他去马厩那里取来我的行李箱。

  等他回来以后,我要他坐回驾驶座上,然后以欢迎老友的感觉翻起了我的箱子。我自己的行李箱。它属于埃莉斯·德·拉·塞尔,而不是伊芳·艾伯丁。我老练地在车厢里换起了衣服。让那条该死的裙子见鬼去。我拍开想要帮忙的海伦的手,套上马裤和衬衣,又敲了几下三角帽,让它恢复原来的形状,把我的剑系在腰带上,最后将那叠信件塞到衬衣前面的口袋里。我把其余的东西都留在马车里。

  “你乘着这辆马车到多佛去,”我对海伦说着,打开了门,“这就出发。赶着涨潮的时候。搭上最快出发的船回法国去。一切顺利的话,我就会在那儿跟你碰头。”

  “带上这女孩到多佛去。”我对车夫说。

  “她是要坐船去加莱么?”他说着,又多看了我一眼,这才意识到我只是换了身衣服。

  “我也一样。你们可以在那儿等我。”

  “那她应该能赶上涨潮。这会儿去多佛的路上应该挤满了马车。”

  “那就太好了,”我说着,丢给他一枚钱币,“务必照看好她,而且记住,如果她伤到一根寒毛,我就唯你是问。”

  他看着我腰带上的剑。“我相信您,”他说,“这点不用担心。”

  “很好,”我咧嘴笑了笑,“那我们就达成一致了。”

  “看起来是的。”

  没错。

  我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身边有那些信件,我的剑和一袋钱币。其余的东西都在海伦那里。

  车夫又给我找了辆马车,我爬进车厢,目送海伦的马车离开,然后无声地祈祷她一路顺风。我对自己的车夫说:“请到佛里特街,先生,越快越好。”

  他笑着点点头,马车动了起来。我打开窗子,向后方看去,恰好看到卡罗尔家的最后一名仆人也坐上了马车。马鞭劈开了空气。两辆马车向前驶去。我对着通话口喊道:“先生,后面有两辆马车。我们必须赶在他们前面到达佛里特街。

  “好的,小姐。”车夫镇定自若地说。他甩了甩缰绳。马儿嘶鸣起来,马蹄更加迅速地踩在鹅卵石路上,而我靠着车厢,手按剑柄,明白追捕已经开始了。

  没过多久,我们就在佛里特街的野猪头旅店停了下来。我掏出几枚硬币付了帐,又感激地朝车夫摆摆手,然后没等他帮我开门就跳下了马车。

  我身在旅店的庭院里,周围挤满了公共马车和马匹,而贵族男女则将背负着沉重行李的仆人呼来喝去。我看向入口,但没有发现卡罗尔一家的踪影。很好。这下我就有机会找到拉多克了。我溜进后门,沿着昏暗的走廊来到旅店大堂,这里同样昏暗无光,房梁也异常低矮。就像加莱的鹿角酒馆那样,旅客们的笑声此起彼伏,空气里烟味浓重。

  我看到旅店老板站在吧台边,嘴巴几乎被双下巴遮住,正昏昏欲睡地用毛巾擦着锡酒杯。他目光迷离,仿佛在幻想自己身在仙境。

  “你好?先生?”

  但他仍旧目光呆滞。我打了个响指,又努力让嗓门盖过旅店里的喧闹,他这才清醒过来。

  “怎么?”他粗声粗气地说。

  “我想找个住在这儿的人,一位名叫拉多克的先生。”

  他摇摇头,脖子上的肥肉随之晃动。“这儿没人叫这个名字。”

  “也许他用的是假名,”我不死心地说,“拜托,先生,我有重要的事要找他。”

  他眯起眼睛看着我,突然来了兴趣。“你那位拉多克先生,他长什么样子?”他问我。

  “他打扮得像个医生,先生,至少我上次见他的时候是这样,不过他肯定没法改变自己与众不同的发色。”

  “是不是几乎全白?”

  “没错。”

  “噢,我没见过他。”

  旅店里人声鼎沸,但我并没有听漏庭院那边传来的骚动。那是马车驶入的声音。卡罗尔一家来了。

  旅店老板注意到了我的表情。他的眼里闪现精光。

  “你见过他。”我催促道。

  “也许吧。”他说着,面不改色地伸出一只手。我把一枚银币放进他的手心。

  “在楼上。左边第一个房间。他用的名字是‘毛尔斯’。杰拉德·毛尔斯。听起来你得抓紧时间了。”

  院子里的骚动声更响了,我只能指望他们花时间集结人手,以及扶卡罗尔太太和她令人厌恶的女儿离开车厢,然后像王室成员那样大摇大摆地走进野猪头旅店,从而给我充足的时间……

  上楼。左边的第一扇门。我屏住了呼吸。我站在屋檐下,倾斜的房梁几乎碰到了我的帽子。这儿比楼下安静了不少,那些噪音也变成了模糊的背景音。我听不到有人入侵的动静。

  我花了点时间镇定下来,抬起手正准备敲门,但转念一想又改了主意。我蹲下身子,透过钥匙孔看了看。

  他正坐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穿着马裤和没系带子的衬衣,露出长满胸毛的瘦削胸口。虽然他没有打扮成医生的模样,但我绝不会认错他那头白发:他可是我噩梦里的常客。有趣的是,童年的我觉得他可怕至极,但现在的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危险。

  楼下传来吵闹声,卡罗尔一行人已经冲进了旅店。我听到了叫喊和威胁,也听到了我的朋友旅店老板的抗议,看来他们的举动相当引人注目。拉多克很快就会察觉异样,到那时候,我出其不意的优势就付诸东流了。

  我敲了敲门。

  “进来吧。”他的回答让我吃了一惊。

  等我进门以后,他一手叉腰,坐起身来迎接。他的姿势让我困惑不解,只能猜想他是在挑衅。看到气势汹汹地闯进来的我,他也愣住了。

  最后他开了口,语气文雅到让我惊讶。“抱歉,可你看起来不像是妓女。我是说,我无意冒犯,你的确很迷人,但你真的不怎么像是……妓女。”

  我皱起眉头。“不,先生,我不是妓女。我是埃莉斯·德·拉·塞尔,朱莉·德·拉·塞尔的女儿。”

  他露出茫然而疑惑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