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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尝试。他看着我,让我把即将吐出的鼓励咽回肚里,随后扭动脚踝,同时用力一抽。

  要不是他一直在努力压低声音,恐怕早就痛得叫出了声,而他脱离镣铐的那只脚沾满了鲜血、口水和燕麦粥的恶心混合物。但他的确摆脱了镣铐,而且我们本来也没打算吃那燕麦粥。

  他回过头,看向阶梯那边,这时我们两个都做好了守卫出现的准备。然后他开始润滑另一只脚,而它也很快挣脱。他蹲坐在那儿,侧耳聆听着上方朝舱口接近的脚步声——谢天谢地,那脚步声又渐渐远去。

  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他会抛下我自己离开。毕竟他跟我素不相识,也不欠我什么。他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和逃跑的机会来帮助我?

  我把燕麦粥让给了他,他似乎觉得自己欠了我人情,因为在犹豫片刻之后——也许他在思考帮助我是否明智——他便朝我爬了过来,确认了我脚上的镣铐,然后匆忙爬向我身后的某个昏暗的角落,回来时手里拿着钥匙。

  为我打开镣铐的时候,他说自己名叫阿德瓦勒。我轻声感谢了他,一边揉着自己的脚踝,一边小声说道:“好了,伙计,你打算怎么做?”

  “偷一条船。”他简短地回答。

  我喜欢他的口气。不过首先,我取回了我的长袍和袖剑,又多拿了一副皮护腕和一件皮夹克。

  在此期间,我的新朋友阿德瓦勒正用钥匙释放其他俘虏。我从墙壁的钉子上取下另一副钥匙,开始帮他的忙。

  “我的帮助有个条件,”我走到第一个人身边,把钥匙插进他的脚镣里,同时说道,“你要跟我一起驾驶这条船。”

  “要我跟你下地狱都行,伙计……”

  此时在下层甲板上,脱离脚镣的人已经多过了仍然被困的人,还有不少人站起身来,或许上面的人听到了什么动静,因为舱口突然打开,有个卫兵握着他的剑,怒气冲冲地走下阶梯。

  “嘿!”他说,但这一声“嘿”却成为了他的遗言。我早已佩上了袖剑——虽然我使用这把袖剑的时间很短,那一刻却感到莫名的熟悉,仿佛已经佩戴了它很多年——随后轻摆前臂,弹出剑刃,紧接着踏前一步,朝那守卫刺去,利刃深深埋进他的胸骨之间。

  这一下算不上隐匿,也算不上精妙。我狠狠地刺中了他,以至于剑刃从他背后刺出,将他钉在台阶上,让我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拔出剑来。这时我看到了第二个士兵的靴子,还有他刺来的剑尖。我反手一挥,剑刃划开了他的膝盖下方,让他尖叫着跌倒在地,同时失去了长剑和平衡,其中一条小腿的伤口深可见骨,鲜血喷洒在甲板上。很快他便像先前那个守卫那样一命呜呼。

  这时事态演变成了彻底的暴动,获得自由的俘虏们跑向那堆没收的物品,取回了自己的衣服,用弯刀和手枪武装自己,脚上也穿好了靴子。我看到他们就物品的归属问题发生了争吵——没想到这么快!——但眼下不是充当仲裁人的时候。我捏住他们的耳朵,让这支新组建的部队做好行动的准备。我听到头顶传来奔跑的脚步声和以西班牙语发出的慌乱呼喊,那些卫兵也做好了应对这次起义的准备。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股狂风刮来,令船身开始剧烈摇晃。我看向甲板另一边的阿德瓦勒,他用口型向我无声地说出了两个字:“飓风。”

  第二股狂风吹来,船身再次剧烈震颤。如今时间也在跟我们作对,这场仗必须迅速取胜才行。我们必须夺下这条船,因为眼下的风尽管猛烈,但根本不能——完全不能——和真正的飓风相比。

  你可以从最初几阵狂风的间隙判断出飓风将会在何时到来。你能看出飓风正从哪个方向袭来。如果你是经验丰富的海员——就像现在的我,那么你就能利用飓风,将它转变为你的优势。只要我们能尽快扬帆,就能逃离任何追兵。

  没错,就是这样。想到我们能反过来利用飓风,我便将恐惧抛到了脑后。利用飓风,甩掉那些西班牙人。我在阿德瓦勒耳边说了几句话,我的新朋友点点头,开始把新计划的内容传达给其他人。

  他们肯定以为,我们会从后甲板的主舱口发起一次缺乏协调、杂乱无章的攻击。

  那就让他们为低估我们而付出代价吧。

  我指挥一些人留在阶梯底部,制造出像在准备袭击的噪音,然后带领其他人来到船尾,闯进医务室,接着再悄悄从楼梯来到厨房。

  下一瞬间,我们涌上了主甲板,不用说,那些西班牙士兵还懵然不知地背对着我们,滑膛枪瞄准着后甲板的舱口。

  他们真是一群粗心大意的蠢货,不但背对着我们,还打算用滑膛枪跟刀剑搏斗,于是他们的下场就是被刀剑割开腹部和喉咙。有那么一会儿,后甲板成为了战场,我们无情地维持着奇袭带来的优势,垂死或死去的西班牙人纷纷倒在我们的脚边,直到最后几个在恐慌中跳下了船,而我们站在那里,喘息不止。

  尽管船帆都已收起,另一阵狂风却让船身再次剧烈摇晃。飓风很快就会袭来。在港口里属于珍宝船队的其他船上,我们看到士兵们拿起了长矛和滑膛枪,准备应对我们的攻击。

  我们需要换一艘更快的船,而阿德瓦勒看中了一艘,此时已率领一群人踏上了码头。港口的士兵们纷纷死在他们的刀下。我听到了滑膛枪的枪声,我们有几个人倒下了,但其他人已经冲上了旁边的那条盖伦帆船。这艘船的外观很漂亮——很快它就会成为我的船。

  我们才刚刚登船,天就暗了下来,为这场战斗配上了合适的背景,也为即将到来的飓风做着预警。

  狂风一次又一次地拍打船身,风势越来越强。我能看到那些西班牙士兵陷入了混乱,既害怕逼近的风暴,又畏惧脱逃的俘虏们,两者都是他们无力抗衡的。

  战斗血腥而残忍,但结束得也很快,这艘盖伦帆船属于我们了。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阿德瓦勒打算指挥这条船:他的确有权这么做——他不但释放了我,还在夺取这条船的战斗中一马当先。如果他想自己当船长,我会尊重他的决定,再去找一条属于我自己的船。

  他没有。阿德瓦勒更希望当我的军需官。

  我简直感激不尽。他不仅愿意为我效命,而且还没有任何异心。只要我是个公正的船长,阿德瓦勒就会做我忠诚的军需官,而且永远不会掀起叛乱。

  从我们友谊开始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一点,而经过这些年以后,我的看法也得到了足够的证明。

  噢,还有观象台。观象台影响了我们的友谊。

  就在我们扬起风帆的同时,第一缕飓风也吹了过来。强风带着我们离开港口,我转头看向船尾,只见珍宝船队其余的船只正在遭受狂风骤雨的侵袭。起先,他们的船帆疯狂地左摇右晃,就像失去控制的钟摆,风暴袭来时,船和船开始了碰撞。他们没有扬帆,而是坐以待毙,看到飓风将他们砸成碎片的时候,我的心情不由得一阵畅快。

  我们周围的空气似乎越来越冷了。我看到头顶有云团正在聚集,它们飞快地掠过天空,遮蔽了太阳。下一秒,狂风、暴雨和海浪便朝我们拍打过来。我们周围的海浪仿佛在不断生长,化作高耸的海水之山,每一道海浪都像要淹没我们,将我们不断抛向浪头之间的低谷。

  海浪冲刷着甲板。人们紧紧抓住舱门。我听到了尖叫声,几个倒霉的水手被海浪卷下了船。他们熄灭了厨房的炉火,堵住了每一个舱口和每一扇舱门。只有最勇敢也最老练的水手敢于在这时攀爬绳梯,试图操纵船帆。

  前桅杆折断了,我担心主桅杆和后桅杆也会步它的后尘,但感谢上帝,它们挺住了。我为命运赋予我们的这艘快速又勇敢的船无声地祈祷起来。

  天空飘着斑驳的乌云,但时不时会露出一缕阳光,仿佛太阳被它们当作囚徒关押在后:仿佛天气也在嘲笑我们。但我们仍在前进,三个人守在舵柄那里,还有好些人爬在索具上,仿佛在放飞一只大得可怕的风筝——他们在努力让我们摆脱风暴。减缓船速就意味着缴械投降,而投降就意味着死亡。

  但我们没有死,至少在那天没有。在我们身后,珍宝船队的其余船只纷纷在港口里撞得粉碎,只有装载着我们解救的俘虏的那艘船成功逃了出来,为数不多的船员向我和阿德瓦勒宣誓效忠,并且接受了我立刻驶向拿骚港的提议。我终于要回拿骚去了。我会见到爱德华和本杰明,并且再次加入我无比想念的海盗共和国。

  我期待着向他们展示我的船。我的新船。我将它命名为寒鸦号。

  

第三十三章

  1715年9月

  “你给自己的新船取了鸟儿的名字?”

  如果换作别人,我早就拔出手枪或者弹出袖剑,强迫他收回那句话了。但说话的人是爱德华·萨奇。虽然他现在还不是黑胡子——还没开始留那副大胡子,也尚未得到那个著名的外号,不过他夸夸其谈的本事就跟他编成辫子的胡须,以及胡须里藏着的引信同样出名。

  本杰明也在场。他跟爱德华一起,坐在老艾弗里酒馆的帆布雨蓬下。这座酒馆坐落于俯瞰港口的小山上,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喜爱的场所之一,也是我在拿骚最常去的地方。我愉快地发现,拿骚几乎毫无改变:港口外深蓝色的海洋;夺来的船只散布在岸边,桅杆上飘扬着英国国旗;棕榈树和简陋的棚屋。庞大的拿骚要塞高耸在我们头顶,骷髅头旗帜在吹向东方的微风中轻轻摆动。但其实我说了谎。拿骚的确变了。它比从前更繁忙了。我发现,如今已有将近九百名男女将拿骚作为根据地,其中有七百个是海盗。

  爱德华和本杰明和以往一样,又在一边喝酒一边策划袭击——也可能是在一边策划袭击一边喝酒。

  我认出了独坐在不远处的那个海盗,他是詹姆斯·基德。有人说他是威廉·基德的儿子。不过眼下我更在意的是我的老伙伴们,他们俩都站起身来招呼我。在拿骚,没有什么死板的形式,也没有其他地方那些束手束脚的礼貌和礼仪。不,我得到的是海盗式的欢迎,本杰明和爱德华分别给了我一次熊抱——这两位海盗在巴哈马群岛令人闻风丧胆,但其实只是两头和蔼的老熊,看到老友的时候,他们甚至流出了愉快的泪水。

  “上帝啊,能看到你回来可真好,”本杰明说,“过来喝一杯吧。”

  爱德华看了阿德瓦勒一眼。“嘿,肯威,这位是?”

  “阿德瓦勒,寒鸦号的军需官。”

  爱德华就是在这时嘲笑寒鸦号的名字的。他们俩都没提到我身上的长袍,不过这事可以留待以后再说。打过招呼以后,他们的确仔细审视了我一番,而我不禁好奇:他们观察的究竟是我的衣着,还是我自身的改变?和他们相识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孩子,但我从鲁莽自大的青年、误入歧途的儿子、深爱妻子却不值得信赖的丈夫成长为了另一个人——一个在战斗中得到了累累伤疤与坚定心灵的男人,他不会再毫不顾忌地表达自己的感受,情感也不像从前那样外露,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得十分冷淡,却将真正的激情埋藏在心底。

  也许我的两位老友也发现了这一点。也许他们察觉了我从男孩成为男人的变化。

  我告诉他们,我正在为我的船招募船员。

  “噢,”爱德华说,“这儿有不少有能力的人,不过务必谨慎。两星期以前,来了一条王家海军的船,他们到处惹事,把自己当成了这儿的主人。”

  听起来不太妙。这会是伍兹·罗杰斯的杰作吗?他是不是派出了先头部队?还是说有另一种解释?——圣殿骑士。也许是来找我的?或者来找别的什么东西?那么一来,麻烦可就大了。我早该知道的。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我惹出来的。

  在先前招募人手的过程中,我也听说了来到巴哈马群岛的英国佬。在跟我和阿德瓦勒谈过话的那些人里,有不少提到了打着国王旗号的士兵在周围转悠的消息。英国人希望我们滚蛋,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我们简直是国王陛下的肉中之刺,是红色国旗上的一块硕大的污渍,可这反而增添了英国人对我们的兴趣。所以当我和爱德华、本杰明以及詹姆斯·基德在老艾弗里酒馆碰头的时候,我尽量压低了声音,也格外留意那些陌生的面孔。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作‘观象台’的地方?”我问他们。

  我一直在思考这件事。听到那几个字,詹姆斯·基德的双眼突然亮了起来。我看了他一眼。他很年轻——要我说的话,大概才十九、二十岁,要比我年轻不少,而且和那时的我一样,他也有些莽撞。因此看到萨奇和霍尼戈摇头的时候,他忍不住开了口。

  “噢,”他说,“我听说过观象台。那是个古老的传说,就像那个传说中的黄金国或者青春之泉。”

  我领着他们来到桌边,左顾右盼了一番,确认附近没有国王的探子,然后才拿出从托雷斯的府邸里偷出的那张图画,放到桌上。纸页折了角,但上面画着的毕竟是那个观象台。他们三个看着它,有人表现得兴趣盎然,还有人装作没什么兴趣的样子。

  “你都听说了些什么?”我问詹姆斯。

  “它好像是个神庙或者墓穴什么的。里面藏着某种财宝。”

  “噢,该死的,”爱德华不快地说,“比起金子,你更喜欢童话故事,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