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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我记忆中一模一样:鼻梁上架着眼镜。他的胡须经过仔细修剪,明亮而睿智的双眼迅速恢复了镇定。

  在他的身后是那些钱。就像查尔斯·维恩承诺的那样……

  计划开始于两天前。我当时在老艾弗里酒馆。当然了,拿骚还有别的酒馆,也还有别的妓院,而且如果我说自己没去过那些地方,那肯定是在说谎。但那天我回到了老艾弗里酒馆,那里的女招待安妮·伯尼会为我端上酒水(而在所有拿着酒杯在酒桶边弯下腰的人之中,安妮·伯尼是最美的),我曾花费许多个钟头去欣赏她漂亮的臀部,和爱德华·萨奇以及本杰明一起开怀大笑,我们饮酒谈天,仿佛整个世界都与我们无关。从图卢姆回到拿骚以后,我发现自己又恢复了对酒的渴望。

  噢,没错。就像在布里斯托尔那样,我越是不愉快,就越是想借酒浇愁。那时的我并不明白,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去理清头绪。不,我只是用酒来平息渴望,一面对观象台念念不忘,盘算着如何利用它发家致富,并且报复那些圣殿骑士。我还想到了詹姆斯·基德和卡罗琳。那天我肯定是想得出了神,因为那个外号叫作“白棉布”的杰克·拉克姆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哎,你干吗这么惆怅?莫非是恋爱了?”

  我用醉意蒙眬的眼睛看着他。我的酒意让我很想跟他打一架,但我喝得太多,根本什么都做不了。何况杰克的身边还站着查尔斯·维恩,这两人才刚刚来到拿骚不久,但他们的名声早就在这儿传开了。每个经过拿骚的海盗都讲述过他们的事迹。查尔斯·维恩是“游骑兵号”的船长,白棉布杰克是他的军需官。杰克是个英国人,但在古巴长大,因此皮肤带着南美人的那种黝黑。除了让他得名的那身白棉布衣服以外,他还戴着硕大的耳环,头上扎着的头巾让他的眉毛显得更长。这么说也许是锅子还笑水壶黑,不过他确实经常喝酒。他总是满口酒气,黑色的眸子里也总有醉意。

  这两人之中,维恩的头脑和口才都更出色,但长相就不好说了。他留着蓬乱的长发,胡子看起来也乱糟糟的。他们两人胸前的皮带上别着手枪和弯刀,身体散发出几个月的海上生活带来的臭气。他们看起来都不是那种值得信任的人:白棉布杰克的鬼点子跟他喝下去的酒一样多;维恩总是绷紧神经,就好像你只要说错一句话,他就会诉诸武力——而且他对付自己的船员也从不手软。

  他们毕竟是海盗,两个都是。是我的同类。

  “欢迎来到拿骚,先生们,”我说,“我们欢迎所有行事公平的海盗。”

  关于拿骚,尤其是关于拿骚的修缮保养,有一点我非说不可:那就是作为管理者,我们完全和其他海盗一样。

  毕竟,你在海上已经受够了清扫工作——让船只干净整洁是关乎生存的大事。他们用“船样儿”来形容井井有条并不是毫无缘由的。到了陆地上,清扫不再和生存有关——至少不是刻不容缓的那种——而是你觉得自己应该去做的那种事,是可以逃避的职责。

  我的意思是,这地方简直不堪入目:我们伟大的拿骚要塞早已破败,墙壁上能看到一条条裂缝;我们的棚屋摇摇晃晃,随时都会倒塌;我们的给养和库存也保管不善,至于我们的厕所——噢,我知道我跟你坦白了不少残酷的事实,但这个话题还是到此为止吧。

  而在这些之中,最糟糕的就是气味。不,不是来自厕所,虽然那儿确实很臭,但在整个地方驻留不去的恶臭,却是从海盗们在岸边留下的、早已腐烂的动物皮革散发出来的。每当风往这边吹过来的时候——噢,我的天。

  难怪查尔斯·维恩会扫视周围,然后说:“这儿就是新自由城?跟我去年抢过的所有地方一样臭。”虽然像他那样几个月没洗澡的家伙没资格这么说。

  抱怨自己的狗窝是一回事,听到别人贬低它就又是另一回事了。你会有种为它辩护的冲动。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住了。

  “我们还以为拿骚是个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方。”白棉布杰克轻蔑地说。但在我答话之前,我的救星爱德华·萨奇出现了。他大吼一声,听起来既像是问候,又像是战吼,然后出现在阶梯顶端,大步走上露台,就好像老艾弗里酒馆是他将要抢夺的战利品。

  而且这个爱德华·萨奇跟平时很不一样,因为在令人印象深刻的黑发之外,他又添了一副黑色的大胡子。

  一贯爱出风头的他站在我们面前,张开双臂。看啊。接着他对我眨眨眼,来到酒馆露台的中央,开始发号施令。(说来好笑,毕竟我们总说自己是个共和政体,是个拥有无限自由的地方,可我们还是遵循着自己的等级制度,所以只要黑胡子在场,他就是所有人公认的头领。)

  维恩咧嘴笑了。他的眉头舒展开来,露台上的紧张气氛也一扫而空。“萨奇船长,真是让人惊讶。你这副漂亮的大胡子是怎么回事?”

  他揉了揉自己的胡子,这时黑胡子得意扬扬地开了口:

  “有了这副黑胡子,我还用得着挂黑旗吗?”萨奇说完便大笑起来。

  就在那一刻,他的传奇诞生了。在那一刻,他得到了“黑胡子”的外号。他将会把自己的胡须编成辫子。到了船上,他会把点燃的引信塞进胡子里,让所有看到他的人心生畏惧。这一切让他成为了最臭名昭著的海盗——不仅是在巴哈马群岛,而是整个世界。

  尽管萨奇拥有令人畏惧的名声,但他从来都不是那种残忍的人。但就像刺客们的长袍和不知会从何处刺出的夺命利刃,就像圣殿骑士险恶的象征物和他们吹嘘的强大力量,爱德华·萨奇——也就是后来人称的黑胡子——非常清楚把敌人吓得屁滚尿流的意义。

  然后我才知道,查尔斯·维恩和白棉布杰克来到这儿,为的并不只是麦酒、避难所和志趣相投的伙伴。

  “听说古巴总督本人准备去附近的一座要塞接收大量的金币,”等我们喝过几杯,又点着了烟斗之后,维恩说,“在那之前,那些金子都会放在那儿,等着被人拿走。”

  所以我们才会对波多瓜里科堡展开攻击……

  战斗的过程很血腥,但也很短暂。等所有人备好武器,升起黑旗后,我们的四艘盖伦帆船靠近岸边,开始炮轰那座城堡,以此宣示我们的来临。

  然后我们抛下锚,放下小艇,然后趟过浅水区域,我们大声咆哮,发出战吼。我头一次看清了黑胡子战斗时的样子,的确令人望而生畏。他一身黑衣,引信在他的胡须里咝咝作响,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条毒蛇,他的身体也被可怕的烟雾所围绕。

  看到从海滩上冲锋而来的我们,却没有夹着尾巴逃窜的士兵并不多。那些留下来的勇敢士兵只想奋战致死,最后也都如愿以偿。

  我解决了不少敌人,右手的袖剑就像手指那样灵活,左手的手枪也弹无虚发。等子弹打光,我就拔出了弯刀。我们这边有些人从没见过我战斗,所以我没能按捺住炫耀的冲动,穿梭于敌人之间,一手砍倒对手,另一只手扣动扳机,往往一次就能解决两三个;驱使我的并非嗜血或是残忍——我不是野兽,杀人的手段也算不上凶狠或是残酷——而是技艺、优雅和灵巧。我的杀戮就像某种艺术。

  等到城堡落入我们的手中,而我走进战利品室,看到劳利亚诺·托雷斯正坐在那儿抽着烟斗,监督着清点的过程,还有两个士兵在保护他。

  眨眼的工夫,他的两个卫兵就成了两个死人。他轻蔑而厌恶地看着身穿刺客长袍的我——袍子有点破旧,不过还是令人印象深刻——看着我的袖剑收回,他的卫兵的血液透过袖子渗透出来。

  “你好啊,总督大人,”我说,“我听说你可能会来这儿。”

  他笑了起来。“我认得你,海盗。但我们上次说话时,你的名字是借来的。”

  邓肯·沃波尔。我又想起了他。

  这时阿德瓦勒也走进了战利品室,他看到了那两个士兵的尸体,随后看到了托雷斯,目光严峻起来,也许是想起自己曾被镣铐束缚在那位总督的船上。

  “好了,”我继续说道,“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来这么远的地方做什么?”

  托雷斯换上了傲慢的神情。“我不想说。”

  “我也不想割掉你的嘴唇,然后再逼你吃下去。”我欢快地说。

  这招奏效了。他翻了个白眼,但自命不凡的态度已经减弱大半。“在圣贤逃出哈瓦那以后,我们开始悬赏活捉他。今天有人声称找到了他。这些金子就是拿去换他的。”

  “谁找到了他?”我问道。

  托雷斯犹豫起来。阿德瓦勒手按剑柄,以憎恨的目光瞪着这个圣殿骑士。

  “一个名叫劳伦斯·普林斯的奴隶商人,”托雷斯叹了口气,“他住在金斯敦。”

  我点点头。“我们相信你的说法,托雷斯,我们想帮助你做完这件事。但我们会借助你和你的金子,用我们自己的方法去做。”

  他别无选择,而且他也清楚。我们的下一站就是金斯敦。

  

第三十九章

  因此在数日之后,阿德瓦勒和我才会一边忍受金斯敦的烈日炙烤,一边跟着总督去和普林斯会面。

  据说普林斯在金斯敦有一座糖科种植园。圣贤就在他手下干活,但普林斯听闻了赏金的消息,于是打算做这笔买卖。

  直接攻打种植园?不行。卫兵太多了。而且很有可能惊动圣贤。此外,我们甚至不能确定他在不在那儿。

  我们打算用托雷斯来赎回那个人:让托雷斯去和普林斯见面,付给对方半数金币,再承诺见到圣贤后支付另一半。等到那时,阿德瓦勒和我就会出手,我们会带走圣贤,再从他那儿问出观象台的位置。然后我们就发财了。

  很简单,对吧?这样精心准备的计划怎么可能出错呢?

  我的老朋友詹姆斯·基德的出现解答了我的疑问。

  在港口上,普林斯欢迎了托雷斯,那家伙又老又胖,被太阳晒得满脸是汗,两人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聊,两个保镖走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还有两个跟在后头。

  托雷斯会发出警告吗?也许吧。如果他这么做了,普林斯肯定会叫来大批手下,轻而易举地制服我们。但托雷斯知道,假如发生这种事,我的第一剑就会割断他的喉咙,而且这么一来,我和他就都没法见到圣贤了。

  有趣之处在于,我并没有见到他。一开始没有。我仿佛能感觉到他,或者说意识到他的存在。我发现自己四下张望,就像闻到糊味的时候那样。那是什么气味?是从哪儿传来的?

  直到那时,我才看见他。有个身影在码头另一端的人群中闲晃,像是背景的一部分,但在我看来却十分显眼。等他转过头,我才认出他的脸。詹姆斯·基德。看他的表情,不像是来这儿呼吸空气、欣赏风景的。他是为了刺客组织的事务而来。他是来杀……谁的?普林斯?还是托雷斯?

  天哪。我领着阿德瓦勒,沿着港口护堤靠近过去,抓住基德,拖着他来到两栋渔夫小屋之间的狭窄走道里。

  “该死,爱德华,你在这儿做什么?”他在我的手里扭动着,但我轻而易举地制住了他。(后来我才想到——我轻轻松松就把他按在了小屋的墙壁上。)

  “我在跟着那些人去找圣贤,”我对他说,“你能等到他出现再动手吗?”

  基德扬起眉毛。“圣贤在这儿?”

  “是啊,伙计,他就在这儿,普林斯正要带我们去见他呢。”

  “老天。”他摆出泄气的表情,但我不打算给他别的选择。“我会暂时观察一下——不过不会太久。”

  托雷斯和普林斯这时已经走远了,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跟上。我跟在基德身后,现学现卖着刺客隐匿行踪的技巧。感觉就像做梦一样。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同时又躲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还能听见零星的对话内容,比如托雷斯正为对方的拖延而恼火。

  “我已经走累了,普林斯,”他说,“应该已经不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