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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伶舟抱着手臂,居高临下地望着她,态度莫名冷淡:“你没有爹娘。”

  听了这么直白的话,换成普通孩子,大概都要哭了。宓银却只是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转向桑洱,问道:“是你带我回来的吗?我好像对你的声音有点印象,你时不时就会和我说话,还抱着我的锦绣核桃出去晒过太阳。”

  原来宓银不仅能感觉到外界安不安全,还能听见别人对她说话。桑洱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点头承认了:“是我。”

  继续让宓银光着身体不好,可桑洱手头上没有小孩子的衣服,只能随便拿了一件自己的里衣,给宓银披上。

  宓银低下脑袋,看着桑洱给自己束腰带的手,忽然说:“你以后就是我的主人了。”

  桑洱动作一顿:“我?”

  在原文里,根本就没有原主收宓银做小弟这一段剧情。而且,桑洱依稀记得,宓银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很厉害的魔修,而不是一只普通妖怪。

  符合这个描述又近在眼前的人,想来想去,都只有伶舟了。

  系统:“确实如此,请宿主‘拨乱反正’。”

  桑洱还没有想好婉拒的说辞,旁边的伶舟已经冷哼了一声:“她不会当你的主人。”

  宓银不服气地说:“为什么?”

  “那个,宓银!”桑洱连忙顺着伶舟的话,说了下去:“我习惯只收一个手下。我已经当了他的主人了。不如这样,你认他做主人,我是他的主人,归根结底,我还是你最后的主人。”

  伶舟蹙眉,满脸嫌弃:“我不需要……”

  桑洱将手伸到背后,悄悄捏了捏伶舟的肉,示意他别说话。

  伶舟:“……”

  对于这个安排,宓银似乎不太乐意。可碍于这是桑洱的命令,最后,她还是妥协了:“好吧,那你就是我主人的主人。”

  桑洱干笑:“当然。”

  家里只有两个房间,两张床,如今多了一个小孩。这一夜,宓银自然要跟着其中一个大人睡。一听到要睡觉了,宓银就拖着过长的衣服,扑了上来,中途还差点被衣摆绊了一跤。她抱住桑洱的腿,似乎也很困了,用嫩生生的嗓子提要求:“主人的主人,我要和你睡。”

  这衣服还是太长了,不能就这样凑合。

  桑洱心想,面上则道:“也行……”

  “不行。”伶舟打断了她,冷冷道:“你说过给我梳头的。”

  桑洱这才想起了这一茬,就哄了哄宓银:“宓银,你先回去那个房间等我。我晚一点就过来。”

  宓银乖乖听话过去了。看着她爬上床,钻进了被窝,桑洱掩上门,回到了伶舟所在的房间。

  伶舟已经坐在镜子前面等着了,脸色有点不好看。

  桑洱摸出梳子,站在他背后,解开了他那用布条束得乱糟糟的头发,用梳子轻轻地给他梳头。

  梳齿和她的指尖划过头皮,沙沙的摩擦感,让伶舟惬意得昏昏欲睡。

  果然就和梳毛一样舒服。

  不知不觉,伶舟的头就靠在了桑洱的胸口,仿佛还是兽形的时候,舒服了就喜欢拱她的大腿。

  桑洱见状,停下了梳子,低头看着他,柔声道:“你困了吧?那就快去睡觉,今天就梳到这里吧。”

  “你别过去了,和我一起睡。”伶舟睁开眼,冷不丁地抓住了她的手臂,要求道:“像昨天晚上那样,你抱着我,或者我抱着你。”

  在九冥魔境的时候,除了孟心远在的最初几年,伶舟都是独居的。夜里独自睡一个山洞。只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他才觉得安全。他从来都不知道,和别人贴在一起睡,会这么地舒服,即便是炎炎夏天也不想分开。

  懒得去思考这是为什么。他想要,就去得到,如此就足够了。

  桑洱却是微惊,拒绝道:“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你不是说自己是我的主人吗?”伶舟稍一用力,桑洱没站稳,就被他拖到了他跟前。

  因为伶舟是坐着的,双腿还随意地岔开,桑洱被拖到了他的腿间,根本跑不了。伶舟抬头,面无表情道:“你自己说的,作为主人,照顾我是天经地义的。”

  桑洱有种给自己挖了个坑的感觉,无奈地说:“主人是应该照顾你,可你又不是不抱着个东西就睡不着。”

  却没想到,伶舟皱了皱眉:“我是。”

  “……”

  见她迟迟不答应,伶舟的脸色已经阴沉了一点儿,收紧了手臂:“你又不是那个小鬼的主人,对她这么好干什么?”

  桑洱终于听明白了,伶舟前一句“我是”,是在回应她那句“你又不是不抱着个东西就睡不着”的话。

  最终,因为伶舟的坚持,桑洱还是屈服了。

  毕竟,在实际上,伶舟才是她的主人。他的记忆错乱又不会持续到永久。顺着他的意,总比他以后想起她为了刚认识的宓银而违逆他的意愿更好。况且,身为伶舟的舔狗,难得他主动要求,她怎么可能错过这么一个可以亲近他、又能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的好机会?

  虽然,在伶舟看来,这大概只是动物式的取暖。

  熄灯以后,桑洱老实地侧躺着,缩成一团,自己用一张被子。本来以为这样就好了,没想到伶舟言出必行,长手长腿直接缠了上来,真的把她当成了一个抱枕,心安理得地压着。

  很沉实,压得桑洱都有点儿窒息了。她不得不往下方躺了躺,找了一个能呼吸的位置。

  但是,这样抱在一起,也确实会很有安全感。困意上涌,桑洱的眼皮慢慢地黏在了一起,脑海里飘散着一些零碎的念头。

  伶舟至今还不知道,他有部分心魂被她吃了。如果她一直不说出真相,难道伶舟一点感觉都没有?

  也是,观宁宗婚宴的时候,伶舟和江折容都在同一个地方。如果伶舟能感觉到心魂在谁体内,他肯定会杀去找江折容。

  但这事儿肯定瞒不了一辈子。因为伶舟恢复记忆后,就会想起来最后是她去找孟睢了,自然会问起心魂的下落。

  唉,这玩意儿到底应该怎么还啊……

  想的事情太多,催眠效果十足。桑洱脑袋一重,不知不觉,就歪在枕头上睡着了。

  今夜无雨,晦云绕月,光晕暗淡。桑洱并不知道,在她睡着后,她身后那一直没有出声、仿佛早已入睡的伶舟,忽然睁开了眼。

  睡觉的衣服领口都偏大,桑洱睡得很熟,裹紧了被子,却忘记将后颈也裹进去。纤细的脖颈露在空气里,白嫩如瓷,依稀长了一层细柔的绒毛。

  盯着这一处好一会儿,伶舟那种神差鬼使的感觉又来了。

  ……想咬一口。

  动作比心念更快几分,等伶舟反应过来时,他已经低下头去,试探性地张嘴,咬了一口她的后颈,没有很用力。甚至连齿痕也没有留下,只有一圈水渍。

  知道不应该再咬,但这一下动作,却仿佛给火堆煽了风,将某种蛰伏许久的模模糊糊的念头引了出来。伶舟又低下头,这次是隔着衣服,咬了她的肩一口,就像咬着一头雌兽。

  桑洱在睡梦里似乎有点感觉,不安地动了动。伶舟松开口,躺回枕上,看向笼罩着黑暗的那扇房门。

  不懂。她身上的皂角味道,和他身上的明明是一样的。但对他来说,这两者却有微妙的不同,她的闻起来似乎更香一点。

  难道他真的是饿了,人类的东西满足不了他,需要吃点妖怪的妖丹?

  但伶舟不想吃掉这只妖怪。虽然她很弱,胆子还不小,挟恩自认为他的主人。但这段时间以来,她照顾得他还挺舒心的。他喜欢她给自己梳毛和梳头。现在又新挖掘出了一个留着她的好处——那就是抱着她睡觉,会睡得分外香甜。

  为免不小心吃掉她,还是去找点别的妖怪吃吧。

  翌日,桑洱照常起床,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之前,桑洱以为宓银年纪再小也会是一个少女的模样,可以直接穿自己的衣服,所以,没有额外准备孩子的东西。

  总不能让宓银老是拖着不合身的衣服招摇过市。而且,宓银还没有鞋子穿。午饭后,桑洱决定再去一趟山下的镇子,给宓银买衣物。

  伶舟这次和她一起下山了。

  总不能一直把他拘在屋子里,而且,他和宓银似乎不太对。桑洱就欣然带上了他,留宓银看家。

  去到熟悉的裁缝铺,桑洱熟练地比划着宓银的身高和岁数。那裁缝铺的掌柜认出了伶舟的衣服是他店里出产的,收起软尺时,还笑呵呵地对桑洱说了一句:“夫人,真是多谢你们家照拂我的生意了。这里有两条腰带,是送给你们的。”

  看来,这掌柜是把她和伶舟,以及未曾露面的宓银,当成一家三口了。

  反正对方只是陌生人,也没必要否认。白得了两条腰带,桑洱高兴极了,笑眯眯道:“那就多谢掌柜了。”

  在伶舟目前的记忆里,他是第一次到这么多人的地方,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不太习惯,就站在店铺角落。听见了两人对话,他转过头来,就发现桑洱在笑。

  出门后,伶舟就问桑洱,刚才那掌柜在说什么。

  桑洱没想到被他看到了,讪讪道:“哦,没什么,那个掌柜以为我们是一家人,就送我们东西了。”

  伶舟若有所思,望了她一眼。

  被人以为和他是一家人,她居然这么高兴?

  难得下山一次,又有人同行,桑洱决定多买一点储备粮回去,还可以顺道挑一些伶舟喜欢的食材,就拉着他往集市的方向去。

  集市熙熙攘攘,五十米的路就能走好半天。桑洱示意伶舟跟着自己,一家家铺子地逛过去,一边货比三家,一边暗中打听灵药等物的市场价格,好为自己日后卖碧殊草做准备。

  在集市里这么一转,不知不觉,天就黑了。也差不多到集市最后两个摊子了,看到人多,桑洱就让伶舟在外面等着,自己挤了进去。

  等桑洱买好东西出来时,就发现伶舟不见了。

  环顾四周,原来,不远处,那片露天的空地上,搭了个简陋的戏台。台上唱的无非都是些陈词滥调的老套故事,台下稀稀落落地坐了些观众。

  伶舟抱着臂,站在最后排,安静地看着,看不出喜恶。灿灿华灯照拂而下,仿佛给他的面容镀上了一层如玉又似雾的光泽。

  桑洱跑了过去,也望向了台上:“我们可以回去了,你要看完再走吗?”

  台上的戏已经到了尾声,因为无趣,伶舟也没有眷恋。

  回程的半途,他若有所思了好一阵,忽然问:“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桑洱怔了一下:“嗯?”

  伶舟怎么会突然这么问?

  这是他刚才听的那出戏里的词吗?

  不得不说,如果此时站在这里的是原主,在“想和伶舟生孩子,向他献身却被嫌弃”这一前因的驱使下,原主大概会趁着伶舟如此好骗的时候,告诉他这是要一起生宝宝的意思,借机实现愿望吧。

  桑洱心想。

  但她不是原主。

  在剧情没有强制要求的时候,或是伶舟无意于此的时候,她自然不会试图去抓住这个“好机会”。

  “这句话的意思是……”桑洱停顿了下,笑了笑,说:“我救了你,你就要好好帮我搬东西,扫院子来报答我。这就是以身相许了。”

  伶舟隐约觉得不是这个意思,微一拧眉:“哦。”

  桑洱岔开了话题:“走吧,已经很晚了,早点回去。”

  宓银得到了新衣服和新鞋子,非常高兴。

  由于年纪还小,时间又拖得太长,宓银对自己的过去说得不太清晰。在她断断续续的描述里,自己从小无父无母,和一个老人一起生活。前不久,她的族人似乎遭了横祸。

  宓银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进入锦绣核桃、掉进九冥魔境的,想来,应该是照顾她的老人送走她的。她打算等之后有了余力,就回去找自己的族人。

  桑洱还记得,冀水族在未来十年间就会灭族,但她还是安抚了宓银:“你一定可以找到他们的。”

  宓银听了,就高兴地笑了起来。窝在桑洱怀里,眷恋地蹭了蹭她的脖子。

  除了新衣服新鞋子,最近,还有一件让宓银高兴的事,那就是伶舟出门的频率变高了。

  虽然感觉到这个人很强,可宓银讨厌他。谁让他第一天晚上就霸占了她主人的主人,让她独自睡到天光。

  想到这里,宓银噘了噘嘴,问:“今天那个人会回来吃饭吗?”

  “你是说你的主人吗?”

  宓银没什么诚意地说:“好吧,我主人。”

  桑洱:“……”不知道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总之现在的宓银根本不认伶舟是她主人。反过来也一样,伶舟根本懒得理宓银。

  也许时间长了,关系就会好了吧。

  桑洱想了想,说:“他应该不回来吃饭。”

  自从那天去了一趟镇子,伶舟就时不时会出门,去捉妖兽、吃妖丹。应该是人类的食物满足不了他。

  伶舟现在虽然神识不清,但保护自己是绰绰有余的,只要别走远,不会有大问题。桑洱也就由着他去捕猎了。

  看看时间,也快过中午了。桑洱让宓银看家,自己也出了门。

  也许是这片山头的土质不太好,碧殊草的移植不太顺利。不像在伶舟的宫殿里那样一移植就能存活一大片,这里的成活率不高,还蔫了吧唧的。桑洱只能每天都出门,多次少量地带回碧殊草。

  为此,桑洱几乎走遍了桴石镇方圆十里的青山,也挖遍了这一带的碧殊草。就和她一开始打听的一样,这附近只是比较荒僻,并没有什么凶猛的魔物。

  只是,这也意味着伶舟要去更远的地方才能填饱肚子了。

  因为熟悉的地方的碧殊草都挖得七七八八了,桑洱今天选了一个没走过的方向,抵达了一片陌生的山谷。

  化成原形,忙活了半天,她采了不少碧殊草,毛上也沾了泥块。从洞里爬出来后,天色都暗了。

  正打算爬出去穿好衣服,忽然,道路尽头尘土飞扬,马车轮子碾过泥石小路的响声由远及近。桑洱立刻往草丛深处一缩,悄悄看了出去。

  什么人呐?

  这么偏僻的山谷,出现如此华丽的马车,还挺少见。

  马车越来越近,帘子颠荡,一张脸在里头一晃而过。

  桑洱一眨眼,就吃惊地发现马车里坐了一个无比眼熟的男人。

  那不就是尉迟兰廷的“父亲”——尉迟磊?!

第98章

  一看到这张脸,桑洱的脑海里,就冒出了一大堆关于此人的斑斑劣迹。

  尉迟磊,姑苏尉迟家的家主,修仙界著名的大剑仙。也是一个为了一逞私欲,残忍杀害了族中兄弟一家,囚禁对方妻儿的道貌岸然之徒。为了在他的眼皮底下求得生机,尉迟兰廷才会以女装示人,隐忍了十几年。

  同时,桑洱的第二个马甲——小哑巴冯桑,就是尉迟磊的儿媳妇。

  奇也怪哉,姑苏和桴石镇可不是相邻的关系,尉迟磊怎么会来这种偏僻的小地方?

  算一算年份,这一年的尉迟兰廷,似乎只有七岁,还没有顶替“尉迟二小姐”的身份。他正与母亲袁平蕙、两个同母异父的妹妹一起,被尉迟磊囚禁在深山中的一处别院里。

  深山的别院……

  仿佛有一簇火花迸溅,穿透了迷雾,桑洱蓦地一震。

  难道说,囚禁袁平蕙的别院,就在桴石镇一带的深山里?

  转瞬,马车已经呼啸到了眼前。桑洱赶紧将身体压得更低,伏在草丛里。

  如果没记错的话,尉迟兰廷就是在他七岁这一年的中秋之夜,被得知真相的袁平蕙用剪刀重伤的。

  今年的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是在八九月相交之时。

  如今已是八月中旬,距离那个彻底改变尉迟兰廷命运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想到那血淋淋的场景,桑洱的神经微微地绷紧了。

  之前,桑洱站在未来的角度,回看过去。因为一切已成定局,她还能当成是读了一个曲折的故事。而现在,桑洱置身于这个惨剧还没发生的时刻,而且,惨剧发生的地点还离自己那么近,难免会有一种即将见证历史的心悸感。

  当然,尽管非常在意,桑洱却知道自己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旁观。

  过去的任何一环被改变了,哪怕只是少了一颗螺丝钉,未来都会崩坏。

  因为意外碰到了尉迟磊,桑洱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化成人形,将衣服都收到乾坤袋里。

  乾坤袋自动缩小,贴在了她毛茸茸的背上。

  这片山谷杂草丛生,燕麦兔葵。山风吹过时,草影沙沙,保持原形反而更容易隐藏行踪。桑洱就这样沿着原路返回。

  按往常,由于有嗅觉的指引,再陌生的地方,桑洱也不会轻易迷路。但奇怪的是,今天的森林似乎有点不对劲,仿佛鬼打墙了一样。

  直到第三次绕回了同一个地方,桑洱终于确定,她不是迷路了,而是这个地方被人造了迷阵。

  刚才她来的时候,明明还没有的。

  难道是因为尉迟磊过来见袁平蕙,所以在路上做了些隐藏行踪的手脚?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就只能在原地等着迷阵消散了。

  天已经黑了,还祸不单行地下起了雨,泥土之中,叫不出名字的虫子在涌动,非常恶心。桑洱起了点儿鸡皮疙瘩,打算去高一点的石头上站着躲雨。

  孰料,才拨开草走出去,一阵危险的杀意,就迎面袭来。

  桑洱瞬间滚到一旁,躲开了刺向她肚子的那一剑。腿却避不开,被剑气扫伤了,传来了火辣辣的疼意。桑洱掉到了草堆里,没有光挨打,立即用妖法回击。攻击她的人猝不及防,手背被打出了一道伤口,发出了一声痛呼:“啊!”

  桑洱惊魂未定地匆匆抬眼。果然,对方就是今天随行尉迟磊的两个人之一!

  迷雾之中,传来了另一个人的声音:“那边怎么了?我看到你的剑光了。”

  “有一只妖怪闯进我们的阵里了。”那个攻击桑洱的男人骂了一句脏话:“还弄伤了我,我非活生生地扒了这臭妖怪的皮不可!”

  “行了,少废话,快去杀了吧。”

  这两人身为尉迟磊的心腹,修为不低,拿着的还是实打实的仙剑。桑洱被剑气扫伤的腿流着血,伤口灼痛,她忍着不适,一瘸一拐地钻进了草丛里。

  雨越下越大,森林里到处都是湿气,桑洱被淋得毛发湿透,眼睛都睁不开。慌不择路下,她只能凭借直觉往前跑。不知过了多久,忽然看见前头那无边的黑暗里,出现了一道明亮柔和的昏光。

  那是一座独门独户的院子。

  荒郊野岭都是茅草木屋居多,如此华丽的房子非常罕见。在黑夜里,那玄青色的屋顶隐约有琉璃的光华,围墙砌得极高,森严不透风,上空似乎还有一道结界。

  但此时,院子的侧门却开了一条小缝。桑洱看到的暖黄色光芒就是从那里透出来的。

  这里该不会就是尉迟磊囚禁袁平蕙的地方吧?

  系统:“提示:请宿主进去侧院,里面的人会帮你的。”

  如果是平时,为免被人瓮中捉鳖,桑洱肯定不会进去。但现在,既然有了提示,桑洱一咬牙,还是闯进去了。

  穿过侧门,便是一个安安静静的花园。花草灌木被修剪得十分漂亮,桑洱躲在滴水的植物下,眼珠子咕噜地转。不一会儿,她就看见一个干瘦的老头从外面走了进来,关上了院门。

  这老头作仆人打扮,喉咙的地方有一道深色的疤,似乎嗓子受过伤,不能说话。看来,他就是照顾过尉迟兰廷的哑奴了。

  方才,这哑奴有事离开了一阵,想着这地方平时鬼影也没有一只,他就没有锁门,只是随意掩上了。完全没想到,今晚会有一个不速之客,趁着这空隙,钻了进来。

  等哑奴走了,桑洱微微地喘息了一阵。

  她还记得,在原文里,尉迟磊对袁平蕙有着近乎于恐怖的占有欲,平时不让她见任何外人,也不允许外人打扰她。那两个心腹肯定不会不管不顾就闯进来搜查,要趁现在找到掩护她的地方。

  根据系统提示,桑洱拖着伤腿,找到了偏院。

  院门被一把大锁锁上了。但以桑洱目前的体型,要从缝隙里挤进去不难。

  受伤的腿越来越疼,来到台阶前,桑洱一下子软趴了下去,发出了沉闷的“咚”声。因为没稳住,磕到了下巴,她的嘴里尝到了血腥味,大概是牙龈磕出了一点血。

  这点异响混在大雨里,不甚明显。

  片刻后,前方的门,忽然打开了。

  烛光溶溶,朗朗如月,洒下了一片光晕。

  门后方,出现了一个披发雪肤,眉目昳丽,稚气未脱的男孩。

  桑洱抬头,于心底无声地念出了一个名字。

  尉迟兰廷。

  果然是他。

  在很多年以后,桑洱第一次以冯桑的身份,和尉迟兰廷接触时,也是在一个类似的雨夜,狼狈地趴在了他的门口。

  这相似的两幕,简直像是相隔了十几年的一个轮回。

  七岁时的尉迟兰廷,肩膀瘦削,身子单薄,穿了一件雪白里衣,外面披着一件靛青绣银纹的外袍。因为清瘦,腰身的地方显得有点空。实在很难让人联想到未来那个身形颀长、缩骨之后也几乎可以与尉迟邕身高齐平的他。

  不过,乌发披盖下的那张稚气而漂亮的脸庞,深茶色的眼眸,还有额上小小的美人尖,却已经能看出几分未来的雏形了。

  从他此刻的模样来看,尉迟兰廷应该正准备休息,只是听见了怪声,才会开门出来看的。

  那厢,一打开门就看到门外趴着一只湿淋淋的怪东西,尉迟兰廷瞳孔微缩,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眼中流露出了掩饰不住的错愕,小小的身子也有点僵硬了。

  这是……什么动物?

  不是猫狗,也不是野狐。淡黄毛发,圆耳朵,长了两撮银毛,看着倒像是鼠类。

  它一条后腿拖在地上,似乎被利器划伤了,暗红的血将毛黏成了一撮撮的。那两只杏仁似的眼也湿漉漉的,望着他的目光充满了恐惧与哀求。

  尉迟兰廷真不愧是男主角的备选,小时候的定力也如此超群,比大多数小孩都好得多,看到了她,竟然没有吓得叫出声来。可惜,现在不是赞叹的时候。情况紧急,桑洱也顾不得自己吓不吓人了,一张嘴,就吐出了人话:“哥哥,你帮帮我吧,我不是吃人的坏妖怪,只是在附近采药,就被两个修士打伤了,求你救救我,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尉迟兰廷有两个妹妹。桑洱看过他的回忆,知道他和妹妹的感情不错。叫他哥哥,不仅是示弱,也是想借这个称呼博得他的同情。

  反正她现在是原形,尉迟兰廷也看不出来她真实的年龄。

  这玩意儿居然说话了,尉迟兰廷微微睁大眼,难得露出了几分呆然:“你……妖怪?”

  就在这时,他们同时听见,几丛树木掩盖之后,侧门的方向传来了一阵问话声。

  “哑叔,你当真没看到一只妖怪进来过?”

  “刚才我问你这门有没有打开过,你点头了,说不定那妖怪趁你不注意,跑进去了呢?”

  “我们还是进去看看吧,别惊动主人那边就好。我今天不杀了那玩意儿,我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

  认出了这两道声音属于尉迟磊的手下,尉迟兰廷手扶着门,垂下眼,眼中似乎有一丝微妙的嫌恶,一闪而过。

  他对这两个人有印象。

  数月前,这座宅子里的树上多了一窝小鸟。但这两人来的时候,嫌这些小鸟太吵,就把它们弄下来,全都踩死了。

  桑洱趴在地上,见尉迟兰廷无动于衷,打算再哀求两句,就看到尉迟兰廷忽然折返,去房间拿了一件深色的衣服出来,蹲下身,抖开衣裳,将她裹了起来。

  他似乎不太想直接碰她,大概是觉得她身上又有泥土又有雨水,太脏了。

  抱起她之前,尉迟兰廷迟疑了一下,低声而严肃地说:“你别咬我。”

  他是因为没接触过妖怪,所以把她当成那些没开智的动物了吗?

  十多年后,尉迟兰廷之所以让她进屋躲雨,是因为那时候的他已经足够游刃有余,有了不管她做什么,都在他控制之内的自信。现在的他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不清楚她的底细,甚至不知道妖怪是不会随便咬人的,却还是对她施以援手了。大概是因为,他的内心还是存了一分善意的天性,看到弱小的生物,就忍不住帮了吧。

  桑洱点头,细弱地说:“你救了我,我不会的。”

  尉迟兰廷没再说什么,抱起了她,扫视了一圈地上,忽然又止步,飞快地蹲下,用深色的衣服擦了擦地板。

  桑洱顺着看去,这才发现尉迟兰廷擦的是地上的血迹,不禁惊讶于他的年纪这么小,心思就如此缜密——因为那点血迹很淡,又处在昏暗的地方,不留意,还真的不容易看到。

  难怪他以后能在尉迟磊和虎视眈眈的卞夫人、尉迟邕面前装了十几年的二小姐,也没有露馅一次。

  尉迟兰廷的房间布置简单,没有繁丽的家具,有一股淡淡的香气,收拾得很干净。可以看出房间主人的卫生习惯很好。

  尉迟兰廷关上门,快步走到床边,沉着一张雪白的小脸,将那件擦过血的湿衣服团成一团,塞到了床下。然后,他借着宽松的外套,严严实实地遮住了桑洱。

  刚拢好衣服,门就被敲响了,正是刚才那两个心腹的声音:“小公子,你休息了吗?”

  尉迟兰廷抿了抿红唇,端坐在床边,语气微微有一丝紧绷:“什么事?我已经睡了。”

  明摆着是拒绝外人进来的意思。

  但那两个心腹受了尉迟磊影响,也根本不把尉迟兰廷放在眼里,听了这话,依然直接推开门,大摇大摆地进来了:“我们怀疑一只妖怪闯进了院子里,只能打扰一下小公子了。”

  若换成是袁平蕙,或者是尉迟兰廷两个妹妹所住的房间,他们肯定是没这个胆子直接闯进来的。

  尉迟兰廷脸色微冷,垂下眼,没有再说什么。

  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处境,说什么都没用。

第99章

  听到两名心腹走进房间的声音,桑洱尾巴蜷紧,隔着衣服也感觉到挡在自己前面的那副小小的身躯的僵硬。

  好在,那两人在屋子里搜查了一圈,连床底都看过了,也没有发现暗格里的衣服。他们自然想不到,尉迟兰廷会大胆得把妖怪藏在自己的外衣里,再加上屋中弥漫的熏香味儿遮蔽了血味。没有收获,两人才哼了一声,悻悻然离开了。

  尉迟兰廷立刻去锁好了房门,将屋中的灯火调暗了,罩上灯罩,才回到床边,掀开了外衣。

  桑洱蔫头耷脑地趴在床上。尉迟兰廷看着她那条混杂着血和泥的腿,皱起了秀气的眉,仿佛有些不忍:“你的腿……被他们弄断了吗?”

  “骨头没断,只是被划破了皮。”桑洱抬头,说:“我的乾坤袋里有止血粉,你能不能帮我拿出来?”

  尉迟兰廷依言做了。桑洱用妖法控制着药瓶,给自己的伤口倒了止血粉。这伤口虽然不深,可还挺长的,还是包扎起来更好。

  看到桑洱别别扭扭地给自己缠白布,尉迟兰廷低眼,说了句“我来吧”,就接过了东西,包扎伤口的手法十分熟练。

  桑洱见状,有点意外:“你以前学过给别人包扎伤口吗?”

  尉迟兰廷指尖灵巧,给她腿上白布打了个漂亮的结,松开手,停顿了一下,才说:“给小鸟包扎过一次。”

  树上那窝小鸟被那尉迟磊的心腹踩死的那天,其实有一只没有当场死去。

  尉迟兰廷试过救它。可它好不起来了,骨头畸形,刺出了皮肉,一直在难受地抽搐。守着它到了半夜,看它依然如此,尉迟兰廷终于动手终结了它的痛苦。然后,将它与另外几只毛团,埋到了同一个土坑里。

  平时明明从来没有拿过利器杀生,连一只鸡、一条鱼都没杀过。但这件事,他却做得分外平静,没有一点犹豫。

  倒是他的两个妹妹,知道这件事后,都哭了一场,觉得那只小鸟明明还没死,哥哥就杀了它,太过残忍了。

  听完尉迟兰廷的讲述,桑洱一阵悚然,尾巴都忍不住哆嗦着打直了一下。

  卧槽,尉迟磊那两个手下都是心理扭曲的变态吧。

  多行不义必自毙,干这么多坏事,早晚倒大霉。

  发现了桑洱的尾巴有点僵硬,尉迟兰廷歪了歪头,瞅着她:“你也觉得我很残忍吗?”

  “不是,我只是觉得,多亏你帮了我,我才没有被那两个坏人捉到,不然,我的下场肯定会比那些小鸟更惨。”桑洱摇了摇头,认真地说:“而且,残忍的是他们,不是你。从头到尾,你的初衷都是想让那只小鸟不那么痛而已。如果我是那只小鸟,反而会谢谢你。”

  不得不说,这件事听上去就很有尉迟兰廷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