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大多数人都相信,如果你被人砍下了一条腿,只要你的腿还在,诸葛大夫就能把你这条腿接起来,如果你被人家砍掉一个鼻子,只要你能够把你的鼻子带到诸葛大夫那里去,他就能够让你的鼻子重新长在你的脸上。

  有关于诸葛大夫的种种传说实在太多了,谁也不知道它的真假,唯一不容怀疑的是,诸葛仙这个人实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传奇人物。

  丁丁最后一次看见因梦时,是在诸葛大夫那间精雅华美的书斋里。

  他认得诸葛仙,那时候他的眼睛还没有被缝死,还能看见诸葛仙脸上惊恐的表情。

  那时候因梦正在对诸葛仙说:“我要你把这个人的眼睛缝起来,把他的舌头也缝死,让他永远再也看不见任何事,说不出一个字。”

  “你疯了。”诸葛大夫的声音本来是非常优雅动听的,现在却已几乎完全沙哑嘶裂:“你明明知道我不会做这种事,你为什么要我做?”

  “因为我相信你的这双手,我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完成这样一件精密复杂的工作。”

  因梦嘴角带着种奇特而冷淡的笑容:“最主要的一点是,我相信你一定会替我做。”

  “为什么?”

  “因为这是你欠我的,一定要还,非还不可。”

  诸葛大夫看着她,过了很久,才转过身从一个密封的银筒里,取出一个冰囊,用他那双手指特别长的手,围住这一囊库藏已久的寒冰。

  每当他忿怒激动时,他都会这样做。直到他开始冷静下来他才问因梦。

  “你为什么一定要逼我做这种事,为什么不索性把他的眼珠挖下,舌头割下?”

  “因为我不想损伤到他任何一根神经,我要让他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完全保持清醒敏锐,我一定要让他能完全领受到我将要加给他的每一分痛苦,一点都不要错过。”

  听到她的话,丁丁的背脊就好像被一柄冰冷的尖刀割破。

  ——白色的小屋,檐下的风铃,风铃下那个温柔善良寂寞的女人难道真的就是她?

  不管怎么样,丁丁知道他恐怕从此再也看不见这个女人了,恐怕从此再也看不到任何人。

  因为他知道,对于她这样的要求,诸葛大夫是绝对无法拒绝的。

  “现下阁下已经是这里的贵客了,我却连阁下的名字都不知道,实在是件很遗憾的事。”

  韦好客很温和的对丁丁说。

  “刚才那位夫人并没有说出阁下的名字,阁下自己当然也没法子告诉我。”他叹了口气:“我看得出阁下现在非但已说不出话,连手脚都已软瘫尤力,短时期大概是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经过诸葛大夫的手术后,要想复原是非常困难的。”

  他的声音不但温和,而且充满了同情,如果看不见他的人也不知道他的身份,无论谁都会认为他是个彬彬有礼的善良的君子。

  丁丁却是例外。

  现在他当然看不见韦好客,但是他对这个人的声音却熟悉极了,就好像他熟悉慕容秋水的声音一样。

  他真想大声嘶喊,告诉他们。

  “我就是丁丁,你们怎么会认不出我了?为什么要这样子对我?”

  只可惜他用尽了全身力量,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

  他甚至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无边无际的黑暗,无穷无尽的苦难和折磨,美好的生命,忽然变成了一场永远不会醒过来的噩梦。

  丁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忽然落入这种悲惨的命运中。

  主宰他命运的人,竟是他童年的玩伴,昔日的好友,如果他有法子能告诉他们他是谁,他们绝不会再让他受到这种不能忍受的痛苦。

  只可惜他连一点法子都没有,他连死都死不了。

  渐渐的他连想都不敢去想,非但不敢去想未来,也不敢回想往事,只要一开始思想,他的人就会像刀割般痛苦。

  能够活下去的希望实在是太渺茫了,生存的勇气和决心,也因为诸般苦难而变得越来越微弱。

  但是他仍然发誓要活下去。

  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他都要活下去,就算是每天只靠别人给他三顿浆糊般的菜粥,他也要活下去,他绝不让自己像臭鼠一样烂死在这里。

  就算要死,他也要死得庄严英勇。

  渐渐的,丁丁对周围的一切声音都熟悉了。韦好客、慕容秋水、因梦、巡夜和送饭的狱卒,连他们的脚步声,他都已经能够分辨得出。

  因梦居然不时还来看他,无疑是要确定这里的招待,已经在他身上造成了什么样的变化?

  她显然觉得很满意,因为有一天丁丁听见她对韦好客说:“我记得他到这里来才只不过七十一天而已,你们就好像把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了。韦先生,我不得不说,你们这里招待客人的方法实在是好极了。”

  在这一片死黑中,要计算时日本来就是几乎完全不可能的,可是从那一天之后,他就用自己的方法开始计算。

  开始计算自己的呼吸。

  用一种他从恶臭的空气中训练出的秘密方法来呼吸,为了让他保持敏锐的感觉来接受痛苦,因梦并没有损伤到他的呼吸系统,为了让他还能吃下他仅能维生的食物,他们才没有封死他的嘴。

  对于这一点,丁丁实在感激至极,因为他们总算给他留下了一点机会。

  每天都要经过照例的酷刑之后,才有一碗菜粥可吃。

  这碗粥有时滚烫,有时冰冷,有时冷得他全身发抖,有时烫得他满嘴水泡。喂他粥的狱卒完全死人不管,只管用一把缺口的汤匙,把满满一匙粥塞进他嘴里。

  这一碗粥就是仅够维持他延续生命的粮食,他计算过一碗粥只有十三汤匙。

  为了让他活下去,这十三汤匙粥总是不会少的。

  可是有一天,他只吃了三匙,因为那天的粥实在太烫了,连狱卒都拿不住,把粥碗和汤匙一起跌在地上摔破了。

  听到汤匙裂的声音,丁丁的心立刻因兴奋而抽紧,因为这就是他已等待多时的机会,甚至可能是他唯一的一次机会,他绝不能让它错过。

  狱卒的咒声和脚步声都已经去远了,又过了很久,丁丁的心跳才恢复正常,他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多久未曾如此兴奋过,他只是在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找到,我一定要找到。”

  ——他要找的是什么?

  他要找的竟然只不过是那些汤匙的碎片而已,在别人来说,这实在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对他来说,却宛如苦刑。

  他的双眼已盲,四肢已软瘫,一定要先翻个身,再用他的嘴去摸索,把地上的碎片用嘴衔起来。

  他断断续续的用了七八个时辰,才完成了这件事。

  等到他确定四下没有人声的时候,他才能用牙齿咬着这些碎片,在墙上画出一些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别人是否能分辨得出的模糊字迹。

  剩下来的事,就只有靠老天帮忙了,因为他最多也只能做到这一点。

  他已尽了全力。

  丁丁在墙上画的一共只有三个字,翻来覆去都只有这三个字。

  “班沙克。”

  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这三个字看起来简直连一点意义都没有,丁丁为什么要把它看作唯一能够让自己活下去的机会?

  第八回 神秘的“班沙克”

  慕容秋水是个生活习惯很不正常的人,一向睡得很晚,起得很迟,他总认为睡眠是一种浪费,不到万不得已时,他是绝不肯上床的,就算上了床也不一定是为了要睡觉。

  “在床上也有很多事可做,看书、打谱、填词、喝酒、吃零食、想心事、看漂亮的女孩、吃她们的胭脂,这些都可以在床上做的事,睡觉只不过是其中最无趣的一件事而已。”这也是慕容秋水的名言之一。

  可是这一天晚上实在太冷,这么冷的寒夜,只有躺在被窝里最舒服,一躺进温暖的被窝里,想要不睡着就很困难了。

  所以这天晚上连慕容秋水都已睡着。

  他是被一阵很轻微的脚步声惊醒的,如此深夜居然有人能穿过他府邸中的二十一道警卫暗卡,走近他的寝室,而且居然敢故意让他听见脚步声,这个人是谁?谁有这么大的能耐?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慕容秋水叹了口气,把身边那个头发比黑漆还黑,皮肤却比白雪还白的小女孩藏到自己的腋窝里,然后才半支起身子,隔着锦帐往外问。

  “韦先生,韦大老爷,你既然来了,为什么不干脆推门走进来?难道你还想要我起来为你开门?难道你想活活的把我冻死?”

  门开了,进来的果然是韦好客先生,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在这时候走近慕容秋水的寝室,更莫说推开这扇门。

  韦好客的脸色惨白,好像已经快被冻僵了,一件价值千金的紫貂斗篷上,已结满了冰屑子。

  慕容秋水用一种既惊讶又好奇的眼色看着他。

  “我知道你没有喝醉,因为你从来都不喝酒的,你看起来也不像是发了疯的样子,所以我实在觉得很奇怪,你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闯到这里来?”

  他故意对韦好客狞笑:“我希望你有一个很好的解释,否则我不剥了你的皮、把你赤条条的扔到阴沟里去才怪。”

  对于我们这位慕容公子这种很不寻常的幽默感,韦好客先生一向是非常欣赏的,今天却是例外。

  一向很不容易被激动的韦先生,今天眼中却充满了惊慌与恐惧,他看着慕容秋水的时候,甚至连眼角的肌肉都在跳动。

  “班沙克。”

  他只对慕容说出了这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