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为女子权利争斗的一名斗士呢。

毕竟,高门大户的贵族小姐们,因为有了福林公主这个异类做对比,许多规矩也比从前要松了一些。

这两年来,小姐们也能跟着自家叔伯兄弟进围场狩猎,参与各种比赛。

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进步吧!

薛琬是女人,自然希望女人的地位可以逐步提高,所以,她对福林并没有什么偏见。

可是,再怎么样也不能将眼神飘到萧然身上啊!

她隐约有些不快,决意要给福林一点小小的惩戒。

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先将正事解决了。

她微微翘起唇角,“其实,我们刚才一直和周管事强调他的鞋子,只不过是吸引他的注意力罢了。当然啦,他的鞋子也有问题。”

薛琬指着周魏未被擦干净的鞋底侧面,“公主府中的泥土,是青泥。从此地一路往南城,一路上也都是青泥。但是公主请看,周管事的鞋子上沾染的可是红泥呢。”

她顿了顿,“案发现场悦来茶坊那,也是红泥。”

周魏面色一震,刚想辩解。

却被薛琬打断,“我知道周管事想说,那是前几日沾染上的。没关系,鞋子并不是我想指出的证据。”

她轻轻一笑,指了指周魏的裤管和袜筒,“真正的证据在这里呢。”

方才她让周魏抬脚,自然不是为了看他的鞋底,而是在抬脚时,方便观察他的袜子和裤管。

果然,她看到有些微的血迹。

周魏杀了人,必定是慌张的,又要在限定的时间内赶回公主府,必定十分匆忙。

按照长史的说法,他回来之后就立刻上工了,所以,他不是不想换干净的鞋袜,而是来不及换。

他甚至根本来不及回自己的屋子。

既然连鞋子都来不及换了,自然也不会有检查袜子和裤管的时间。

所以,他应该只是粗略地检查了一遍,匆忙之中,漏掉了零星半点的血迹。

程谨之对福林公主说道,“周魏身上有血迹,我们的仵作可以从血迹的颜色,喷射状态,凝固状态判断沾染上的时间和方式。另外,也有办法可以分辨是否是被害人的血。”

他顿了顿,“另外,我们刚才找到了门子,他说他判定周管事回到公主府的时间是辰时,是因为刚好看到府门对面卖书画的书生出摊。那书生每日辰时出现,但不巧,今日他家里孩子病了,先送了孩子去药馆,这才上的摊。”

所以,周魏虽然在杀人之后竭尽所能赶回来了,却还是超出了不少时间。

这时,程谨之的手下进来通禀,“回大人,找到了周魏雇佣的马车。车夫可以证实,周魏今晨是在悦来茶坊附近雇佣的他,我们也在马车的车厢里找到了一些零散的血迹。”

人证物证俱在,周魏再也无法抵赖。

他“噗咚”一声跪了下来,“确实是小人杀了杨奇,但……但小人是被人威胁利用了啊!”

第40章 侍郎

周魏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将所谓的“被威胁利用”说出,却被程谨之阻止了。

程谨之面色微沉,“周管事,既然你已经认罪,那就跟我们回京兆府尹衙门吧,其余的事,等到招供画押时再说。”

笑话!

罪犯一旦认罪,那接下来的口供就该是衙门的事,怎能容许他在别的地方大放厥词?

倘若真的有什么幕后之人,在公主府这么人多口杂的地方走漏了风声,还给不给他完美结案的机会啦?

福林公主倒也是个爽快人,既然这个姓周的下人已经认罪,她也不好再拦着程谨之。

不过,府邸之中发生了这种事,到底还是有些触霉头。

她心下略有些憋闷,抬眼便看到了英姿勃发的萧然。

嗯,这小哥哥气宇轩昂,满身的阳刚之气,隔着衣料就能感受到他的雄性之美,若是剥光了来看,想必是尊精雕细琢的名作吧?

福林的脸上现出媚态,连声音都柔软若水,“这位公子很是面生啊,莫非不是皇城人士?来者是客,既然到了我的府上,不若便在这里歇息几日可好?”

她转头看了眼薛琬,“方才听程谨之说,你们二人是兄弟?既如此,就一块儿留下来吧。”

程谨之忙道,“公主!福林公主!”

他这回倒是没怂,一把将薛琬护在了身后,“公主有所不知,这二位是滨州萧氏的公子,如今是我京兆尹衙门的客人,我程谨之的座上宾,万没有推脱给公主的道理。”

其实他也不确定是滨州萧氏,还是郴州萧氏。

不过这等危急关头,逮着更厉害的那个就得说了!

郴州萧氏的家主虽然是建宁侯,但早已经淡出顶级权贵圈,在皇城已经谈不上有什么势力。

但滨州萧氏可不同,他们手里有兵权,镇守滨州这个重关卡,是举足轻重的人物。

就算是陛下,也要给滨州萧氏三分脸面。

这萧家兄弟若是进了福林公主的门,那就是肉骨头进了狗窝。

咦,想想就觉得太可怕了!

是他程谨之将人带进来的,本意还是想借着这兄弟两个的美色好让公主好说话一些,这萧小弟又帮他解决了这个棘手的案子,他难道能拍拍屁股就这样把他们兄弟给撇开了?

他程谨之是这样的人嘛!

管他呢,就当他们是滨州萧氏的子弟了!

果然,福林公主虽然任性妄为,但却还是懂得审时度势的。

她个人的品行是小节,只要不作奸犯科杀人放火,不过只是好色奢靡,就算皇兄知道了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事关朝局,她可就不能轻举妄动了。

福林笑了笑,“哦,原来是程大人的客人,那我就不留了。”

她欺身靠近萧然,“小哥哥,那下回你若是有空,就自个儿来我府上,只要报上你的大名,我福林公主府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着。”

虽觉可惜,但也并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的,福林还是很自信。

程谨之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抖了几下,为了避免再生事端,此地还是不宜久留。

他左手拎着萧然,右手拎着薛琬,麻溜地离开了福林公主府。

既然杨奇的事已经解决,薛琬觉得,她算是给了骆真一个交代。

至于周魏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杀的人,这就和她无关了,她事务繁忙,老实说,也并不想听这些原因。

所以,她对着萧然使了一个眼色,“程大人,我和哥哥出来久了,恐怕家中小厮记挂。我看您接下来尚有许多事情要处理,不若咱们就此别过,以后有缘再相见吧!”

这个有缘,指的自然是她有需要用得着程谨之的时候。

本来她见这货这么不讲义气,都已经想好宁可错过一些便利,也绝不要再和这种人打交道了。但最后关头,程谨之还是做了点人该做的事。

既然如此,那以后就看情况吧。

程谨之想了想,“也好。”

紧接着,“两位不知道住在哪个客栈,等我结了此案,定然来找两位小兄弟好好吃一顿!”

薛琬心里不想为了这个特意找个客栈,平白无故浪费钱。

不过,也不肯告诉程谨之萧然的住处,那里留有不少药粉工具,实在应该秘密一些。

这时,萧然忽然笑着说道,“我兄弟要在皇城留居甚久,所以便租了一座小院暂时落脚。小院就在北街的白雀巷,拐进去第二家便是。”

说罢,他便拉着薛琬告辞。

总算离得远了,薛琬这才说道,“程谨之办事素来谨慎,他说了要去找咱们,必定是要来的,你若告诉他一个假地址,倒还不如真的去住客栈。”

她叹口气,“虽然咱们不怕他,但被他缠上了,也会有些小麻烦。”

为了半年之后的事,她尚还有许多准备不曾完善,所以,不想在这些小事上招惹不该招惹的人。

萧然轻轻地拍了拍她肩膀,“那地方就在我们院子后面,我留心过,无人居住久矣。打听到主人远在外地,偶尔托人来整理一番,但去年,整理的人去世了。”

所以,那地方现在就等于是无主之地。

他顿了顿,“我们的后院通着他们的院子,有一堵墙皮特别薄,轻轻一推,就倒了。”

薛琬怔了怔,随即笑了起来,“你可真是机智。”

她早说了,这世间若是有人能让她完全放心,那也就是他了。

萧然笑笑,“那现在我们要去哪?小弟。”

薛琬看了眼天色,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黄昏。

她轻轻摸了摸肚皮,“有些饿。不如,先找个馆子吃一顿?望江春?还是大福记?你选吧!”

虽然如今手头宽裕了,但每一分钱都该用到刀刃上。

所以,她提的两家都是皇城口碑不错,但价格普通的馆子,并不是什么特别高档的地方。

不过,越是这种地方,才越会有惊喜。

前世,在查兵部许侍郎的贪腐之案时,她就化身跑堂在大福记待了十天,终于让她拿到了关键性的证据。

想到许侍郎,薛琬的眼睛一亮,“还是去大福记吧!说不定今晚又能再捞一笔!”

第41章 莲花

兵部侍郎叫许谙华,青州人士。

说起他的发迹史,倒也算得上一段传奇。

许谙华原是个孤儿,被人遗弃在青州府衙前面的若元桥上。那日恰好是新来的青州府尹许世林走马上任,官轿经过若元桥,自然就碰到了弃婴的襁褓。

恰好许府尹与夫人成婚多年都不曾生育,纳了两个侍妾也久无动静,许夫人见这弃婴眉清目秀,便就收为养子,养在膝下,给他取名许谙华。

后来十几年间,许家仍旧只有这一根独苗,自然悉心栽培,呕心沥血培养。

许侍郎十八岁就考上了进士,因为生得容貌俊秀,被当时的李丞相看中,榜下捉婿,一下子成了相爷的乘龙快婿。

仕途自然也水涨船高,一路平步青云,如今才不过三十六岁,就已经成了兵部侍郎。

这人啊,一旦事业成功,高官厚禄,就免不了想要寻寻自己的根。

许侍郎想要寻找生父生母,倒不是说要怎么地,总也是自己的血脉亲人,希望找到之后,可以给他们安排妥当,令他们生活富足一些。

但养父母仍旧在堂,此事也不好声张,许侍郎一直都是悄咪咪地找人。

大福记的老板,原先是从许侍郎府上出来的,开饭馆的本金都是侍郎大人赐的,这大福记与许侍郎的关系自然非浅。

许侍郎费尽心机求而不得的亲生父母线索,但对于薛琬来说,却如同明镜一般清晰明了。

她知道许侍郎的父母在哪。

而且,倘若许侍郎尽快找去,应该尚能见到他生母最后一面。比之前世,好不容易找到了人,却只见到了墓冢,这结果不知道要好多少。

毕竟,他还可以有机会亲口问一问,当初为何要遗弃他。

许侍郎素来贪墨,且手法高明,数额也极大。

所以,这酬金嘛,想必很是可观。

至于别的……

景泰五年,国库空虚,这才想着从几名朝中大鳄下手,彻查贪墨之罪,说白了也只是看上了银子罢了……

陛下的御衡之术,原本就能容下贪污受贿的干吏。

这是陈王未来的粮仓,薛琬自然不会现在就急着动他。

盛朝国泰民安,百姓富足,所以皇城的酒楼茶肆甚多。

大福记在众多酒楼之中,价位算是中等,走的是亲民路线。富贵人家自然不必说,就连寒门小户也随时都能消费得起这样一顿,生意自然兴隆。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人群聚集的地方,除了能够搜集情报,也是散布消息的绝佳所在。

薛琬和萧然进了酒楼,找了大堂离跑堂伙计最近的桌子,伸手招了伙计过来点菜,“我们兄弟二人从江南而来,这是头一次来到皇城,也不知道你们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她顿了顿,“你就挑着你们这里最有名的给我们随意上一些吧!”

这时,路边忽经过一个样貌凄楚失魂落魄的女子,身上挂了一块牌子,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两个大字“寻子”。

薛琬好奇问道,“伙计,这女子是丢失了孩儿们?”

伙计也是头一次见这女人,“兴许是吧,这不是在牌子上写了寻子二字吗?”

他殷勤地道,“若是二位公子嫌这妇人扰了雅兴,我去赶走她!”

薛琬连忙摇头,“这妇人丢了孩子,这样的可怜人你赶走她作甚?”

她幽幽叹口气说,“不过,这孩子丢了,皇城那么大,要再寻回来可不正如大海捞沙,难上加难吗?恐怕这孩子说再也找不着了!唉!”

萧然接到她眼神示意,立刻说道,“是啊,我们之前在青洲时,遇到一位老妇人,几十年前丢了儿子,也是遍寻不着。据说那孩子脚底板上有一朵莲花胎记,原本是该有大造化的。”

薛琬连连点头,“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孩子也不知道是生是死,也不知道还在不在青洲,想找到人可真比登天还难。”

她指着路边的妇人摇摇头,“这妇人,恐怕也要像青州婆婆一样,注定要失望了。唉,伙计,我这里有点银子,你帮我送过去给那妇人吧!”

伙计连忙照办了。

过不多久,他回来,径直走到了大掌柜身边,附身在大掌柜耳边说了些什么。

大掌柜面色一凝,居然亲自下来,到了薛琬那桌前,认真地抱了一拳,“这位客官,小伙计说,您刚才提及曾在青州遇到一位丢了儿子的老妇人?不知道能否借一步说话?”

大福记的雅室内,大掌柜表情很是客气,“刚才听伙计说,那位青州老妇人丢的孩子脚底有一个莲花胎记?”

薛琬笑着说,“是啊,有一朵红莲,一生下来就有,可不就是胎记吗?”

她顿了顿,“大掌柜这么说,莫非认得这样一个人不成?”

大掌柜抿了抿嘴,“我有位远房亲戚,自小就是被父母收养的,不知道亲生父母在何处。真是巧了,他脚底还真的有这么一个标记。”

他接着说,“还烦请公子细说说,是在何处遇见这位老妇的,她长相如何,如今过得怎样?”

薛琬略作迟疑,“这……若大掌柜的亲戚果真是青州婆婆的儿子,那我自然应该无话不谈。”

她话锋一转,“但大掌柜总该带着人来见我,我得亲自看看是不是脚底真的有莲花,这才好将详情告知嘛。”

这下轮到大掌柜的迟疑了,他口中这位远房亲戚自然就是兵部侍郎许大人,可是许大人的脚何等金贵,若不是有确凿的信息,他岂敢劳动许大人的脚?

但若是不答应,又怕错过了许大人生母的信息。

毕竟,这位小公子口中所说的老妇人既在青州,又有个脚底生了莲花胎记的儿子,那十有八九就是许大人的亲生母亲了。

大掌柜思来想去,到底还是说道,“小公子这么谨慎也是好的,这样吧,您二位在此地多留一会儿,我派人立刻去请我那位亲戚来。”

他叹道,“若是真的这么巧对上了,能让他们母子相认,两位公子也是功德一件啊!”

说罢,大掌柜吩咐了好酒好茶好菜伺候,自己马不停蹄地离开了。

薛琬则和萧然笃悠悠地喝起了小酒来,“这酒不错,比那什么春风酿也差不了多少了,来,十一,我给你满上。”

心里却在想,等会儿许侍郎来了,该怎么样才能讹到更多的银子。

第42章 阻止

许侍郎很快就到了,不过如同薛琬所料,穿的是便装。

他多年仕途春风得意,久居上位,早就不是当年的弃婴了,浑身上下气度不凡,便是穿了身寻常衣饰,也无法遮掩住贵气。

薛琬笑眯眯地问道,“这位官老爷,莫非就是脚底长了莲花胎记的?”

许侍郎皱了皱眉,心想,自己为了低调,已经拿了家中大管事的新衣裳穿了,怎么还是一眼就被人看出了官老爷的身份?

这让他是承认好呢还是不承认好?

他仔细瞅了瞅对面两位小哥,毫不遮掩的富贵气,不知道是哪家的王孙公子。想了想,还是点点头道,“正是下官。”

许侍郎点到为止,多的话不肯再说。

他话锋一转问道,“下官出生在青州府,脚底生了红莲胎记。不知道,小公子所提及的青州婆婆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