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霍去病一言不发的上了马,朝一个方向看了看,策马奔跑。一群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黑马越跑越快越跑越快,霍去病几乎快与马跑成了一股黑色的旋风。黑风所过之处半人高的金黄芦苇相竞折倒……突然马的前脚一跪,风势骤停。霍去病和马的前身一下子进了芦苇丛中……
明珠的眼泪如泉般涌出,他摔下马了!!
她急得朝他的方向奔去,他不要有事!
只是一瞬间,芦苇丛里的马却打了个漂亮的弧旋,撑脚跃起,就像是一个人先屈膝再跳跃一样,倒勾马背的霍去病翻身上来,手里高举着一只兔子。
卫伉大声的欢呼,李敢和剑术师傅呆立在原处。
霍去病把兔子扔给李敢,李敢没接住,兔子在李敢身上借了个力,又蹦出几丈远。霍去病和他的黑马打了一个转,竟朝明珠这边猛奔过来。明珠本是朝他的方向跑去的,看见霍去病凶猛的来势一时还未反应过来,就觉得眼前一黑,被以上大手扯上了马背。她的腹部压在马鞍前面,双手被霍去病牢牢束缚在背后,压着她的身体,她弹动不得。行跑的过程中那双大手一直紧抓着她的手,即使有一刻他侧身抓兔子时也是如此。明珠趴在马背上被当成犯人一样,倒空的头上的青筋都出来了,脑袋胀得厉害。黑马在人前一个急住,停下。
“表哥太厉害了,不但可以徒手抓猎物,还可以夹着人犯再抓猎物呢!表哥,我要学这招!”卫伉拍手。
霍去病把她拎了下来,明珠头晕目眩,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耳边传来卫伉的惊呼声,感叹声。
一个人走进她关心的询问:“明珠小姐,你没事吧?”
明珠捂着腹部,晕忽忽的看李敢,摆摆手。回头瞪着霍去病:“与你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捉弄我!!”
霍去病嘴角露出一丝坏笑,一手摆弄着芦苇:“你忘记你怎么骗我输在了蹴鞠场上?”
“明珠小姐也会蹴鞠?”李敢惊异的问。
“可不是,明珠的蹴鞠好着呢,连卫伉也赢不了她。”霍去病用芦苇杆挠挠头,瞥一眼明珠。
明珠转怒而笑:“哼,赫赫有名的冠军侯也是手下败将呢。”
李敢更是奇怪:“怎么会呢?霍兄蹴鞠可是长安城里的一绝。难道明珠小姐……”
“一绝?有勇无谋罢了。”明珠站起来说,却差点没摔倒——起得太猛头狠狠的晕眩了一下。
霍去病把眼神一挪看向别处,嘴角还露出得意洋洋的笑。
笑什么?明珠火大,刚刚还以为他摔下了马,那么担心他,结果却换来他把她当人质架上了马,一番疯跑,弄得她头晕目眩。要不是她那么喜欢他,她一定要骂死他,可使自己却偏偏开不了口骂他。
李敢上来关心的扶着她,霍去病却把他的手打掉:“不要扶。”明珠本是要往李敢身上靠的,突然半路里杀出个霍去病,她一个站不稳扑通倒地。
“你……”明珠沾了一脸的泥土和枯草叶。
霍去病蹲下瞅她,他还笑,还笑……笑着笑着就不笑了——明珠哭了。
“明珠姐姐?”卫伉也看出了事情不妙。
“天色已晚,你们先回去吧。”霍去病说。
卫伉和李敢迟疑着不走,霍去病回头喝斥了一声:“王师傅!带宜春侯回府!!”
教剑术的师傅赶紧应承着,领着卫伉往回走。
霍去病抓着明珠的手往水洼的地方走,明珠回头看李敢,他欲行又止,迟疑了一会儿也跟着卫伉他们走了。
霍去病拉她在水塘边蹲下,撩起清水往明珠脸上泼。
“干什么?!”明珠生气。
他还是继续泼,然后大手在她脸上一抹,用衣袖给她沾干净了水。
明珠愣住了,他是给她洗脸?
霍去病洗到他自己觉得干净了,便不再理明珠,就势原地躺下去。
看他着一身未卸的戎装躺在她的身边,明珠抱膝坐着,脸上笼着一层着莹莹亮亮的水珠,心情闪烁不定。
他想干什么?她该干什么?
芦苇丛后面的人都已经走得干净,现在只有他和她。
突然变的好安静呵。
他眯着眼睛看太阳,身下的芦苇桩在他的身体下向同一个方向倒去,如同这片土地挽起的发髻。他不说话,只自顾自的躺着。好像满腹心事,又好像无牵无挂。
一片摇摇荡荡的金黄里,夕阳迎面洒过来,面前的水洼池塘反射点点金光。白衣的佳人,戎装的将军……额头的碎发轻轻拂过明珠的脸,这样的场景,多像是梦。在秋天的梦里,霍去病和她,相爱到终老;梦里的他很温柔,很体贴;梦里的他穿着他红色的戎装,带着他黑色的战马;梦里她穿着白色的汉朝深衣,身边搁着他沉重的佩剑;梦里的他这样的看自己……
他面朝她,枕着自己的右臂,饶有兴致的看着她。他伸出手,用手为她撩起风吹乱的头发,拭净她鹅蛋脸上未干的水雾。
“你想什么?”他问。
“想过去。”她说。
他顿了一会儿,就把手收了回来。两只手垫在头下,闭上眼睛享受夕阳洒在身上的温暖。“明珠。谁给你起的名字?”
“姑姑。”
“明珠。”他叫了一声,她回头看他。他浓黑的睫毛安静的合在一起,自言自语:“明——珠——”
明珠歪着头边打量他,边说:“我父母早就不在了,是姑父母把我抚养长大。我小时候不知道妈妈是什么,只知道姑姑是我最亲近的人。”
他不动,她揉着自己垂至腰间的长发,也自言自语:“她长得很美很美,有亚麻色的长头发,会编各种各样的发式,我从来不会梳头,因为姑姑会。姑姑自己只在后脑勺挽一个最简单的发髻,她把最漂亮的发式都梳给我。小的时候姑姑每天早晨都给我换着花样梳辫子,她最喜欢给我梳公主头,你知道公主头吗?就是很简单的只束起前半部分的头发,后面的自然放下。很简单,却很好看,学校里的同学都很羡慕我。”
明珠望着远处飘荡的芦苇笑,“姑姑的下颚嘴角处有一颗小黑痣,她曾经想点了去,我却坚决不让。我说,姑姑的痣很美,笑起来的时候是上弯的,生气的时候,是向下弯的。姑姑的所有都很美,连痣也很美。”
芦苇随风轻轻的倒过来又倒过去,恍惚间,芦苇深处有一人飘然而至,她拨开芦苇冲着明珠笑——长发完成最简单的髻,嘴角的痣向上完成月牙的形状……
“和我说这些做什么?”他依然闭眼,面无表情享受夕阳的光。
明珠一愣,忍了泪苦笑。她忘了,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真实的世界里他是犀利无情的,他是乐于看她出丑的。
“我只是,很想她。”她提起衣裳站起来:“我走了。”
他突然睁开眼睛,猛地拉住她的手。
明珠疑问的看他的手。
“再坐一会儿。”他不等她答应就一把把她拽倒在地。明珠不高兴的挣脱他的手,他越抓越紧,最后明珠觉得骨头都要被他捏碎了,只好不情愿的讨饶,在他身边坐下。
“我也是父母早亡。”他说。
“不要骗人!”明珠翻白眼,他当她是谁,她能不知道他的历史?
“不骗你。我是舅舅和姨母养大的。我们同命相连。”他看着她,眼里透着真诚。真诚的叫她差点忘掉真正的事实。
“我们可不同命,你多好,你舅舅是大将军,姨母是皇后。你不高兴可以翻脸就走,我不高兴却还得被逼坐在这里。”
他没有搭话,放开明珠的手,继续闭上眼睛:“你多好……明珠,你可以直接没有父母,我却还有。你多好……”
他的生父霍仲儒,他们现在还没有相认,她知道。
“你母亲不疼你吗?”她问。
他不回答。他只回答他想回答的。
一阵好长的沉默。夕阳渐渐下去,漫天的晚霞灿烂如血。
“真安静。”他说。
“明珠。明珠,是个好名字。”他说。
“不想回去,那里只有我一个人。”他说。
风已经渐渐凉了,飘荡的金黄色芦苇成了原野里的黑鬼,在如血的霞光里游荡。渐入黑夜的荒郊,她却觉得那么安详。
他睁开眼,站起身,把手伸给她。
她迟疑一下把手伸了出去。
他拉起她,牵着她的手慢慢前行。
白衣的佳人,戎装的将军……
远处的他的黑马看见主人回来,发出“嘶嘶”的啼叫。

第6章

“明珠姐姐!”
“啊?请进。”
卫伉出现在眼前。他一身粗布打扮,肩膀两侧带了各不合体的盔甲片,一看就知是用麻绳绑上去的。
明珠不禁“噗”的一声笑出来。“谁给你做的衣裳?”
“这不是衣裳,是盔甲!”
“噢!”明珠做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你觉得不合身是不是?我也说燕青不会做,她还说自己做得好。明珠姐姐,改天你给我做个好看的好不好?”
“好啊。”
“那我们现在走吧?”
“去哪?”
“表哥说叫你去骑马。在西郊等着呢。”
“什么?”
“走吧,你不用脸红,没有盔甲也没有关系。”
“……”
霍武带着卫伉骑一匹马,明珠自己骑一匹马,跟在他们后面亦步亦趋。
刚才在府里的时候,霍武慈眉善目的站在明主面前,毕恭毕敬:“小的霍武”,明珠一听就想撞墙,强烈的尴尬“呼”地从脚跟儿冲上了头顶。几天前她还把霍去病当作他,在心里咒骂了个天翻地覆。良心有愧,良心有愧……
穿过集市,穿过一条河,穿过一片大林子……太阳越来越大,明珠估摸得走了两三个小时了,早饭还没吃呢,现在怕是连午饭时间也过了。晒得头有点晕。看看前面的霍武和卫伉,不减丝毫的倦意。好吧,现在她不得不佩服小小的卫伉了,年龄还不过双位数呢,到现在也不会累得哼一声。不愧是将门虎子。明珠想说休息一下,但又怕被小孩子瞧不起,一咬牙,算了,军训时候站军姿比这个难受多了,也没怎么着,撑一会好了。
不一会儿,一片绿油油的小草原出现在眼前。一队人在远处奔跑。其中一个人远远的看见了他们,边朝这边奔跑过来。明珠吐一口气,幸亏坚持下来了,原来胜利真的就在眼前。
其他的人看见霍去病转了方向,也一起跟了过来。他转身朝身后的将士说了什么,将士们便列队散了去了。他一个人朝这边奔来。明珠偷偷打量霍去病,他骑的并不是那天的汉血宝马,而是一匹更为雄壮的黑色战马;他的坐骑两侧稀稀拉拉的挂满了猎取到的兔子;他今天穿了一身红色的戎装;他……;她不敢看他的脸。
“霍武,你带大少爷去遛马。天晚了带回家就是,不要再来扰我”
霍武答应着,带了不甘心的卫伉走了。可怜的小孩,被利用了。
明珠在马上颤了许久,这会儿工夫早已经下了马,站在马后微小的一点阴影里喘气。
周围没了人,离树林远了,连知了的叫声都没了。
稍稍静了一会儿,明珠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反正她不敢看他。
“听卫伉说,那天的蹴鞠人数是你改的?”
“嗯。”
“为什么没把人数改成四个?”
“有四个位置嘛。”
“……”
“你那天为什么穿了粗布的衣裳去洗马?”
“我为什么告诉你?”
“我回答你的问题,你又为什么不能回答我的问题?”
“霍去病有资格飞扬跋扈,不代表霍去病的奴才有资格飞扬跋扈!”
“……”明珠翻白眼给他看,他是故意气她的。那天她用这句话来奚落他,今天反过来了。可是她那是把他误认成霍武所说的话,现在,他是在强调她是他的奴才!本来就头昏眼花肚子饿,现在更是气得心累。
“我们来比骑射。”
“我不会骑射!”
“你要认输,那就算了。”
明珠一愣,本来心跳就快,这下个更是激动:“你真是欺人太甚!凭什么比骑射?有本事你跟我比踢毽子,比女工,比煮饭,比谁的头发长!”
他咧嘴一笑。“那么,我教你骑射,我随时等你向我挑战!”
“比头发长!你自己慢慢长,我随时等你向我挑战!”
他看了她好久。
然后低头想了一下,下马朝明珠走来。明珠脸又红了起来。他转到她的身后,大手拆了她仅有的一根发带,缓缓的揉擦。细细簌簌的,明珠只觉得浑身都麻了,僵了不能动。
他轻笑,“真得很长。”说罢,把发带重新给她系好。扳过明珠,面朝他。他问:“告诉我,你为什么每次见我都会脸红?”
“谁说的?第一次见你我就没脸红。”她小声的嘟囔。
“是你不知道,你坐在泥水里哭的时候你就脸红了。”
“那是气的!”
“现在呢?”
“也是气的!”
“你脸红都是生气气的?”
“是。”
“就你个别,我生气怎么不脸红?”
“你黑嘛!皮又厚,红了也看不到!”
明珠心一颤,完了,他真的脸红了,是生气气的。
“你干什么不承认?”他青筋暴起。
“好吧。我承认!”
“承认什么?”他笑。
“我哪知道。是你逼我的。”
“你不说实话,我就把你丢在这荒郊野外!”
“不讲理!”
他甩开她的手,推了她一把。侧身上了马,狠狠地看明珠一眼,策马飞奔出去。
扬起的土中似乎还带着愤怒的味道。
他什么意思,他让说她喜欢她么?他喜欢她?
不,太快了,几天前她还沉溺在绝望中呢,怎么会一眨眼间她就变成她心目中最幸福的人呢?
她出神了好一会儿。突然想到,霍武和卫伉回府了,霍去病扔下他跑了,没有人在这里!!
怎么办?她急忙上马,朝着刚刚霍去病的的方向走。可是他人一早就不见了,茫茫的一片草原,霍武来的时候是七拐八拐的,她也记不住路。加上她本没有方向感,这次肯定死定了。
她骑着马一阵瞎跑,完全没有头脑。眼看着太阳越来越小,最后慢慢西沉。明珠慌了起来,她讨厌野外过夜,讨厌丛林生活,她不愿回到那一个月的野人状态。她害怕现在就像第一天在雍州郊外的森林里,四面狼啸。而现在,连只白虎也没有,连个作伴的人也没有。
她今天都没有吃东西,又在马上颠簸了许久,现在肚子饿得疼起来。她下马坐在草坪里,捂着肚子,哭了出来。暗骂:霍去病!枉我一片心意,竟然这么没有人情味!你又何苦这么折磨我!
突然身边的红马,一声嘶叫,跑走了。
明珠心想,完了,连马也没有了,第二天天亮了也不一定回的去了。
她站起来正想追,只见远处一人驾马缓缓的行来,红马跑到他身畔嘶嘶撒娇。太阳早已看不见,只剩一抹红霞张扬的贴在西天。夕照的光,把他的影子拉的细长细长,越来越近,眼前越来越黑,最后她隐进了他的影子中。他背光而来,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可她知道他是谁。
他下了马,站在那,不再靠近她。
她走上去,他面无表情。
她一头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混蛋!混蛋!……我和你无怨无愁的,你怎么能扔下我……怎么扔下我……我害怕……”
霍去病静静的,反手推开她:“承认!”
他就一点都不怜惜她!他不喜欢她,又为什么逼着她说出口?她恨恨的白了他一眼,不答。
“你很会翻白眼嘛!”
“承认怎样?不承认又怎样?”
“不承认我就把你扔进狼窝里,承认了,我不满意我还是要把你扔进狼窝里!”
“欺负人!”
“你也没少欺负我!回答的满意,我就赏你一顿饭吃!”
不提饭还好,一提饭这个字,明珠的肚子响声大作。她羞红了脸低声地骂了声:“落井下石!”
“什么?”
“我很喜欢你!!我脸红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就是喜欢你!!怎么样!”
“不错,赏你顿肉吃。”他带着奸计得逞的笑点点头,回身去马背上去了两只野兔。“天快黑了,你去捡点干柴来!”
“我很累,我一天都没吃饭了,根本没有力气!”
“你不去,就等着我把你喂狼!”
“可恶!”明珠咬了牙去寻柴火。深秋时节了,小草原上倒是到处都是干草,明珠随手就捡了几把。攒够了一抱,她就往回走。回头才看见他已经把火升起来了,他的周围攒了几十块干木头。明珠气嘟嘟的把干草扔到地上,“你都捡了这么多好使的柴火,明知道我不如你,干什么还拿我寻开心!”
“抱回来!”他恶狠狠的。“要不然……”
“知道知道,喂狼嘛!”她把干草抱到他面前。他手上血淋淋的,正在给兔子扒皮。
“在我旁边铺匀了。”
明珠就铺匀了。
“去马背上拿一个牛皮袋。”
明珠去拿了牛皮袋。
“还有一个貂皮斗篷。”
明珠去拿一个皮斗篷。
他把清理干净的兔子架到火上,伸两只血迹斑斑的大手在她的面前。“给我洗洗。”
明珠看了,从牛皮袋里去了水囊,望他手上细细的冲。
“冲不干净的!你不会用手洗吗?”他怒道。
“你自己双手互揉一下不就好了!还要我沾手!”
他瞪她。
“好好好。”明珠很是怕他扔了自己不管,只好从命。她白皙的小手撩了水给她擦拭血迹。
他的手掌厚实,手心里布了一层厚厚的茧子。一双长手,要不是生在汉朝,也许他会是一个钢琴家也不一定。她偷笑。左手的大拇指附近和右手的三个手指指缝处更是粗糙,是常年练箭的结果。她的手在他的手掌里头揉来柔去,里面温暖的不得了,她每与他相摩擦一下,心跳就暂停一次。她微微的觉得他似乎在不经意的收拢了手,在昏黄的火光下,淅淅的细水流过两个人似合似相握的手。
她偷偷的看他,打量他:他只是低头看她给他洗手,并不理他。眉毛很粗,鼻梁很挺拔,嘴唇虽薄但充满了肉感,火光一闪一闪把他的轮廓映得很深,他眼帘下垂,明珠怎么也瞧不见他的眼睛。第一次见他时候,可没觉得他英俊,现在怎么觉得他长得愈发好看了呢?是那天自己一心扑在“见霍去病”上,不在意的缘故吗?
“你再洗下去就没得喝了。”他说。
明珠吓了一跳,忙收了水囊:“我本想问,问你要不要挠脖子来着。边挠边洗。”
“……你今晚等着喂狼吧!”
明珠后悔,欲哭无泪。忍!她磨机磨机的假装看兔子熟得怎么样,想伺机道个歉算了。他其实挺像兽类的——没人性。说得出做得到。
他翻看火上的兔子,问道:“你怎么认得汉血马的?”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听说过,汉血马的脖颈处会流血色的汗水。那天正好看到血汗。”
“听谁说的?”
“我姑父说的。”
“你骑马有一手。”
明珠惊讶,骑马有一手?明珠本是不太会骑马的,只记得几年前跟姑父去过几次马场,她虽然喜欢骑,但是也只是能起着小步留圈,没跑快过。今天这一次是她有生以来骑的最长的一段路。
“你能让汉血马听你的。”他看了她的惊讶,又说道。
“你说洗马吗?我和白虎一起的时候,常给老虎洗澡。”
轮到霍去病惊讶,“你到底是笨还是聪明?”
“??”
“你都没有发现你今天骑的就是那匹汉血马?”
没有!明珠傻掉。汉血马是宝马,又是皇上御赐,怎么会给她骑?她低头才发现裙子边上蹭了血汗。她一天都昏昏沉沉,竟没发现!
“你怎么会,让我骑……”
他没理她,披了斗篷,坐在干草堆上吃烤兔。
她又冷又饿,等了一会,他还是没有要理她的意思。“你说要赏我一顿的!”
“你刚才骂我是什么?老虎还是马?”
他是说“挠脖子”那事。真是个小心眼的男人,这么爱记仇。
“对不起……我好饿,你再不给我吃我就要晕倒了……”她缩腿抱成一团,可怜兮兮的说道。
“我不吃你这套。”他冷哼一声。
“……”
“我们再讲个条件。”他扔下兔肉到火上,从牛皮袋里拿些佐料洒上。
“什么?”
“从明天起,我教你骑射功夫,你要好好学。”
“我,其实我很忙。”她才不要天天受折磨,虽然她巴不得跟他在一起,可是用这种方式在一起,她非得被整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