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日喃。

◇◇◇◇

刺蔓指向岩石间一条狭小的山路。镰首紧紧跟随,后面还有十几个带着狩猎武器的罗孟族人。

刺蔓挥刀砍去阻在前面的枝叶与蔓藤。山林里的树木茂密得教人呼吸困难,镰首浑身都是黏黏的汗水。

他回首看那十来个猎人。他们都不敢正眼看他,只是在注视林木四周,神情凝重得有点异常。

小路消失了,前方的树叶更浓密,野草长及膝盖,每一步都不易走。所有人都沉默着。镰首仿佛听到深山里隐隐传来某种原始神秘的鸣音,似有还无,那频率恰好停在人类听觉的界限上。

——还是我自己的幻觉?

镰首腰间挂着侬猜的遗物。他这才看清这柄银白色的长弯刀。乌皮刀鞘上钉着一个银徽章,同样是那飞鸟头骨的造型。刀柄握处包裹着细细的皮绳。镰首疑惑,这么一个小部落如何能拥有这等巧妙的手工。

刺蔓不时回头看看他,神情很是热切。

——她想带我去看什么?

镰首忍耐着浑身的疲乏,继续跟着她走。

他嗅到空气忽然变得清新。前面远处传来鸟语。在浓密枝叶的缝隙间隐约透出亮光。

镰首的心跳加速。

穿过一层树叶后,眼界豁然开朗。刺蔓与镰首并肩站在一片悬崖上。下面深谷底处的河溪幼细如银线。浓雾里群山围绕。

刺蔓指向悬崖对面的山壁上。

「啊……」

镰首眼睛瞪大,嘴巴半张,额上汗珠流下。他无法置信。那神情犹如看见山岩快要朝自己崩倒下来。

他一生都不会忘记眼前看见的景象:

山壁正面清晰地雕刻了一个占据了整座山的巨大人像。人像呈安详的坐姿,双手搭在膝盖上。身周被树木和蔓藤包覆。坚实分明的脸部轮廓被风雨侵蚀得有点模糊。鼻梁位置有一小块崩陷了。右边耳朵只余下上半截。

人脸的额头正中央处,突出一道呈弯月状的黑色标记。人脸以冷酷的眼神俯视镰首。

刺蔓兴奋地指着石头:「帕日喃。」

她又指着镰首:

「帕日喃。」

第二章 大明咒

枣七不姓枣。他叫枣七,因为他在枣树底下出生,而且是父亲第七个儿子。

他没见过父亲——父亲在他出生前已经病死了,他只知道父亲跟他一样也是干挑粪。

枣七的妈妈不是父亲的妻子,所以枣七没有家。

为了让枣七吃饱,妈妈每晚都跟村里不同的叔叔睡觉。

村里没有人喜欢枣七母子俩——包括那些跟妈妈睡觉的叔叔们,村里的女人常常指着他们臭骂,小孩子喜欢朝他们掷石头——枣七总是挡在妈妈跟前。

十岁那一年,妈妈也死了。他没有看见妈妈怎样死,只看见她背脊朝天浮在河上的赤裸身体。没人告诉他妈妈怎样死的,他也没有问。

于是他开始挑粪。每一夜赤足挑着两大个空粪桶,走到十里外的岱镇,挨家挨户把粪装满,可以换五个包子;再把满的粪桶挑回村里给农户当肥料,可以换两把米。

每天过了午后又饿起来。枣七便到山上去找吃。能跑能飞的东西他都吃。连骨头都嚼碎吃下去。有一次枣七遇上一头比他还要大的野猪,他用石头把它打死了,左腿给撞得肿成两条般粗,好几天不能去挑粪——幸好那头野猪他吃了三天才吃完。

村里只有一个人不讨厌枣七。那个人叫张牛,和他年纪差不多。张牛喜欢到山上玩,有一次遇见枣七,看见枣七懂得许多新奇玩意儿:抓鸟的陷阱、吹出奇怪声音的树叶、磨得圆圆的石弹子……枣七把玩意都教给张牛,于是他们做了好朋友。

张牛常常对枣七说:「村里的人都说你笨。其实你一点儿也不笨。」

枣七的样子看来确是很笨。村里的人都说他像猴子,他也觉得自己像:两条手臂很长,垂下来时几乎碰到膝盖;四颗犬齿又尖又利;一头乱发枯枯黄黄的。可是张牛没有取笑他,还常常称赞他气力大。

有一次村里几个男孩围着张牛要欺负他,枣七看见了,想也不想就扑过去。男孩们一个个给打得鼻青脸肿,其中一个的手腕还脱了臼。这事情之后,村里的男孩都不敢再欺负张牛,还很听他的话,拿吃的东西来孝敬他。他把一半分给枣七。

枣七跟张牛都已过了二十岁,可是张牛还是不肯娶老婆。有一天张牛对枣七说:「这村子真的闷得人发慌。我不想一辈子待在这种地方。你听过漂城吗?听说是个很好的地方。在那儿,只要够聪明的人,可以赚到许多许多钱啊。还有很漂亮的女人,很好喝的酒,也有许多玩意儿。我想到漂城去,可是又有点怕。你肯跟我一道去吗?」

「漂城比岱镇还要大吗?吃的花样比岱镇多吗?」枣七问。

「当然啦。漂城比几个岱镇还要大!」

于是他们到了漂城。

◇◇◇◇

踏进城门后,枣七觉得头有点昏。漂城跟张牛形容的相比要美丽太多了。

他们兴奋地在街上四处走。张牛比枣七还要兴奋,他不断指着街上的店说:「我们赚到钱,就到这里花。」

可是他们赚不到钱。到了漂城五天他们都找不到差事。想到店里头问,还没有开口便给人家赶出来,还捏着鼻子骂他们臭。幸好张牛带了一些钱。他们找到破石里一家木搭的客栈,租了一张床一起睡。张牛吩咐枣七睡觉时把东西都抱着,否则会给别人偷去。饿了他们就到市场捡剩菜,胡乱煮一顿吃。

第五天他们在街上遇到一个好人。他告诉张牛可以给他们找到好差事,不过得先给一些钱,好替他们打点。张牛把钱给了那个人。然后他们再没有看见他。

最后还是枣七先找到差事。又是干挑粪。枣七很是高兴。同样是挑粪,现在赚的钱比从前多了许多,够他跟张牛吃饭和睡觉,而且比从前挑粪来回村子还要轻松得多。

张牛却没有再找差事。日间枣七挑完粪回来睡觉时,张牛在街上四处溜,还把枣七剩下的钱拿走了,每天回来时都空着口袋。枣七没有恼他。只要张牛高兴,枣七就高兴。

有一天张牛带着钱回来,还有一只烧鸡。张牛跟枣七说,他认识了一个叫毛春的大哥,是个真正的好人,非但给他差事,还送他钱。枣七问那是什么差事,张牛却不肯说。

不久后,张牛再没有带钱回来,又开始拿枣七的钱。有一次枣七上街去找他,终于在破石里一家赌坊门外找到。

张牛渐渐变得不同了,回来后常常不问情由骂枣七,又自顾拿着酒瓶喝,没有问枣七要不要也喝一口。枣七想,大概是张牛的差事干得不顺利,也就没有恼怒。张牛喝醉了,有时候会大声说自己去娼馆找女人的事,听得枣七浑身发热。枣七对漂城里的女人想也没想过,因为他的身子怎么洗都有一阵粪味。

枣七觉得张牛变了,已经不像从前的张牛。枣七希望张牛变回从前那样子。枣七有许多次想跟张牛说:「不如回村子吧。」可是总不敢开口。

终于有一天,张牛没有回来。枣七很担心。过了三晚,张牛还是没有回来。枣七决定这晚不去挑粪,睡足了后便去找张牛。

枣七从客栈的人口中打听到那个叫毛春的大哥住在哪儿。从前枣七在客栈门外见过他,认得他的样子。枣七到鸡围找了好半天,终于找到了毛春。

毛春正跟其他几个男人赌骰子,没有瞧枣七一眼。「张牛那家伙给抓进大牢啦。」毛春说。「他『溜格子』,失手了。」

枣七听客栈的人说过,「溜格子」就是进别人家里偷东西。

于是枣七一口气跑到大牢,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交给了牢头,才准许他把张牛带走。

看见张牛的一刻,枣七整个人改变了——他看见的是张牛的尸体,让他想起母亲死时的样子。尸体的衣衫全剥光了,给裹在一张破席里,身上有数不清的伤痕,屁眼插了一根短木棍。

枣七浑身颤抖,慢慢把张牛的尸体抬上肩膊。站在他背后的牢头不知怎地有点害怕起来——枣七的背影散发着一股令人畏惧的气息。

「这可不关我们的事。」牢头心虚地说。「是毛春。他偷进善南街一户人家,把那闺女奸了。后来才知道那人家跟城里一个角头老大有交情。是毛春把这小子打成这样,送到衙门去顶罪。那角头老大在牢里的几个手下,前晚把他折磨死了。」

枣七背着张牛的尸体,步过大牢外的荒坟。他要把张牛带回村子里安葬。

他把张牛藏在一座破庙里——那破庙曾经是漂城最凶悍的刀手匿居过的地方——然后到了北临街的市场,偷偷从杀鱼床子取了一柄刀,这是枣七平生第一次偷东西。他用布衣把刀子裹着,走进了鸡围。

毛春早就听到消息,不知躲到哪儿。枣七那一天从早到晚没有跟别人说过一句话,没有喝一口水,没有吃一口东西,没有停下半步,只是不停在城里四处找毛春。

晚上他走到破石里一家赌坊外时,赌坊门前站着的三个男人同时注视着他。枣七没有理会,没有回看一眼,仍然笔直往前走。

就在枣七快要经过赌坊门前时,三个男人突然扑过来,一个从后勒住他的颈项,其他两个各抓住他一边臂胳。「小子,来找麻烦吗?」勒着颈的那男人低声在他耳边说。「拿着什么东西?快放下!」

枣七发出一声震撼整条街的叫嚎,旋身挥臂把三个男人同时摔得倒地。

枣七却没有跑,仍然保持刚才的步伐向前走。

赌坊里迅速又跑出五个男人,与刚才三人一起扑击枣七,其中四个拔出了小刀。

枣七的动作令他们怀疑自己的眼睛:他像猿猴般猛地一纵,跳得比赌坊前门的框顶还要高,足尖在墙上一踹,然后伸出好像会变长的手臂,攀在赌坊二楼一扇窗的边缘上。

枣七的身体撞穿了木窗格,滚进里面一个小房间。

房间里头只有四个人。一个坐在桌子后,另外三个站着。站着的三个慓悍男人马上反应,分三个方向把闯进来的枣七包围着。他们都赤手空拳,却摆出了枣七从没有见过的奇怪姿势。枣七以他野兽般的直觉看出,这三个人的拳头比山上的野猪还要难对付。

三人并没有发出攻击,六只眼睛紧紧盯着枣七的举动。

枣七半跪地上,视线却不禁投向坐着的第四个男人。

这个男人比房间里所有人都要矮小,穿着白色的棉袍,白皙的脸没有露出任何表情,细小的手掌仍稳稳捧着一个茶碗。

可是无论任何人踏进这房间,都无可逃避地要注视这个人。也许是因为那从容的坐姿;是那头脸微微倾斜的角度;又或是那温和却不失警戒的眼神,都令人无法忽视这个男人的存在。

后来枣七知道这个男人名叫狄斌。

◇◇◇◇

两天之后,狄斌的手下把毛春找回来。他们把枣七跟毛春一起关在破石里仓库地牢的一个小密室里,关上门之前把一柄斧头交给枣七。

枣七开门出来时,犬齿尖锐的嘴巴间沾满鲜血与肉屑。

然后枣七就住在这座叫「老巢」的仓库里。

枣七毕生第一次泡了个热水澡。他从来没有想过世上有这种舒服的事情。他急着想把这种感觉告诉张牛——然后他才记起来,张牛已经不在了。枣七泡在蒸气四冒的水缸里,又觉得悲哀起来。

身上那股粪味全都消了,可是穿上干净的新衣服时,枣七还是有点难为情。

晚上他们让他睡在塞满粮草的麻袋上,还给了他一张温软的棉被。那一晚枣七以为自己会作许多恶梦。他唯一的朋友死了。他刚刚第一次杀人。

可是他没有作梦,一直酣睡到三更——他平日起床干活的时分。虽然以后也不用再挑粪,可是身体与脑袋这么多年积下来的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仓库里的灯火昏暗下来。许多人都在睡,还有十几双眼睛闪亮着。有的眼睛迅速瞄了瞄刚睡醒的枣七,然后又转移开。

枣七呆呆坐在粮袋上,手指紧抓着棉被。他忽然想起毛春,想起那撕裂了的咽喉,他又想起从前在山里猎杀的那头野猪。没有恐惧、恶心、忏悔。枣七明白了一个将要改变他人生的道理:杀死一个人跟杀死一头猪并没有分别。只要你有充分的理由。不管那理由是饥饿还是仇恨。

日间他就呆在仓库里,却不觉得闷。仓库四周堆着数不清的货物,已够他瞧一整天。有许多东西枣七连名字也喊不出来——货物外面都标着名目和数量,可是枣七不识字。仓库里最多的是一排排削得光滑的木材跟堆得比人还高的砖瓦,其次就是各种药材。不过最吸引他的还是其他奇怪的东西:泛着淡蓝色的粗糙矿石;不知从什么禽兽剥下来的紫色皮革;一整缸颜色刺眼的活鱼;一堆软软像稀泥却发出树叶清香的东西……

仓库的人说,这些东西有的远从大海另一头运过来。枣七没有见过大海,却也明白那必定是很遥远的地方。

◇◇◇◇

几个月后狄斌再次出现。他跟枣七说,过几天要带他去见一个人。

张牛没有说错——枣七其实并不笨。他在客栈中听过不少关于漂城的事情,他猜到自己要去见的人是谁,他听过那名字好几次。

那个人叫于润生。

第三章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一个男人的野心与才能不相称,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事。

花雀五左手支着下巴,默然坐在车厢里观看窗外风景,不期然回想起四年前「咒军师」章帅跟他说的这句话。

马车行走在当年同一条郊道上,方向却相反了。那时候是晚秋,道路两旁的树木凝成一片灿烂的红黄;如今树叶都散落凋尽了,尤如曾经称雄漂城的「屠房」霸权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形貌凄惨的枝桠在十二月的寒风中颤抖。

——于润生的那棵大树,却成长茂盛得如此迅速……

花雀五依旧沉默地看着风景,从前的他从没有这样的耐性和闲情。淡淡的皱纹与刀疤在他脸上渐渐融合,他的面相比四年前稳重了许多。

四年前那个宿命的十一月初三。江五放弃了「丰义隆漂城分行」的掌柜地位,回到了京都。那场震惊漂城的黑道战争,他并没有亲眼看到最后。后来从部下口中听到关于漂城与于润生的消息时,他没有任何激动的反应。反倒是在离开岱镇的马车上,章帅跟他说过的那些话,他这些日子里总不断在心底里回想琢磨。

「小五,一个人要对自己坦白。」那时候的章帅说。「于润生是个怎样的人,你心里有底。你再否认,事情都不会改变。」

当时花雀五当然听不进耳里——失宠于义父庞文英,又眼看于润生着着机先,妒火在他心里熊熊燃烧着。

可是他也不敢反驳半句。花雀五自小就认识这个仅比他年长十年的六叔叔。在庞文英跟前,花雀五的少爷脾气偶尔还会发作,可是在章帅面前他从不敢多说话。

「我尊敬韩老板,却从不害怕他;可是章帅这个人,我倒有点儿怕。」花雀五不只一次,从曾经是「丰义隆」首席战将的义父口中听过这句话。

「我知道你不服气。」章帅那时候又说,一边在抚摸唇上修得整齐的棕色短须。章帅看来比花雀五更要年轻,仿佛自从二十八岁登上「丰义隆」六祭酒之位后便停止了衰老。「我也知道你在悔恨,当初为什么要把于润生拉上戏台来……」

花雀五今天已经没有这样的想法。他终于了解:像于润生这样的人,到了漂城这样的城市,总会有出场的一天。

「五爷冷吗?」坐在他身旁的「兀鹰」陆隼问。「要不要把窗关起来?」

「不用了。我想看一看外头。」花雀五微笑摇摇头。从前他绝不会对陆隼露出这种微笑。四年前的战斗里,陆隼在「丰义隆」阵中立下了不小的功勋;然而大局定后他却悄然回到京都,回到花雀五身旁。对于当时失意的花雀五来说,那种感动无法形容。这四年间花雀五几乎没有让陆隼离开自己身旁半刻。

「我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花雀五喃喃说。「很久没见到义父……」

陆隼不知如何应对。

「小陆,不用担心我。我没有伤感。这次再跟于润生见面,我倒有点儿兴奋。」

在首都的几年里,花雀五只见过韩老板四次——包括两年半前,韩老板病愈后公开会见「丰义隆」众干部那次。

最后一次,就在他动身回来漂城前两天。韩老板特别召见他。就只他一个。连章帅都不在。

韩亮——「丰义隆」第三代老板,却也是真正的创立者。过去历史上从来没有像今日「丰义隆」这般的组织存在。花雀五偶尔会想,需要多大的想象力与胆量才能够完成这样的事业。

那次韩老板只问了花雀五一件事。

「漂城那个叫于润生的……是个怎样的男人?」

花雀五把他所知的一切说出来,期间不敢停下来喝一口茶。

韩老板默默听完了,然后示意花雀五可以离开。由始至终他没有露出任何表情,或者说过任何一句评语。

然而这已经足够令花雀五下定决心回漂城。

——于润生,就让我看看你的野心跟才能吧。还有运气……

◇◇◇◇

于润生从前当小厮的那家善南街老药店还在,不过在几年前更换了门顶上的招牌——如今招牌上写着的是「大树堂」三个金漆大字。

这是漂城里第一个挂起的「大树堂」招牌。

——四年前于润生把这家药店买下来。他跟从前的郭老板说:「我想学做药材生意。」郭老板瞧瞧于润生身旁几个男人,胳臂比他的脖子还要粗;又瞧瞧堆在柜面上的银子。他不情不愿地在契约上押下了手印。

「大树堂」这个名字在人们心目中有两种意义:假若你问刚到漂城不久的人,他们只知道「大树堂」是当今城里最大的生药商,连同善南街这老铺共有六家分店,最大的一家自然开在安东大街……

住得较久的人当然知道真正的「大树堂」不仅仅是一家药店:这几年里,漂城别的药店一家接一家地消失。有的关门歇业,又或改作其他生意;平西石胡同那家大药铺则在一夜间变成了「大树堂」的分店;唯一敢向官府告状的那个老板如今还在监牢里……

这个早上,药店后那小仓库里没有人说话。只有两种声音:拳头擂在肉体上的异响;嘴巴被塞着而发出的闷叫。

狄斌穿着他喜欢的白色棉袍,坐在一炉炭火前伸手取暖。对于那「沾搭子」的凄惨哑叫,他似乎充耳不闻。

他的三个随身部下则在仓库一角继续「工作」。一个把那「沾搭子」的身体按着,另一个把他的右腕紧紧拿住,手掌贴在一副磨刀石上。

那只手掌几乎已分不出手背还是手心朝天——好几片指甲已经剥落,指关节也都扭曲,紫肿的掌肉渗出血水。

「沾搭子」是漂城地道的黑语,指专门在赌桌上出手使诈的老千。这个「沾搭子」已经永远无法干那种工作了。

狄斌的第三个手下叫田阿火,他的右拳同样渗着血水,不同的是那并不是他自己的血。尽管磨刀石上那只手掌已不成手掌,田阿火还是慢慢一拳一拳擂下去,因为狄六爷还没有喊停。

这三人都是狄斌从大牢的「斗角」拳赛中亲自挑选的好手,六只硬拳头都在血肉里淬磨出来。狄斌喜欢把他们带在身边,因为这三人都不大爱说话。

他们里最矮小的是田阿火,仅仅比狄斌高了半个头,前胸后背却厚得异常。狄斌看着他如何一拳一拳继续捶向磨刀石。那动作不激烈,却让人感觉每一拳都很沉重。田阿火在大牢里是个死囚。狄斌只看过他在「斗角」中出场一次,那感觉就像看着一颗圆滚滚的铁球怎样把对方压碎。狄斌看完后马上决定花钱把田阿火从大牢弄出来。

狄斌终于站起来。田阿火停止了。那「沾搭子」因为痛楚而激烈呼吸。另外两人把他抬起来,让狄斌正面瞧着他的脸。

狄斌凝视那「沾搭子」的眼睛。「沾搭子」回避视线——田阿火马上把他的脸捏住拧过去。

狄斌继续凝视。

那双眼睛里有浓浊的恐惧。

——不,还没有。

狄斌回头又再坐下。「沾搭子」被塞住的嘴巴呜呜怪叫,似乎有话急着要说,但狄斌没有理会他。三名拳手又再继续拷打同一只已经血肉模糊的手掌。小指终于熬不住捶打而脱落。田阿火的拳头落下三十一次后,狄斌又再站起来。

之前狄斌已这样重复凝视了三次。每次都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无表情地凝视,然后又是不知何时停止的拷打。

——暴力本身不是最可怕的。更恐怖的是不知什么时候才结束的暴力与不知目的为何的暴力。

这次狄斌终于开口了——被拷打者的心理像突然获得解脱一样。

「我只问你一次。」狄斌说着时仍是毫无表情。

田阿火把绑在「沾搭子」脸上的布条扯下,掏出塞在嘴里的布巾。

「……是……金牙蒲川……」狄斌还没有问,他已一边咳嗽一边把答案说出来。「还有……那姓汪的……角头老大……我忘了名字……」

狄斌点点头。两个手下把「沾搭子」放开。那身体像个烂布袋般软倒。狄斌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带着三人走出仓库。

坐在店面的掌柜恭敬地站起来。狄斌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用拇指往后面的仓库门指一指,再用食指在自己喉咙上轻轻划一划。掌柜会意点头。

狄斌四人步出店门。他仰头看着「大树堂」的金漆招牌。他讨厌下命令把一个仍然懂得呼吸的人「清洁」掉。然而只要是为了保护这块招牌,还有所有活在这块招牌下的人,他没有任何愧疚。

◇◇◇◇

雷义把役头的制服穿好时,他的妻子仍在酣睡中。

站在床前看着妻子露出被褥外的光滑肩膊,雷义默想。

——我还以为自己一生都不会改变。

有的时候他会瞧着自己十根粗短的手指。这双拳头已许久没有打人了。他感觉指掌的力量比几年前差了许多。可几年前他的人生中,除了「原则」外并没有多少让他掌握的东西;如今却有太多东西他不舍得放手。

第一次看见香苗的时候她还穿着丧服,带着两个孩子坐在善南街的石板路上,饿得脸色发青。她想投靠的那个亲戚早已无法在漂城生活下去,不知搬到哪儿去了。她身上只余五个铜钱。

现在说出来同僚一定会笑他虚伪,可是他那时候确实没有半点占她便宜的意思。他只是无法忍受,这么可怜的一个寡妇跟这么可爱的两个孩子,在他的管区里饿死街头。

他为他们租了一间屋子,距离衙门不远——那时候他还寄住在衙门里。

然后是两个月后的一晚,当他探访香苗的时候:她要煮家乡最有名的辣窝菜给他吃作为报答。他静静坐在饭桌前等待。两个孩子也静静地坐在他两旁。他瞥见香苗在厨房中弄菜的背影,他嗅着那暖暖的香味,是一种他梦想已久却从没有过的感觉——家的感觉。他走进厨房,从后面抱住她。

然后他再没有辞退役头职位的念头。漂城还是每天都有人流血,可是他已渐渐不关心——或许应该说,现在的雷义只关心保护这几个值得他关心人。他要他们过更好的生活。他收受贿赂时再不感到难堪。相反地,他在夜里看见香苗脱下衣裳时,还为自己能够给她买更多更漂亮的衣裳而暗暗自豪。

不久后他们搬进了桐台——就是从前「吃骨头」古士俊的宅邸。于润生替他讲了个好价钱。

雷义俯身嗅嗅香苗的颈项。那香味花了他每个月五十多两银子。可是很值得。

然后他离开了府邸回衙门报到画押。不过他不会逗留太久。「大树堂」的人昨天通知他,于润生今天要见他。

他猜于润生要跟他谈的是两件事:一是总巡检滕翊快将告老还乡,他要如何竞争那职位;另一件是有关金牙蒲川的动向。

现在雷义出入必定带最少十人。谁都知道他是于润生的人,他的役头职位也是于润生花钱给他买的。现在漂城黑道上暗涌流动,他不想成为第二个「吃骨头」。

雷义知道金牙蒲川这个人许久。蒲川多年来不过是依靠「屠房」吃饭的私枭,钱确是赚了不少,可是从来不是什么吃重的人物,他甚至不算是「道上」的人。

雷义至今都不明白:像蒲川这种人,怎么会成了于润生的对手?

◇◇◇◇

于润生的家也在善南街上,跟药店距离不足二百步远。

狄斌站在前厅里扫视四周的陈设。跟刚搬进来时没有什么分别。梁栓门墙都漆上让人看得舒服的深沉颜色,桌椅家具只添了两件新的,都是木制品。没有多少字画装饰,只在角落处摆着几个素花瓶,都是把宅邸买下时已经放着的。

龙拜不时劝老大替屋子多添些好东西,「不然我们流血流汗,挣来这许多钱干嘛?」老大通常只是耸耸肩,然后说:「不过是睡觉吃饭的地方而已。住得舒服就可以。」

于润生并没有依随漂城的传统,发迹后马上搬进豪宅毗邻的桐台。他在善南街最宁静的地段,挑选了这座已经建了二十多年的宅院。原来的主人是个木材商(因为「屠房」败亡而无法收回大量货款和借债,一夜间倒产了),屋子建得格外牢固。

宅院外四角、前门、后门对街的房产,也被于润生逐一买下来,供「大树堂」的部属及家眷居住——龙拜夫妇就住在后院对街的屋子里。这个屋阵把于润生的府邸团团包围保护着。

齐楚为了方便日常作息,在安东大街的「大树堂」总店旁一家客栈长期租住一间上房;狄斌则多数睡在破石里的仓库「老巢」里——这是齐楚的主意:破石里、善南街与安东大街三处形成互相呼应的指挥点,这是棋盘与战场共通的基本原则。

至于镰首,他每天都睡在不同的地方……

狄斌抚摸颈项上那个小小的佛像护符。自从镰首把它系上去那夜起,它至今没有离开过狄斌。也许是摸得太多的关系,佛像的雕刻变得模糊……

狄斌瞧往窗外。庭园全是光秃秃的碎石地,没有假山或凉亭,连树木也没有种一棵——想循庭院潜进宅邸的人根本无处隐伏,踏在碎石上也难以掩藏足音。

一个只有三、四岁大的小男孩在碎石地上跑过,左边鼻孔挂着一行已半干的鼻涕,手里举起一个穿着红衣的小布偶。布偶的颈项缝口裂开来了,头部跟黑粗绳造的头发,随着男孩的脚步左右摇晃,似乎快要跌下来。

狄斌认得他是孩子里最大的一个,嫂嫂把他唤作「黑子」。

黑子站住了,隔着窗口也望向狄斌。他用手背抹去鼻涕,又把手背在衣服上擦了两下,鼓起圆圆的黝黑脸庞,眼睛定定地看着狄斌。

——这神情……跟他爹很像……

在庭园中追过来的女孩比黑子还要小一些,踏着刚学会不久的步伐扑到他身上。黑子仿佛没有察觉,仍旧盯着狄斌。

女孩想把黑子手上的布偶抢回来,却只把布偶的头颅拔了出来,她的哭声因天气冷而颤抖。

——他们拥有同一个父亲。这样的孩子在于润生家里养着八个,每一个的母亲都不同,其中有三个还是手抱的婴儿。父亲连名字也没有替他们取一个……

这些孩子的妈妈当中,狄斌就只认识黑子的母亲。那个只会说一点点官话的异族女孩,外表有点强悍。听说她从西南方很遥远的地方而来,腰间常常佩着一柄弯刀。到漂城来时已经怀着孩子。

她生下黑子后不久就失踪了,遗下这可怜的孩子。狄斌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她刚刚分娩后。当她看着那肤色从浅紫变成通红、头发染着鲜血的胎儿时,眼神里充满了罪疚与恐惧……

「六叔叔,早啊。怎么不坐呀?」

狄斌回过头,看见大着肚子的李兰,手里提着个冒烟的水壶,朝他笑着摇摇摆摆地走过来。

李兰因为怀孕而胖了许多,原本颧骨太高的脸庞也变得柔和了。狄斌想起自己的母亲。那是同样的一种笑容:那种可以包容一切、仿佛令四周事物都变得柔软的笑容……当然狄斌知道李兰的笑容并不属于他。每个人只有一个母亲。可是那借来的快慰感觉仍足以驱走冬晨的寒意。

他匆忙把李兰手里的水壶接过,交给身旁的田阿火,再掺扶她坐到椅子上。另外两个部下摆开几上的杯碗沏茶。

「嫂嫂,佣人呢?」狄斌皱眉。

「他们在弄早饭。叔叔别恼,水壶是我自己要拿的。」宅里几个女佣全是李兰昔日农村里的邻居——于润生不能忍受让不足信任的人接近自己的起居生活。李兰从没有认真把她们当佣仆使唤。

在李兰坚持下,三个手下也跟随狄斌一同到厨房里吃早饭。她不知道这三个人的过去,也或许她根本不在乎。

狄斌是在把田阿火收为部下之后才得知他过去所犯的罪行。要是在数年前,狄斌只会对田阿火这样的男人感到畏惧,更不会放心让他跟嫂嫂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于润生不在家时,李兰都在厨房跟佣妇们一起吃饭,免去她们许多收拾打扫的工夫。特别在冬天,炉火把厨房燃得暖暖的,比坐在正厅吃饭还要舒服。狄斌看着厨房湿滑滑的石板地,再次皱眉,扶着李兰的手不敢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