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颅神经支配区无运动反应可以引出

(5)咽反射消失或用吸引管刺激气管无咳嗽反射(6)停用机械呼吸机,经相当长时间,足以使PaCO2升高,超过呼吸兴奋阈,仍无自主呼吸者3.其他(1)重复检查,以减少错误

(2)脊髓反射可能存在

(3)确认检查,如脑电图、脑血管造影或脑血流测定(但并非必要条件)

日本大阪大学标准(1985年)

1.前提条件需排除低温、低血压

2.标准

(1)自主呼吸停止

(2)瞳孔扩大固定

(3)脑干反射消失;对光、角膜、眼——脑、眼前庭反射或咳嗽反射均消失(4)血压急剧下降

(5)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消失

(6)脑电图平坦

(7)脑血管造影显示颅内血管不充盈

法国Mollaret等的标准(1979年)

1.昏迷,全无反应

2.自主呼吸停止,肌张力消失(弛缓性瘫痪)

3.所有反射均消失

4.除非用人工方法外,否则不能较长地维持循环5.脑电图示脑电波呈直线,对任何刺激均无反应瑞典标准(1972年)

1.无反应性昏迷

2.自主呼吸停止

3.脑干反射消失

4.脑电图平坦

5.脑血管造影两次(间隔25分钟),匀不能显示颅内血管南京标准(1986年)(草案)

1.深度昏迷,对任何刺激无反应

2.自主呼吸停止

3.脑干反射全部或大部消失

4.阿托品试验阴性

5.脑电图呈等电位

6.其他,如颈动、静脉氧分压差消失或明显减小;脑血管造影显示颅内无血流或造影剂停滞在颅底;头颅超声波中线搏动消失;头颅CT检查脑底部大血管不显影等7.说明:

(1)上述标准中1~3项为脑死亡诊断的必要条件,4~5项作为辅助诊断,第6项仅供参考(2)上述各项标准在严密观察和反复监测下判定(暂定至少持续24小时),并必须排除中枢抑制药、肌肉松弛药、毒物和低温等的影响(3)自主呼吸停止指需要手法或机械维持呼吸。停止手法或机械呼吸后,低流量供氧3~5分钟或应用常规诱发自主呼吸的方法,自主呼吸仍不能出现(4)脑干反射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睫-脊反射(脊髓反射除外)

(5)阿托品试验阴性指静脉注射阿托品2~5mg后5~15分钟内心率不增快。但阿托品试验阳性者不能排除无脑死亡(5)脑死亡的诊断至少需要两位医师分别检查并签名后方可成立武汉诊断标准(中华医学会,1999年)(草案)

1.自主呼吸停止需行人工呼吸,此为临床判定脑死亡的首要指标,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只要有一次微弱的自主呼吸就不能诊断脑死亡,临床上可采用窒息试验判定2.不可逆性深昏迷无自主肌肉活动,对外界刺激无反应,但脊髓反射可以存在3.脑干反射消失

(1)瞳孔固定,对光反射消失

(2)角膜瞬目反射消失

(3)无垂直性眼球运动

(4)冷热反应消失

(5)眼心反射消失

(6)阿托品试验阴性

4.脑电图呈直线

12小时内两次观察结果是平直线可考虑脑死亡,动态观察(EEGHolter)持续平直线6小时可以诊断脑死亡。

5.脑死亡的临床特征需被持续观察12小时以上以上诊断标准适用于成人。5岁以下的儿童由于对损伤有较强的耐受性,诊断脑死亡时要慎重。小于1岁的儿童脑死亡诊断需要更长的观察时间,一般而言,出生2个月至1年的儿童需观察24小时,而出生7天到2月的儿童则需观察48小时,7天以内的婴儿因无确切统计数据而无一致意见小儿脑死亡的标准

由于5岁以下儿童脑的可塑性大,脑的发育尚未成熟,对脑损伤的耐力较成人为大,故上述成人的脑死亡标准并不完全适宜于儿童。因此美国儿童脑死亡判断特别工作组拟定了一些标准(1987年)

1.临床标准

(1)昏迷和呼吸停止,完全失去知觉,不能发音,无意识活动(2)脑干功能丧失

①瞳孔扩大、固定,对光反应消失

②自发眼活动消失,眼-头和眼前庭反射消失③延髓肌肉系统的运动消失,包括面部及口咽肌肉。角膜、咽、咳嗽、吸吮等反射均消失④脱离呼吸机则病儿无自主呼吸运动。可采用标准方法进行呼吸暂停试验,但需有其他标准存在时才做(3)无低温和低血压

(4)肌张力弛缓,自发活动或诱发活动消失。但需排除脊髓反射如缩回反射或脊髓肌阵挛反射的存在(5)在观察期中应反复检查

2.观察期(按照年龄大小而定)

(1)7天~2个月两次检查间隔至少48小时(包括脑电图)

(2)2个月~1岁两次检查间隔至少24小时。若脑血管造影证实颅内无血管显影,就不必再继续检查(3)1岁以上儿童

凡已肯定为不可逆的病情时,可不必再进行实验室检查,观察期至少12小时。若为缺氧-缺血性脑病,很难确定脑损害的可逆性及其范围,可将观察期延至24小时。当脑电图平坦或脑血管造影无颅内血管显影时,观◎刑侦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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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的时候,我们上的课时最多、考试最严格、教学最有意思的课程是哪门学科呢?”王小美在解剖台一端的水龙头上仔细地清洗着她的手套。

尸体的表皮仍在不断脱落,王小美每次接触尸体,都会有表皮粘在她的手套上。廉峰则在一旁帮助丁全民,把尸体已经脱落的手部皮肤重新组合起来,为的是在一张指纹卡上,把尸体的十指指纹捺印下来。

“法医病理学。”杨光一边回答,一边好奇地看着丁全民把尸体脱落的手皮像戴手套一样戴在手指上,在指纹卡上捺印。

“对。”王小美说,“法医工作的基础是法医病理学,但是法医工作的灵魂却是现场分析。如果只会法医病理学,而不会现场分析,那么就是解剖工,而不是法医。如果只会现场分析,对于法医病理学却不精通,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纸上谈兵,破不了案的。”

王小美的一段话,给法医病理学这一门学科赋予了厚重的意义。

杨光和赵伟一脸崇拜地点了点头。

“那么,你们告诉我,法医病理学研究的是什么?”王小美一边用解剖刀划开尸体的胸腹部皮肤,一边问。

随着胸腹腔内脏器的暴露,一股恶臭冲过排风扇形成的空气屏障,再次刺激着在场所有人的嗅觉。赵伟又有些不适,摘掉口罩往后退了两步,做好随时冲出解剖室呕吐的准备。杨光则露出一丝嘲笑的表情。

王小美熟练地分离死者的胸部皮肤,手术刀在皮肤和肌肉之间的腱膜层中游走。廉峰和王小美一起配合着,很快把尸体的胸腹腔打开了。王小美的手术刀游刃有余,切开了死者的肋软骨和胸锁关节,拿下了胸骨。墨绿色的胸腔脏器伴随着胸腔里的腐败液体,晃了两下。

“死亡,研究死亡的。”赵伟说。

王小美笑着点了点头,说:“对。法医病理学就是研究死亡的。机体终归会走向死亡,生物体的死亡不是遵循自然规律,而是受到外界的因素作用所致,这就是我们研究的内容了。一切抽丝剥茧、明察秋毫都是从这里开始的。我记得法医秦明的小说里说过,死亡,对法医来说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第8章 第八讲 机械性窒息

在命案侦破以及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中,最为多见的就是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机械性窒息的尸体,有的时候也可以在体表发现相应的损伤,而有的则没有损伤。

我们知道,氧气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物质,氧气被我们吸入肺内,在肺内发生气体交换。氧气被血液带向全身,而身体产生的二氧化碳被我们呼出体外。如果有机械性外力导致这种气体交换的障碍,就会产生呼吸障碍、全身缺氧、二氧化碳滞留,最后令机体组织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窒息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外界环境缺乏氧气,如人体处于火场当中,空气中的氧气已经因为燃烧而消失殆尽。环境中没有了氧气,人体便不能吸入氧,导致窒息。另外,触电、中毒和某些疾病也可能会导致人体呼吸障碍,从而失去从外界摄取氧气的能力而窒息。上述所说的死因,都是窒息,但并不属于机械性窒息的范畴,因为它们不是外界机械力作用。由于这些窒息,在实践中都不是很多见,所以我们只讨论机械性窒息。

和某些机械性损伤不同,机械性窒息导致的死亡并不是立即发生的。这种机械性外力,必须要保持一段时间才能够导致机体死亡。因此如果在这段时间之内,机械性外力消失,机体并没死亡,便可以立即复苏或者经过人工呼吸复苏。那么,这段时间究竟有多久呢?

人体从被施加机械性外力开始,到机体死亡,是要经历过几个阶段的。

首先,是窒息前期。在机械性外力导致呼吸功能障碍后,仍有一段时间,机体内剩余的氧气还可以维持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没有任何症状。比如我们学游泳时的闭气就是在窒息前期的范围内进行的。其次,机体仍然得不到氧的供给,呼吸加深,呼吸频率加快,吸气动作强于呼气,呈现喘息样呼吸。这段时间叫作吸气性呼吸困难期。紧接着,机体会逐渐出现意识丧失的状况,全身肌肉开始痉挛,这是呼气性呼吸困难期。再次,呼吸中枢深度抑制,呼吸变浅变慢且暂时停止,进入呼吸暂停期。再其次,机体间歇性张口深呼吸,鼻翼扇动,出现潮式呼吸,瞳孔散大,血压下降,肌肉松弛,进入终末呼吸期。最后,人体的呼吸停止,但有微弱心跳,进入呼吸停滞期。

整个窒息过程大约会持续6~8分钟。在这个范围内,如果及时解除机械性外力,并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仍有救活的可能。但若窒息2分钟以上,而不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即便解除机械性外力,依旧会丧失呼吸功能而死亡。

说了这么多,大家了解了窒息的一个过程,但是可能对到底何为“机械性外力”仍不太清楚。所谓机械性外力,就是外界施加的力量,这个力量导致人体呼吸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原因:首先是口鼻腔被堵塞。口鼻腔是人体呼吸空气的进出口,如果同时被压闭势必导致呼吸障碍。比如凶手用胶带同时缠住被害人的口鼻腔,或者用手、枕头等软物同时堵塞口鼻腔,这样的动作持续一段时间,就可能会造成人体死亡。但是这样的动作势必会导致口鼻腔内部黏膜的损伤,从而为法医提供线索。当然,在这一部分内容中,还包括机械性外力致使周围缺氧。比如强行用塑料袋套头,就会导致周围环境缺氧从而窒息。

其次,气管被堵塞或压闭。口鼻腔和肺脏是由气管相连的,气体也是在这个管道里输送。如果是外界作用力摁压颈部,或者有异物进入气管,都会导致气管通气功能障碍,从而导致机械性窒息。异物堵塞气管,多半都是意外所致。而外界作用力摁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则有很大一部分是命案。比如掐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一定是命案,因为没有人能够掐死自己(进入呼气性呼吸困难期后意识就不能控制自己掐自己了)。这样的损伤,会在颈部皮肤以及颈部肌肉内形成出血,提示法医发现这种死亡方式。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种类最为繁多。比如扼死、缢死(俗称上吊,用自身重力导致颈部周围绳索压迫颈部)、勒死(外界力量施加于颈部绳索压迫颈部)等。异物堵塞气管,俗称哽死,也包括液体填满呼吸道导致的窒息(溺死)。

最后,是胸腹部受压导致的窒息。呼吸不仅仅需要一个联通体内外的管道,更需要的是一种维持呼吸的运动。我们呼吸时,胸腹部保持起伏,这样的胸廓运动,保障了肺脏的扩大、缩小从而完成呼吸运动。所以如果人体的胸腹部同时受压,呼吸运动不能继续,即便有畅通的呼吸管道,也一样会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影视剧里经常放的“活埋”,不仅仅是因为口鼻被堵塞,同时也是因为胸腹被压,不能完成呼吸运动。如果胸腹同时被一百多斤的重物压迫,只需10分钟,人体就会死亡。与此类似的一种窒息叫作“体位性窒息”,是指人体被机械性外力固定于一个比较特殊的异常体位,时间一长,会导致呼吸肌的麻痹。呼吸肌麻痹,就不再进行呼吸运动,从而造成窒息死亡。

以上就是导致机械性窒息比较常见的方式。可见,有些方式会在体表留下损伤,而有的方式却不会。那么法医如何判断死者是否死于机械性窒息呢?

判断是否为机械性窒息,不仅仅要仔细检查尸体口鼻、颈部、胸腹是否存在损伤,更重要的是根据尸体上的现象,判断死者有没有窒息征象。那么何为窒息征象?

所谓的窒息征象就是一般情况下窒息发生后,机体出现的一些征象。以下所列的,都是窒息征象,有的窒息死亡的尸体可能全部具备,也有的窒息死亡的尸体选择性具备。因为这也存在个体差异和窒息外力作用时间差异,而窒息过程越长,窒息征象就越明显。

甲床紫绀

1.体表征象。很多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会出现颜面部和甲床紫绀[注]的迹象,这是因为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少的缘故。另外,尤其是掐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眼睑结膜上会有点状的出血。因为掐压颈部的力度不足以压闭深层的颈动脉,而只压闭了较为浅层的颈静脉,所以动脉还在往颅内供血,而静脉不能回流,这样整个头颅的血液压力就高,容易在结膜这样的位置留下出血点。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尸斑会出现得比较早,而且颜色较深,尸温下降较为缓慢。

2.内部改变。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心血暗红呈流动性,不凝固。所以很多法医把心血不凝作为机械性窒息的一个征象。另外,尸体的组织器官会出现明显的瘀血、出血点,肺脏也会出现水肿和气肿,脾脏呈现出贫血貌。法医在对尸体进行开颅检验后,取下脑组织,暴露出尸体的颅底,颅底的两侧有个部位叫作“颞骨岩部”,这部位的出血也能提示死者死于机械性窒息。

3.组织病理学改变。法医在对尸体各器官进行组织病理学检验后,可以通过各组织器官的显微镜下改变,判断死者是否存在机械性窒息的征象。因为机械性窒息制造的外表损伤虽轻,但是可以直接导致人体的死亡,所以法医在尸检过程中,会对尸体的口鼻部黏膜、颈部、胸部等部位进行重点检验,发现一些细小的损伤,然后结合尸体是否存在机械性窒息的征象,判断死者是否死于机械性窒息。另外再介绍一种死亡现象,叫作性窒息。这是指一些人(尤其是男性),捆绑自己,让自己处于一种窒息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获取性快感的行为。因为这样的现场,尸体可能会被五花大绑,死因也是颈部被绳索勒吊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加上死者衣物一般都很反常,所以会引起死者家属的猜疑,认为这是一起命案现场。

其实这是死者自己造成的现场,只是操作不当,导致死亡的意外事件现场。这样的死者一般都是性心理异常的患者,但平时可能并不表现出来。性窒息的死者,一般都会在现场放置一些淫秽书刊、录像、照片等,穿着奇装异服,多见是男性穿着女性的衣物。法医通过对尸体的检验,排除死者有中毒迹象,全身未见抵抗伤和暴力性损伤,加之上述一些现场反常迹象,结合调查情况,就可以得出性窒息的结论。曾在网上炒作的“重庆红衣男孩”[注]事件,被网络妖魔化成多个版本,其实事实很简单,就是性窒息死亡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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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甲床紫绀:是指血液中去氧血红蛋白增多使皮肤和黏膜呈青紫色改变的一种表现。这种改变常发生在皮肤较薄、色素较少和毛细血管较丰富的部位,如唇、指(趾)、甲床等…

[注]“重庆红衣男孩”事件: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时许,54岁的农民工匡纪绿从重庆江北赶回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为给住读的儿子送钱。家里正门、侧门紧闭,平时从来不开的后门却虚掩着。从后门进去,眼前一幕让他大惊失色:儿子匡志均身穿红色的花裙子,双手、双脚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脚上还吊着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挂在屋梁上,早已死亡。诡异的现场引发大众猜测,很多人认为这是灵异事件。后经法医证实,这是一起性窒息案件。

第四章 身份成谜

◎刑侦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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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美按照解剖顺序和取材的要求,把尸体的内脏检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明显的损伤。然后她打开了死者的盆腔,熟练地取下死者的子宫。

死者的子宫也高度腐败了,呈现出暗红色。因为腹腔内的大量腐败气体,子宫差点就被挤出了体外。王小美用手术刀沿着子宫的正面切开,发现了子宫里的一个金属环。

“知道这是什么吗?”廉峰问道。

杨光说:“戒指?”

廉峰哈哈一笑,说:“戒指怎么会在这里?这是节育环!”

“节育环?”赵伟说,“哦,我知道了,现在可以确认,死者是有过生育历史,而且做了节育措施的。”“是啊。”王小美说,“说明死者应该有可能是已婚已育的。这个发现很重要。”

“然后,我们的工作就完成了吗?”杨光看着解剖台上胸腔、腹腔、颅腔和盆腔都已经被解剖开来的尸体,问道。

王小美笑了笑,说:“法医的工作当然不仅仅是对死者的死因和死亡方式进行判断。我们还要进一步为侦查服务。”

“怎么服务?”赵伟问。

王小美说:“如果你是侦查员,我现在告诉你,死者是被勒死后扔进池塘里的。那么,为了破案,你现在最想知道的是什么?”

“想知道谁杀的。”杨光说。

王小美噗的一声笑出来,说:“法医是人不是神,这样就能直接告诉侦查员是谁杀人了吗?那还要侦查部门、痕迹检验部门和物证检验部门做什么啊?以后叫法医来现场算上一卦,就可以破案了。”

杨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那侦查员想知道什么?”赵伟说:“应该先得知道死者究竟是谁吧?”

王小美高兴地点点头,说:“对了。这就是我们说的——死者的尸源,破案要从尸源寻找做起。如果连死者是谁都不知道,还在那破案破得一头劲,岂不是笑话吗?”

“可是,死者就穿了件内衣内裤,又没有身份证,怎么知道死者究竟是谁啊?”杨光问道,“啊,对了,是不是DNA检验?”

王小美一边用剪刀剪下死者的一小块肋软骨,一边说:“DNA检验很重要,死者因为高度腐败,所以体腔内的血液都已经变成腐败液体了,我们只有取死者的软骨来进行DNA检验。不过,寻找尸源的工作,DNA是最后一步,也就是说,我们找到了可能是死者的尸源,最后一步用DNA来确认。”

“是啊。”廉峰说,“很多人认为我们有DNA数据库,寻找尸源的工作就轻松多了。其实,十几亿人,DNA数据库里才有几个数据?除非死者以前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不然是不会在DNA数据库里留下数据的。”

“好了,现在我们的话题又回来了。”王小美说,“侦查部门最关心的是尸源的问题,因为既然抛尸藏尸,那么凶手和死者肯定有着某种关系。只要确定死者的身份,那么根据她周围的关系,很快就能找出嫌疑人了。尸源,怎么找呢?”

杨光和赵伟都沉默不语。王小美和廉峰一起把死者腹部的创口继续扩大,暴露出死者骨盆最下方的骨骼,然后拿起电动锯锯了起来。

“耻骨,这是耻骨。”赵伟说,“我知道了,师姐是想说,寻找尸源,还得依靠我们的法医人类学!”

王小美的眉梢洋溢着一丝喜色,但是手中的锯子却没有停下来。

第9章 第九讲 法医人类学

很多读者在看到这个标题以后,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叫“法医人类学”?难道法医还研究其他物种吗?

其实法医人类学是指利用人类学的知识解决涉及法律中有关人的科学。人类学是一门科学,起源于希腊语“ανθρωπο?(anthrōpos,人)”以及“λογο?(-logia,学科)”。法医人类学主要研究的对象是人骨、牙齿、毛发和面貌特征等。很多读者看过著名的美剧《识骨寻踪》,这部电视剧就是讲的一名法医人类学专家,利用人骨、牙齿和毛发来破案的故事。有些国家,有专门的人来研究法医人类学,介入需要这门科学来破案的案件。而在我们国家,法医人类学作为法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需要每一名法医掌握的。也就是说,中国的每一名法医,都是法医人类学的专家。

人体死亡后,会有两种转归方式。一是保存型尸体现象,二是毁坏型尸体现象。有关这方面的知识我们在“法医病理学”里介绍。现在要说的是,毁坏型尸体现象的一种就是白骨化。读者们都知道,大部分尸体,经过腐败阶段后,最终会变为一堆白骨。也就是说,法医出的现场,不一定是一具尸体,也有可能是一堆白骨。如果对法医人类学一无所知的话,那么在出白骨现场的时候,法医就束手无策了。正是因为有法医人类学的存在,即便是发现了一堆白骨,法医依旧可以在骨头上找出线索,最终破案。那么,研究法医人类学,究竟怎么破案呢?

1.

研究人骨,最初的作用,是研究人骨不同于其他物种骨头的特征形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种属鉴定。在发现骨头后,法医首先会通过一些特征性骨形态,判断这堆骨头是不是人类的。如果确定是人的骨头,那么这就是一起死亡案件;如果不是人类的,法医就可以收队了。

人体的大部分骨头都是可以通过肉眼来和动物骨进行鉴别的。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名国内著名的法医人类学专家在一起吃小吃——羊蝎子(羊的脊椎骨)。在吃到一半的时候,专家拿起一块脊椎骨,问我如果在现场发现了这样的一块骨头,怎么能确定这不是人的骨头呢?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人的椎孔大,关节面和关节突因为活动度小,所以不发达。而羊的脊椎椎孔小,关节面和关节突发达。并且,羊的脊椎骨椎体上有个“抓钩”一样的突起,这样才方便在四肢行走的时候脊椎不会轻易脱位。

这就是利用骨骼形态来判断是否为人骨的一个小例子。

但是,不是所有的骨头都可以通过肉眼观察确定是否为人类骨骼的。那么,如果在现场只发现了几块骨头,而且这几块骨头都不是特征性的骨头,甚至骨头有所破损,无法观察特征点,怎么办呢?

法医依旧有办法来判断。除了现在发达的DNA检验技术可以轻松通过DNA数据来判断骨头是否为人骨以外,法医还可以把收集来的骨头磨成薄片,在显微镜下观察。显微镜的视野里看到的骨片,可以发现有很多小管子——哈佛管[注]。利用这些哈佛管的大小、形态,也很容易判断骨头的种属。

法医确定了现场的骨头是人类的骨头后,则要继续开展检验工作。

2.

归根结底,法医研究骨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判断出死者的一些特征,从而缩小警察叔叔们的侦查范围,提高寻找尸源的效率。也就是说,法医要帮助警察叔叔们尽快地确认死者究竟是谁。

很多读者会问,为什么不能通过DNA来找尸源呢?DNA库里录入的数据有限,而中国人口众多,所以即便你掌握了死者的DNA数据,却依旧不能轻松地找到尸源。只有发现了可疑的失踪人,通过失踪人亲属的DNA与骨骼的DNA进行亲缘关系鉴定,方可确定死者的身份。

如何才能帮助警察叔叔们尽快地找到尸源呢?法医人类学的前辈们做了很多努力,研究了很多方程式,用于推断死者的性别、年龄、身高。如果可以根据一堆人骨来准确推算出以上人体的三要素,那么警察叔叔的排查工作就会轻松不少。比如一个地区失踪人口有500名,但是法医人类学专家推断出死者的年龄是24~26岁。而这500名失踪人口中仅有10名符合这个年龄段,那么排查和DNA检验的工作量就足足减少了50倍。

(1)性别的推断:大部分案件中,只要人体最重要、最大的骨骼存在,性别推断是最简单的一项。骨盆、颅骨、四肢各骨、肋骨和胸骨都可以进行性别的推断。尤其是骨盆,是最容易推断性别的骨骼。人的骨盆下方由左右两侧耻骨组合而成,因此两侧耻骨下支会形成一个夹角。男性的夹角比较小,通常只有75°,而女性的夹角比较大,一般有100°以上。

人体骨骼部位图

这个特征通过肉眼很容易观察出来。通过颅骨判断性别也很容易,一般男性的前额有坡度,枕后的隆突比较突出;而女性的前额比较陡峭,枕后的隆突不明显。

(2)身高的推断:决定人体身高的因素,主要是长骨的长度。而且大部分人的身材都是比较匀称的,个子高的人胳膊长、手大,个子矮的则相反。根据这些特点,长骨、躯干骨,甚至手骨都可以用来推断身高。但是这种推断是建立在统计学意义上的推断。我们的前辈们通过研究成千上万具骨骼,制作了一系列方程式,把每个骨头的长度和人的身高联系起来,然后算出一个平均系数。法医在实战中,可以用测量到的骨骼长度,代入方程式,计算出死者的身高。但是也不能排除有一些身材奇怪、骨骼奇异的人体存在,所以这项推断不能做到百分之百正确。

(3)年龄的推断:古代人喜欢用观察牲口牙齿磨损度的办法,来判断牲口的年龄。人也和动物一样,都要吃饭,活得越久,那么牙齿的磨耗就会越大。所以法医也会利用牙齿的磨耗程度来判断人体的年龄。但是这种办法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各地区饮食习惯的差异,有些地区的人没事喜欢嚼槟榔,那么可能20岁的人就有了30岁人的牙齿磨耗度。再比如有些人缺失了一颗下磨牙,那么对应的上磨牙因为没有牙齿对合,就不会有磨耗。

既然不能简单通过牙齿来判断年龄,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吗?

因为年龄推断意义重大,可以直接缩小侦查范围,所以法医人类学前辈们做了许许多多关于年龄的研究,到现在,法医已经可以通过人体的许多骨骼进行年龄推断。颅骨、骨盆、胸骨、肋骨、锁骨、髌骨甚至椎骨和甲状软骨都可以进行年龄推断。其中,被法医们用到最多的是骨盆的一部分——耻骨。

左右两侧耻骨在骨盆下方联合在一起,联合的面被法医们称作耻骨联合面。这个面,会随着人体年龄的增长呈现出一种高度规律性的改变。法医前辈研究了数千副耻骨联合,得出了一个回归方程。我们法医可以根据耻骨联合面的数个特征点,换算成数值,代入方程式,最后计算出死者的年龄。这个年龄的误差可以小到±2岁。

(4)骨、牙特征:在收集到一副人体骨骼后,法医最乐意发现的,就是这堆骨骼里有一些特征性的东西。比如死者有一颗假牙,警察叔叔则可以根据假牙的出处来寻找死者的身份。同样,骨骼有的时候也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

在这里,我讲一个故事给大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