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吉米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声音,“她不会看到这张照片的。”

“你怎么了?”

“我今天来就是要跟你说这件事。”他把照片塞回信封里,还给桃儿,“忘记这件事吧,桃儿,我们没必要这样做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狐疑起来。

吉米从口袋里拿出那本《彼得·潘》,从书里抽出支票,递给桃莉。她翻来覆去地看着,动作十分小心。

她激动得脸都红了:“哪儿来的?”

“薇薇安给我的——给我们俩的。说是为了感谢我在医院帮忙,谢谢你把她的项链坠子还回去。”

“她是这样说的吗?”桃莉眼中泪光闪闪,那泪水不是悲伤而是解脱,“吉米,这可是一万英镑啊!”

“是的。”他点了一根烟,桃莉还在恍惚地看着支票。

“比我想向她要的数目多多了。”

“嗯。”

桃莉跳起来亲吻吉米,吉米心里什么感觉都没有,空落落的。

*?*?*

那天下午,他在伦敦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了很长时间。桃儿把那本《彼得·潘》拿走了——他虽然不情愿,但桃儿不由分说地抢过去,求他让自己把这本书带回家,他实在找不到理由解释自己心里这份不情愿。支票还在他这里,像一块沉甸甸的石头一样揣在他衣兜里,陪他在满目疮痍的街头游荡。没带相机出来,他看不见战争中细微的诗意画面,目之所及,一切都那么可憎。他知道,自己绝不会花这张支票上的一分钱,如果桃儿要把这张支票花掉的话,自己再也不会见她。

回到家里的时候,他忍不住哭起来。滚烫的泪水夹杂着愤怒从脸上滑落,他用手掌擦去泪水,一切都错了,他不知道如何才能让事情回到原来的样子。父亲发现他情绪不好,问他是不是邻居家的孩子在学校欺负他了,要不要爸爸帮忙教训那些臭小子一顿?吉米渴望回到过去,但再也回不去了,他心里一阵悸动。他吻了吻父亲的额头,说自己一切都好。这时,他看见桌上有一封信,上面的字迹工整秀气,写着:“吉米·梅特卡夫先生收”。

写信的人是一个叫凯蒂·埃利斯的女人,她写信来是为了跟吉米谈谈薇薇安·詹金斯夫人的事情。吉米读完信,心里燃起怒火、爱和决心。凯蒂·埃利斯理由坚决,想让吉米离开薇薇安,但吉米读完信却觉得自己必须去见她。最后,所有的谜团都解开,一切都清楚了。

*?*?*

桃莉·史密森写给薇薇安·詹金斯的信,还有信中的照片一起消失了。不过,桃莉现在不需要那封信,所以也没有去找,她根本没发现信不见了。但信的确消失了。她拿着支票跳起来亲吻吉米的时候,厚厚的衣袖扫过桌子,信封滑到桌边上,摇摇欲坠,终于还是跌落到沙发和墙壁之间的夹缝里去了。

餐厅的顾客根本看不到信封,它可能会一直待在那里,盖满尘土,被蟑螂啃噬。日复日,年复年,里面的姓名变成遥远的回音,信封也化为一捧尘土。但命运开了个玩笑,所以有了后来的事情。

那天晚上,桃莉躺在惠灵顿公寓狭窄的小床上,蜷成一团。她想象自己宣布离开公寓的消息时,怀特太太的脸上会是什么表情。这时,纳粹德国空军一架亨克尔111式战斗机在返回柏林的途中,从温暖的夜空里悄悄投下一枚定时炸弹。飞行员本来想炸掉马伯拱门,但太过疲劳,所以投弹的时候有了偏差,炸弹落在原来铁栏杆的位置——就在里昂街角餐厅前面。凌晨四点钟的时候,炸弹爆炸。桃莉太兴奋了,所以醒得很早。她坐在床上,端详着《彼得·潘》的封面,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名字——桃乐茜——写在薇薇安的赠语前面。薇薇安送这样的礼物给自己真贴心,桃莉觉得自己之前误会了她,为此感到非常难过。看到她和薇薇安的合影时,桃莉心中更加内疚了——这还是演出那天,吉米给她俩拍的。现在她们又是好朋友了,这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炸弹把里昂街角餐厅夷为平地,隔壁的房子也有一半成了废墟。好在伤亡人数没有预想中那么多,39站的救护小组很快赶过来,从废墟中抢救幸存者。救护小组中有一个叫舒的好心人,她的丈夫在敦刻尔克大撤退中被吓得神志不清,她唯一的儿子在威尔士一个不知名的地方遇难。快下班的时候,她在废墟中发现了一件东西。

舒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她本想一走了之,却还是弯腰把那东西捡起来。是一封信,上面有地址也贴了邮票,但还没来得及寄出去。她没有看信的内容,但信封没有封口,一张照片掉落在她手中。黎明破晓,第一缕阳光照亮硝烟四起的伦敦,舒看得很清楚,照片上有一男一女。看得出来,这是一对情侣,小伙子凝视那个漂亮姑娘时的眼神昭示了一切。他的眼睛离不开她。姑娘笑着,小伙子虽然没笑,但他脸上的神色明明白白地告诉舒,他全心全意地爱着这个姑娘。

舒笑起来,想起她和唐原来四目相对的时候,心中有些难过。她把信封封上,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钻进来接班的同事身旁那辆棕色戴勒姆小汽车里,和维拉一起回到站点。舒信奉乐观主义,信奉帮助别人,把这封情书送往该去的地方就是今天她做的第一件好事。步行回家的路上,她把信塞进邮箱。后来,在她漫长而幸福的余生当中,她有时也会想起那对情侣,期望他们一切都好。

29 2011年,格林埃克斯农场

天气热得像是在印度,热浪在田野上盘旋翻滚。整个上午,洛瑞尔都守在母亲的病榻边,梳妆台上的落地扇慢悠悠地转着。洛丝过来接班,洛瑞尔终于可以出去放风了。她本来想去小溪边走走,放松一下紧绷的双腿,但树屋却在这时映入眼帘。她决定顺着梯子爬上去看一看,五十年了,这还是她第一次去树屋。

谢天谢地,终于顺利爬到了树屋门口,但门比她记忆中矮小了许多,洛瑞尔只能弯腰爬进去。她盘腿坐在地板上,打量这间屋子。黛芙妮的镜子依旧摆在横梁边上,时光流逝,镜子背后的水银面已然斑驳,镜中洛瑞尔的身影也模模糊糊,仿佛水中的倒影。回到小时候待过的地方,在镜子中看见的却是自己老去的容颜,这感觉真奇怪。五十年了,唯一变了的只有自己。

洛瑞尔把镜子放回原来的地方。她从窗户往外看,一切都和那天一样。耳边似乎还能听见巴纳比的叫声,那只只有一只翅膀的母鸡依旧在尘土中转悠,夏天刺目的阳光洒在车道边的石头上。恍惚之间,洛瑞尔觉得自己若是扭过头去看看家里的房子,还能瞧见艾莉丝的呼啦圈随着风儿在架子上轻轻晃荡。但洛瑞尔没有回头。岁月是一架手风琴,逝去的时光是身体上的痛,就藏在它的褶皱当中。洛瑞尔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

洛瑞尔带来了桃乐茜和薇薇安的照片,洛丝在《彼得·潘》里找到的那张,她从口袋里掏出来。还有那本从牛津大学回来以后一直随身带着的《彼得·潘》。这张照片似乎变成了她的一件法宝,能帮助解开她心中的谜团。天哪,她打心眼里希望,但愿这就是开启真相之门的钥匙。格里说,照片上的两个女人并不是朋友,可她们一定交过朋友,要不然这张照片该作何解释?

她仔细看着照片上的两个女人,想从中找出些线索。她们挽着胳膊,满脸笑容看着摄影师。这张照片是在哪儿拍的?应该是某个房间内,这一点很清楚。屋顶应该是斜的——莫非是一间阁楼?照片中只有她们两个人,但她们后面有个小小的黑影,可能是有人匆忙地从她们后面跑过。洛瑞尔凑近一些,如果不是拍摄角度有问题的话,那个黑影应该是个小人儿。难道是个孩子?有可能。但知道这一点也没什么用,到处都有小孩——战争时期的伦敦,小孩子也是遍地跑吗?伦敦大轰炸的前几年,废墟当中挖出了许多孩子的尸体。

洛瑞尔沮丧地叹了口气。没用的,不管怎么努力,还是像猜谜游戏一样,每个解释都似乎说得通,却怎么也找不出什么真正的线索导向照片拍摄环境。照片在书里夹着,一放就是好几十年——或许书里能有什么线索?书和照片,这两件东西难道是一起的?母亲和薇薇安曾一起演过戏剧吗?又或者,这不过是另一个该死的巧合?

她把注意力集中到桃乐茜身上。她举起照片,对着窗外洒进来的阳光,想看清上面每一个细节。洛瑞尔发现母亲的表情很不自然,她很紧张,脸上的笑容有些勉强。当然,也不是反感,她并不讨厌照相机后面的人。不过她脸上的开心有些表演的痕迹,那笑容不是出自纯粹的快乐,而是其他情感的驱使。

“嘿!”

洛瑞尔吓得跳起来,发出猫头鹰一样的惊叫声。格里站在树屋门口的梯子上哈哈大笑。“天哪,洛尔,”他乐不可支地摇摇头,“你真应该看看你现在的模样。”

“我知道,肯定很滑稽。”

“真的很有趣。”

洛瑞尔依旧惊魂未定。“小孩子才会觉得这样的把戏有趣。”她看着空荡荡的车道,“你是怎么过来的?我没听见汽车的声音。”

“我们最近在研究瞬间移动技术——嗯,就是把物体分解,然后再进行传送。目前进展不错,不过,我另一半脑子可能落在剑桥大学的实验室了。”

洛瑞尔假装耐心地笑了笑。看见弟弟回来,她心情很好,但这时候根本没心情开玩笑。

“你不相信?好吧!我先是搭公交车到村里,然后走路上来的。”他爬进树屋,坐在洛瑞尔身边,然后伸长脖子打量树屋每个角落。他的头发乱蓬蓬的,在小小的屋子里像个巨人一样。“天哪,我有好久没上这儿来了,我喜欢你把它布置成这样。”

“格里。”

“当然,我也很喜欢你在伦敦的公寓,不过这个地方少了些浮华,对吗?更加自然。”

“你说完了吗?”洛瑞尔严厉地瞪着他。

他揉了揉下巴,假装出一副思考的模样,然后把前额凌乱的头发拨到脑后:“应该说完了。”

“真是受不了你,现在能告诉我你在伦敦查到什么了吗?别怪我粗鲁,但我正试图解开咱们家里一个重要的谜团。”

“好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格里取下身上背着的绿色帆布挎包,修长的手指从里面翻出一个破破烂烂的笔记本——里面的纸张参差不齐地露在封皮外,上面和下面都贴着卷了边的便利贴,封皮上还有咖啡杯留下的圆形污渍。洛瑞尔心里顿时感到一阵沮丧,但她什么也没有说。格里弟弟拥有博士学位和一堆头衔,他既然知道做笔记,那希望他也能顺利找到自己写下的资料吧!

“我插一句,”格里翻看笔记本的时候,洛瑞尔假装欢快地说道,“那天你在电话里说的话究竟什么意思?”

“什么?”他继续在一堆纸张里翻找。

“你说桃乐茜和薇薇安不是朋友,她们几乎不认识对方。”

“是啊。”

“我——抱歉,但我不明白这怎么可能。你是不是弄错了?我的意思是——”她举起照片,上面的两个年轻女人胳膊挽着胳膊,冲镜头微笑着,“这个怎么解释?”

格里接过照片。“我的解释是——这两位女士都很年轻漂亮,现在的摄影技术比那时候进步多了,黑白照片看上去比彩色——”

“格里,我是认真的。”洛瑞尔警告他。

他把照片还给洛瑞尔:“我的意思是,从这张照片中能够看出来,以前——七十年前——我们的母亲和另一个女人挽着胳膊,朝镜头微笑。”

枯燥的科学逻辑。洛瑞尔的脸抽搐着:“那这个呢?”她拿起那本旧旧的《彼得·潘》,翻到扉页:“上面写了东西,”她用手指着,“你看。”

格里把笔记本放在膝盖上,接过书。他念出那句话,“送给桃乐茜,真正的朋友是黑暗里的一束光。薇薇安。”

洛瑞尔知道,自己在推理方面比不上格里,但她心里还是浮起一股小小的胜利感。“这总解释不通了吧?”

格里从大拇指的指肚抚摸着下巴,盯着书页,皱起眉头。“嗯,这的确有点麻烦。”他把书拿得更近一些,然后凑到窗户前。洛瑞尔看见,弟弟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怎么了?”她追问道,“你发现什么了?”

“你当然不会发现,你这种人在细节上向来马虎。”

“说重点,格里。”

他把书还给洛瑞尔:“你仔细看看,我觉得这句赠语和上面的名字是用不同的笔写的。”

洛瑞尔走到窗户边,让阳光直接洒在古老的书页上。她扶了扶眼镜,仔细看着上面的题词。

她感觉自己快变成侦探了,真不明白之前怎么没发现。那句关于友谊的题词是用一支笔写的,上面的“送给桃乐茜”虽然也是用黑墨水写的,但显然出自另一支笔,字迹更加纤细。可能薇薇安写完“送给桃乐茜”之后,钢笔没墨水了,所以就换了另一支笔。不过,这种可能性太低了。

洛瑞尔有些沮丧,觉得自己的理由太过牵强。她继续端详,发现两种字体的风格也有轻微的不同。她的声音低沉而飞快,“你的意思是——是妈妈把自己的名字添在前面的?这样,这本书看上去就像是薇薇安送给她的礼物。”

“我没有任何意思,我只是说,上面的字迹出自两支不同的笔。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大——鲁弗斯医生留下的证据也证明了这一点。”

洛瑞尔合上书:“鲁弗斯医生——格里,告诉我你发现什么了?”她挥了挥手,“妈妈的强迫症,他究竟怎么说的?”

“首先,她并不是强迫症,只是普通的执念而已。”

“有什么区别吗?”

“怎么说呢?强迫症是一个临床概念,执念只是人的性格特征而已。鲁弗斯医生觉得,母亲的执念比较重——我一会儿跟你详细解释——但她从未正式成为他的病人。母亲还是个小孩的时候鲁弗斯医生就认识她了,他的女儿和妈妈一起在考文垂长大,两人是朋友。从我搜集到的资料来看,医生很喜欢妈妈,他对她的生活很感兴趣。”

洛瑞尔看了看手中的照片,那时候的妈妈年轻又美貌:“谁会不喜欢她呢?”

“他们定期会在一起吃午餐,而且——”

“——而且他刚好记下了母亲和他的谈话?他是母亲的朋友?”

“是的,这正好方便了我们。”

洛瑞尔不得不认输。

格里合上笔记本,看着上面冒出来的便利贴。“根据莱昂纳尔·鲁弗斯医生的记载,母亲一直是个外向开朗的姑娘,人很风趣,充满想象——这刚好符合我们对母亲的印象。她出身生平凡,却渴望浮华的生活。鲁弗斯医生是在研究自恋症的时候对母亲产生兴趣的。”

“自恋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