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人了。”

“爷爷就是那样的人,忠贞不贰。在他和奶奶结婚之前,他一直在苦苦寻找他的旧情人,希望她一切都好。当然了,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和奶奶的爱情,她们深爱着彼此。但他说,这是他必须要做的事情。他和他的旧情人在战争期间被迫分离,参军回来之后他只见过她一次,还隔着老远的距离。她和她丈夫在沙滩上散步,爷爷没有去打扰她们。”

洛瑞尔边听边点头,脑子里的碎片忽然拼成了一整块——薇薇安·詹金斯把这栋房子留给了詹姆斯·梅特卡夫的父亲,所谓的詹姆斯·梅特卡夫其实就是吉米——妈妈的男朋友,薇薇安深爱的吉米。凯蒂曾警告薇薇安远离吉米,免得亨利发现之后会报复他们。也就是说,吉米结婚前一直寻找的恋人就是她的妈妈桃乐茜。洛瑞尔感到一阵晕眩,这不仅是因为马迪正在谈论的女人就是她的母亲,也是因为她脑海中忽然闪现出的一段回忆。

“怎么了?”凯伦说道,“你的表情好像见了鬼似的。”

“我——我只是——”洛瑞尔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忽然明白了你爷爷的遭遇,马迪,我知道他那天晚上为什么受伤,也知道把他扔进河里的人是谁。”“你知道?”

她点点头,一时竟不知道从何说起,故事太长了。

“回客厅坐会儿吧!”凯伦建议道,“我去把茶水热一热。”她兴奋得打了个哆嗦。“噢,我也知道自己挺蠢的,不过能解开谜团的感觉真的很棒,对吧?”

他们转身准备离开房间。这时候,洛瑞尔忽然看见墙上的一幅照片,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真美,对吧?”马迪留意到洛瑞尔的目光。

洛瑞尔点点头,她差点说出来:“她是我母亲。”马迪继续说道:“就是她,这是薇薇安·詹金斯,是她把房子送给了我的曾祖父。”

32 1941年5月,故事的结局

火车上挤满了士兵和满脸倦容的伦敦难民,逼仄的车厢里勉强有立足之地,但薇薇安上车之后,竟然有人给她让座。她这才明白,自己这副刚从轰炸废墟中刨出来的样子原来也有好处。左边的座位上是一个小男孩,他膝盖上放着一个行李箱,双手紧紧捧着一个罐子,里面装着一条红色的小金鱼。火车加减速度或拐上岔道的时候,水拍打着玻璃罐子,小男孩举起罐子看鱼儿是否受到了惊吓。鱼儿也会受惊吗?薇薇安心里清楚,它们不会。但想象着被关在玻璃罐里的画面,她心里忽然一紧,呼吸都有些艰难。

不看鱼儿的时候,小男孩抬起头打量薇薇安。他用忧郁的蓝色大眼睛看着薇薇安脸上的伤痕和她身上不合时宜的白色皮草大衣——俨然已是暮春时节,这衣服太厚了。薇薇安笑着回应他的目光。旅途过了大概一个小时,男孩依旧重复着同样的动作。薇薇安心里思绪万千,好奇这个男孩的身份,战争期间他为什么独自出行,但她没有开口。她心里的弦一直绷得紧紧的,害怕一开口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每隔半个小时,就有一趟开往小镇的公交车。到达车站的时候,她听见几个岁数较大的女人在嘀咕,这趟车非常准时,风雨无阻。但薇薇安还是决定走路过去,她依旧觉得,只有不停地走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一辆小汽车放慢速度,跟在她身后,薇薇安身上每根神经都绷紧了。她想,自己大概一直都要活在恐惧当中吧!除非亨利离开这个世界,那时候她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司机是一个她不认识的穿着制服的男人。薇薇安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穿着冬季的皮草大衣,悲伤的脸上还有瘀青,手里提着一个小小的行李箱,踽踽独行在这座陌生的小镇上。“下午好。”男人主动打招呼。

薇薇安连头都没转,只略微点点头。距离她上次开口说话已经快要24个小时了。她知道自己很迷信,总觉得一旦开口说话,游戏就会结束,亨利和他手下的小混混就会听见她的声音来找她。

“你要去镇上吗?”男人问道。

薇薇安再次点点头,她心里明白,自己不得不开口说话了,否则这男人肯定会以为自己是德国人派来的间谍。她不想被警惕过头的民兵扭送到警察局,招供自己图谋不轨。

“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搭你一程。”男人说道,“我叫理查德·哈格里夫斯。”

“不用了。”她久未开口说话,嗓音有些嘶哑,“谢谢你,但我想自己走路过去。”

男人点点头,看着挡风玻璃前面,然后扭过头问薇薇安,“你去镇上是找人吗?”

“我是去工作的,”她说道,“在海之蓝公寓。”

“哦,尼克森太太的公寓。那好吧,咱们以后肯定还会在镇上碰面的,你叫——”

“史密森,”她说道,“桃乐茜·史密森。”

“史密森小姐。”男人念叨着她的名字,脸上露出笑容。“真好听。”然后,他轻轻挥了挥手,开着车走远了。

汽车消失在青草连绵的山丘那边,这时,薇薇安才松了一口气,流下了解脱的泪水。她开口说话了,但可怕的事情并没有发生。用一个新的名字跟一个陌生人对话,天空没有塌下来,地上没有裂开大口子吞没她。她小心翼翼地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沉浸在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希冀当中。她真的可以拥有人生中第二次机会。空气中弥漫着海水的腥咸味,一群海鸥在远处的天空中盘旋。桃乐茜·史密森提起行李箱,继续前行。

*?*?*

故事的最后,其实是雷灵顿公寓那个瞎眼老太婆让薇薇安产生了偷天换日的念头。在尘土飞扬的废墟中睁开眼的时候,薇薇安意识到自己竟然还不幸地活着,她开始小声啜泣。防空警报响起来,那些勇敢的志愿者来到废墟中,灭火,给伤者包扎,把遇难者的遗体抬走。薇薇安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活着,命运的大手为什么不愿意放过她呢?

她身上的伤并不重——薇薇安向来擅长检查自己的伤势。门板挡在她身上,救了她一命。门和废墟之间留有缝隙,薇薇安从缝隙中爬出来,呆坐在黑暗中,脑子里一片混乱。夜里依旧很冷,对此刻的她来说更是凉透人心,薇薇安忍不住浑身打战。她手底下摸到一个软乎乎的东西——一件大衣。她把大衣从门底下拽出来,发现衣服口袋里有一只手电筒。她打开手电筒,发现桃乐茜已经死了。砖头和楼顶的水泥板掉在她身上,阁楼上的一个大铁箱也刚好砸在她身上。

恶心、痛苦和震惊在薇薇安心里交织,她还是没能救下桃莉,失望的情绪铺天盖地。她爬起来,天花板早就不在了,只余下夜空中璀璨的星星。她凝视遥远的星辰,脚下一阵摇晃。她不知道亨利什么时候会来找她,这时候,她听见那个老太婆喊道:“史密森小姐,史密森小姐还活着!”

薇薇安扭头看去,心里十分不解——她确定桃莉不可能生还。她伸手指着桃莉躺着的地方,想开口说话,却发现喉咙里只能发出沙哑的气流声。老太婆伸手指着薇薇安,不停地嚷着史密森小姐还活着。这时候,薇薇安才明白房东老太太搞错了。

这是个机会。薇薇安头疼难耐,思绪也混成一团,但她立刻意识到,自己面临着一个机会。实际上,在大爆炸后的混乱里,整件事情显得尤为简单。新的身份和新的生活就像她刚才在黑暗中捡到的那件大衣一样触手可得。没人会因此受到伤害,会因此受伤的人早就不在了——吉米已经死了,薇薇安为老梅特卡夫先生做了自己该做的一切;桃莉·史密森的家人也早就去世了,至于薇薇安自己,没人会缅怀她。所以她决定抓住这个机会。她取下自己的结婚戒指,在黑暗中蹲下身,把它套在桃莉的手指上。周围很吵,人声嘈杂,救护车来来去去,黑暗中升起烟雾,碎石哗哗掉落。但薇薇安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她不是害怕,而是终于下定了决心。桃莉手里还握着那封聘用信,薇薇安稳定心神,拿走了尼克森太太的来信,装在那件白色皮草大衣的口袋里。衣袋里还有一个硬硬的小东西,薇薇安一摸就知道,是一本书,但她没有去看究竟是什么书。

“是史密森小姐吗?”一个戴着头盔的男人把梯子靠在已经满是废墟的地面上,顺着梯子爬到薇薇安所在的楼层,劝慰道:“别着急,我们会把你安全接下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薇薇安看着他,一瞬间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用手电筒的光指着地板上的尸体,用沙哑的声音问道:“我的朋友怎么了?”

桃莉的脑袋被压在大铁箱下面压变了形,四肢松散开来。男人扫了一眼,说道:“上帝呀!太惨了,她已经不在了。她叫什么名字?她还有什么家人我们可以联系吗?”

薇薇安点点头:“她叫薇薇安,薇薇安·詹金斯。你们应该把这个噩耗告诉她丈夫。”

*?*?*

接下来的战争日子里,桃乐茜·史密森在尼克森太太的公寓里,为客人收拾床铺,打扫房间。她低垂着头,不想引起任何注意,也从来不接受舞会的邀请。她擦桌子拖地洗衣服,晚上合上眼的时候,尽量不去看黑暗中亨利紧盯着她的那双眼睛。

白天,她专注于手里的杂活儿。开始的时候,亨利的身影无处不在——陌生男人阔步走过码头的身影、路人脸上残暴的表情,还有人群中的尖叫都会让她浑身哆嗦。过了一段时间,亨利的身影出现得没那么频繁了。她很开心,但一直都很谨慎,因为她知道,亨利终有一天会找到自己,这只是时间和地点的问题而已。她让自己准备好,从容面对这一天的到来。

这些年来,她只给外界寄了一张卡片。在海之蓝公寓待了大概八年之后,她挑了张自己能找到的最漂亮的卡片——一艘巨大的客轮,上面满载着从世界这头奔向世界那头的人。她在卡片背面写道:“这里的天气很好,大家都很好。阅后即焚。”然后,她把卡片寄给自己唯一的朋友,约克郡的凯蒂·埃利斯小姐。

*?*?*

生活的马车四平八稳地往前走。尼克森太太安排的活儿很紧,但桃乐茜却求之不得——繁忙的生活将她从不堪回首的往事中解脱出来,她心里的伤口逐渐愈合。每天,尼克森太太都要叮嘱她给楼梯扶手打油:“别浪费东西,桃乐茜,你不知道外面正在打仗吗?”

1944年7月——诺曼底登陆后一个月左右,桃乐茜从杂货铺回到公寓的时候,看见厨房的桌子边坐着一个穿军装的男人。他有些岁数了,一身军装很破旧。桃乐茜立刻认出来,他就是尼克森太太摆在餐厅壁炉架上的照片里,那个一脸急切的男孩。那个相框桃乐茜擦了很多次,她熟悉他热切的双眼,颧骨的高度,还有下巴上的小窝。看见照片上的人就坐在桌边上,她忍不住脸红了,好像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偷窥他一样。

“你是史蒂芬。”她说道。

“是的。”他站起身,接过她手里的纸袋。

“我是桃乐茜·史密森,我在这儿替你母亲干活,她知道你回来了吗?”

“不知道,”他说,“我看见侧门开着,所以就进来了。”

“她就在楼上,我去叫——”

“不用了,”男人飞快地制止她,他脸上挤出一个尴尬笑容。“我的意思是,谢谢你,史密森小姐。我不想让你误会——我爱我的母亲,她给了我生命,但如果你不介意我在你旁边,我想坐一会儿享受一会儿安宁。见到母亲,真正煎熬的日子才开始。”

桃乐茜笑起来。笑过之后,她忽然意识到,这是自己从伦敦过来之后第一次开怀大笑,这种感觉让她有些诧异。许多年以后,孩子们问爸爸妈妈是如何相爱的——他们最爱问这个问题了——史蒂芬和桃乐茜·尼克森告诉他们,那天晚上,他们沿着破败的码头跳舞,一直跳到码头尽头。史蒂芬把那个古老的留声机也一起带着,他们放着歌曲,跟着《在银色的月光下》的节奏,在坑坑洼洼的码头上旋转跳舞。后来,桃乐茜爬到码头边的栏杆上,不小心掉进了河里——这时候,他们会停下故事,对孩子们谆谆教诲,“宝贝们,别站在高高的栏杆上玩。”——史蒂芬连鞋子都没脱就径直跳进河里,把桃乐茜救起来。“我就是这样虏获了你们的母亲。”史蒂芬说。孩子们听见这话,总会一边欢笑,一边在脑海里想象母亲在鱼线上的样子。之后,他们坐在沙滩上聊天。那时已经是夏天,夜里很暖和,他们品尝纸杯装着的扇贝,聊了好几个小时。直到第一缕粉色的霞光穿过地平线,他们才慢慢回到海之蓝公寓。虽然一言不发,但他们心里都知道,彼此已经深陷爱河中。孩子们最喜欢这个故事了,故事里父亲和母亲穿着湿漉漉的衣裳,在码头漫步。母亲是自由的精灵,父亲是一位大英雄。但桃乐茜知道,这不过是故事而已。在那之前,她就爱上了史蒂芬。那天在厨房里,史蒂芬让自己绽放出久违的笑容的时候,自己就爱上他了。

如果让她列出史蒂芬的优点,那张单子一定会很长。他勇敢,会保护人,还很风趣。他的母亲是个难缠的老太太,即便是最善意的话也能让她火冒八丈,但他对母亲一直很耐心。他有一双沉稳有力又灵巧的大手,会做各种精巧的玩意儿,什么坏掉的东西到他手里都能完好如初。他还很英俊,他深情的凝视总会让桃乐茜脸热心跳。他是个梦想家,但从不沉浸在空想当中。他喜欢音乐,会吹黑管,美妙的爵士乐让桃乐茜满心沉醉,却让尼克森太太几欲抓狂。有时候,桃乐茜坐在史蒂芬卧室床边的椅子上,跷着腿听他演奏。尼克森太太在楼下用扫帚柄狠狠敲着天花板,史蒂芬听见后吹得更大声更欢快。桃乐茜乐不可支地开怀大笑,只好用手捂着嘴。史蒂芬让她很有安全感。

她最看重史蒂芬的地方是他的人品。史蒂芬·尼克森不是大男子主义者——他绝不会让爱人屈从于自己的意志,桃乐茜喜欢这一点,那种让人违背自己意愿的爱实在太危险。

史蒂芬绝对尊重她的隐私。“你都不怎么提到你的过去。”一天晚上,他们坐在沙滩上闲聊的时候,他对桃乐茜说道。

“嗯。”

沉默在两人之间画出一个问号,但桃乐茜并没有多说。

“为什么?”

她叹了一口气,海风在夜里恣意飞扬,叹息声就这样悄悄被风带走。她知道,尼克森太太又在儿子耳边叨咕那些关于她过往的可怕流言了。老太太想让史蒂芬相信,他应该等一等,再去见见其他女人,最后和一个漂亮的本地姑娘结婚过日子。这些朴实的姑娘没有那些“伦敦作派”。桃乐茜也知道,史蒂芬对他母亲说过,自己喜欢神秘,跟太了解的人生活在一起实在乏味。

桃乐茜终于开口说道:“我想,你不愿意提到战争,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他握着她的手,印上一个吻:“你说得对。”

她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将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向他和盘托出,但她还是得小心。史蒂芬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后,会气得冲到伦敦亲手杀掉亨利,桃乐茜不想自己深爱的人再死在亨利·詹金斯手上了。“你是个好人,史蒂芬·尼克森。”

他摇摇头,用前额抵住桃乐茜的额头。“不,我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桃乐茜没有争辩,她握住史蒂芬的手,在黑暗中轻轻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她认识许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史蒂芬·尼克森是个好人,最好最好的人。他让桃乐茜想起一位故人。

*?*?*

桃乐茜时常想起吉米,跟想起自己的兄弟姐妹还有爸爸妈妈的法子一样。她想象吉米和她的家人一起住在亚热带的小木屋里,隆美尔家的人非常欢迎他。他的友谊是黑暗里的一束光,给她带来了希望。如果他们有机会更加深入地了解彼此,这段友情说不定会发展成书里写的那种爱情,就像她和史蒂芬之间的爱情一样。但吉米属于薇薇安,薇薇安已经死了。

有一次,她以为自己看见了吉米。那时,她和史蒂芬的婚礼刚结束没几天,他们手挽着手在海边漫步。史蒂芬侧过头来亲吻她的脖子,她笑着躲开,扭头跟他玩笑。这时候,她看见远方的沙滩上有一个人影正在看着自己和史蒂芬。桃乐茜认出了那个身影,一时间竟然忘了呼吸。史蒂芬走过来抱着她,她转身想看个究竟的时候,那个人影已经不见了。原来,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幻觉而已。

33 2011年,格林埃克斯农场

病榻上的桃乐茜想去客厅听那首曲子。洛瑞尔提议把CD机搬进卧室,省得来回折腾,却被母亲拒绝了。洛瑞尔明白多说无用,尤其是这时候,母亲的眼睛有些出神。自从两天前,洛瑞尔从坎普顿丛林回来,告诉她这趟行程的发现之后,她一直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