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幽暗与死寂中,谭洙的身体完全被冷汗湿透了,强烈的恐惧像打开了他身上每个毛孔,任何轻微的空气流动,对他而言都像刮过一阵切入骨头的寒风。

他在暗角里瞪大眼睛,想用房间外仅仅透来的稀微月光看清一切;然而他心底里又害怕得宁愿什么都看不见。

谭洙并不是容易惊吓的人—一个靠赤手打下江山、占据得江西袁州城三分一货运生意的豪商,当然不是没有胆识的人物。

他现在也不是孤独一人:跟他一起站在暗室中的,还有府中两个身手最强的护院武师,每个都比谭洙高一个头以上,虎背熊腰撑得衣衫膨胀,而且手上都提着凶厉的单刀,其中一个左手还带着厚厚藤牌。

但是这未能令谭洙感觉半点安全。

因为不久之前,他才听见外头后院和厅堂接连发出的惨叫声。

不过相当于喝几口茶的时间,惨叫就从此起彼落转为寂静,如今连半点声音也再听不见。

也就是说,守在外头那八名护院,已经全数死亡或昏迷。

这么可怕的人,谭洙能够联想到的,只有近来道上传得旺盛的那个外号。

——是真的!那“妖锋“的传闻…是真的!

谭洙是个见过风浪的人。这样的人很少不谨慎。当他从生意朋友口中听说近期有人要对他不利后,他并未掉以轻心,马上请托江湖上的熟人雇来六名好手,连同他手下原有的四个护院,总共十人全日贴身跟随,那排场不下于袁州府任何一位大官,心想已是绝对安全。

然而此刻在这座别馆里,他才知道自己多么愚蠢。敌人已然接近到一墙之隔的距离。

守着谭洙的最后两人,是十人当中武艺最高的:正门前架起单刀、头顶已经半秃的中年汉名叫方胜,曾是著名的南昌“仁威镖局“老练镖师,走镖生涯十三年来,与各地绿林剧盗交手无数,四年前想过一点安定生活,到来袁州府落户,获谭洙招聘为护院,兼教子弟武艺,甚得信任;另一个提着藤牌单刀较年轻的秦日通,是本地罗家地堂门弟子,武功在门内甚出众,但因生性好赌流落江湖,出卖一身过硬功夫,近日才被谭洙招入府中。

两人实战经验都极丰富,包括像此刻的暗室夜战。他们一前一后,迎着房门作准备伏击的状态,前头的方胜在门内左侧,架起刀锋同时左手暗扣着飞镖,准备敌人破门而入即上路出击牵制;而右后方的秦日通身体半蹲,藤牌几乎盖着全身,准备趁方胜迎击的同时,仗着盾牌保护滚抢对方下路,以单刀破其腿膝,再由方胜从上出招结果敌人。

两人刚共事不久,其实互相并不熟悉,但此刻处在生死关头,凭着经验自然构成合作阵式,极有默契。

阵势虽严谨,两人心里却没有半点把握,刀柄和掌心之间渗满了汗,呼吸异常急促。

只因他们都隔着门墙,感受到敌人散发而来的奔腾杀气。他们在江湖上打滚这些年,从未遇过。

——见鬼了…

谭洙虽然不是武人,但一样感受得到这股杀气的压迫。他杀过人——无论是亲手还是下令——也被人多次迫入过死地。他嗅过死亡的气息许多次。

但从未有一次这么浓。

对方已经站在房门后——没有迂回偷袭的必要

谭洙在黑暗中盯着房门,勉强张开又干又苦的嘴巴,高声说:“这位好汉,我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谭某没什么本事,银两还是有一些。不管是谁雇用阁下的,谭某出双…不,三倍!“

在旁听着的方胜和秦日通,仍目不转睛盯着房门,精神不敢有半丝松懈,同时在心里祈求对方响应谭老板的价钱——这已是避免交手的最后机会。

门外并无动静,似乎正在考虑。秦日通心底升起一丝希望。但方胜却皱眉。江湖经验较丰富的他知道,厉害的杀手,不易被这种反收买打动。

——厉害,只因为他们有原则。

何况这等待之间,门外杀气未有半丝减弱。

谭洙正要再说话时,感觉到迎面空气流动。

房门向内打开了。

方胜握着单刀与飞镖的双手蓄劲欲发。可是就在这剎那,他感受到门外的杀气瞄准了自己。

对方隔着门板已然察觉方胜所在,不必使用眼目。

——相比我那十三年刀锋舔血的走镖生涯,此人必是从更凶险的生死深渊活过来!

在这震慑之下,方胜做了一件他习武三十余年都没有做过的事情:他害怕得一动不动。

秦日通却不知道方胜意志已经崩溃,仍照预定的战术,迅速一滚身抢向那打开的房门,以藤牌保护头颈和身体,右手刀预备砍向那门前黑影的腿部!

就在刀招未发动之前,秦日通却感到左手的藤牌传来一股极强烈的冲击!

那是一柄刃身宽阔的短剑,极强力砍在藤牌的左上方边缘,那冲击令秦日通左臂无法承受,架盾的姿势变形,藤牌降了下来,露出秦日通的颈部。下一瞬间,藤牌上端飞散出碎屑。

另一柄长剑擦过藤牌顶缘,斜斜而进,刺穿秦日通的咽喉。

黑影拔出带血的长剑,轻巧越过秦日通尸身,直捣房间后头谭洙所在。

“等——“谭洙惶恐中举起手掌

但他就只来得及说出这一个字。长剑另一次发动,在谭洙的食、中二指间刺进。

剑尖从谭洙的喉眬里拔回来时,他仍然维持着同一个站姿,半点不似已失去生命的样子。

黑影身后的方胜,只是僵硬地呆站着。他没有看清楚那连杀二人的剑招——不是因为太暗,而是因为太快。

这时黑影回过身来面对方胜。后面传来谭诛尸体崩倒堕地的声音。方胜瞧着面前这个长短双剑的杀手。他没有后悔自己刚才并未出击——根本毫无分别。

知道自己必死,方胜心里反而有些坦然,这时竟敢直视杀手的脸。

杀手以黑布巾包藏头发及脸孔,只露出一双眼睛。奇怪的却是:那双眼的左边竟肿得像颗乌黑的鸡蛋,只能勉强睁开一线,眉心处也有新鲜的伤痕。

——好像不久前才刚刚被人狠狠揍过一顿。

即使如此,那完好的右眼散发的凶焊杀气,仍足以令方胜背脊发寒。虽然杀气是如此浓烈,但见惯了各种恶人的方胜又隐隐感受到,对方并不享受杀戮。他只不过像一头狼,为了生存而狩猎食物而已。

方胜没有猜错。杀手的下一剑也很快,并未给他太多恐惧或痛苦。

在谭洙那座城南别馆的四条街外,一家小小的豆腐店里点着一盏孤灯。蔡庆独自坐在店内,手里握着一个小杯,正在耐心地等待。

他浅浅呷了一口,让那液体停留在喉间,滋润了一会才呑下去。那并不是酒,而是清水。工作时蔡庆绝不喝酒。即使确定所有的安排万无一失,他都不会冒险,影响自己任何时刻的判断。

——因为在他这危险的行业里,所谓“万无一失“只是假象。他的工作处理的是人;是人就会有意外。

只是这次看来也没出意外了。因为不久后蔡庆就听到脚步声。那步音非常轻,只有留神才会察觉。

只得一人的脚步声。但蔡庆知道其实回来了两个人——另一人的脚步,比那更轻更静。

豆腐店的门敞开来。先进入的是个廿来岁青年,身材很健壮,步姿举动敏捷,在这样的冬夜里也只穿着粗布薄衣,样貌一脸憨厚平凡,但眼神里有一种异样的专注。

跟着他进来那个脚步更轻的人,全身都包裹在黑衣中,头脸亦包着黑巾,手上提着一个长状的黑布包。他比前面那青年瘦削矮小,但无论谁第一眼看过去就能肯定,二人若是打起来,黑衣人杀掉青年只会是一眨眼间的事情。

就像猛虎与羔羊的分别。但此刻虎却跟着羊走。

黑衣人进入后,青年立刻将门关上。店门一关起来,黑衣人身上的血腥气味就显得更浓烈了。

蔡庆早就站起来迎接。他与黑衣人对视,瞧着对方一边肿伤的眼睛,略点点头招呼。

黑衣人却毫无反应,只是将手上的长布包交给青年,然后将蒙面黑巾扯下来。

侯英志的脸带着一贯的傲气,只是相比两年前在武当山上,增添了不少风霜与怨忿。那眼瞳像吿诉世人:你们这世界亏欠了我太多。

蔡庆跟侯英志平日见面不多,一个月里最多才两、三次,但每一次都忍不住留意他的脸。每次都不一样——上面的肿瘀和伤痕时多时少,有时是鼻梁骨给打歪了正在痊愈,有次则喉颈紫青了一大片说不出话来。蔡庆至今都不知道侯英志受伤的原因,也并未理会——只要这些伤不影响他的工作就行。

侯英志无视蔡庆的注目,将头巾也取下,并开始脱去身上的夜行黑衣。另一边那青年接过长布包之后,放在平日切豆腐的木桌上摊开来,露出内里长短双剑。两柄剑的造工都非常粗糙,没有任何修饰,就只是两片磨得锐利的钢铁装上了护手和木柄,再缠上黑布条,予人感觉像工具多于兵刃。虽说是“工具“,这双剑采用的钢材和铸工都是第一流的,剑锋也打磨得非常仔细。

青年将沾满血的双剑拿起来,在旁边的木桶里取水清洁剑刃。他洗剑的态度十分专心,好像世上再没有其他比这更重要的事情。

这青年叫阿木,是蔡庆手底下宝贵的人才。阿木是个哑巴之外,脑筋也有问题,出生长大后一直不懂跟别人相处,爹娘不管怎么打他也教不会他做任何事情。他很小就被父母遗弃,要不是天生一副健壮的体格,能够出卖劳力,早就死在街头。在阿木十五岁时,蔡庆在临江城一个贫民窟中发现了他,并且改变了他的人生。

蔡庆是世上第一个有耐性跟阿木沟通的人,并且找到了方法。而他也发掘出阿木在体力之外的另外两个长处:专心,而且记性很好。

——这就够了。他能够为我工作。

自此每次工作,阿木都负责带引杀手往返目的地、藏身处和逃走出口。阿木从来没有出错过一次。

阿木把双剑上的血渍冲洗去后,拿来自己准备好的几块布巾和灰粉,将剑仔细弄干。蔡庆吿诉过他:“工具“清洗后一定不可残留水渍,否则会长锈。因此阿木每次都极仔细作业和观察,确定“工具“每一分寸都彻底干透。令蔡庆失望,是阿木人生里最不想发生的事情。

这时侯英志已将全套衣衫都脱光,塞进一个厚布袋里,准备交给阿木拿去烧掉。在蔡庆和阿木面前赤条条一丝不挂,侯英志却毫不在乎,彷佛把他们当作木头人。

他从水桶拿起瓢,自头顶往身上淋水,冲洗残留的血腥。冬夜里的冷水浴,令侯英志精神一振。脑海中死者的脸,彷佛一下子被冰般冷的水洗去了。

就像他的脸一样,侯英志身上各处同样满布伤痕。蔡庆瞧着他那有如钢丝缠成的强韧躯体,没有半点赘肉,形状完美的胸肩就像工匠巧手雕刻的作品。蔡庆看了很羡慕,但同时也知道侯英志锻炼出这样的体魄,绝不是为了外表好看。

从样貌和身体看来,蔡庆断定侯英志还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这样的年纪,却有这般可怕的剑法,蔡庆一直没有问原因。他心里有几个猜想,只是他从不试图向侯英志打听或验证。没有这样的必要。

——只要他能一直为我赚钱就好。

看见侯英志那不满现状的饥饿眼神,蔡庆知道他仍会留在自己旗下好一段时日。

现时蔡庆手底下共有四个杀手,但另外三人没有一个的身价比侯英志这“妖锋“更高。当然这个差距他不会给四人知道。他们也不可能互相比较——假如他们四个有能力自己走出来要钱的话,就不需要他这个生意接头人了

蔡庆在这行打滚已经二十年,能够生存这么久当然是因为他够谨慎。他永远不会同时经营超过五人,人太多他就会太忙,太忙就容易疏忽。钱不可以赚得太急——这就是他生存之道。

他的另一生存秘诀,就是将一切事情控制在自己手上。例如物色杀手,他总是亲自在黑道上找适合的人选,绝不靠他人介绍,更不采用已经行事多年的老手。

然而侯英志是历来唯一的例外:当天是他来找蔡庆自荐的。

——通过蔡庆旗下一个杀手。

当时侯英志正为一个黑道角头老大当护卫,那个老大正是蔡庆旗下杀手的目标。结果是杀手的手筋被侯英志挑断了。

可是正当那名角头老大深庆得人时,下一刻他的咽喉也被侯英志的剑刺穿了。

“我已经厌倦这家伙。“侯英志那夜对那名杀手说:“我想要干你的工作。带我去见你的老板,那么你就可以收下这次杀人的报酬退隐。要不,你就死在这里。“

岂料那杀手并未就范,闭上眼准备就戮。侯英志见了这样并不愤怒,相反觉得很满意:假如这个杀手接头人太容易被出卖的话,也就是说他并不太能干,侯英志没意思在这样的人手下工作。

侯英志竟然收起剑,并且为那杀手包扎。两人交谈一轮,最后杀手答允会通知他的“老板“来找侯英志。而侯英志答应了,就这样把杀手放走。——这是非常奇特的互相信任。

结果那名杀手确实按照承诺,将侯英志的事情传达给蔡庆,包括约定出现的时日地点。蔡庆颇为讶异。对方如此冒险,必然很有自信。

当然蔡庆并不轻易就信任侯英志,只是找一个临时在街上雇用、对杀人生意毫不知情的少年,在约定地点向侯英志传信:

——为我工作,首先你得不收钱干一次“买卖“。成功了,你才会看见我。

这是蔡庆一向招揽杀手的规矩:对方先得免费干一次工作,一来是建立一种“共犯同谋“的互信,二来也是为了测试对方实力及杀人的决心。由于这次状况特别,蔡庆挑选了一个格外困难的目标来考验侯英志。

然而最后证实了,他给的这考验太过容易。侯英志是蔡庆十多年来见过身手最可怕的杀手——可怕得在作过几次买卖之后,道上就多了一个“妖锋“的传说名号。蔡庆其实不喜欢这么高调。但不喜欢归不喜欢,这并未阻止他将侯英志的身价一口气抬高一倍——这个新价钱,蔡庆一直没有吿诉过侯英志。

现在侯英志已经洗干净身体,抹干后换穿上蔡庆为他准备的新衣服。另一边阿木也将长短双剑清洁好,用灰粉彻底弄干再上了油,藏在一个长革囊里收妥。蔡庆向阿木挥手,阿木就忠心地点点头,背起革囊,拿着装衣服的布袋,往豆腐店的后门出去。

蔡庆从店铺一个大木柜里找出个包袱,放在桌上推向侯英志。

正常来说蔡庆都不会这样与杀手交收酬金,而是将银两藏在指定地点。不过侯英志要求例外。蔡庆也答应了,因为他知道侯英志即使没有剑,带着这许多钱也不会有任何危险。

侯英志默默收过那沉甸甸的包袱。里面的银两每锭都用厚纸包裹,不会因为互碰而发出声响。

侯英志用一块灰色的布巾包束着散开的湿发,同时向蔡庆说:“一个月内我都不想再接买卖。我有事情。“

蔡庆点点头,不禁又看着侯英志那张满布肿伤的脸。他早已习惯侯英志这样的要求;而每次侯英志“休业“完毕回来时,都好像换了另一张脸。他那些日子到底在干什么?给他这些伤的到底是他自己、他老婆还是谁?蔡庆没有过问,只因不想影响彼此的关系。

——反正在蔡庆二十年的生涯里,侯英志也不是为他工作的唯一怪人。从前他旗下有一个杀手喜欢吃昆虫;另一个有嗅女人脚的癖好。蔡庆相信凡是乐于杀人为生者,心灵多数有某些地方扭曲或破损了。

这时侯英志准备好了,不道别一句就转身,彷佛蔡庆于他而言只是个陌生人。这也接近事实——这年多以来,两人虽然合力办着这种交付生命的工作,但累积谈话大概还不到一百句。

“等等…“蔡庆这时说。侯英志回头,与其说他感到意外,不如说有些不耐烦。

蔡庆从腰间布囊里取出一个小小的纸包,递给侯英志。

“这是袁州城里『华圣堂』出产的药末。沾了水涂抹,对外伤很好。“侯英志皱皱眉,只是收下药,不发一言就打开店门离开。

蔡庆本该也马上离开这临时租来的接头地点,以免被人发现怀疑。但他仍是站着,凝视侯英志离开的背影。

他心里已经下了决定:侯英志将是他旗下最后一个杀手,此后自己就要引退。蔡庆干这行当然就是为了赚钱,但能够做到如此成功,不能说没有半点为此“事业“而自豪;侯英志是他历来经营过最厉害、最具名气的杀手,他深信此后不会再有另一个。

这个家伙本来不该属于我身处的世界,是意外跌进来的——蔡庆这样想。说不定是上天提醒我:已经干得够久了。这将是一个不错的终结。

只是蔡庆心底里还是希望,与侯英志合作得再长久一些,让他再多听到一些江湖人对“妖锋“的恐惧与膜拜,并暗地为担任“妖锋“的代理人而自豪。

——这是蔡庆平生第一次舍不得一个杀手,理由不是为钱。

孙慈觉得自己是个极幸运的人。

一年前当她卖身为婢时,就预期将有很多悲惨的事情在前头——当你的人生操控在陌生人手上时,这是难以避免的事。

能够买她的人口袋里都有点钱;这种世道里有点钱的大多也不是好人。孙慈已经作了最坏的准备。更何况她知道自己长得漂亮。身为别人的奴仆而又长得美,绝对是场灾祸——她的娘就是走上这条路:被主人家的少爷狎玩,再卖给别人作小妾;肚子大了却又不确定是谁的,于是再被赶走;然后是卖唱流莺的生涯,染了一身病,没到三十岁就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

悲剧却到这里还没有终结。为了偿还母亲生前欠的下赌债、酒钱、药费…女儿孙慈被抓去出售,将要展开另一个循环。

但命运却待孙慈很好:刚巧在她卖身的那天,老爷和夫人经过,并且相中了她将她买走。

更令孙慈惊讶的是:第一天跟着老爷和夫人回到宅邸后,等着她的并不是训话或下马威;而是夫人在她眼前将那卖身的契约烧掉。

“我从前也跟你一样。“很年轻的夫人向孙慈说:“所以我没法把你当奴婢看待。你要是想走的话,我们不会拦阻。不过你也可以留下来。我们要用人。你不会很辛苦的——我家里才只有三个人。“

本来就没有地方可去的孙慈,根本不必选择。

老爷夫人对待她都客气得令她感动。一年来夫人从没有向她发过一次脾气。宅院不算大,小巧雅致,干活一点也不辛苦,粗重的事情还有个老厨工帮忙。孙慈十五岁的人生里,从未过得这般舒服。

至于那说话不多的“老爷“,其实半点也不老,相反比孙慈不过年长五、六岁。她从来没听过老爷为钱财而苦恼,却不知道他干的是什么买卖。每隔一段日子老爷就会离家几天办事,其余日子甚少出外,都是留在家里。

最重要的是:老爷是个非常严肃的人,从来没有暗中调戏过她半次。他甚至对孙慈很少说话。这教孙慈大大松了一口气。

不过最令孙慈讶异的,还是家里第三个人。

最初听见夫人说“我家只有三个人“时,孙慈以为第三个自然是老爷夫人的孩子。

怎料她完全猜错了。那第三个人,竟然是一个成年男人。

而孙慈在家里做得最多的工作,就是照顾他。

此刻她就捧着水盆、布巾和梳子,推门进了这个男人的房间。

这房间座落在宅邸的最深处,而且跟老爷夫人的睡房隔得很远,似乎是刻意这么安排,不给人轻易看见这房间的主人。而他也几乎未离开房间半步。

——与其说他是房间主人,倒更像是一件被收藏在房里的物品。

那房间格外的大,陈设甚少,打理得非常干净,室内散发着淡淡的花香——来自小几上瓷瓶里一束每天更换的鲜花。

孙慈进来后微笑,一边将水盆等物品放在桌子上,一边说:“早啊!今天怎么样?睡得好吗?“

虽然孙慈知道就像每天一样,不会得到任何答案,但她还是每天都问。果然那男人仍是没有回答。

他只是呆呆地坐在床边,眼睛瞧着窗外明媚的冬日阳光。到底他是什么时候睡醒的?在这床边坐了多久?是不是一直都这个姿势?……...孙慈并不知道。

对于这个男人,孙慈不知道的当然还有很多。比如年纪。孙慈很难从样貌断定他多大,似乎三十岁出头,但又似乎更年轻些。

又如名字。老爷夫人只在孙慈面前唤他“周先生“,却从来没有提全名。“先生“?是教书先生吗?可是年龄也不像。相貌的确有点秀气,而且五官俊朗,但却长期都神情痴呆,好像失了心魂,头壳里一片空空如也。这样的人怎么教书?

孙慈浸湿了布巾,仔细为周先生抹脸。周先生毫无反应,像个人偶似的任由孙慈抹拭。孙慈一边擦着他的脸,一边端详:可惜了这张脸,要不是害这种病的话,应该是个很英气的男人…

孙慈将布巾再次放进水盆,稍稍扭干了,接着解开周先生的白色宽袍,又替他抹拭清洁身体。

“周先生“绝不是教书先生的证据,还有这副躯体。孙慈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男人肉体。肌肉线条和比例完美得像天公伸手捏出来。皮肤比一般男人白皙,却紧得令人想起鱼腹。这副身躯彷佛是为了某种原始的目的而存在——不管是在天上飞翔,在水中游弋还是在大地奔驰。

孙慈已经为周先生抹身和洗澡许多次,可每次看见仍是禁不住脸红。

抹到手时,孙慈又不免叹息。跟一身光滑肌肤不一样,周先生一双手掌里侧满是厚茧。孙慈当然见过类似的手掌:拉车的、作工匠的、耕田的…但她怎也无法将周先生跟这类人联想起来。

而孙慈更很早就留意到一件事:家里的老爷,同样拥有一双这样的手掌…

老爷和夫人从来没有跟她提过,周先生到底是他们的什么人。孙慈也不敢问,甚至不敢猜。难得有了这样幸福的安身之所,她绝不想因为好奇打听,而破坏了老爷夫人对她的信任。

这时房间自外打开来了。孙慈回头,看见夫人进来。

穿着一袭翠绿锦织棉袍的殷小妍,双手捧着一束梅花,步入房间。

相比两年前在武当山之时,殷小妍又散发着更成熟的女人美态,当年足以吸引武当掌门的特质,今日真正完全绽放,即使走在外面临江府最华丽的街道,与城内任何贵妇相比也毫不逊色,难再令人联想当日西安妓院里那个小婢。

孙慈忙向夫人请安,但殷小妍只微微一笑,淡定地说:“你继续。“接着走到窗前的小几更换瓶里花束。

周先生上衣还是敞开,露出健美的胸腹,但孙慈留意到,殷小妍见了周先生的裸露肌肤,竟完全不在意。

——他们从前…

孙慈不敢多想,把周先生的宽袍拉起绑好,然后为他梳理那把乌亮的头发。

这时周先生的视线已经转过来,一直看着殷小妍。孙慈并不奇怪。周先生对任何人都像个木头人似的,唯独看见夫人却有反应。

——这更令孙慈肯定他们有一段过去。

“饿了吗?“殷小妍将瓶里的梅花摆布好之后,笑着向周先生问。

他点点头,同时露出难得的笑容。那样子简直像个只有几岁的小孩。“粥快煮好了。你再等等啊。“殷小妍的笑容,也有如一个年轻母亲对着孩儿般温暖。

孙慈一直垂着眼睛装作没看见。

把周先生的长发理顺后,孙慈不禁仔细看看他。梳洗好的周先生端坐床边,沉静中散发着一股灵气,就像个修道之人孙慈心里不禁又再叹了口气——除了一张仍然痴呆的脸。

她收拾各样物品,把放了一天的旧花放进水盆,向夫人吿辞离开,却未带上房门。

殷小妍没在意。在妓院长大的她当然知道孙慈的心思。但她不在乎。她走到床边,与姚莲舟并肩坐在一起。

姚莲舟很自然就伸手握着殷小妍的纤细手掌。殷小妍也没抗拒。她知道姚莲舟只有与她牵手的时候才最安心。

这一刻,殷小妍不禁回想那天在“盈花馆“里,姚莲舟要她在掌门白袍上写的那两行字:强中再无强中手,千山未及此山高。

而这么一个睥睨天下的武当掌门,今夭却要握着一个女人的手掌才能获得安全感。

一想及此,殷小妍的嘴角流露出甜蜜的笑意,眼神里却又夹带幽幽的酸楚。

“假如,从前你就这么需要我,那多好。“

这样的说话,殷小妍过去从不会在姚莲舟面前说出口。可是现在她放任的说了。

因为她知道他再听不懂

——这是多么讽刺的事

果然,姚莲舟没有任何反应,仍是一副痴迷的神情。殷小妍轻轻抱着他,让他的头枕在自己肩上。

她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也许,什么都没有。

下午时分,孙慈听见后院传来轿夫的脚步声,赶忙出去迎接。

附近这几家人里,会从这条幽静后巷坐轿子回来的,就只有老爷一个两名轿夫停在宅院的后门同时,老爷就已拨开竹帘踏出来。

老爷的身材并不比旁人高壮

那两个雇来的轿夫块头就比他大

是在孙慈眼中,别的男人只要一跟老爷站在一起,就像忽然变得矮小。

老爷一下了轿,随即把手上一顶大竹笠盖在头上,不让旁人看见脸孔,并旦匆匆走进宅邸后面。

孙慈掏出铜钱付给了轿夫后,赶紧跟着回去。只见老爷已脱下竹笠,站在厨房外头的水桶旁,摇水清洗双手和脸。

孙慈急忙从腰间取下早准备好的手巾,待老爷洗完后递上去。她瞧着老爷那张满是肿伤的脸:相比五天前离家之时已经好了许多,本来肿得像颗蛋的左眼也已平复下来。

老爷左肩仍然背着一个包袱。孙慈早已学会绝不替他拿东西。

“夫人在房间。“孙慈说,不必等老爷问——他每次回来必然首先问夫人在不在家。

侯英志点点头,把手巾交回给孙慈,举步向睡房走去。

“我回来了。“侯英志先在门外说了一声,这才把房门推开。

殷小妍将正在刺绣的丝帕放下,抬起头来朝侯英志欣慰地一笑。

侯英志把门带上,进内后将肩上的包袱卸到桌上。

虽然侯英志放下包袱时已经尽量放轻,但殷小妍仍然听得出它有多沉重。她知道包袱里面藏着些什么东西;也知道这些东西侯英志是用什么方法换回来的。

——一个大半生都在拿剑的男人,能够赚到许多银两的方法,只有一种。

可是殷小妍知道自己没得抱怨。她住的这屋、穿的衣服、吃的米饭、用的佣人…都是侯英志用剑换来的。因此她从不过问他在外干过的事情。他也从不提起。

殷小妍无言拥抱着侯英志。侯英志用早就洗净了血腥的手掌,轻轻抚摸她的秀发。

“我这阵子都不走。“侯英志把脸贴在她额头,轻声的说。殷小妍心下宽慰,抱得他更紧。

严格说侯英志并非从来没有谈论自己的工作。最初开始时有一次,当他看见殷小妍忧心的神情时,他淡淡地说过一句:“别担心。那些人,比我的武当剑差远了。我不过是干像割草般的工作罢了。“

殷小妍知道侯英志说的都是真的。但那毕竟是关乎生死的事情啊。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就像曾经那么强大的武当派一样…

因此每次侯英志出外的日子,她都睡得很少。尤其他从来都不会说自己什么时候回来。

——也就是每次他都有可能没法回来…

这想法,就如长期悬在殷小妍头顶上的一柄利剑,令她每次和侯英志一起时,总是无法完全快乐。

侯英志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红色锦织包。

“我买了东西送你。“

殷小妍欢喜地接过打开,是一双小巧的银饰翠玉耳环,白银部分铸成一对蝴蝶的形状,翠绿的玉珠就是蝴蝶的头,手工非常精妙。

殷小妍正在赏玩着耳环时,侯英志却瞧着房间窗外。

“天色还早啊。“

一听这话,殷小妍的身体僵硬了。

“你带小慈去外头街道走走。“侯英志又说:“我要练剑。“

“你…刚回来,不累吗?“殷小妍的笑容消失了。她抚摸着侯英志的脸:“而且你的伤…“

“没事了。“侯英志抓着她的手掌,移离自己的脸:“不可怠惰了,少练一天就是一天。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厉害的对头出现啊。我们要活下去,我就得不断变强——你忘记了吗?

殷小妍凝视着侯英志那只能睁开一半的左眼。她知道侯英志在说谎。当然他说的事情不假丨

武当派每一个人都是朝廷通缉的重犯,而他们收藏的更是“首恶“武当掌门姚莲舟——但是这并非侯英志急于锻炼的真正原因。

——而是他对剑道那永远填不满的欲望。

最终殷小妍仍是顺从地点头。

“好的。我还会买些糖果回来。你记得吗?那夜在山道旁,我请你吃过的那种。“

“我当然记得。“侯英志轻吻殷小妍的脸颊一下,就放开手让她离开。殷小妍背着他推开房门时,心里不禁想:

——今天,他最需要的人不是我。

——是他。

侯英志进入房间时,看见姚莲舟正盘膝坐在房间中央的地上,左手肘支着膝腿,拳头托着脸颊,侧着头凝视地板。

看见他那一瞬间,侯英志心头一震,因为姚莲舟的姿态似乎正在沉思。——他回复过来了?

但下一刻侯英志就放心了。因为他看清姚莲舟的视线正在跟随着什么:地板上一只缓缓爬行的蚂蚁。

姚莲舟凝视蚂蚁的表情,仍旧十分呆滞,嘴巴半张流着涎。

侯英志不理他,走到房间角落一个带锁的衣箱前,打开箱底的暗格,从里面拿出三柄木剑。

那木剑两长一短,各自的剑尖和前段都包扎着厚厚一层棉,以减缓打在身体上的冲击。

“来了。“侯英志虽然知道姚莲舟不会回答,还是说着,并将一柄长木剑放到他的腿上。姚莲舟完全没有反应。

侯英志略松一松肩背筋骨,拿着长短双木剑挥了一轮,感觉身体已经准备好了,就凝聚心神,面朝着仍坐在地上的姚莲舟,双剑垂在腿侧,长剑微微向上,遥指姚莲舟心胸。

姚莲舟仍在看着蚂蚁。

侯英志深长地呼吸,压抑着心头的恐惧——相比每次出动杀人,与痴呆的姚莲舟练剑对他而言远为可怕。

而且心神半点不可轻忽。

侯英志感觉可以后,心里暗数三声,就催动起心中杀意,同时长剑一振,朝姚莲舟闪电刺过去!

本来呆坐如石像的姚莲舟,在感受到侯英志杀气袭来的剎那,右手迅疾搭上腿上的木剑,一挺腰肢,身体神奇地朝后弹起,躲过侯英志的刺剑,着地马上成后弓步守御,木剑斜斜架在胸前。

侯英志乘势再追进,施展起与叶辰渊共同研究的“雌雄龙虎剑法“中一式“藏爪“,左边短剑抵向姚莲舟的剑尖,右长剑则从下低刺其腹部!

姚莲舟在此痴呆状态里,一切只靠苦修多年的反应而行,一感受到侯英志双剑的来向,木剑未等对方短剑压来已先一步脱离,往下以剑尖点向侯英志伸来的右腕,正是“武当形剑?追形截脉“!

侯英志与姚莲舟对练多次,早知他会有这反击,右手腕向上一圈一抖,用长木剑的剑脊,从旁拍打姚莲舟的剑,消解这一记点击。

但姚莲舟反应又比他更快更高明,双腿斜踏,以蛇步改变面对侯英志的角度,手中剑则以“太极“听劲之法,借用了侯英志木剑侧拍之力,引导剑尖指向上,再用身步前进之力,圆融地化为一记急劲的刺剑!

姚莲舟发出杀着的瞬间,脸孔从温顺无害变得冷酷,犹如一头追杀猎物的猛兽!

这样巧妙的杀招根本在侯英志应付能力之外,他只能勉强侧首闪躲,姚莲舟的木剑仅仅擦过他右颈侧!

束着棉的木剑险险擦过,侯英志的颈项皮肤破损,激起小小一蓬血花!——在姚莲舟那只彷佛会使法术的手掌上,这样的包棉木剑,仍具有如利刃的杀伤力!

侯英志两、三招之后已经陷于败势,无处可逃。他在这瞬间马上抑制着身心的杀气。

一感受到杀气消失,姚莲舟瞬间又回复先前羔羊般驯服的呆相,木剑轻轻垂了下来

若非如此,姚莲舟再乘势进击一、两剑,侯英志必然重伤。这就是侯英志与他对练时必得专心致志的原因:控制杀意的收放,就犹如操纵姚莲舟的一个机关,要是稍微疏神或者多贪一招,随时无可挽回。

——那危险程度,就有如赤身裸体跟一头满带锐爪利齿的猛兽游玩一样。

但也只有这个方法,侯英志才能够从今日的武当掌门身上学到剑法。自从武当之战受到神机大炮轰击震伤后,姚莲舟就一直陷于这种失魂状态,彷佛无思无想,除了对殷小妍的说话仍有反应外,彷佛与外界隔绝,徒具躯壳。

侯英志带着二人逃亡,最初实在经历了好一段艰辛日子,也好几次差点被锦衣卫的耳目指认出。但他始终没有抛弃姚莲舟,不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掌门,也不是为了殷小妍的愿望,而是他确信:即使姚莲舟变成行尸走肉,仍然是武学上一件无价瑰宝;只要寻找出打开和榨取他武艺的方法,侯英志就有机会成为梦想中的高手!

——第二次失去了所属门派,令侯英志更深深感受到,要存活下去就得尽快变强,那迫切之情比从前更炽烈。

三人后来辗转南逃,到了江西境内,侯英志靠着出卖自己唯一的资产——武力,在道上找到一口饭吃,生活才渐渐安定下来;后来他接触了蔡庆成为报酬丰厚的杀手,更得以过上这般富足的日子,租住临江城内的雅致大宅,殷小妍的生活更俨如富商夫人。

但这些都没有磨钝侯英志的武道欲望。他苦心研究测试,到底该如何引发姚莲舟动武,经过数次几乎被姚莲舟刺死的危险之后,他才掌握了现在这个凶险的练剑方式。

侯英志摸摸颈侧的伤口,看了看手掌上鲜血,竟笑起来。姚莲舟刚才一剑只差分毫就刺在他咽喉,虽然只是包棉的木剑,其速度威力也足以击碎喉咙。

他并未因此惊惧或愤怒,刚相反,这生死边上的锻炼,令侯英志兴奋莫名,比任何时候更深刻感受自己活着。

侯英志把沾着血的手掌展示给姚莲舟看,苦笑说:“你可别真的打死我。没有我挣钱回来,你也得饿死啊。“

姚莲舟没有看那鲜血,也没有把侯英志的说话听进耳里。他只是垂着木剑,茫然无力地站在原地,彷佛在等待些什么。

但即使是这般失魂落魄的站姿,在剑士侯英志眼中看来,仍然是完美而危险得可怕。

——毕竟,他仍然是姚莲舟。

侯英志收起笑容,准备再来。

卷十五 羊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