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他是这世上最不愿意看到栾嘉受伤的人,明明他是这世上最希望栾嘉能够幸福快乐地过一辈子、永远不会有半点忧愁的人。

可是他伤害了栾嘉。他要和别的女人订婚,要栾嘉亲眼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他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发生,哪怕选择死亡也不行。

——就算他想选择死亡,也要等栾嘉彻底放下他以后。

霍森转过身来,定定地注视着栾嘉,眼底有着千言万语,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应该更冷漠一些、更冷酷一些,让栾嘉彻底地对他失望,彻底地对他们的感情失望——霍森喉咙滚动了两下,从喉咙间挤出几个字:“对不起。”

栾嘉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如同一尊雕塑。霍森叫他上来见面,就是为了和他说这句话吗?他这么多个夜晚等待的解释,就是简简单单的“对不起”三个字吗?早知如此,他又何必亲自来一趟。

是因为不甘心吧,他始终还是不甘心,本以为两个人都在为未来而努力着,却突然走到了这样的境地。

栾嘉说:“没有必要说对不起。”他转身要往外走。

霍森三步并两步地冲上前,一把抱住了栾嘉。身体的本能终归战胜了理智,他想念栾嘉,他发疯一样想念栾嘉。霍森用力抱紧怀中的人,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他无法解释订婚的事,也无法解释自己此刻的行为,他只想最后一次这样抱住栾嘉——他只想就这样静静地抱住栾嘉。霍森身体微微地发着抖,嘴唇也微微地发着抖,连带声音也在颤动:“嘉嘉,嘉嘉。”

栾嘉觉得不是自己疯了,就是霍森疯了,要不他怎么会在这样的日子被霍森抱在怀里——这明明是霍森和别人订婚的日子,霍森却这样痛苦地喊着他的名字。栾嘉用力挣开霍森的怀抱:“够了!”他连退几步,站在远离霍森的地方咬着牙说,“够了,霍森·查理兹!”

一定要这样吗?

一定要把他们之间的回忆全都毁掉才甘心吗?

为什么霍森不能好好地和他告别呢?为什么不好好地告诉他——告诉他他有他的责任,他要支撑起他的家族,他要守护他的家人——告诉他他连婚姻都要拿出来当筹码,以保住查理兹家的荣光?明明作出选择的是他,为什么表现得比被抛弃在原地的人还要痛苦?

真的够了!

真的该到此为止了!

栾嘉背脊也微微地颤抖起来,眼泪终究还是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他爱他啊,他那么爱他啊,就算他什么都做不了,就算他什么都帮不上忙,他任性,他没用,他只会依赖他,但他们相爱了那么多年,连一个正式的告别都不配得到吗?

栾嘉的眼泪让霍森整颗心都被击碎了。

他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样憎恨自己——憎恨自己的无能。

霍森伸手抓住栾嘉的手腕,不想让栾嘉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眼前。

栾嘉想甩开霍森的手,泪眼朦胧之间却发现霍森长袖掩映着的手腕有些不对。

栾嘉浑身一震,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他死死地抓住霍森的手,把那将手臂挡得严严实实的衣袖用力往上推。

——上面密布着狰狞可怕的疤痕!

第216章 艰险

栾嘉错愕地抓着霍森的手, 不敢置信地盯着那一道道模样可怖的疤痕:“怎么回事?”

阳光通过落地窗在屋内碾转, 落在栾嘉和霍森两人身上。栾嘉的目光从疤痕上挪开, 挪向霍森突然变得平静又漠然的脸庞上。栾嘉纤细的喉结滚动了两下,再一次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霍森注视着栾嘉满含关切的脸, 刚才的痛苦、挣扎、失控,早已完全从他脸上消失。

这样的霍森是栾嘉所陌生的。

霍森挣开栾嘉的手,仔细地把衣袖重新放下, 把袖扣重新扣回袖口。

直至栾嘉的眼底染上了怒意,霍森才开口说:“如你所见。”他把手伸在栾嘉面前,“那一次车祸之后, 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有截断的迹象,接着思维缜密的他很快发现了我的存在, 他竭尽全力想抵抗睡意, 有一次曾经三天三夜不睡觉, 每次撑不住时就在手上划一刀。”

栾嘉浑身发冷。

霍森说:“血又热又红,点缀在伤口上特别漂亮, 有时流上很久都不会凝固——伤口总是那么深, 有时能看见骨头。可是人是需要睡眠的,所以即使他在手上划下那么多道口子, 也没办法避免沉睡的到来。他太软弱了, 只要他一沉睡, 身体就将属于我。”

栾嘉握紧拳头。

霍森伸手捏住栾嘉的下巴:“有时他会把刀子对准动脉划下去,要不是我醒来得及时我们就一起下地狱了。”他深深地注视着栾嘉浅琥珀色的眼睛,“没想到刚才我只是远远地看见了你, 他就醒了过来——他爱你,可是他太弱了,这具身体已经属于我了,你明白了吗?”

栾嘉咬牙:“我不明白。”眼前的人是霍森,可是又明显不是霍森,就好像身体里居住着另一个灵魂。这种事情真的存在吗?

栾嘉微红的眼眶让霍森心烦意乱。他压下心里那一丝莫名的躁意,耐心地解释:“心理学上把这种情况叫做分离性身分障碍,又叫做多重人格。成因很多也很复杂,比如像他这样的,幼年有过很大的阴影,成年后又面对无法掌控的局面,再遭遇点意外刺激,很容易就陷入沉睡——弱小的人就该乖乖沉睡。”

栾嘉心里乱糟糟的。霍森没必要编造这种事来骗他。如果眼前的“霍森”所说的是真的,那么一切就有了解释了,因为霍森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因为要和佩恩订婚的人根本不是霍森——所以霍森才会和他断了联系,所以才会有这么一场订婚仪式。

想到刚才看见的那一道道深浅不一的伤疤,栾嘉心脏微微抽搐。霍森那时候一定很绝望吧?察觉了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察觉了身体随时有可能会失去控制,想尽办法都不能让自己摆脱噩梦——

所以刚才霍森的目光才那么地痛苦,所以刚才霍森明明有着千言万语要说——却只说出“对不起”三个字。霍森不想让他知道这一切,霍森不想让他知道他经历过怎么样的挣扎和痛苦,甚至还想过要以死来挣脱这种境况。

栾嘉嘴唇颤了颤,过了好一会儿才挤出话来:“你爱她吗?”

“什么?”“霍森”似乎没料到话题会突然转变。

“你要和佩恩表妹订婚,”栾嘉仰头望着“霍森”,“是因为你爱她吗?”

“怎么可能?”“霍森”冷漠地说,“爱情那么愚蠢的东西——”

“那就取消这次订婚吧!”栾嘉猛地打断“霍森”的话。他并不想从眼前这人的嘴里听到关于爱情的评价,更不想给眼前这人贬低他和霍森的爱情的机会。即使他和霍森一路走来经历了那么多起起落落,但那都是他们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霍森”看着栾嘉骤然变得坚定的眼神,冷冷地说:“你以为我会为了你们那愚蠢的‘相爱’放弃和莫尔顿家联姻?”

听到“霍森”说是联姻,栾嘉松了一口气。他回以同样的平静:“如果霍森成功了呢?”

“霍森”挑眉。

栾嘉说:“如果霍森下次不是在手腕上划几刀,而是直接从楼上往下跳呢?如果霍森成功了,你会死。”

“霍森”冷冷地看着栾嘉:“没有人不怕死,他所谓的自杀不过是想威胁我而已。这正是为什么他只是划几刀,而不是直接从楼上跳下去的原因。”

栾嘉说:“他爱我。”栾嘉仰起头,心底迸发出从未有过的勇气,“他是世上最爱我的人。如果他被迫和别人结婚,他不跳,我跳——等他清醒了,一定会来找我。到那时你也会彻底消失——”

“霍森”被惹怒了。

爱情根本就是愚蠢无比的玩意,世上真的有人能够为了它去死吗?可是他能感受到得到主人格的决心,也能感受到眼前这个看起来非常纤弱的青年的决心——他很清楚,如果栾嘉真的那么做了,主人格绝对会发疯——到那时他真的会彻底消失!

“霍森”咬牙怒道:“住口!”

栾嘉正要不甘示弱地表明决心,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打开了。

栾嘉红着眼转头看去,只见外祖父老莫尔顿和表妹佩恩站在门口。老莫尔顿腮帮子抖了抖,绷着脸问道:“在吵什么?”

表妹佩恩默不作声地把房门重新关上。

栾嘉挺直背脊,看向老莫尔顿:“取消婚约。”

老莫尔顿冷眼看着栾嘉:“你想要我们莫尔顿家沦为笑话吗?”

“造成这种局面的是您,不是我。”栾嘉退到“霍森”身边,没给“霍森”反抗的机会,径直抓起“霍森”的手,解开他的袖扣,露出衣袖底下新旧交杂的伤疤,“霍森为了保持清醒,在自己手上划了那么多刀。”

老莫尔顿说:“所以呢?”

栾嘉说:“我不相信您不知道——我不相信您不知道我和霍森在一起的事——我不相信您不知道我和霍森在一起已经十年了,我不相信以您的能量会不知道!您明知道我和霍森是相爱的,却还是要把佩恩嫁给他,现在的局面是您造成的!”

老莫尔顿也生出了怒意:“他这样的家伙值得你去爱吗?他只会害死你!就像你父亲害死你母亲一样!你知道他这样的情况有多危险吗?现在他只是往自己手上划几刀,下一次再出现另一个人格,说不定会拿起刀往你身上砍——他会害死你!”

佩恩一脸苍白,却还是沉默地站在原位。

栾嘉说:“我不在意。”他紧紧地握住霍森的手,滚烫的眼泪一颗一颗地往下掉,“他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生命,我也能爱他胜过爱我的生命。只要不是他嫌我烦,不是他嫌我太任性,不是他想要放弃我们的未来,我什么都不在意。”

明明眼泪的温度绝对算不上多高,霍森却感觉自己手上的伤疤被烫伤了,又痛又热。记忆如潮水般奔涌而出,让“霍森”整个人定在原地,他的心脏本来被冰雪封藏,这一刻那寒冰却骤然迸裂开来,心跳变得一下比一下鲜活。

霍森微微颤抖着,伸手拥住了栾嘉,想要说话,却一句话都挤不出来,只能把栾嘉抱得更紧。

老莫尔顿气得七窍生烟,正要怒骂出声,一直没开口的佩恩突然说:“祖父,我愿意先和查理兹先生订婚,半年之后再宣布我们个性不合取消婚约…”

这样的话,至少不至于让这场订婚宴变成闹剧。要知道等着看莫尔顿家笑话的人可不少!

老莫尔顿深吸一口气,看看佩恩,又看看栾嘉和霍森,怒道:“随你们!”说完他就拂袖而去。

栾嘉很快挣开了霍森的怀抱。既然霍森被迫陷入沉睡,外面的一切就该由他来处理,包括“霍森”惹出来的债。栾嘉挺直背脊,对佩恩说:“很抱歉,我们的事可能给你造成了伤害。”

佩恩摇了摇头。她的眼睛也红了,哽咽着说:“我很羡慕你的勇气。如果我喜欢的人也能和你一样站出来陪我面对祖父,也许我们也可以在一起。”她一向软弱而内向,因此特别佩服敢和祖父老莫尔顿呛声的栾嘉。

栾嘉说:“以后如果你需要帮忙的话,我一定会尽力帮你的。”既然刚才老莫尔顿能当着佩恩的面说出“他会害死你”这种话,那么在老莫尔顿心里佩恩这个孙辈无疑是毫无地位的。要不然怎么老莫尔顿不担心“霍森”会伤害佩恩?

佩恩说:“谢谢。其实我挺高兴的,这样一来我至少可以有半年的自由时间,不必再作为商品或者附属品去与别的男人联姻。”佩恩露出真心的笑容,“祝你们幸福。”

佩恩也离开了。

屋里只剩栾嘉和霍森。

栾嘉努力回想着自己对“多重人格”的了解。上次他拿下的一个剧本里正好有个多重人格的角色,当时心理咨询师跟他们讲解过现实中的方案。对待多重人格的患者,最好是能让各个人格相互了解、相互融合,最终让他们和平共处或者融为一体。既然已经把婚约的事情解决了,栾嘉心头一松,收起浑身利刺,再次抓住霍森的手。他坚定地说:“我们会幸福的。”

哪怕路途艰险又曲折。

第217章 来客

袁宁独自回国, 带走的还有栾嘉的托付。首都和华中那边的公司都有专人打理, 平时栾嘉也不用怎么操心, 一个月开个一两次会议、掌握一下基本情况就差不多了。

霍森的病情没有更多人知道,但栾嘉没瞒着袁宁。袁宁是陪着他来的, 总不能只告诉袁宁自己要留下来追求真爱。袁宁听完霍森的情况,叹了口气,没有劝阻。回到首都之后, 袁宁去了栾嘉公司一趟,把栾嘉会暂时定居海外的事情转达给公司代理人。公司重要部门的负责人都是栾嘉高价挖回来的高管,听完以后非常敬业地表示不用担心, 一切有他们在。

袁宁对公司运作不太了解,看人本领却挺不错, 接触过后就放下心来。还没开学, 他准备再去昌沧一趟, 帮忙打理一下牧场。

袁宁休息了一晚,启程前往昌沧。牧场已经被由里到外地修整过, 远远看去就透出一股蓬勃生机, 一跳下车,袁宁便听到咩咩的羊叫声, 接着一声尖锐的啸响划破天际, 远处澄蓝的晴空之上掠下一只凶猛的猎鹰。

猎鹰有着尖利的鹰爪, 对准小羊坚硬的犄角抓了过去。两边的劲头都很大,小羊四蹄紧绷,硬生生扛住了猎鹰俯冲而下的巨大冲力, 压根不愿意后退半步。

一羊一鹰对抗得正酣,小羊突然像是感受到了什么,黑溜溜的眼睛往袁宁下车的方向一转,也不管猎鹰了,快速后退几步,挣开了擒住它犄角的鹰爪,两腿撒欢,径直跑向袁宁。猎鹰扑腾着翅膀,落在一旁的木栏上,十分警惕地盯着袁宁这个外来者。

袁宁一乐,他居然从猎鹰眼里看到几分被冷落的不满和愤怒!看来小羊终于交上朋友了,只是这朋友表达感情的方式比较特别。

袁宁由着小羊绕着自己转了三圈,笑着问起小羊牧场里的事。别的袁宁不太管,主要是水泽那儿,他拜托农研所的人过来跑了一趟,看看能不能让水泽那边的“红树林”长得更丰茂一些。

小羊表示那边很不错,它和猎鹰都很喜欢。

袁宁听着小羊孩子气的回答心情也愉快起来,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复杂,牧场里总是令人轻松的。这一点似乎在小时候就深深地烙在他心里。

那时他还小,心里惶恐不安,不知该怎么应对未知的、令人迷茫的未来。谢爷爷看出了他的处境,把他带到了牧场那边,他第一次走出阴霾、第一次和大哥敞开心扉,都是在牧场那边。

小小的牧场就像是一处港湾,让他在疲惫和忧心的时候可以安心歇息。歇息完了,他又能大步大步往前迈。

袁宁含笑对小羊说:“以后水泽那边的草木会长得更好,你们也会有更多的新朋友。”就好像云山那边的森林成为鸟兽的乐园一样。牧场和森林给了他安宁,他愿意替小羊它们建造一个更适合它们居住的家。

小羊又高兴地绕着袁宁打转。袁宁和小羊闹了一会,带着它往牧场里走。猎鹰站在那盯着袁宁和小羊的背影许久,恼怒地叫了一声,扬起翅膀往天上飞去。

袁宁走到房屋那边,小羊就跑了。房屋四周栽着的树苗长得不错,枝叶渐渐繁茂起来,几个身穿白色实验服的老头和中年人正围着它们记录着什么,一个两个都两眼放光,下笔飞快,宛如在标记藏宝图上的宝藏。

廉先生把这树的果子叫做“玉浆果”,不少人却忍不住喊它“长寿果”。果子最早是小黑找回来帮招福改造体质的,确实有着延年益寿的功效。再加上育种时浇灌了灵泉水,令它具有了部分净化能力,对于排除体内秽物颇有奇效,因此它在外面是有市无价的,只有水云间那边偶尔出售。

而光是这“偶尔出售”,就已经替袁宁积攒了极大的财富。

袁宁不是没想过让小黑多找些奇花异草,可奇花异草本来就难得,要种植成功更是难上加难,即使人参宝宝在灵泉那边种植成功了也很难大规模移栽出来——它们对土壤、气候、营养条件都是极为苛刻的,有时千辛万苦种活了,它也有可能没法开花结果。

久而久之,袁宁也就打消了栽培奇花异草的想法,只在灵泉那边留一些种苗以便在寻找到条件适宜的地方时能把它们种下去。

正是因为知道玉浆果有多难成活,袁宁没有觉得农研所的人表现过于夸张。他大步走了过去,热情地朝农研所的人打招呼。

一见到袁宁,不少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为首的小老头身材矮小却精神矍铄,一双眼睛绽着精光。小老头哼了一声,说道:“怎么你小子运气就这么好,随便买个牧场都能种活玉浆果?”这话里的怨念可就大了。

袁宁不是小气的人,培育出果苗之后大方地分了农研所一些,结果农研所那边的果苗全军覆没了,罗元良倒是种成了一批。眼下新牧场这边也种活了这么多,他们看了怎么能不眼热?若不是知道袁宁不会藏私,他们都怀疑袁宁是不是瞒下了什么秘诀了!

袁宁摸摸鼻头,大力挽留小老头一行人多住些日子。小老头一行人想研究玉浆果的生长条件,新牧场这边何尝不需要小老头一行人帮忙?尤其是水泽那边,他想引种一些新植物,但这活儿不能蛮干,要不然引种的新植物成了入侵种,一祸害就是一整片,整个水泽就毁了!

农研所的人也去水泽看过,对那片沼泽地十分喜爱,便也没计较袁宁的小心思,收拾好家当和袁宁一块去吃饭。

午饭过后,辛勤的女人们在制作马奶和奶酪,浓烈的奶香味飘散在空中,令屋里屋外都镀上了一层莫名的暖色。袁宁跟着小老头去看水泽。夏天已经接近尾声,候鸟们到了羽翼最丰满的时刻,它们有些站在水草上整理羽毛,有些站在泥岸里闲散漫步,有些则在水面上觅食,都殷勤地为秋季的迁徙做准备。

袁宁说:“秋天这些鸟儿就会往南飞了,到时候水泽可能会冷清很多。”

小老头说:“秋天才热闹,不迁徙的鸟兽要开始为冬天做准备,会更忙碌地捕食和储食。”

昌沧的夏季干旱少雨,水泽里的淤泥干了一部分,露出了藏在草丛和灌木丛间的小路。小老头敏捷而矫健地拨开草丛往水泽深处走,小羊不知什么时候追了过来,屁颠屁颠地越过他们在前面开路。在拨开一丛高高的水草之后,小羊“咩”地一声,转头看着袁宁,像是在招呼袁宁快过去。

袁宁轻手轻脚地走向小羊那边,却见一只和小羊差不多的矮鹿站在那,用湿漉漉的眼睛警惕地瞪着袁宁一眼,飞似也地撒开蹄子钻进了草丛里跑了。

小老头走过去看了看蹄印,再比对一下刚才看到的大小,拉着袁宁退回草丛后,笑呵呵地说:“你等着看,它一会自己会回来。”

袁宁百思不得其解:“刚才它不是被我们吓跑了吗?”

小老头笑得一脸神秘。果不其然,那只矮鹿没多久又回来了,在对面的草丛里探头探脑一会儿,大胆地走出草丛,在地上嗅来嗅去,像是想嗅出有没有天敌的踪迹。小羊从草丛里探出头去盯着矮鹿看,那矮鹿十分敏锐,察觉小羊的窥探之后浑身一激灵,再一次撒开腿跑掉了。

袁宁:“……”

小老头哈哈一笑:“这是狍子,我们都叫它傻狍子,因为它跑着跑着觉得没危险了,会回过头来看看天敌到底在不在。虽然它够敏锐,跑得也不慢,但还是很容易被天敌抓住。”

袁宁也乐了,跟着小羊在水泽里转悠了一会儿,遇上不少水鸟和小动物,心情慢慢柔和下来。

傍晚的时候胡勒根过来了,胡勒根的身体通过调养之后好转了一些,但头发没能再长出来,所以依然戴着帽子。夏天的帽子比冬天的要薄点,但还是让他额头渗出一层密汗。

胡勒根最终没把牧场卖给袁宁,而是留在那里重新打理牧场。他在那边种上了大批超富集植物,而牧场里的动物都分送给其他牧场了,只留下一条老猎犬陪着他生活在牧场里。比起第一次见面时的憔悴,胡勒根如今又恢复了草原汉子的爽朗与快活,还没见到人,笑声就先到了:“袁小兄弟,我听说你来了,特意过来看看你。”

袁宁也笑脸相迎:“胡勒根先生。”

胡勒根大掌一挥,重重地拍在袁宁的肩膀上:“今年你们牧场的成绩不错啊,你才刚接手就挤进了前十,简直让许多人眼珠子都掉地上了。”虽然牧场原主人急于脱手,把牧场圆圆整整地转手给袁宁,但在此之前这牧场可没进过前十啊!

袁宁说:“因为罗哥发现了一批不错的马儿。不过还是阿古拉先生的白马最厉害!”

提到阿古拉先生的白马,胡勒根脸皮就抽了抽。他朝袁宁说起上次去阿古拉牧场那边的所见所谓:“厉害是厉害,就是喜好有点奇怪。别的马儿到了壮年都想着找母马,它却不一样,整天和匹公马腻在一起。”胡勒根神神秘秘地凑近,“你猜我去的时候看到了什么?我看到它们在交配!你能想象吗?公马和公马!”

袁宁:“………”

袁宁没有宣扬自己私事的喜好,自然不会说什么“怎么不能想象?男人和男人也可以的”,他摆出满脸震惊,十分配合地回应:“不能想象!”

胡勒根说:“其实也不算什么稀奇事,母马耐力差,以前要远途经商,经常会用大量公马。如果正好碰上发情期,它们就不跑了。我们的族人不喜欢阉割马儿,就想了个办法,收集起母马秘处的液体带着上路。途中如果公马发情了,就把它涂在另一头公马身上,这样它们就可以相互纾解了。”

袁宁:“…………”

胡勒根见袁宁目瞪口呆,心满意足地说出真相:“不过到我们这一代已经没有这样做过了,也没亲眼见过是不是真有这么一回事——我也是小时候听母亲说起才知道的。”

袁宁对草原人的睡前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小时候听着这种故事长大,不怕以后会长歪吗?

袁宁留胡勒根吃了顿饭,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就陪胡勒根去西北那边看看污染治理情况。

污染在污染源周围是呈辐射状扩散开的,受影响的范围非常大,但轻重程度不一样。胡勒根的牧场比较倒霉,离污染源非常近,土壤和水源的污染情况都相当严重。幸运的是首都的禁令已经发了过来,超过一大半的农药厂被勒令停业整改,污染暂时没有再加深。

污染容易治理难。超富集植物已经在牧场里扎根,让这片憔悴了几年的土地重新染上了绿意。袁宁知道不可能一夕之间把污染根除,看到原本生活在这边的草木蔫了吧唧地垂着头却还是有点难受。以前都是章先生或者章修严帮忙解决问题,等他再看到后续情况时已经是许久之后了,章先生和章修严告诉他的、给他看到的都是好的一面,其中的艰辛他从来不需要操心。

袁宁走到河岸边与新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超富集植物们交流。所谓的超富集植物,就是吸收某些矿质元素的能力非常强,有些可以远超普通植物百倍——甚至几百倍。普通植物可能需要几十年几百年才能把土壤中残留的污染物吸收完,它们却可以大大缩短所需要的时间。

袁宁对这方面比较了解,所以第一时间就给出了可以超量清除砷污染的超富集植物。只是土壤已经被破坏了,要恢复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袁宁正想着,一个牧场工人跑了过来,说是有人找胡勒根和袁宁,是市里过来的,好像是这边新上任的一把手。上一任因为失责被撤掉了,这个人临时被派过来接手一堆烂摊子,听说一直忙得焦头烂额来着!

第218章 盛会

昌沧的天气有些干燥, 昌沧人的皮肤都被晒成粗糙的古铜色, 看着粗犷又豪放。袁宁与胡勒根他们站在一块, 未免显得瘦小和白皙了一些。他也看过牧场的情况了,便和胡勒根一块往回走, 去会会那昆平市一把手。

这位一把手叫温白,名字颇为温和,人也和气, 才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非常年轻,被夏季艳阳晒黑了点的皮肤掩不住他那一身书卷气。温白见了袁宁, 含笑迎了上去:“袁宁师弟,你很有名。”原来温白也是首都大学毕业的。

袁宁还没毕业, 但也习惯了校友满天下的情况。他在路上已经听牧场的人介绍过温白, 对温白也不至于一无所知。袁宁礼貌地向温白问好。

两人算是他乡遇校友, 当即就聊了起来。一聊之下,袁宁才知道温白是自己申请调任的, 起因和袁宁还有点关系——费校长介绍给袁宁的两个专家之一是温白的舅舅, 项目结束之后他舅舅便把袁宁那番话转述给温白。

温白感慨:“我听完你说的话之后觉得很惭愧,我虽然不至于害人, 但也早早学着明哲保身,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功夫练得很熟, 连为自己家乡的人开腔都做不到。”

温白说得很诚恳,袁宁有些惭愧。他敢出头是因为他相信章先生和章修严会一直站在他身后,他可以勇敢地去尝试、勇敢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有世间最坚强的后盾, 因此才有一往无前的勇气。相比之下,温白能毅然调任到昆平这边接手这堆烂摊子才叫人钦佩。

袁宁与温白颇为投契,一起吃了午饭,顺便商量进一步的治污方案。农药厂要关,等同于把昆平这边的经济拦腰斩断,若是没有相应的投资来填补这个缺口,恐怕会生出大乱子。这一整片土地都被污染了,种出的超富集植物也不能食用或者加工,等同于地里也不可能有收益,昆平的经济想要再起来,难!

经济起不来,再好的教育计划、医疗计划都是白搭,没钱什么都别想!这已经不是讲奉献的时代了。

虽然是昌沧这边人,但温白也算是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温白脑门一热主动从省里调到昆平这种穷乡僻壤来,最初的热血冷却之后剩下的就是茫然和无措,是以在听到袁宁过来了以后温白决定马上去见袁宁。他觉得袁宁既然能给他指引一次方向,自然也能指引第二次。

明明温白比自己年长,袁宁却还是觉得像是被虞元安他们用满含渴望的眼睛盯着看。温白看着已经二十七八岁了,实际上却没有经历过多少事吧?袁宁安慰温白:“不要急,总会有办法的。”他顿了顿,“昆平这边的当务之急不是搞发展,而是治理污染和提高医疗条件,我回去后也会想想办法。”昆平这边因为污染而患病的人非常多,不及时接受治疗一些病痛会伴随他们一生。

温白点头。他主动调任这边绝对不是为了做表面功夫。可是要是做不出表面功夫,立不了功,其他人怎么可能愿意跟着他一起干?温白叹着气:“也许我不适合当决策者。”

袁宁说:“没谁天生适合做什么,我师兄以前还想去搞地质呢,现在还不是在省里待着。”

下午温白还得办公,袁宁自己回了牧场那边,心里还记挂着昆平的事。接下来几天袁宁时而与养马人闲聊,时而去找阿古拉、胡勒根他们骑马,时而还跑去市区各个博物馆看看里头的馆藏。白天他都往外跑,晚上则呆在牧场记录灵感。

临近开学时袁宁把胡勒根和温白他们都找了过来,给他们看自己的设计稿:“这是我设计的一些样式,你们如果有适合的瓷厂可以推荐给我,我去和他们谈合作。到时我从华中那边找些人过来给你们培训出一批人来设计盆景,到时我们把适合的植物做成盆栽来卖。”

超富集植物可以吸收掉土壤和水源里的污染物,只要动物和人不去食用它们,污染物就会停留在植物体内。只作为观赏植物的话,它们对人体是无害的。

对于怎么把观赏植物卖出好价钱这种事,云山牧场非常有经验。很早以前就有人冲着袁宁设计的花盆、花瓶慷慨解囊买个十盆八盆,为的就是凑齐一整套。袁宁没有直接把以前的设计搬过来,而是通过这段时间了解到的风土人情设计了一批新图样,准备叫人把它们做出来。

温白这才知道袁宁说的“我会想想办法”不是客气,高兴地拉着袁宁的手不放。

胡勒根也恍然明白过来,原来袁宁说他买了也不会亏本是真的,这小孩脑筋灵活,死路也能走出活路来。他本来是觉得把一个不能再放牧的牧场卖给袁宁太不仗义,特意把牧场给讨了回来,结果倒是自己又要沾袁宁的光了。胡勒根说:“袁小兄弟,我长这么大没服过谁,现在我真是服气了。”

袁宁笑着摇摇头,没说什么,而是与温白商量起接下来的事情来。温白听不少人提起过袁宁,如今真正一接触才发现袁宁比别人口中那个人更好,明明是在白白帮他的忙,由袁宁说来倒像是两个人在拿主意。真是个妥帖无比的小孩。

温白是个实诚人,袁宁的功劳他自然不会抢,在申请活动许可时顺便把袁宁大夸特夸一番。袁宁被温白夸得脸红,不知该说温白什么好。

接下来袁宁准备搞个拍卖会,兴师动众地请来了各大协会的老朋友们,请求他们各自出一些作品作为拍卖品,拍卖出的善款作为医疗基金用来帮助受污染地区的病患。虽然温白会帮受害者索赔,但让一些人把吃进去的东西吐出来肯定是不可能的。

温白还是有些不甘心:“为什么还要让他们参与进来?”温白好歹是昌沧人,比袁宁更能摸清情况,知道哪些人曾经是获利者。相比袁宁,温白倒是更像个愤世嫉俗的少年人,恨不得世上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眼看有袁宁在,眼前的困局有了化解的可能,温白就希望能把这些人全都踢出去。

袁宁不由看了温白一眼,觉得两个人的位置完全调换过来了,温白才是刚成年、刚踏入社会的那个。袁宁不急不缓地说:“这样的人哪里都有。你能对他们做什么吗?”

温白一滞,摇头。不能,就算厌恶至极,他也拿不住对方的把柄,就算他空降一把手,顶多也是管个三五年,一转脚走人了,昆平这边还是当地这些人的天下。这个道理他懂,其他人也懂,没有人会傻乎乎地跟着他去针对这些人。温白说:“就只能这样了吗?”

袁宁说:“目前来说就只能这样了。”他温和地看着温白,眼底笑意不改,“不过以后可不一定。只要你愿意去把话语权拿过来,让所有人都跟着你走。”章修严就是这样做的,章修严没有和当地人争抢什么,而是直接把一块大饼搬了过去,想吃大饼的人只能乖乖跟着章修严走。在大饼还没有做成之前,再不甘心都是白瞎的。

温白手段稚嫩了些,放到昆平锻炼锻炼说不定就成长起来了。对于这样一个处于蜕变期的“师兄”,袁宁不介意帮一帮。

温白也知道袁宁是在拉自己一把,心中感激,有什么活动都带上袁宁,帮袁宁在人前刷个脸熟的印象。袁宁虽然不大需要这样的脸熟,但也没拒绝温白的好意,每回温白邀请都会依时出现。是以在拍卖会开幕之日,袁宁这个半大少年的位置十分突出——直接站在昆平一把手的身边,能不突出吗?

各大协会名家的号召力够强,再加上有华夏日报的记者到场,这场拍卖很可能将会登上华夏日报报道,过来参加拍卖会的人多不胜数,有些没拿到邀请的都来了——现在的富商们已经隐隐有了“做慈善”的意识,花点钱就能在华夏日报露脸——能得到好名声又能得到名家真品,傻子才觉得不划算。

袁宁对这种事很有经验,给不少有头有脸的企业家都发出了邀请,得到应允的答复之后又悄悄朝其他受邀人放出风声。到了拍卖会正式揭开序幕这天,昆平可谓是群英汇聚,群星闪耀!

杜建成闻讯而知,笑骂起袁宁来:“我们才是嫡亲的师兄弟,怎么你就把这样的好事放到了昆平这边?”

袁宁说:“师兄要办自己可以办成,这边比较困难。”昆平这边的事是袁宁捅出去的,温白又还需要成长,袁宁觉得帮一把没什么。而且他只是牵个头而已,以后昆平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还得看温白自己的努力。

杜建成也不是真生气,对一旁满脸不好意思的温白爽朗地笑了笑:“我和宁宁开惯了玩笑,你不要放在心上。”

温白正要说话,大门那边突然传来了一阵微小的骚动声。袁宁一愣,看了过去,却见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那儿。竟是有过一面之缘的沈霁云。

沈霁云一直相当神秘,不怎么出现在人前,至少袁宁没怎么在报纸和电视上看见过他。若不是在孤儿院那边见了一次,袁宁恐怕还不知道沈霁云长什么样。

沈霁云被一旁的人冲撞到了,一只耳朵上的助听器掉了。沈霁云好脾气地站在原处,让助理帮他把助听器捡起来重新戴好,并没有在意周围人或诧异或疑惑的目光,朝那撞上他的人笑了笑,平静地把邀请函递给工作人员。

这温文有礼的态度让撞上他的人满脸羞惭,对上沈霁云那张脸后更是红透了耳根:“对不起,我太不小心了。”

沈霁云淡淡一笑:“没什么。”

沈霁云的目光往会场内的袁宁看去。袁宁一直注意着门口的动静,见沈霁云望了过来,马上招呼温白迎了上去,高兴地向沈霁云问好。袁宁说话间把沈霁云的身份带了出来,把温白砸得晕乎乎的,连和沈霁云握手时都觉得特别不真实,心里越发震惊。原以为袁宁只是有点厉害的师弟,没想到袁宁居然连沈家的当家人都能请到!

袁宁也正纳闷着呢,他是给沈氏的人发了邀请函,但邀请的是相熟的负责人,而不是沈霁云这樽大神。不过沈霁云亲自来比谁来都要好,袁宁纳闷归纳闷,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重量级的企业家越聚越多,昆平这座不起眼的小城顿时热闹起来,受邀而来的记者也殷勤地捕捉着各种消息,以图用独家角度报道这次突如其来却又盛大无比的慈善盛会。

远在怀庆的章修严早起之后照常取了几份报纸,准备看看当天的新闻。结果一打开华夏日报,袁宁的身影就映入他眼帘。

当然,主角其实是袁宁左边的温白和袁宁右边的沈霁云。

章修严:“…”

第219章 怕

一次拍卖会虽然不能让昆平市的经济起死回生, 却也带来了不少机会。温白初上任时的无措早没了, 眼下忙得根本抽不开身。沈霁云给予了不少医疗方面的资助和支持, 算是解了昆平市这边的燃眉之急。作为回报,袁宁受温白之托当沈霁云向导, 在昌沧这边散散心。

沈霁云对城市不大喜欢,对袁宁的牧场倒是颇有些兴趣,主动提出想去看看。袁宁上了沈霁云的车, 坐在副驾座给司机指路。沈霁云一直坐在后座闭目养神,他精神看起来不大好,休息是真的休息, 眉目间有着难掩的疲倦。袁宁与司机说话的声音稍稍压低了一些,不想扰着沈霁云。

到中午时车子就抵达牧场。这时两辆皮卡迎面开来, 上面堆着满满的农具, 车身涂着黄漆, 远远看去就十分亮眼。见有车来,皮卡先停了, 让袁宁这边先走。袁宁摇下车窗, 与皮卡上的罗元良打招呼:“罗哥!诺敏姐!”

罗元良旁边坐着的正是诺敏,诺敏高兴地回应:“宁宁你回来了?昨天大鹰又和小羊打架了, 大鹰躲进水泽那边不愿意出来了!”明明是两只动物打了一架, 诺敏却比两个孩子互殴还操心, “我怕我找着了大鹰也不愿出来,正着急着呢,还好宁宁你今天就回来了!”

沈霁云睁开眼, 看向车窗外。

少女正从皮卡里探出头来与袁宁说话,一双眼睛明亮得像黑色的珍珠,皮肤也是健康的小麦色,有着草原的女儿特有的英气与活泼。

车窗半开着,牧场的微风灌入车里,吹走了车中空气的那丝沉闷。沈霁云的目光转回袁宁身上,却见袁宁眉目含笑地与少女约定等一下去找“大鹰”,叫司机把车开进牧场里。一进了牧场,风好像都活泼起来,举目望去都是青青的牧草,青翠的草野上隐没着闲散吃草的牛羊和马匹。

沈霁云平日里打理得一丝不苟的衣领被风吹得鼓了起来,他抬手理了理,与袁宁一起下了车。到了陌生环境,助理紧张地跟在他身侧,生怕他遇到什么突发意外。袁宁倒是没对他特殊对待,而是把他当寻常客人一样招呼,邀他品尝牧场的食物。

沈霁云没少听别人说起袁宁的事。

难怪有人说袁宁能和所有人做朋友,在这小孩面前气氛永远是轻松的,仿佛自己不是什么沈霁云,不是什么沈家当家人,只是一个远道而来的朋友。

这样的轻松对旁人来说稀松平常,对沈霁云而言却极其难得。

沈霁云微微含着笑,尝了几口袁宁端上来的马奶。

马奶都是发酵后才能喝的,天然带着些令人微醺的酒意。

沈霁云喝了几口便觉得有些不适,满含歉意地放下小碗,对袁宁说:“我对酒精有些过敏。”

袁宁忙把马奶给端开:“对不起,我不知道您——”

沈霁云没给袁宁道歉的机会,他看向卸完农具、一脸着急想过来找袁宁的诺敏:“不是说要去找鹰吗?”

袁宁也看见了诺敏,知道诺敏是急性子。他犹豫了一下:“大鹰可能躲进了水泽里面,要找得花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