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的线报说,当时她正在漫不经心地跟他约会,他们两个人约在他家吃晚餐,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结果他强奸了艾米。”

“在2005年?”

“2005年5月。”

2005年5月正处于我与艾米失去联系的时段:从新年晚会上结识艾米,到后来在第七大道上与她重逢,中间间隔了八个月。

坦纳紧了紧自己的领带,又扭了扭一枚镶钻的结婚戒指,仔细打量着我,开口说:“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你?”

“对于这件事,我还从来没有听到过半点儿风声,不管是谁都没有提过一个字,艾米尤其没有提过。”我说。

“如果你知道有多少女人仍然以此为耻的话,你一定会吓一跳。”

“我不敢相信我…”

“每次与客户会面,我都会设法给客户带来新消息,”他说,“我想让你明白我是多么重视你的案子,也想让你明白你是多么需要我。”

“这家伙有可能是个嫌犯吗?”

“当然了,为什么不呢,他可曾经对你的太太实施过暴力。”坦纳的口气过于轻松。

“他为此坐牢了吗?”

“她撤销了指控,我猜是因为不想作证。如果你我要一起打这场官司的话,我会让人去查一查他的底。与此同时,你也想想还有什么人对你妻子感兴趣,什么人都行,不过最好是在迦太基的人,那就更加可信一些,至于现在嘛…”坦纳叠着一条腿,露出了下排的牙齿,他的一排上牙看上去完美无缺,相形之下,那一排下牙显得一个挤着一个,隐隐有些不干不净,让人看了颇不舒服。他用这排不太周正的牙齿咬着上唇,“现在我们要过一个难关,尼克,”他说,“你必须对我说实话,一句假话都不行,现在把你那桩婚姻的底细全告诉我,把最不堪的一切告诉我,因为如果我事先知道最不堪的情况,那就可以未雨绸缪,但如果我中了埋伏,那我们就完蛋了;如果我们完蛋了的话,你就真的完蛋了,反正我还可以溜之大吉。”

我吸了一口气,凝望着他的眼睛,开口说道:“我背着艾米劈腿了,我一直在背着艾米出轨。”

“好的,是跟不同的女人出轨,还是只有一个?”

“不,不是很多女人,以前我从未出轨过。”

“这么说只有一个女人?”博尔特的视线落到了远处的一幅帆船水彩画上,手里捻着自己的结婚戒指。我能想象出待会儿他给妻子打电话的一幕,到时候他会说:“一次而已,不过一次而已,我真想遇上一个不算混账王八蛋的客户啊。”

“是的,只有一个女孩,她很…”

“不要说‘女孩’这个词,千万不要说‘女孩’。”博尔特说,“要说‘女人’,一个对你来说很特别的女人,你是想要说这句话吗?”

他当然没有说错。

“你知道吗,尼克,其实‘特别’比其他词语还要糟糕…不说了,你们俩有多长时间?”

“一年多一点儿。”

“艾米失踪后你有没有跟她联系过?”

“我们联系过,用的是一次性手机,此外还见过一次面;不对,见过两次面,但是…”

“居然见过面。”

“没有人看见我们,我可以发誓,只有我妹妹。”

他吸了口气,又望着那艘帆船,“这个…她叫什么名字?”

“安迪。”

“她对这一切态度怎么样?”

“她一直很乖很听话…直到听到艾米…艾米怀孕的消息,眼下我觉得她有点…心烦意乱,非常心烦意乱,非常…唔,‘黏人’这个说法太不好了…”

“直话直说,尼克,如果她确实黏人的话,那就…”

“她确实黏人,紧黏着不放,很要人哄。她是个非常甜蜜的女孩,但年纪很轻,而且我们的恋情明显很难熬。”

坦纳走向小冰箱,取出了一瓶“克拉玛特”果汁,整个冰箱装满了一瓶瓶“克拉玛特”。他拧开果汁喝了三口,又用一张餐巾轻轻地擦了擦嘴唇。“你必须彻彻底底地切断和安迪的一切瓜葛,跟她彻底断交。”他说道,我刚要开口说话,他却对我伸出了一只手,“马上去办。”

“我不能无端端地跟她断交。”

“这件事不容争辩,尼克,我是说…哥们儿,拜托,你真要我说出口吗?你那个怀孕的太太正下落不明,你不能在这种关头勾三搭四,不然你他妈的就会蹲监狱。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跟她分开,但又不惹毛她,不要让她心里有怨气,然后站出来把你们的事曝光,给她留下的只能是美好的回忆,要让她相信正经人就该分手,让她心甘情愿地护着你的安全。你对分手在行吗?”

我刚刚张了张嘴,他却压根儿没有等我说话。

“我们会帮你准备分手的台词,就像在上庭盘问前为你做准备一样,好吧?现在话说回来,如果你打算雇我,那我会飞往密苏里州扎个营,我们可以真正动手开始干活;如果你请我当你的律师,那我明天就能到你的身边,你觉得怎么样?”

“我想请你做我的律师。”

还不到晚饭时间,我已经返回了迦太基。奇怪的是,一旦坦纳把安迪扔到了一旁,一旦形势不再容得下她,我就立刻接受了事实,心里几乎没有掀起多少波澜。就在那趟两个小时的飞行中,我对安迪的爱意一眨眼不见了踪影,仿佛抬脚迈过了一扇门,而我们的恋情立刻笼罩了一层深褐色的基调,在一瞬间成为了过往。多么奇怪的事情啊,我亲手毁了自己的婚姻,就为了这么个小女孩,她跟我毫无共通之处,只不过我们都喜欢在上床之后放声大笑,再喝上一瓶冰啤酒。

“现在分手对你来说当然没什么问题,谁让这段地下情变得棘手了呢。”玛戈会说。

但此事还有一个更好的理由:艾米正一点儿一点儿地回到我的心中。如今她下落不明,但她比任何人都更像是在我身边。当初我爱上艾米,是因为在她身边我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爱着她的那颗心赋予了我摘星捞月的本事,赋予了我无限的生气。就算在她最随和的时刻,艾米也仍然是个难以驾驭的人,因为她的小脑瓜总是在不停地转,不停地转,不停地转…我不得不加把劲才能跟上她,如果要写一封平平常常的电邮给她,我会花上一个小时精心推敲;我不停地钻研世间的各种奥秘,好让她对我兴致勃勃,不管钻研的是“湖畔诗人”、正式决斗之礼仪,还是“法国大革命”。她的眼界博大精深,跟她在一起让我变得更加聪明,更加体贴,更加积极,更加生气勃勃,几乎算得上惊心动魄,因为对于艾米来说,爱情恰似毒品、美酒与艳照:爱情中永远没有安定的一刻,每一波浪头都必须比上一波浪头更加猛烈,才能涌上相同的高度。

艾米让我相信自己是个万里挑一的人,我能配得起她,我与她琴瑟和鸣——可惜我们成于此,也败于此,因为我已经赶不上她的要求了,我开始一心渴望着轻松和庸常,而我为此痛恨自己,到最后,我竟然为此惩罚了她。我把她变成了一个脆弱多刺的人,而我原本假扮成了一副模样,后来却露出真面目变成了另一种人。更糟糕的是,我说服自己把一切赖到了她的头上,我花了几年工夫把她变了一个人,而我恰恰坚信那是她的模样——一个满腹怨气却又自以为公正的人。

在回家的航班上,我久久地望着第四条提示,到最后简直可以一字一句地背出来了,因为我想要让自己受受苦。难怪她这次的字条跟往年大不一样,这一次我的妻子正怀着新生命,她想要从头再来,回到耀眼幸福、生机勃勃的日子呢。我可以想象她在镇上跑来跑去地藏那些甜蜜的字条,跟懵懂少女一样热切,一心盼着我能揭开谜底:她怀上了我的孩子。今年是木婚,还用说吗,礼物一定是一架老式的摇篮,我太了解我的妻子了,礼物一定是一架古董摇篮,不过话说回来,提示里的语气又不太像一个怀着宝宝的准妈妈。

想想我吧:我是个坏到了家的淘气包

我必须受到惩罚,活该被逮个正着

有人在那里为结婚五周年藏起了好东西

如果这一切显得太过做作,那请你原谅我!

阳光灿烂的正午时分,我们在那里享尽多少欢娱

随后出门喝上一杯鸡尾酒,一切岂不万分甜蜜

因此赶紧拔腿跑向那里,边跑边发出甜美的叹息

打开门,你将迎接一场大大的惊喜

等到灵光一现时,我已经快要到家了。提示中说道,“为结婚五周年藏起了好东西”,“好东西”一定是木头制成的东西,“惩罚”一定指的是把人带到那间柴棚里去。那间柴棚在我妹妹家后面,用来存放割草机零件和一些生锈的工具,是个破败的地方,仿佛从一部血淋淋的恐怖片里照搬而来,在那种恐怖片中,野营的人们会遭毒手横死。玛戈从来不去那个柴棚,自从搬进那栋房子以后,她就经常开玩笑要把柴棚一把火烧了,实际上她倒是任由柴棚附近长满了杂草,又布满了蜘蛛网。我们总是开玩笑说,那倒真是个埋尸的好地方。

这不可能。

我驾车穿过了小镇,路上木着一张脸,两只手冷得像冰。玛戈的车正停在车道上,但我偷偷地经过客厅那扇亮着灯的窗户,驶下了陡峭的山坡,很快就躲开了玛戈的视线范围,也躲开了所有人的视线,这个地方真是十分避人耳目。

院子的深处,树丛的边缘,便是那间柴棚。

我打开了门。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

第二部分

狭路相逢

艾米•艾略特•邓恩

事发当日

因为我死了,所以眼下我要开心得多。

严格来讲,目前我只是下落不明,不久才会被假定为已经死亡,但为了简短起见,我们就说“死亡”吧。其实时间只过了几小时,但我已经感觉好多了,不仅四肢灵活,还有一股使不完的劲。今天早上某个时刻,我意识到自己的脸有点儿异样,于是瞧了瞧后视镜(当时令人恐惧的迦太基已经被我抛到身后四十三英里远的地方,我那自以为是的丈夫还在他那个闷热的酒吧里闲逛,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头顶上正悬着一把千钧之剑),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在笑。哈!多新鲜哪!

过去一年中我列过许多清单,今天的清单就在我身旁的副驾驶座上,一滴血迹落在第22条待办事项旁边,那一条事项赫然写着——“给自己一刀”。“可是艾米分明怕血呀”,读过日记的人恐怕会这么说(日记,是的!稍后我会提到那本聪明绝顶的日记);其实我不怕血,一点儿也不怕,但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声称自己怕血。我当着尼克的面把怕血这件事提过好几次,每当他说“我可不记得你有这么怕血”,我就会回答:“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告诉过你很多次!”尼克向来对别人的麻烦不上心,也就顺理成章地觉得我很怕血,至于在血浆中心晕倒的那一招,倒是个绝妙的伏笔。我是真的在血浆中心晕倒了一次,并不单单是在日记中写写了事(千万别着急,稍后我们会把真相、假相以及有可能是真相的事项一一理清)。

第22条待办事项叫作“给自己一刀”,它待在清单上已经很久了,眼下变成了事实,因此我的胳膊疼得要命。要用刀深深地割进自己的血肉,而不是单单伤到一层皮,那需要杰出的自控力,因为你想要弄出一大摊血,但又不会多到让自己晕过去几小时才在一片血泊中被人发现,如果到了那一步,你只怕得费上好一番口舌解释清楚。当初我先把一把美工刀架在了手腕上,但手腕上纵横交错的血管让我感觉自己好似动作片里的拆弹专家:剪错一根线,小命就得玩完。于是我最终割进了上臂深处,还在嘴里咬了块破布免得自己叫出声来,最后割出了一道又长又深、非常完美的伤痕。我盘腿在厨房地板上坐了十分钟,让鲜血慢慢地淌到地上,直到流成一汪厚重的血泊,接着把血迹胡乱清理了一番——总之尼克砸了我的头之后会收拾成什么样,我就弄成什么样,目的是为了让现场有种亦真亦假的感觉:客厅有刻意布置过的痕迹,但血迹又已经被清理干净,因此这一切不可能是艾米干的!

所以说自残挺划算,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已经过了几个小时,衣袖和止血带下的伤口却仍然火辣辣地疼。(第30条待办事项:精心包扎伤口,确保血不会滴在不应该滴到的地方;将美工刀包好并塞进口袋,以便找机会处理。)

第18条待办事项:布置客厅,掀翻搁脚凳——已办妥。

第12条待办事项:将“寻宝游戏”的第一条提示装进盒子并藏起来,以便让警方先行一步发现它,届时我那茫然的丈夫还没有来得及回过神去寻找线索。“寻宝游戏”的第一条提示必须写进警方的记录,我希望此举能迫使尼克开始寻宝(他的自尊心会让他坚持下去)——已办妥。

第32条待办事项:换上平庸无奇的服饰,将头发掖进帽子,沿着河岸爬下去,顺着水边疾步奔跑,踏着荡漾的河水一直跑到小区的边缘。你知道邻居中只有泰威尔一家能看见河流,而当时他们一家正在教堂里,但你仍然必须掩人耳目,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不测风云,你总是比其他人多做一步,这是你的本性。

第29条待办事项:跟布利克告别,最后再闻一次它那臭烘烘的气息,把它的食盆倒满,免得一切开始之后人们忘记给它喂食。

第33条待办事项:离开那个鬼地方。

——已办妥,已办妥,全已办妥。

我还可以多跟你们说说我是如何布置这一切,但我想让你们先了解我这个人。我并非日记里记的那个艾米,那是个塑造出来的角色,(尼克居然说我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我为什么要听他的胡话?)而我是艾米的本来面目。什么样的女人会做这样的事情?让我先跟你们讲个故事,讲个真实的故事,这样你们就会摸得着一点儿头绪。

首先说一句:“我压根儿不该被生出来。”

在生我之前,我的母亲曾经流产过五次,还生了两个死胎,每年她都会来上那么一遭,都是在秋天的时候,犹如庄稼轮作,季节到了便要新种一茬。那都是些女孩,名字都叫“希望”,我敢肯定这是我父亲的建议,谁让他有着一派乐观的劲头呢——“我们不能放弃希望,玛丽贝思”,可是他们终究一遍又一遍地放弃了“希望”。

医生让我的父母别再努力了,但他们就是不听,他们两个可不是虎头蛇尾的人,于是他们试了又试,终于有了我。我的母亲并没有指望我能活下来,她压根儿就不敢想象我是个有血有肉的婴儿,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一个能走进家门的女孩。如果事态糟糕的话,我原本会成为“希望八号”,但我大声号哭着来到了这个世界,是一个令人震惊的粉嘟嘟的婴儿。我的父母吃惊得不得了,这才发现还没有给我起好一个真正能用的名字,我待在了医院两天,他们都还没有想出一个名字,每天早晨我母亲会听到她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感觉到护士在门口逗留,这时母亲就头也不抬地问:“她还活着吗?”

我还好端端地活着,他们给我起名叫作艾米,因为这是个普普通通又蛮受欢迎的女孩名,那一年有成千上万个新生女婴用了这个名字,因此天上诸神或许不会注意到躲在一群小宝宝中间的我。玛丽贝思倒是说,如果让她再重取一个名字的话,她会给我起名叫莉迪亚。

我一路带着一种自豪感长大,感觉自己与众不同,毕竟我是挺过大劫的胜者,当初虽然只有一线生机,我却好歹把握住了。在出生过程中,我还毁了母亲的子宫,仿佛我在玛丽贝思身上开辟了一个血淋淋的战场借以杀出生天,玛丽贝思永远无法再生出另一个孩子了;在孩提时代,这件事倒是让我挺开心:他们只有我,就只有我,我是唯一的孩子。

每逢那些名字叫作“希望”的孩子出生之日(也就是她们离开人世的日子),我的母亲总会坐在一张摇椅上搭条毯子小口嘬着热茶,说是只想“独自待上一小会儿”。我的母亲是个明白事理的人,绝不会贸然开口唱起哀乐,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来,但她会变得郁郁不欢,自己躲到一旁。不过我是个十分黏人的孩子,我才不肯放手呢,我非要爬上母亲的大腿,或把一幅蜡笔画硬塞到她的眼前,要不就突然想起了某件需要家长立即签字表示许可的玩意儿。这时我的父亲会千方百计地打岔,要么带我去看电影,要么给我糖吃,但无论他耍什么样的花招,我都不吃他那一套,就是不肯把那区区几分钟留给妈妈。

我一直都比那群叫作“希望”的女孩更棒,因为我活了下来,但我也一直怀着一腔嫉妒,没有一刻消停…那可是七个死去的公主,她们甚至无须费力便可永葆完美,她们那一双双轻飘飘的脚甚至从未踩上过实地,而我却被困在了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必须千方百计地努力,每一天都有可能错过完美。

这样活着真是让人筋疲力尽,我却这样一直撑到了三十一岁。

那以后大约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一切都变得滋润闲适起来,那是因为尼克。

当时尼克正爱着我,而且爱得掏心掏肺,真是爱死我了。但其实他爱的并不是我,他当时爱上的那个女孩压根儿就不存在,因为当时我正在装腔作势地扮出某种个性,那倒是我一贯的风格。我没有办法停下来,谁让这是我的一贯风格呢:一些女人会定期改变身上的装扮,而我则会改变自己的个性,哪种人格让众人眼睛发亮,哪种人格让众人垂涎三尺,哪种人格最紧跟潮流风尚,我就会披上哪种人格。其实我觉得大部分人都这么干,只是他们嘴上不肯承认而已,要不然的话他们就死守着一副嘴脸,因为他们太懒太蠢,玩不转另外一套面目。

那晚在布鲁克林的派对上,我扮成了一种当时流行的角色,也就是尼克这种男人中意的女孩——一名酷妞。“这妞真是酷得要命。”对那些惹得他们心花怒放的女人,男人的嘴里常常会冒出这么一句恭维话,不是吗?做一名“酷妞”,意味着我是个热辣性感、才华横溢、风趣幽默的女人,我爱足球、爱扑克、爱黄色笑话、爱打嗝、爱玩电游、爱喝廉价啤酒,热衷3P和肛交,还会把热狗和汉堡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却又保持住着苗条的身材——因为要做一个酷妞,首当其冲的关键词就是热辣性感,你要热辣性感,还要善解人意。酷妞从来不会一腔怨气,她们只会失望地冲着自己的男人露出一缕迷人的笑容,然后放手让他们去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放马过来吧,随便来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再下三滥的招式也亮出来,我全不在乎,因为我就是这么酷。”

奇的是男人们还真心相信世间确有如此佳人,也许正是因为许多女人都乐意戴上这样的面具,男人们才上了当受了骗。有那么很长一阵子,“酷妞”让我感觉十分别扭,我常常看到各种男人为这些假惺惺的女人心醉神迷(不管是男性朋友也好,男同事也好,陌生男人也好),那时我就很想拉着这些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告诉他们:“跟你约会的女人看了太多电影害得脑子短路,现在还没有回过神来呢;那些电影通通出自不善交际的男人笔下,那些家伙在自己的白日梦里一心相信世间确有如此佳人,还相信佳人说不定会芳心一动赏他一吻。”我很想揪住那糊涂蛋的衣领,要不然就拽住他的斜挎包,然后开口告诉他:“跟你约会的小贱货并不是真心爱辣酱热狗爱得要命,拜托,有谁会爱辣酱热狗爱得要命哪!”其实说来说去,更为可悲的倒是“酷妞”们:她们扮出的女人并不是她们自己心中的模样,而是男人们所希望的模样。哦,如果你算不上一个“酷妞”,那我求求你别相信某些鬼话,说什么你的男人绝不迷恋“酷妞”。也许他所痴迷的“酷妞”确有一些细微的区别:说不定他是个素食主义者,那他的“酷妞”就会喜欢面筋,热爱狗狗;说不定他是个时髦的艺术家,那他的“酷妞”就会是个有文身、戴眼镜,还喜欢漫画的书呆子。总之各花入各眼,但是请相信我,无论在哪个版本里,男人总会喜欢“酷妞”,该女孩痴恋他所痴恋的所有狗屁玩意儿,而且从无一句怨言。(那怎么才知道你自己不算一名“酷妞”呢?因为他会对你说出这样的话:“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如果他持这副腔调,那他总有一天会跟别的女人有一腿,因为他嘴里说着“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就相当于心里想着“我讨厌强势的女人”。)

我已经耐心等待了多年,(那可真是好多年哪!)等着云开雾散的一天,到时候男人们就会读起简•奥斯汀的书,学起针织,假装热爱植物,开开派对一起做做剪贴簿,还会用互相亲热的一幕撩得女人们春心荡漾,到时候我们就会开口说:“嗯,这小子真是酷得要命。”

但是这一天一直没有来临,全美国的女人们反而串通一气堕落了起来!没有花上多久工夫,“酷妞”就成了公认的标准,男人们坚信处处有佳人——她不再是个千年难得一遇的梦中情人啦!每个女孩都应该是“酷妞”,不然的话,那就是你自己出了毛病。

不过话说回来,变身成一名“酷妞”倒是件十分诱人的事。我是个喜欢当赢家的人,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变身成万人迷极具诱惑力。遇见尼克时,我一眼就看出他中意的正是此类女孩,而为了他这个人,我倒是愿意尝试一番。我还是担起我该担的骂名吧:事实是,一开始的时候我简直为他神魂颠倒,我觉得他身上极具与众不同的气质,别有一番密苏里风情,在他身边让人如沐春风。他让我激发出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特质,比如轻盈、幽默、悠闲,仿佛他把我掏了个空,又填上了片片羽毛。他帮我变成了一个“酷妞”,如果跟其他人在一起,我就不会变成“酷妞”,也不会想要变成“酷妞”。我不得不承认,“酷妞”身上好歹有些讨我欢心的地方:我不仅吃了月饼,光着脚走路,放下了悬着的一颗心,还看了傻头傻脑的电影,吃了垃圾食品,其关键在于——我不再未雨绸缪了。我喝下一罐可乐,却不用担心如何回收可乐罐,也不用担心攒了一肚子酸水,这些酸水说不定能把硬币洗得光鲜亮丽呢。我们去看了一部傻头傻脑的电影,却不再担心那些让人不快的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我甚至都不担心那部电影有没有逻辑。我不再担心下一步将要发生的任何事情,不计后果、活在当下,连我都能感觉自己一步步变得肤浅和愚蠢起来,但我也过得挺开心。

在遇到尼克之前,我从未过过有血有肉的日子,因为我的脚跟一直没有踏进过人间。“小魔女艾米”必须才华横溢、创意百出、善良体贴、才智过人,而且快快乐乐。“我们只希望你能快乐”,兰德和玛丽贝思总是这么说,但他们从来没有解释过如何才能快乐,因此他们空有许多机遇和优势,却从未教会我快乐之道。我记得我总是对别的孩子百思不得其解:在生日派对上,我看着其他孩子咯咯地笑、做着鬼脸,于是也设法学着他们的模样,但我想不通为什么。我会坐在那儿,下巴上紧紧地勒着生日帽上的橡皮筋,牙齿上沾着蛋糕的糖衣,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面前的场景到底有哪点好玩。

等到遇上了尼克,我才终于恍然大悟,因为他是如此生动有趣,活像是一只招人爱的海獭。在与我势均力敌的人中间,我破天荒遇见了一个天性快活的人,他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幽默迷人,还对我一腔痴心,他很讨大家的欢心,更讨女人的欢心。那时我真心以为我们会是最完美的一对,是周遭最幸福的情侣,倒不是因为爱情必须与人攀比,不过我确实不明白一点:如果凑在一起的一对不算周遭最幸福的情侣,那干吗还要凑在一起呢?

在那寥寥几年中,也就是扮成他人的几年中,我也许确实快乐了几分,无论在此之前还是在此之后,我都不再拥有过那样的快乐,我自己也不清楚这一点到底意味着什么。

可惜快乐时光不得不走到尽头,因为那段日子并不真实,那个女孩也并非真正的我。那并不是真正的我,尼克!我原以为你心里清楚,我原以为那是游戏中你我心领神会的默契,我如此努力地想要变得一身轻松,但那样的时光终究无法长久。事实证明,尼克也没有办法一直戴着他的假面:无论是谐趣横生的玩笑话、透着机灵劲的花招,还是一腔浪漫与款款深情,都已经开始支离破碎。我摘掉了假面,但我恨尼克在见到真容时那一脸吃惊的神色,我恨他居然不知道云上的时光终究会落地,我恨他真心相信自己娶了一个尤物,那是成千上万意淫连篇、精虫上脑的男人在白日梦里造出来的娇娃。当我开口让他倾听我的心声时,他看上去简直惊讶万分,完全不敢相信我竟然不喜欢用蜡在私处脱毛,不喜欢依他的兴致给他“吹箫”,而且还真会介意他缺席我和朋友的聚会。还记得我有篇让人笑掉大牙的日记吗?里面口口声声说“我才用不着让他在朋友们面前扮演可怜巴巴的‘跳舞的猴子’呢,我挺乐意让他回归自我”,听听这满嘴混账话,纯属“酷妞”玩的那套狗屁玩意儿,对此我死活也想不通:如果你任由男人随随便便地取消计划或者不肯听你差遣,那你不就输了吗,因为你没有办法称心如意呀,这一点是明摆着的事情。当然,他可能会很开心,也会满嘴夸你是有史以来最酷的女孩,但他之所以这么说,正是因为他遂了自己的心意——夸你几句“酷妞”,就是为了把你耍得团团转!这正是男人们常用的招数,他们想方设法把你捧成一名“酷妞”,因此你就会乖乖听他们的话,正如你还没有开口同意买某辆车,汽车推销员已经在说:“你究竟愿意为这辆宝贝掏多少钱呢?”男人们的嘴里会说出那句恶心人的话:“我是说,我清楚你心里一点儿也不介意,如果我…”“见鬼,我心里很介意。”尽管直说吧,傻乎乎的小姑娘们,千万别输了这一场。

因此,假面必须摘下。我对尼克满腔深情,跟他在一起让我感觉心安且快乐,也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心底还藏着一个真正的艾米,而且这个艾米更美好、更有趣、更精致也更具挑战性,“酷艾米”根本无法望其项背,可惜尼克却仍然对“酷艾米”痴心不改。当你终于向自己的知己爱人袒露出真实的自我时,对方却并不喜欢你的真面目,你能想象那种处境吗?说来说去,由爱生恨便是从那时候露出了端倪,对此我曾经想了又想,我认定那就是一切的开端。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七日

我向柴棚里走了几步,终究还是身子一软歪倒在墙上,一口气怎么也喘不过来。

我早就知道事情不妙,从解开提示猜出柴棚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心知肚明了:柴棚相会、正午欢娱,再加上一杯鸡尾酒,这一幕幕都不是我与艾米之间的剧情,而是我和安迪之间的场景。我和安迪曾经在不少奇怪的场所偷欢,柴棚正是其中之一,因为我们不太找得到合适的幽会地点。她那人来人往的公寓大楼多半不能去,汽车旅馆又会出现在信用卡的消费记录上,而我的太太是个疑神疑鬼的鬼灵精(安迪倒是有一张“万事达”卡,但我不得不拉下脸来承认,该卡的消费明细会寄到她母亲手中)。因此当我妹妹玛戈出去工作的时候,深藏在她家后面的柴棚就成了一个十分安全的幽会地点,除此以外,安迪和我还曾去过父亲的旧宅——“也许你为带我来到此地感到内疚 /我必须承认,此事确有几分稀奇 /但我们并无太多选择 /于是将这里选作容身之地”,到我在专科学校里的那间办公室里去过几次——“我想象自己是你的学生 /遇上了一位英俊睿智的先生 /我的眼界随之大开(更不用提我的两条腿)”,还在安迪的车中幽会过一次,当时我带她去游览汉尼拔,顺势把车停在了那城市的一条泥路上——“你带我来到这里,让我听见你的闲谈 /你谈起儿时的冒险:那时你穿着寒酸的仔裤,戴着一顶鸭舌帽”。话说回来,在两次汉尼拔之行中,跟安迪去的那一次要让我满意得多。

寻宝游戏的每条提示都藏在我曾经背着艾米出轨的地方,她居然用寻宝游戏牵着我的鼻子重游了一个个不忠之所。我想象艾米驾车尾随着一无所知的我,一路跟到了父亲的旧宅,跟到了玛戈的柴棚,还跟到了该死的汉尼拔,眼睁睁地看着我和娇滴滴的小女孩翻云覆雨,那时艾米抿起了双唇,一张脸上尽是厌恶和胜利的意味;想到这一幕,我不禁觉得脚底升起了一缕刺骨的寒意。

因为她当时就知道她将狠狠地罚我,而眼下已经是寻宝游戏的最后一站,艾米已经准备好向我宣告她是何等神机妙算。眼前这个小柴棚里赫然塞满了各色小玩意儿,我曾经向波尼和吉尔平发誓自己对那些信用卡毫不知情,也从未用那些卡买过东西,谁料到那些东西全在眼前这个小柴棚中。不管是贵得离谱的高尔夫球杆、手表、游戏机,还是名牌服饰,所有的一切通通都在这儿,都在我妹妹的地盘上静静等待,看上去活像我特意藏起了这一切,只等太太毙命后再好好享乐。

我敲响了玛戈家的前门,当她叼着香烟打开大门时,我让她跟我一起去看些东西,随后转身带她走向了柴棚,一路上没有说一句话。

“瞧。”我边说边把玛戈领到开着的柴棚门前。

“这些…这都是用…那些信用卡买的东西?”玛戈冷不丁发出了一声又尖又狂的嘶叫,伸出一只手捂住嘴,从我身边退开了一步。我立刻回过神来:在刚才的一刹那,她以为我是在亲口向她认罪。

那一刻再也无法抹去了,我与玛戈之间有了一条永远的裂隙,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恨我的太太。

“艾米在设计陷害我,玛戈。”我说,“玛戈,这些都是艾米买的,她在设圈套陷害我。”

玛戈直愣愣地眨了眨眼睛,接着又眨了一次,微微地摇摇头,仿佛在努力摆脱自己脑海里的念头:尼克是杀妻凶手。

“艾米在设计陷害我,把谋杀她的罪名栽赃到我头上,知道吗?她的最后一条提示把我引到了这儿。对了,我对这一摊东西丝毫不知情,这是艾米在庄严宣告呢:‘各位请睁大眼睛,尼克要去坐大牢了! ’”说到这里,我感觉自己的喉咙深处涌上了一股滚滚的热流,一时间又想笑又想哭,于是我笑了起来,“明白吗?是不是这样?见鬼了,真是这样?”

“好啦,要去那里就赶紧趁早 /也许这次我会在你面前露上一两招”,这是艾米第一条提示的最后几句话,当初我怎么会没看出一点儿端倪呢?

“如果她是在设计陷害你,那为什么又要让你知道?”柴棚里的景象惊得玛戈回不过神,她还在瞪眼盯着那些东西。

“因为她把一切做得如此完美,她想让我知道这次我彻底玩完了,她这个人总是离不开别人的赞许和认同。恐怕她实在是忍不住要亮亮底,不然的话她就会觉得索然无味。”

“不,我们肯定还漏了什么线索。”玛戈边说边咬着一块指甲,“你碰这里的东西了吗?”

“没有。”

“那就好,那接下来的问题是 …”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妹妹的房产里有一堆罪证,艾米觉得我发现之后会怎么办呢?”我说,“这是问题的关键,因为不管艾米假设我会出什么招,不管她想让我出什么招,我都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如果她觉得我一定会抓狂并设法处理掉这些东西的话,我向你保证,她一定能想出个圈套让我钻。”

“嗯,你总不能把东西留在这儿,那样的话你就彻底玩完了。”玛戈说,“你确定这是最后一条提示吗?艾米给你的礼物又在哪儿?”

“哦,该死,礼物一定在柴棚里面。”

“千万别进去。”玛戈说。

“我没有别的办法,鬼知道她还留了什么后手。”

我把双手紧贴在身侧不敢乱动,小心翼翼地踏进了那间潮湿的柴棚,踮着脚免得留下脚印。刚走过一台纯平电视,我就一眼看见一个巨大的礼品盒上放着艾米惯用的蓝色信封,用艾米钟爱的美丽银纸包装着,于是把信封和礼品盒都抱到了暖融融的屋外。盒子里的东西掂起来很重,差不多有足足三十磅,好像碎成了好几块,当我把盒子放到地上的时候,里面的东西滑动着发出了奇怪的“吱啦”声,玛戈立刻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我打开了信封:

亲爱的丈夫:

现在让我来告诉你,其实我对你的了解远远超过你所能想象的程度。我知道有时你会觉得自己正悄无声息地在世间行走,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注意,拜托千万别这么想。我已经把你从头到脚看了个透,你还没有行动我就已经算好你下一步的举措,我知道你去过哪里,我也知道你会去哪里。为了今年的结婚纪念日,我已经帮你安排好了行程:沿着你那条心爱的河逆流而上吧,去吧!去吧!去吧!你压根儿不用担心找不到结婚周年纪念礼物,因为这一次礼物会自己送上门来!放轻松一点儿吧,因为你已经走到了终点。

“什么叫作‘逆流而上’?”玛戈问道,我听完不由得呻吟了一声。

“她的意思是让我去蹲大牢。”[1]

“让她去死吧,赶紧把盒子打开。”

我跪下用指尖轻轻挪开礼品盒盖,仿佛盒子里放着一枚炸弹,可是盒子打开后仍然一片寂静。我往礼品盒里瞥了一眼:盒子底部并排放着两个木偶,看上去像是一对夫妇,丈夫穿着一身五颜六色的服饰,露出一脸狞笑,手里还拿着一根手杖,换句话说是一根棍子。我拿开这个丈夫木偶,他的四肢立刻兴奋地乱舞开了,仿佛一个舞者在舒展身体。妻子看上去要漂亮一些,显得更加优雅也更加严厉,脸上的表情很是震惊,仿佛看到了令人惊恐的一幕,她的身下还躺着一只宝宝玩偶,可以用丝带拴在妻子的身上。三只玩偶看上去都显得年代久远,又大又沉,几乎和口技表演所用的木偶一般大小。我伸手拿起男木偶,发现他身上有一支球棍一样的粗手柄用于操作,于是攥了攥那支手柄,木偶的胳膊和双腿立刻狂躁地抽搐起来。

“太让人毛骨悚然了,赶紧住手。”玛戈说。

木偶一家子身下还有一张莹润的蓝纸,中间折了一道,上面用艾米龙飞凤舞的笔迹写着:

一个美妙新故事的开始,尼克!“就该这么办!”

尽情享受吧。

我和玛戈把艾米的寻宝提示和装木偶的盒子一股脑儿搁在母亲家的餐桌上,定定地盯着这堆玩意儿,仿佛正在组装一套拼图。

“如果她要施展…她的计划,何必大费周章弄个寻宝游戏呢。”玛戈说。

玛戈已经顺嘴用“计划”一词替代了另一种说法——“假装下落不明并设套诬陷丈夫是杀人凶手”,好歹“计划”一词听上去还没有那么疯狂。

“首先,这一招是想要让我分神,让我相信她还是爱我,我被她的一条条指示牵着鼻子走,心里还相信我的太太想要重修旧好呢。”

她的那些字条还真让我变成了春心萌动、浮想联翩的傻瓜,想起来真是让人糟心,那可是丢脸丢到家的经历,简直深入骨髓,会一辈子跟着你、改变你。这么多年过去了,艾米仍然能把我玩得团团转,她动动笔写几张字条就可以让我彻底地回心转意,我简直活像她手里牵着的小木偶。

“我终究会找到你,艾米。”此时此刻我的心声听上去透着款款思念,实际上盛满丝丝恨意。

“这样我就没有时间停下来想一想:嘿,这场面看上去活像是我谋杀了自己的太太,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说。

“再说如果她没有坚持传统玩寻宝游戏的话,警方就会觉得蹊跷,至少你会发现有点儿蹊跷。”玛戈说,“那样看上去仿佛她知道自己将要失踪。”

“这东西才让我担心哪。”我指着木偶说,“看上去非常不寻常,一定还有更深的含义,如果她只是想让我一时分心的话,那最后的礼物可以是…木头做的任何玩意儿。”

玛戈用一根手指轻抚着男木偶的花衣服,“这些木偶显然年代久远,是古董货。”她翻起木偶的衣服,露出男木偶的那只棍形手柄。女木偶没有手柄,只在头上有个正方形的豁口,“这是个性暗示吗?男木偶有这根巨大的木制手柄,就像一根阳具,女木偶却偏偏没有手柄,只有一个洞。”

“这意思不是明摆着的吗,男人有阴茎,女人有阴道。”玛戈把一根手指伸到女木偶的豁口里,摸了一圈以确保里面没有藏任何东西,“那艾米到底想要说明什么呢?”

“第一眼看到木偶的时候,我想的是,她买了宝宝玩具,这是妈妈、爸爸和宝宝一家子,因为她怀孕了。”

“她真的怀孕了吗?”

听到这句话,一阵绝望劈头盖脸地席卷了我,说得更确切一些,并不是一个浪头打过来席卷了我,而是一波波海潮滚滚退去,而我也被卷入其中。我再也不希望自己的太太怀着孩子,但我也受不了她并不怀着孩子。

玛戈伸手拿出男木偶,又揉了揉自己的鼻子,突然灵光一现,“你就是她手里牵着的木偶。”

我放声笑了起来,“你这句话还真在我脑袋里冒过泡呢,可是为什么要弄一男一女两个木偶?艾米明显不是被人牵着走的木偶,她可是牵着木偶的人。”

“还有那句话‘就该这么办’,就该怎么办?”

“害我永不翻身?”

“那句话是艾米的口头禅吗?要不然是从‘小魔女艾米’系列里引用的典故?或者…?”她急匆匆地走到电脑旁,搜起了“就该这么办”,一下子搜出来 Madness乐队那首《就该这么办》的歌词。“哦,我记得这个乐队,很棒的斯卡乐队。”玛戈说。

“斯卡曲风。”我忍不住开始狂笑起来,“太棒了。”

那首歌的歌词讲的是一个堪称多面手的勤杂工,他能做电工活儿,也能做管道工活儿,而且喜欢客户付现金。

“上帝,我真是恨透了80年代的歌,就没有一句歌词讲得通。”我说。

“如果那句话就是出自这首歌,那又是什么意思呢?”玛戈说着转身面对着我,仔细端详着我的眼睛,“这首歌唱的是一名勤杂工,说不定指的是那些能进你家修修补补的人,人家也可以顺带在你家动点儿手脚,还愿意收现金,这样就不会有记录。”

“难道是装摄像头的人?”我问道,“在我有外遇的那段时间,艾米出过几次城,也许她以为可以把我和安迪的事录下来。”

这时玛戈用眼神向我抛出了一个无声的问题。

“噢不,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在我们家里幽会过。”

“难道是一道秘密的门?”玛戈提出了一个点子,“会不会是艾米在哪里设了一道机关,把东西藏了进去,那些东西…我也说不好,可以让你逃过眼下的一劫?”

“我觉得你没说错,艾米正用Madness乐队的歌来指点我,让我逃过牢狱之灾呢…当然,我也得破解得了 Madness乐队那些不知所云的胡话。”

玛戈也忍不住放声大笑,“天哪,也许我们俩真是脑子短路了,是不是?这也太离谱了吧?”

“一点儿也不离谱,就是她设了个圈套让我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解释你家后院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大堆东西。再说了,非要把你牵扯进去,让你也不能保住清白,这种手段正是艾米的风格。这就是艾米干的好事,礼物是她的圈套,那狡猾透顶又让人飘飘然的字条也是她的圈套,字条是故意让我理出头绪来的,问题的关键恐怕还是落在木偶身上,用那句话加‘牵线木偶’上网搜搜看吧。”

我说完瘫倒在了沙发上,身子软成了一摊泥,玛戈照着我的话钻研开了,“噢,我的天哪,这两个木偶是‘潘趣’与‘朱蒂’,尼克!我们简直是彻头彻尾的白痴,这句话正是潘趣的口头禅——就该这么办!”

“好吧,居然是那个很久以前的木偶剧…这个剧很暴力,对吗?”我问。

“这也太糟糕了。”

“玛戈,这个剧很暴力,对不对?”

“没错,很暴力。上帝呀,她疯得厉害。”

“潘趣会对朱蒂动手,对吧?”

“我正在看…是的,潘趣杀了他们两人的孩子。”她抬头望着我,“当朱蒂和潘趣当面对质时,潘趣出手打了朱蒂,活活把她打死。”

我的喉咙里涌上了一口酸水。

“每当潘趣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却又从容脱身的时候,他就会说:‘就该这么办!’”玛戈抓起潘趣放在自己的腿上,伸手攥住潘趣的两只木手,仿佛抱着一个婴儿,“潘趣有一条如簧的巧舌,就算在杀妻杀子的时候也是这样。”

我凝视着木偶,“这么说来,艾米是在告诉我她给我下了一个什么样的套。”

“我已经回不过神来了,那个天杀的疯子。”

“玛戈?”

“哦,没错,故事就是这样:你见不得她怀上孩子,于是你很生气,所以杀了她,也杀了她肚子里的孩子。”

“总有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我说。

“高潮就是,潘趣逃掉的惩罚落到了你的头上,你得蹲大牢,还被控谋杀。”

“再说密苏里州还有死刑。”我说,“真是一场好戏哪。”

[1]此处用了双关语。——译者注

艾米•艾略特•邓恩

事发当日

你知道我是怎么发现真相的吗?我当时眼睁睁地看见了他们,我的丈夫就蠢到这个地步。四月的一个晚上,屋外飘着雪花,我感觉十分孤寂,正在一边喝着温温的杏仁酒一边看书,布利克和我一起躺在地板上听着一张刮花了的老唱片,恰似尼克与我的往日时光(那篇日记写的可是真事)。突然间我冒出了一个浪漫的念头:我要去“酒吧”找他,给他一个惊喜,然后一起喝上几杯,戴着连指手套穿过空荡荡的街道,在静悄悄的市中心漫步,他会把我摁在墙上吻我,四周翻飞的雪花看上去好似朵朵糖云。没错,我无比渴望他能回到我的身边,因此我愿意再次重现那浪漫的一刻,我愿意再次为他戴上假面。我记得当时自己在想:我们总能找到出路来解决问题,要有信心!我一路随他来到了密苏里州,是因为我仍然相信他还会用曾经的一腔浓情来爱我,那种爱让一切都变得无比美好,因此要有信心!

我赶到“酒吧”,正好看见尼克和她一起离开,当时我就在那天杀的停车场里,在他身后仅仅二十英尺的地方,但他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我,仿佛我不过是一个幽灵。他还没有碰她,当时还没有碰她,但我知道他迟早会那么做,因为他是如此在意她的一举一动。我遥遥地跟着他们两个人,突然间尼克把她摁在一棵树上吻了上去…居然就在镇子中央。“尼克在劈腿”,我呆呆地想着,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他们已经上楼走向了她的公寓。我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等了一个小时,因为冻得撑不住而回了家,当时我的十指冻得发紫,牙齿不停地打颤——尼克根本不知道我早已知情。

于是一个崭新的身份落在了我的头上:我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傻女人,嫁给了一个平淡无奇的狗屎男人,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就磨灭了“小魔女艾米”的光环。

我知道有些女人的个性毫无出奇之处,她们的人生简直是一件接一件憾事:不领情的男友、不该有的十磅赘肉、瞧不起人的老板、耍手段的姐妹、出轨的丈夫。我常常审视着这种女人的故事,一边同情地点点头,一边暗想她们有多么傻——这些女人竟然让这种事落到自己的头上,她们也太散漫无纪了,谁知道现在我居然也成了其中的一员!我也摇身变成了那种苦水倒不完的女人,惹得人们纷纷点头同情,心里暗自想道:“这可怜兮兮的蠢贱人。”

我几乎听得到那在街头巷尾流传的故事,每个人都津津乐道的故事:那个从不犯错的“小魔女艾米”竟然把自己害得身无分文,还不情不愿地跟着丈夫去了中部,结果她的丈夫为了一个年轻小妞一脚踢开了她。这故事真是俗套得很,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让人笑掉大牙。至于她的那个丈夫吗?人家过得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幸福。不,我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不,绝不可以,永远也不行。他不可以把我拖到这个境地,最后还能赢得漂漂亮亮。绝不!

为了这个混账男人,我活生生地改了自己的姓。白纸黑字,艾米•艾略特摇身变成了艾米•邓恩,却被人轻飘飘地忘到了九霄云外。不,我绝不会让他打赢这一仗!

于是我开始寻思另一个版本的故事,一个更讨人喜欢的故事,在那个版本里,尼克会因为辜负我而遭遇灭顶之灾,而我会变回十全十美的“小魔女”,成为完美无缺的主角,受尽万千宠爱。

因为每个人都钟爱已逝的香魂。

我要讲得明白一些:设套栽赃自己的丈夫,把谋杀自己的罪名安到他的头上,这一招确实非常绝情,而我心里对此清清楚楚。人们会叽叽喳喳地说:“她干吗不收拾收拾余下的尊严转身离开呢,堂堂正正地走正道嘛!错上加错又不能讨个好结果!”——那是没骨气的女人才说的话,她们分不清懦弱与美德。

我不会和他离婚,因为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我也不会原谅他,因为我不愿意毫无怨言地乖乖受气。我的话说得还不够明白?那种结局就是让我看不顺眼。坏蛋想要赢?让他去死吧!

这一年多来,每当尼克偷偷溜到床上躺在我的身边,我都能闻到那小骚货留在他指尖的一股骚味。我眼睁睁地看着尼克对着镜中的自己暗送秋波,还像一只急吼吼的狒狒一样精心打扮自己,我听着他的一个个谎言,那真是一个接着一个,从小孩一般没头脑的谎话到精心编造的弥天大谎。有时他会匆匆给我一吻,我却从他的嘴唇上尝到奶油硬糖的滋味,以前他身上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股腻死人的味道;我能从他的面颊上感觉出胡茬儿,尼克明明知道我不喜欢胡茬儿,但显然她倒是挺中意——一年多来,我用种种感官尝遍了爱人不忠带来的苦楚。

说来说去,我可能是有点儿抓狂。对一个平常女子来说,把杀妻的罪名安到自己丈夫的头上实在有几分出格,这一点我心里也很清楚。

但这一手绝不可少,尼克必须受点儿教训,他还从来没有被人教训过!他这一辈子受尽了宠爱,一直带着一脸迷人的招牌笑容,带着满嘴谎言、满身缺点、满腔自私和一副逃避责任的劲头轻轻松松地蒙混了过去,从来没有一个人非要他挑起任何担子。我觉得吃点儿苦头会把他锻造得更加出色,要不然至少让他有几分悔意,那个人渣。

我一直认为自己有能力策划一场完美的谋杀。有人穿帮被抓了包,那是因为他们没有耐心,不肯精心把计划做好。此刻我把身下这辆蹩脚的汽车换到五挡一溜烟上了路,脸上又露出了一缕笑容(目前迦太基已经被我甩在七十八英里之外了)。我现在开着的这辆车就说明了我是多么聪慧:它是用一千两百美元买来的,当时卖主在网站上发了一则售车广告。买车是五个月前的事,因此人们早把这回事忘到了脑后;那车是一辆1992年的福特 Festiva,堪称世界上个头最小也最不打眼的车;我和卖家是在晚上碰的头,在阿肯色州琼斯博罗一家沃尔玛超市的停车场上。那一趟我坐的是火车,钱包里揣着一沓现金,火车单程就跑了足足八个小时,而尼克正在跟一帮哥们儿出去玩呢(他说是“出门跟一帮哥们儿去玩”,其实是“出门跟小贱人厮混”)。我在餐车的菜单上点了一份所谓的沙拉,结果端上来只有一些生菜和两个樱桃番茄,我的身旁还坐着一位忧郁的农夫,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宝贝孙女儿,正乘火车打算赶回家去。

那对卖福特车的夫妻看上去跟我一样谨慎,女人自始至终都坐在车里,怀里抱着一个叼奶嘴的小孩,眼睁睁地望着我和她的丈夫一手交现金一手交钥匙,随后她走出了车,而我上了车,整个过程就那么眨眼间的工夫。我先从后视镜里看着这对夫妻带着刚到手的钱走进沃尔玛,然后才把车停到了圣路易斯一家提供长期停车位的停车场里,每个月会到那家停车场去两次,把车换一个新的车位,每次都用现金支付,同时还戴着一顶棒球帽,总之一切简单得不得了。

买车的事只是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我是多么耐心,多么精于规划,又多么机灵。我对自己很满意,再驾车行驶三个小时,我就可以抵达密苏里州欧扎克地区的山林深处,那也是我的目的地。那里的树林中有一些供出租的小木屋,可以付现金租上几个星期,同时还配备有线电视——有线电视可是必需品。我打算在木屋里躲上一两个周,因为我不想在新闻报道沸沸扬扬的关头到处现身,再说当尼克悟出我已经躲起来的时候,他也压根儿不会想到我躲在这儿。

眼前是一段不堪入目的高速公路,一路上都是衰败的美国中部景象。我又驾车开出了二十英里,望见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上有一个孤零零的家庭式加油站,那间废弃的加油站看上去空空如也,但并没有上封条。我把车靠边停下,一眼望见女厕的门正敞开着,于是迈步走了进去。洗手间里没有亮灯,但有一面歪歪扭扭的金属镜,洗手间的自来水也可以用。趁着下午灿烂的阳光,在如桑拿一般的闷热中,我从手袋里取出了金属剪刀和棕色染发剂,大刀阔斧地剪掉了自己的头发,又把金发通通装进了一只塑料袋。一阵微风拂过后颈,我顿时感觉神清气爽,脑袋轻飘飘的仿佛一只气球,于是来回扭了扭头好好享受了一会儿。我用上了染发剂,看了看时间,一边在门口徘徊,一边遥望着几英里外,那里星星点点地遍布着快餐店和汽车旅社。我在水池里洗了洗头发,温水让人直冒汗,随后我又拎着一袋头发和垃圾回到了车上,戴上了一副过时的金属框眼镜,从后视镜里打量着自己,再次露出了笑容。如果当初与尼克相遇时就是现在这副打扮的话,他永远也不会娶我,如果我当时没有那么貌美,眼前的一切原本都可以避免。

第34条待办事项:改容换貌——已办妥。

其实,我也说不准该怎么去演“死掉的艾米”,我正设法想要弄清楚这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在接下的几个月里我会变成什么样。我想她有可能是任何一种模样,只不过不能是我已经扮过的那几种人:“小魔女艾米”,20世纪80年代的学院派女生,玲珑八面、变化多端的鬼灵精,满嘴反话、脑筋好使的女孩,走波西米亚路线的娇娃,再加上“酷妞”、受宠的妻子、不受宠的妻子、复仇心切的妻子和那个日记里的艾米。

我希望你们喜欢日记里的那个艾米,设计她的原意就是为了讨人欢心,就是为了让你们这样的人去喜欢她,谁让她容易讨人喜欢呢——话说回来,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容易讨人欢心”是一种恭维话,不就是所有人都有可能喜欢你吗?!不过管它呢,我觉得那些日记看上去很像样,而且那些日记很不好写,在日记里我必须始终扮演一个和蔼可亲又有点儿天真的形象,那个女人痴爱着自己的丈夫,也能看出他的一些毛病(否则她就太蠢了),但她仍然对丈夫忠心耿耿;与此同时,她的日记要引导读者得出一个结论:尼克确实打算杀了我。我正迫不及待地等着读者,也就是警察们找到那本日记,日记里有无数需要破解的线索,无数等待发掘的惊喜呢!

尼克总是笑我列了一张张没完没了的清单(他说“你就永远不肯让自己心满意足,有些憾事,结果永远也无法享受当下”),但现在谁是赢家呢?赢家当然是我,因为我那张名叫“尼克•邓恩下地狱”的超级清单精确无比,堪称有史以来最一点儿不漏、最吹毛求疵的清单。我的清单中有这么一条:撰写从2005年到2012年的日记。那可是整整七年的日记哪,倒是用不着每天都记,但至少每个月要记两次,你知道做到这一点需要多少自控力吗?“酷妞”艾米做得到这一点吗?那可要研究每个星期的时事,彻查当时的日常规划以确保不漏掉重要事项,然后要构想日记里的那个艾米对每件事会有什么反应。记这本日记在大多数时候还是挺有趣的,我会等到尼克离家去“酒吧”或去见小情人的时候再动手,他的那个情妇不是手里一直在发短信,就是嘴里一直嚼着口香糖,为人寡淡无味,涂着指甲油,穿着屁股上印有商标的运动裤(其实她并不一定恰好是这副模样,不过她也有可能是这副模样),那时我就会给自己倒些咖啡或开一瓶酒,从我那三十二支笔中挑出一支来,开始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

每逢写上了日记,我对尼克的恨就会少上几分,这是真的,只要染上几分“酷妞”的气质就行。有时尼克回到家中,身上会有一股难闻的啤酒味,要不然就透出一股消毒剂的味道,他在和情妇厮混之后常把消毒剂抹在身上(不过这一招从来都不能彻底地去掉骚味,那女人的骚味一定大得不得了),那时他会面带微笑内疚地望着我,变得亲切可人且十分听话,而我几乎冒出了一个念头:我撑不下去了。但随后我就会想象尼克和她在一起的景象,她穿着玲珑的丁字裤,扮出一副“酷妞”的模样,装作喜欢“吹箫”和足球,还喜欢喝得烂醉,好让尼克糟践她。那时我便会想:“我居然嫁给了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傻瓜,我嫁的男人只知道找‘酷妞’,当厌倦了和他在一起的蠢娘们儿,他就会去找另一个扮成‘酷妞’的佳人,那他这辈子就不需要挑任何重担了。”

于是我的决心又再次坚定起来。

日记总共有一百五十二篇,从头到尾都没有偏离日记里那位艾米的腔调。我写得非常小心,确保日记里的那位艾米要向警察倾吐,如果这些日记里有一部分被公开了的话,她还要向公众倾吐。读到这本日记的人们必须要有一种读到哥特式悲剧一样的感觉:那是个心眼多好的女人哪,她还有整整一生的锦绣年华(总之就是人们用来评价已逝香魂的那些字眼),结果挑错了丈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没有办法不爱我——说错了,人们没有办法不爱她。

当然了,我的父母会为我担心,但他们把我变成了现在这样又抛弃了我,我为什么还要替他们难过?他们从来没有充分意识到正是我的存在为他们赚来了钞票,而他们应该为此付我版税。等到榨干了我的钱,尽管我的父母口口声声坚持“男女平等”,却还是任由尼克把我一路带到了密苏里州,就好像我是一个仆从或一个邮购新娘,要不然就是一项易了手的产权。他们还给了我一只该死的布谷鸟钟,好让我记住他们——“感谢这三十六年来的关照!”他们要是认为我已经死了,那也纯属活该,因为我的父母也把我推到了这个境地:没有钱、没有家、没有朋友,因此他们活该受这份苦。如果你们在我活着的时候不能照顾我,那就等于夺取了我的生命,就像尼克一样,他一点儿一点儿、一步一步地摧毁和拒绝了真实的我,说什么“你太严肃了,艾米”,“你这个人绷得太紧了,艾米”,“你想得太多了,你脑子动得太多了,你已经了无生趣了,你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艾米”,“你让我感觉很糟糕,艾米”。我在一味地付出,他则在不断地攫取,他夺走了我的独立、我的骄傲和我的自尊,把我彻底榨干了。

他居然为了那个小贱货抛弃了我。尼克扼杀了我的灵魂,而这堪称一项重罪,至少在我看来,那彻头彻尾就是一项重罪。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七日

我不得不给自己刚雇的律师坦纳打电话,我才雇了他短短几个小时,现在说出来的内容一定会让他后悔收了我的钱,“我觉得我的太太在设计诬陷我。”我看不见坦纳的面孔,但我能想象那翻起的白眼,那张苦脸,还有一脸的倦意——谁让那家伙靠听谎话谋生呢。

“好吧。”他停顿了很久才说,“明天一大早我就去你那儿,我们一起来解决,把所有事情都摆出来聊,在此期间你就乖乖待着别乱行动,好吗?去睡会儿觉,耐心等待。”

玛戈倒是很听坦纳的话,她吃下两片安眠药,不到十一点就把我扔下了,我则老老实实地一动不动,恼火地蜷在她的沙发上。时不时,我也会叉着腰出门望望那间柴棚,仿佛那间柴棚是一只虎视眈眈的猛兽,而我可以把它吓跑。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达到什么效果,但我管不住自己,我最多能够安稳地坐上十分钟,然后就不得不到屋外去看一眼。

刚进屋,我就听见有人敲响了玛戈家的后门。该死,这还没到午夜呢,如果是警察的话,他们应该会敲前门,(对吧?)记者们则还没有盯上玛戈的住所(不过他们很快就会盯上玛戈家,也就是几天或几个小时的问题)。我烦躁不安地站在客厅里,心里正拿不定主意,敲门声却又大了一些。我暗自咒骂着,设法让自己恼火起来,免得打心眼里害怕。“总得收拾烂摊子,邓恩。”我对自己说。

我猛地打开了门。门外是安迪,该死的安迪,打扮得美艳动人,看来还是没有弄明白,她正在把我往断头台上送呢。

“你正在把我往断头台上送呢,安迪,你是不是打算亲手把我的脖子套进那该死的绞索呀。”我一把将她拽了进屋,她盯着我那只抓她胳膊的手。

“我可是从后门进来的。”她说,我死盯着她,但她并没有道歉,反而丝毫不让半分,我眼睁睁地看着她脸上的线条变得坚毅起来,“我必须见你,尼克,我告诉过你的。我必须每天见你或者跟你通一次话,可今天你不见了踪影,打电话总是接到语音信箱。”

“如果我没有联络你,那就是因为我没法联络你,安迪。我的天哪,今天我去了一趟纽约,请了个律师,他明天一大早就会到这里来。”

“你请了个律师,就这么一件事让你忙得抽个十秒钟打电话给我都不行?”

我真想抽她一巴掌,却只强忍着深吸了一口气。我必须与安迪撇清关系,不仅仅因为坦纳已经提出了警告,还因为我的太太非常了解我:她知道我几乎会不惜一切躲开面对面的交锋,艾米正指望着我犯糊涂呢,她指望我和安迪藕断丝连,最后害自己被逮个正着。我必须跟安迪分手,但也必须处理得十分妥当,坦纳说得没错,“要让她相信正经人就会这么办”。

“律师给了我一些很重要的建议,我不得不把这些建议放在心上。”我开口道。

昨天晚上我们还幽会过,当时我对安迪百般宠溺,许下了一堆堆承诺,千方百计地安抚她,她一定料不到我会跟她分手,只怕不会乖乖接受这一切。

“律师的建议?很好呀,他是不是告诉你别像个浑蛋一样对待我?”

我顿时感到怒火中烧:眼前的一幕已经活生生变成了一场高中生掐架,我是个三十四岁的堂堂大男人,眼下是我这辈子最糟糕的一夜,结果我却在和一个耍小性子的女孩纠缠不休。我边想边伸手使劲地推了推她,一小滴唾液飞溅到了她的下嘴唇上。

“我…你还是不明白,安迪,这可不是在开玩笑,这是我的生活。”

“我只是…离不开你。”安迪低头望着自己的双手,“我知道我一直都在说这些话,可我就是这么想的嘛。我办不到,尼克,我没办法这样撑下去,我快崩溃了,每时每刻都怕得厉害。”

她居然敢说自己怕得厉害,我不禁想象着警方现在敲开了大门,恰好抓住我在和情妇幽会,而这个情妇在我妻子失踪当天早上还曾经与我一起厮混。那天我去见了安迪:自从和安迪搭上的那晚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她的公寓,但案发当天早上我又去了一趟,因为我已经花了好几个小时设法向艾米坦白:“我想离婚,因为我爱上了别人。我们必须分手,我再也没有办法继续装作爱你,也没法过这个周年纪念日…再装下去比当初对你不忠还要错得厉害(我知道:哪点错得厉害值得商榷)。”但正当我努力鼓起勇气的时候,艾米却抢先开口说她还爱我,(那个满嘴谎话的贱人!)于是我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我感觉自己不仅是个彻头彻尾的花心男人,还长着一副软骨头,无比渴望安迪能给我几分安慰。

但对我来说,眼下的安迪已经不再是一味灵药,她摇身变成了一味毒药。

这女孩现在还紧搂着我,简直让我一点儿也摸不着头脑。

“听着,安迪。”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不让她进屋坐下,反而把她拦在了门口,“你对我来说是如此特殊,你把这一切处理得如此之好…”“要让她一心护着你的安全”,坦纳曾经说过。

“我想说…”她的声音有几分动摇,“我居然为艾米感到十分难过,这简直太离谱了,我知道我压根儿没有权利为她难过担心,可是除了难过,我还感觉很内疚。”安迪把头靠在了我的胸口。我往后退了退,伸出双臂撑住她的身子,好让她正视我的眼睛。

“嗯,我想我们可以弥补自己的过错,我们必须弥补自己的过错。”我用了坦纳的原话。

“我们应该去找警方报案,我可以作证你那天早上不在场,我们只要对警察实话实说就可以了。”她说。

“你只能作证我那天早上有大约一个小时不在案发现场。”我说,“前一晚十一点之后就没有别人再见过艾米的踪迹,也没有别人再听到过艾米的声音了,警察可以说我在见到你之前就杀了她。”

“这也太下作了吧!”

我耸了耸肩。有那么一瞬间,我曾想将艾米的事情讲给安迪听,告诉她我的妻子正在设计栽赃我,但我立刻抛掉了这个念头。安迪的手段远远比不上艾米,她知情后一定会想跟我站在一边,也就会变成我的累赘——安迪是前进路上的绊脚石。我又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再次开了口。

“听着,安迪,眼下你我的压力都大得不得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负罪感。安迪,我们都是好人,我们被对方吸引,正是因为我们有相同的价值观,你我都觉得要好好地对待他人,要走正道,可眼下我们知道自己办了错事。”

满怀希望的表情顿时从她的脸上消失了,泪水涟涟的双眼和温柔的爱抚也不见了踪影,安迪的脸色在顷刻间暗了下来,显得有些诡异。

“我们必须分手,安迪,我想我们都明白这一点。要做到这一点当然很难,但这才是正经人该做的事,我觉得如果你我脑子清醒的话,我们自己就会有这个念头。尽管我非常爱你,但我和艾米还没有离婚,我必须走回正道。”

“如果找到她了呢?”安迪没有说找到的是死人还是活人。

“那到时候我们可以再商量该怎么办。”

“要到那个时候!那在此之前呢,怎么办?”

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膀,意思是说:“在此之前,什么也不能办。”

“什么,尼克?除非找到艾米,要不然我就得滚到一边去?”